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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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

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

第十五条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选用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教材选用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教材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材使用周期内,除国家有统一 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换。
第十七条建立教材选用、使用监测评估机制。教材选用后,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地区教材选用使用情况 进行跟踪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对发现教材中存在的政治性、科学性等问题,要及时报送省教育厅。教材选用 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面向覆盖教材使用区域内至少1/3学校的教师、教研人员、学生及家长等人员征求教 材使用意见,形成教材使用评估报告。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作为教材继续选用或更换的依据。
取得教材选用权限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校具体的教材选用办法,用员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 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28B02015年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中 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5)1号)同时作废。凡现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以本实施细则
第七条教材选用单位应当组织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委员会应按学段、分学 科设立学科组,具体承担教材初选工作。
第八条教材选用委员会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学校校长和教师等组成,人数一般为不少于11人的单数。学 科组由熟悉本学科教育教学的专家、教研员和一线教师组成,每个学科组人数一般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教材选用委 员会、学科组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应来自不同学校。
.适当下放教材选用权限。明确设区市教育局为本地区教材选用单位。支持将教材选用权下放到教育质量高、管 理能力强的普通高中。原则上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学校,经批准后可独立开展教材选用工作。

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灌云县侍庄中学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指导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使我校成为学生有特长、教师有特点、学校有特色的和谐、平安、绿色、书香校园。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嵇寒冰副组长:王加明孙长可成员:程利善卢义范庆平孙洋陈东三、工作重点及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管理规范》以学校规范化管理为重点,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安全、教工队伍、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为落实减负增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我校教育实现新飞跃。

1、加强《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责任明确,检查到位,严格细致,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3、校园布局合理,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教育化、人文化;教育教学、消防安全、师生生活设施齐全。

4、严格按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细化教学过程管理,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全面实施有效教学,不断推进减负增效工作。

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6、加强《中小学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全校学生讲文明、懂礼仪、守纪律,自强、自理、自重、自爱,积极向上,珍爱生命,充满活力。

四、工作任务(一)规范校园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把创建和谐、平安、绿色校园作为突破口,加强校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校容校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校容校貌的长效管理,积极创建健康学校,每天努力做到: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窗明、几净、墙白、路洁、行妥,促使学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行为习惯使学校成为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生机勃发的育人场所。

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一、校园管理1、坚持安全适用、勤俭办校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并制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2、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抓好环境卫生,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厕所每天打扫,定期冲刷。

3、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果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

4、环境布置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黑板报、宣传橱窗。

5、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实验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

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

6、强师生宿舍管理,评选文明宿舍。

房间及洗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

7、强食堂管理,制订并执行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严格就餐纪律,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它地方无乱倒的饭菜。

注意饮水卫生。

8、强安全保卫工作。

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校园安全。

二、教师管理9、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全体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10、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11、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工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并认真参加会议和活动。

衣着整洁,仪态端庄,说普通话,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2、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和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每周有安排,并有记录。

13、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育素养。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及其他招收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管理职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实行省级统筹,市、县分级负责,县级管理为主,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统筹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定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建设江苏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的认定、变更、核办及毕(结)业证书验印等工作,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市、区)内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的认定、变更、核办及毕(结)业证书验印等工作,建立学籍信息定期核查工作机制,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确保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等工作,应用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当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过学籍系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管理方式)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籍建立、变动等须在学籍系统中完成。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育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和人才的关键环节,为了保障中小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范。

下面就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校园环境管理。

中小学作为教育场所,其环境整洁、舒适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非常重要。

校园环境管理规定了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和绿化等方面的要求,要求学校保持校园干净整洁,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营造美丽的校园景观。

其次,师资队伍管理。

教师是中小学教育的核心力量,师资队伍管理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管理的规定,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职业道德,通过岗位评审和培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激励,建立健全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再次,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中小学课程设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科发展的趋势。

教学管理规定了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的要求,明确了教师的教学责任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确保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学生管理是中小学管理规范的重要内容。

学生是中小学教育的主体,学生管理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

学生管理规定了学生的入学、退学以及学生在校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要求学校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最后,家校合作与社会资源的利用。

家庭是学生成长的第一教育场所,家校合作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同时,学校要主动与社会资源对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学校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为中小学教育提供有力的管理保障,保障教育质量和效果,提高中小学教育水平。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共同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实践,不断优化管理规范,推动中小学教育的发展。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应知应会内容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应知应会内容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应知应会内容基础数据部分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2.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3.有平整、适用的操场。

