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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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二、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三、熟悉各学科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 四、负责实验的常规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电教设备、课桌凳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五、负责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登记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六、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器材采购工作。 七、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八、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执行学校有关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协助学科组做好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及实验教学记载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十、接受各项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说明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说明 一、地方标准发展现状 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一员,是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标准化法》对地方标准作出新的定义,并明确标准制定、实施及制定、实施监督要求,对地方标准的发展起到有效的规范、指导作用。 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也由农业、工业拓展到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主体也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拓展到设区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截止2018年底,我省共有现行有效地方标准2354项,并免费向社会全文公开,地方标准的蓬勃发展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制定依据 有关制定本办法依据如下: (一)《标准化法》中涉及地方标准规定: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第十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应当在立项时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第十六条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第十七条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第二十二条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2004-6-25颁布苏教基 [2004] 27 号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促进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的形成,完善我省中小学课程结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本意见。 一、地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1.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增进学生对自然、社会、文化的理解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进对地方经济文化的了解,加强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努力促进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学校课程形成相互协调的关系,增强课程的地方适应性,建设有江苏特色的中小学课程体系。 3.遵循课程开发与建设的规律,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规范地方课程的开发、实施和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 二、地方课程的内容

1.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结构为基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素质发展的需求,确定地方课程内容。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种类型:①新兴课程。新兴课程力求反映当代社会科技与人文科学的最新发展;②技术与实践性课程。技术与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能够体现地方特色;③地方文化课程。地方文化课程以较大的区域范围文化为基础,如吴文化、楚汉文化等,不限于现有的行政区划。 2.地方课程内容要充分体现区域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课程内容的安排以主题、单元或模块为主,不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和逻辑的严密性。同一课程所包含的主题、单元或模块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 三、地方课程的开发 1.地方课程的开发要做到统一开发程序,规范开发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审批地方课程

江苏地方标准

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xxxx—xxxx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图 及其图例和色标规范 Cope of Drawing with legend and color standard for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草案) 2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规范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图(包括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竣工图、工程设计图)及其图例和色标,提高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扬州大学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图及其图例及色标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现状图、规划图、竣工图、工程设计图制图规范及其图例和色标的使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黄河故道项目、高沙土项目、滩涂围垦项目等相关以农田水利工程为主的土地治理类项目兼具指导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103-2010总图制图标准 GB/T50257-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50026-2016工程测量规范 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3130-2016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17-2013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SL56-2013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SL73.7-2013防汛抗旱用图图式 SL73.1-2013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 SL73.2-2013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 TD/T1012-2016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GB/T20203-2006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DB32/T1969-20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规范 DB32/T1970-2012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 DB32/T1971-20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规程 3术语 3.1高标准农田建设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以建设高产稳产农田为目标,围绕农田主要限制性因素解除或全面质量提升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条件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 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学历及专业经历 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20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最新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资料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一、校务管理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二、教师管理 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 6.德育为首。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 9.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

动时间。 10.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1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 12.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惟一标准。 13.健全校本教研制度。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4.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不举办复读班。 五、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6.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校车必须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六、校园管理 17.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环境布置富有文化内涵,体现教育功能。 七、后勤管理 18.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制订食堂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证整洁卫生;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夜间值班、巡查;建立发生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

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地方标准(DB32_381-2000)

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地方标准(DB32/381-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 以下简称装饰) 的基本原则, 给排水管道、卫浴设备安装、电气、抹灰、镶贴、细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锦锻软包及地毯铺设等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判定和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以及质量评定。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装饰和使用中的住宅二次装饰的质量要求。也可用于业主与承建双方签订住宅装饰合同的依据。 2.基本原则 2-1 .住宅装饰应遵守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并遵守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有关建筑、给排水、电气、安全、防火、防腐、环保等现行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2-2 .装饰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原有建筑物的安全性、整体性,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随意增加载荷,不得随意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在地面镶贴厚重材料。如确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2-3 .装饰施工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范围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因竭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2-4 .装饰施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装饰。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阴燃型和环

保型材料。 2-5 .装饰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2-6 .装饰施工不得影响水、电、燃气表具的抄表,不得影响表具的维修及更换。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并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装饰时如确需移动燃气表具,应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有关专业人员施工。 2-7 .装饰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气候、环境对装饰质量的影响。 2-8 .住宅装饰施工时,如使用安装有特殊规格的设备和材料时,应严格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 2-9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做到水通、灯亮、窗明地净、垃圾清理完毕,设备完好、装饰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交业主使用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 2-10 .住宅装饰装修应符合DB32/301-1999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装饰工程》中规定的操作规程。 3.分项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3-1 .给排水管道 3-1-1 .基本要求 3-1-1-1 .水表进水管前面应装有阀门,水表与管道相连接应采用活接头,各种阀门安装应便于操作及维修,并符合设计及业主要求。 3-1-1-2 .地漏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与管件连接处四周必须密封,并

