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上市规范七个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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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

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

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企业并购涵盖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两种形式。

通常而言,企业并购特指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超过半数股权的交易行为,而低于此比例的股权交易则被视为股权转让,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并购。

鉴于税务负担等因素,资产并购往往最终采取股权并购的形式,因此本文将重点讨论股权并购,并附带探讨其他并购形式,以供学习与交流之用。

本文将着重阐述股权并购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则不予详述。

一、员工安置问题员工安置在公司并购过程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其不仅关乎员工的个人福祉,也对目标企业的平稳过渡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具有深远影响。

因此,收购方必须对员工安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通常的做法是全面接纳目标公司的所有员工。

相较于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员工对企业的依赖性较强,这在国有企业收购时尤其需要谨慎处理。

这些员工往往对企业及国家抱有深厚的依赖感,他们将个人的生存与荣誉几乎完全寄托于企业之上,并对企业提出较高要求,期望企业能够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工伤等“五金”福利。

相比之下,许多私营企业甚至未能为员工提供“三金”福利,更遑论“五金”。

对于有国企背景的员工而言,一旦其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可能会选择上访或进行静坐示威,这无疑会给企业及政府带来巨大的压力。

因此,对于此类员工的安置工作必须细致入微。

以下是一些基本原则,供参考之用。

1. 原则上,所有员工将被接收,其原有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并将提供一个过渡期,通常不超过两个月,以确保收购过程的顺利进行;2.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继续留任的员工需通过竞争上岗,并重新签署书面劳动合同;3. 对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以及该法实施后至收购基准日之前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目标公司需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规避可能产生的双倍赔偿责任;4. 收购方原则上不会主动解雇任何员工,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金支出;5. 对于特殊员工,例如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以及工伤或工亡员工,将给予特殊考虑,以确保企业稳定及收购过程的顺利推进。

阻碍企业在创业板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七宗罪”

阻碍企业在创业板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七宗罪”

《 办法》推 出后 ,创业板市场 如火如荼 的展开 了。 自从 20 0 9年推 出创业板 ,便掀起 了在创业 板上 市的浪潮 ,但是随 后又 陆续爆 出一大批 企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 上市 因为存在知识产权 侵权 、信 息披露不真 实、会计核算不 符合 会计 准则、存在法 律法规不允许 的关联交 易等违 法违规情 形 而导致 申请未通过 、过会被拒 或者 上市后又 被退 市等情况 , 暴露 出了创业板上 市企业在筹备发 行上市 的运 作中存在着 的 诸多法律 问题 。根据 搜集整理 的新 闻资料 ,创业 板市场上市 企业在 “ 上市之旅 ”中历经坎坷是 因为经常存在 着 以下七种 法律 问题 ,被笔者称 为阻碍其上 市之路 的 “ 七宗罪 ” 。则和会计核 算方 式
无论是 《 公司法 》 证券法 》还是 《 、《 办法》 ,对于虚假的 财 务报表 、不实 的财务报告 ,都 被列 为公司设立 、上市 的禁 止性规 定。但是仍 有企业 以身犯 险,提 交核算不规范 的财务 报 告和虚假的财 务资料 ,保荐机构 、律 师事务所 、会计 师事 务所 等中介机构又未 尽到勤勉负责 的义 务的话 ,一旦被 监管 部 门审核发现 ,企业将 会面临不被核准或 者停市的的结 果, 企业 的相关负责人和 牵连的 中介机构还面 临行政处 罚和 一定 期 限的业务 开展 限制 。 财 务混乱 问题既违反 了 《 公司法》 证券法》 办法》 、《 、《 、 有关 《 计准则》和 审计 制度 ,同时又反 映了该公司 内控机 会 制约束性不 强,公司 内部 治理架构兽待完善 。在创 业板市场 上市 ,意味着 企业从 “ 族经营 ”走 向 “ 家 向公众募 集资金 , 向公众分配股份 ” ,此 时就应 该对 企业 管理提 出更 高的要求 , 方面保证其作 出能给企 业带来最大发展机会 的经营 决策和 方针 ,另一 方面可 以更好 的保护投资者和股东 的利 益。 出于 这 种考虑 ,监管 部 门要求在创业 板市场上市的公 司应 该完成 改制重组 ,建立 公司制的现代 企业治理结构 ,从而有助 于企 业 上市后在 资金 充足的情况下更好 的运 营和存续 。因此 规定 上 市要有严格 的内部控制 制度 ,如果治理混乱,约束不规范 , 不 符合 法律 、法 规和 公司章程 则不予核 准上 市。

2017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2017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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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1——现金交易(案例)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08-07)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1)公司在采购和销售中发生现金交易的环节及背景原因、主要现金交易对手 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销售 的会计凭证信息、记载要素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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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2——生物性资产(案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2) 报告期,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增长较快。请补充披露
发行人各期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取得方式;自行繁殖的生产 性生物资产(如有),请披露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标志,达到预定生产经 营目的后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各期,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自用和外销的 金额和比例;发行人将尚未领用的实验动物、试剂耗材列示为库存商品而非 原材料的原因;各期末,对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和结果。请会计师说明 对发行人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的核查情况,包括核查程序、取得的证据、核查结论。
由于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农业企业存货的存在性很难判断,如生长在高山 的苗木和养殖在水中的鱼虾均难以通过实地盘点等手段进行存货数量和状态的 核查,农业企业容易通过虚增存货数量或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造假。
在利益的驱动下,农业企业财务真实性核查分外困难的背景下,近年来倒 在农业企业IPO上的中介机构比比皆是。
根据近期公布的IPO反馈意见,证监会对现金交易的审核特点主要为: ➢ 关注现金交易的具体规模、比例、降低措施、会计处理及报告期内的变动 趋势; ➢ 关注现金交易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 关注是否存在擅自挪用、盗用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现金交易; ➢ 关注发生现金交易的环节、主要现金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及占比; ➢ 要求对现金销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方法、程序、范围和结论; ➢ 关注现金销售回款(包括POS机刷卡及个人结算卡支付)中是否存在第三 方代付情况。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沪农委〔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3月8日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