小学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4. 教学仪器设备齐全。

学校教育装备高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类)》。

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

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6.小学科学实验室至少1个;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至少各1个。

7. 有计算机网络教室。

每百名学生不少于10台计算机。

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均要配有音响设备、乐器等。

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体育器材室及教学器材。

音体美教学器材和设施能满足教学和体艺活动需要。

8.学校办学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原则上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学校,班额可适度放宽(10人以内)。

9.教职工配备不低于省定编制标准,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1,初中不低于1:16。

10.教师学科结构能满足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教育教学需要。

11.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适宜。

小学、初中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

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12.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13.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14.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15.寄宿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

每生一张床。

16.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17.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择校生低于10%)。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一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一、校务管理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

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3二、教师管理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

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

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6、德育为首。

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

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9、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

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改进教学方式。

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1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

12、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

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江苏省新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新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新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新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是江苏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维护孩子的受教育权利,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改善,对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江苏省新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共分为六部分,包括学籍管理总体要求、学籍登记、学籍流动、学籍注销、学籍转出和学籍异动。

其中,学籍管理总体要求包括:完善学籍管理机制,落实学籍管理原则,以及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工作等;学籍登记包括:学籍登记的范围、学籍登记的内容、学籍登记的期限等;学籍流动则涉及到学籍的跨校流动、转入学籍的处理等;学籍注销则涉及学籍注销的情形、学籍注销的条件、学籍注销的程序等;学籍转出则涉及到学籍转出的条件、学籍转出的程序等;学籍异动则涉及学籍异动的申请、学籍异动的处理等。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规范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试行)》。

一、教师工作量设定的原则1.坚持严格执行课程设置的原则。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和课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坚持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原则。

按照专任教师所学专业和教学专长,知人善任,用人所长。

每门学科原则上做到专业、专职,在工作量不满或专职教师缺少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部分学科兼职,兼职教学要相对集中,兼职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研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3.坚持工作量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校要进一步修订有关考核方案,力求客观、公正,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专任教师周教学工作量设定L高中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另行设定。

4.初中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不少于10节,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每周不少于12节,生物、地理、体育每周不少于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不少于16节。

初一、初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原则上任教2个班。

5.小学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周不少于12节,1-5年级数学教师原则上任教2个班级,英语教师原则上任教2-3个班级。

小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教师、社团活动等教师每周不少于16节。

6.幼儿园教师工作量幼儿园教师按照两教一保的要求核定工作量。

三、行政管理人员周教学工作量设定校长(书记):原则上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4;副校长(副书记):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中层干部: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

中心学校中小学生《五项管理》20条措施制度范本

中心学校中小学生《五项管理》20条措施制度范本

中心学校中小学生《五项管理》20条措施制度范本一、守时准时1.学生要按时到校,并且不早退、不晚归。

2.上课、上学校活动、集会等必须准时,不能迟到。

3.在校期间不能随意请假或旷课。

二、文明礼貌4.学生要尊敬师长、友善待人,礼貌用语文明。

5.在校园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乱扔垃圾。

6.不使用暴力和歧视性语言,不进行恶作剧或欺负他人。

三、课堂纪律7.在课堂上,学生要安静听讲,不随意离开座位。

8.不做与当前学习内容无关的事情,如使用手机、玩游戏等。

9.尊重老师和同学的发言权,不插队或打断他人发言。

四、公共场所秩序10.学生要遵守校园规定和公共场所的秩序,如不乱丢垃圾、不奔跑等。

11.在餐厅用餐时要有序排队,不浪费食物。

12.阶梯教室使用时要按照规定就坐,不踩踏栏杆和扶手。

五、安全意识13.学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如不玩火、不随意离开学校等。

14.校园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搭乘校车、公交车等。

15.发现火警、盗窃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或工作人员。

六、学习管理16.学生要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不代写。

17.在课堂上积极参与,按规定完成课程内容。

18.进入自习室时要安静,不交头接耳或说话嘈杂。

七、体育锻炼19.学生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20.不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需提供家长书面允许,请假或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是中心学校中小学生《五项管理》20条措施制度范本,共计1200字。

中心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学校的运行和学生的发展。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一、引言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是指江苏省教育系统对中小学的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旨在提高中小学的办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和考试管理等方面介绍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

二、教师管理教师是中小学教育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了严格的选拔和考核,要求教师具备高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师德师风规范。

学校会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教师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