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有哪些

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有哪些 导语:教师虽然不像政治家、演艺人员那样是完全的公共性人物。但也相当多的时候暴露于学生、家长、社区的注视之下,因此必须 善于塑造并维护自己的积极形象。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 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 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 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一、校园管理 1、坚持安全适用、勤俭办校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并制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2、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抓好环境卫生,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厕所每天打扫,定期冲刷。 3、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果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 4、环境布置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黑板报、宣传橱窗。 5、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实验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 6、强师生宿舍管理,评选文明宿舍。房间及洗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 7、强食堂管理,制订并执行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严格就餐纪律,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它地方无乱倒的饭菜。注意饮水卫生。 8、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校园安全。 二、教师管理 9、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全体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10、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11、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工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并认真参加会议和活动。衣着整洁,仪态端庄,说普通话,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2、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和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每周有安排,并有记录。 13、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育素养。 14、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主动关心教工生活,形成良好的教工集体。 三、学生管理 15、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学生逐步达到行动规范的要求。 16、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班、团、队活动,学生课余时间丰富,切实开展书评、影评活动,抵制不健康的书刊、录像和歌曲的影响。每学期按规定安排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春、秋假日活动的农忙假劳动。小学要认真上好晨、周会。 17、建立与社会和学生家联系制度,聘请校外辅导员。邀请当地有关方面人员研究、开展学校教育工作。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对后进学生不得借故他们退学,严格控制流生。 18、认真落实“两课(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学生平均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做操要做到队伍整齐,精神饱满,动作规范。 19、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交通、溺水、火电、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意外事故,

江苏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土壤质量土壤有效磷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土壤有效磷是土壤是否缺磷的标志,是评价土壤肥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土壤中有效磷的测定方法很多,通常的方法及现行的国家标准122997,行业标准NY/T 1121.7是按土壤的酸、碱性用不同的浸提剂提取后,用钼锑抗比色法测定。此方法原理,需配制的试剂多,且操作过程中钼锑抗显色剂的加入量要较准确,特别是钼酸铵量的多少对显色的深浅和稳定性有大的影响。标准液待测液的比色酸度要基本一致。不同温度、不同酸度下吸光值有很大差别,故显色的酸度、温度要控制好,控制不当甚至有蓝色沉淀产生导致实验失败等现象。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作为新一代的先进分析仪器,用等离子体(ICP)作为离子源,通过检测器检测产生的离子。与传统无机分析技术相比,提供了较低的检出限和宽的动态性线范围,精密度高、速度快、模式灵活多样等特点。对于土壤中的有效磷只需将样品浸提液上机即可。避免了复杂的显色、比色及人为条件控制过程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土壤质量土壤有效磷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将是对相关标准的一个补充和完善,提供了更完善、科学、快捷的方法。为土壤有效磷的测定及快速评价土壤是否缺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任务来源

2011 年 12 月 30 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 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1] 82 号),其中《土壤质量土壤中有效磷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获得批准成为2011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20111829-T-326,主管部门为农业部,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承担起草工作。 三、编制过程 标准编制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预研 长期以来大批量的土壤样品中有效磷的检测任务,一直采用目前现行的国标方法(比色法),操作过程繁琐冗长,费时费力,批量检测较为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尝试用先进仪器ICP多次检测试验与国标法做比对,并加以数据统计与分析,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于是专门针对土壤样品有效磷的检测,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收集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平时做样时有目的与国标法进行对比试验,通过长时间的试验数据的积累,有了一定的基础。 第二阶段:成立起草小组 自2012 年 4 月第一届第二次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暨2011 土壤质量国家标准项目启动会后,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并进行任务分工。由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组成。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作为起草单位负责调研和资料准备、比对验证试验的组织、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一、中小学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和名称是什么? 中小学校设置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中小学各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是: 1.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2.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3.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三、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Cod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2011-xx-xx 发布2011-xx-xx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江苏省民防局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 XXXXX-2011)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 施行日期:2011年X月X日 XXXXX出版社 2011 南京

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号,邮编:210007)。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 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教育厅2004-6-25颁布苏教基 [2004] 27 号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精神~促进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的形成~ 完善我省中小学课程结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本意 见。 一、地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1(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增进学生对自然、社会、文化的理解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进对地方经济文化的了解~加强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努力促进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学校课程形成相互协调的关系~增强课程的地方适应性~建设有江苏特色的中小学课程体系。 3(遵循课程开发与建设的规律~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规范地方课程的开发、实施和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 二、地方课程的内容 1 1(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结构为基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素质发展的需求~确定地方课程内容。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新兴课程。新兴课程力求反映当代社会科技与人文科学的最新发展,?技术与实践性课程。技术与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地方文化课程。地方文化课程以较大的区域范围文化为基础~如吴文化、楚汉文化等~不限于现有的行政区划。

2(地方课程内容要充分体现区域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课程内容的安排以主题、单元或模块为主~不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和逻辑的严密性。同一课程所包含的主题、单元或模块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 三、地方课程的开发 1(地方课程的开发要做到统一开发程序~规范开发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审批地方课程 2 开发立项申请。凡符合课程开发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省教育厅提出地方课程开发的立项申请。在提出立项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立项申请表、课程纲要及教师或学生用书的样章。 3(地方课程开发的具体项目应在课程内容的三个类型中选择。地方课程开发主要是制定课程纲要~开发供教师选择使用的参考用书以及以音像、软件、网络等为载体的课程资源。如确有必要~也可以开发供学生使用的学习用书。 4(立项申请通过审批后~申请单位或个人按批复要求开发课程~编写供教师或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地方课程教学用书通过教育厅审查后~列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向全省公布。 5(鼓励不同单位和个人开发同一类型内容的地方课程~形成多种版本的教学用书~促进教学用书的多样化。 四、地方课程的实施 1(学校从学生需要和本校实际出发~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地方课程目录中自主选择课程与教学用书。 2(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颁布的教学计划~综合分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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