此外,江苏省还从教师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激励,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学生管理学生管理是保障学生权益和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关键。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依法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和成绩情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学校还对学生进行行为管理,加强引导和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价值观。

四、课程管理课程管理是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侧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学校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让每个学生都能在适宜的学习环境中发展自己的特长。

同时,江苏省还鼓励学校开展课程评价和优化,不断提升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五、考试管理考试管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的重要方式。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在考试管理中注重公平和科学性,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

学校会制定详细的考试规则和程序,对考试过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江苏省还鼓励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如小测验、作业评价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六、结语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制度的实施,为中小学教育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和考试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都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Quantity, price, time and spac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investment.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制订本标准;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一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强化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充分发展;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无违规编写和订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助学体系完善;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四办学规模适度;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二、学校人才与队伍建设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办学思想端正,思路清晰,法规意识强;校级领导成员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水平;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凝聚力强,中层干部精干健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六教师结构优化合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以及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学校专任教师及卫生保健教师等教学辅助人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比例符合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序时要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骨干教师总数的10%以上;七师德建设成效显着;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重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现象;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八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执教风格鲜明,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发挥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功能,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开发能力和学具使用研发能力;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健全,专业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九教研科研形成制度;学校教研科研机构健全,教研科研工作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制度化,教研科研成果交流和推广机制完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有切合本校实际的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三、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建立完整、务实、高效的德育体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等全员德育工作到位、网络健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内容,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十一课程管理制度健全;全面实施国家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课程难度等现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科学有序,课程实施载体建设形式多样; 十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学习困难学生得到针对性帮助;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整合,教学质量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学实践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体育美育切实加强;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加强美育,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强化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并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十四评价体系科学合理;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适合的学习评价策略,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校本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十五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有一项以上爱好或特长;四、硬件设施与条件保障十六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建设规划和功能区划科学,周边环境良好,学生交通方便;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跑道和一定标准的风雨操场,生均校舍面积和活动场地高于国家建设标准;十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齐配足专用教室和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配有适合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设施;自备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十八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媒体进学校、进课堂;教学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并形成制度;十九财务管理规范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五、学校管理与办学特色二十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校园校务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齐全,有突发事件预警处理预案;二十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学校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校长负责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教师绩效考核和流动服务考评制度完善;二十二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校园环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和教育内涵;整体规划学校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打造特色节日文化;重视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班级文化富有特色;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促进学校文化与社区文化的融合互通;组织文化凝聚力强,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完善,体现共同的教育信念和卓越的文化追求;二十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富有特色,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二十四社会各界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成绩显着,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达90%以上;主题词:教育现代化△标准通知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16日印发。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招收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全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理,学校具体实施。

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籍由县级教育部门独立操作管理。

全省义务教育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

二、新生入学第四条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均实行秋季入学。

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起始年龄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各公办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并至少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15天向社会公布。

公办学校以接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为主,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

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

江苏省 中小学 标准

江苏省 中小学 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标准江苏省中小学标准教育是指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为适应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制定的具有江苏省地方特色的中小学教育标准。

这些标准是对中小学教育目标、内容、组织方式、教学要求和评价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指导和保障江苏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基本依据。

一、中小学教育目标。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体包括:1. 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人格品质。

3.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培养学生具有身心健康和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良好的身心素质。

5. 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审美情趣和创造性想象力,具有良好的文学艺术素养和科学文化素养。

二、中小学教育内容。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内容包括学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等各个方面,要求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育为先,坚持素质教育的方针,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坚持因地制宜的教育实践,坚持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中小学教育组织方式。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组织方式包括学校办学类型、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办学层次、学校办学形式等各个方面,要求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中小学教育法规和政策,坚持学校办学的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坚持学校办学的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坚持学校办学的独立性、自主性、创新性,坚持学校办学的阳光性、透明性、公开性,不断提高学校办学的质量和水平。

江苏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五严”规定一、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二、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

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

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

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

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

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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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20条》
一、校务管理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

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二、教师管理
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

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

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
6、德育为首。

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

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
9、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

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改进教学方式。

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1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

12、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

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13、健全校本教研制度。

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4、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

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

不举办复读班。

五、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6、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校车必须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

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六、校园管理
17、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

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

环境布置富有文化内涵,体现教育功能。

七、后勤管理
18、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制订食堂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证整洁卫生;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夜间值班、巡查;建立发生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制度,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19、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及时消除危房。

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定期清查、检修、维护。

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八、档案管理
20、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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