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优”并重,以问题突出农产品为重点狠抓药残整治,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狠抓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坚持一盯到底务求实效,实行专班管理,强化包区包片、每月抽检、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举措,巩固豇豆农残治理成效。

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落实上市前必速测要求,确保不合格不采收。

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

完善豇豆收购主体名录,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浅谈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 业企业会计核算存在 的 问题及对策
康捷 鹿秀艳 ( 伦农场 海
摘要 : 随着 经济体 制改革的不断深八 , 国农业企 业经 营体 制和管理形 制度均未对生物资产 的确认做 出专 门的规 定, 国际会计 准则第 4 我 《 1 式 已经发 生了很大变化 , 目前的《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已经不能够满足 实际工 号— — 农 业 》 于 生 物 资产 的确 认 规定 , 业只 有 在 以下情 况 下 才 能 关 企 作的需要 , 立农业会计专业核 算办 法成为会计改革的一项 紧迫任务。 建 确认生物资产 . ①企业 因过去的交易结果拥有或控制该资产 ; ②与该 关键词 : 农业 会计核算 问题 及对策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理模式 ,完 全由承包者 自己根据 市场需求来决定所种植农作物的种 成本——种植业生产成本( 畜牧业 生产成 本、 林业生产成本、 渔业 生 类和面积 , 农场 总部 只 负 责承 包合 同 的 签订 、 包 费 的 收 取 与 管 理 , 产成本 )、 应收家庭农场款” “ 承 ”“ 、 应付家庭农场款” 等。 以及 向上级主管部 门定期报送统计报表等。 很显然 , 在这种经营管理 24 在 会计 报 告 与 披 露 方面 。 现 在 尚 未 制订 农业 活 动 会 计 准 则 . 体制下 , 农场本身也就没 有健全的会计核 算制度 , 编制一些简单的 和 农 业 会 计核 算办 法 , 只 因此 缺 乏 农 业活 动 会 计 信 息披 露 的 规定 , 照 按 统计报表 , 根本无法提供 完整 的农产品成本核算 资料。 普通会计事项的披露政策 , 适合农业活动的报告披露政策有 : ④区分 而在一些大型国有农场 , 包括 北 大 荒 、 北 开 发 、 农 资 源 等 规 流动 资产和非流 动资产 ; 新 中 ②提取资产减值 的情况 ; ③折 旧政策。由于 模较大 的农业上市公司 , 虽然 实行 了种植业、 养殖业、 加工业、 运输业 农业 活动 的特殊性 ,仅仅像对待普通 的经济活动一样来报告披露农 等一体化生产 , 严格 执行统一的新《 业会计 制度》 能够对外 、 内 业活 动会计事项是远远不够的 ,无法让投资者对公司的农业活动有 企 , 对 提供总公司完整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资料,但仍然没有提供详细 全面 的了解 , 特别是在 以历史成本法计量的情况下 , 对不同年龄的动 的农产品成本核 算资料。 以黑龙江农垦 总局 为例 , 其下属的很 多大的 植物 , 往往难 以从成本上体 现出差别 , 实际上 这种 差别是很 大的。 而 国有农场都实行了报账制 ,其基本做 法是以国有农场为单位建立会 因 此 , 须 制订 可 行 的农 业 活动 的报 告 披 露政 策 。 必 计核算 中心 ,取消基层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 主要是农业生产经 营单 3 完 善农 业 企 业 会 计 核算 的具 体 方 案 位) 的独立会计核算职能 , 基层单位发生的会计核算业务 由报账员汇 按 农 业 企 业 的 规模 大小 和 农 业 活动 所 占 比重 的高 低 ,可 以将 农 总到核算 中心统一组织核算。 报账制 目的是 为了加强财务 管理 , 提高 业 企 业 划 分 为 以农 业 为 主 的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小 农业 企 业 和 家庭 农 会计信息质量 ,但报账制 的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会计核算 场 三 种 基 本类 型 。 过 程 中 的特 殊 性 问题 。 31 以农 业 为 主 的股 份 有 限公 司 。 农业 上 市 公 司 的财 务 总部 应 . 12 不 能 适 应 农业 企 业 自身 发 展 的 新 需 要 。 从 农 业 企 业 本 身 的 执行新《 _ 企业会计 制度》 。由于 农业上市公司一般是由几个与农业有 角度来 看 , 如今 的农业企业与 1 O年前 刚开 始实行《 农业企业 会计 制 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分公司组成 的,有的分公 司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粗 度》 时相 比, 已发生了很大变化 。1 O年前 , 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 加工 , ) -及运输活动, 精 jv  ̄ 已经完全脱离农业生产活动 , 以, 所 会计核 场 经济 转轨 的过 渡 时 期 , 业 企 业 的 生产 活 动 一 般 按 计 划 进行 , 获 算工作不能“ 农 收 一刀切”应按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内容进行分类。 , 涉及农 粮 食 后 由政 府 统 一 收 购 , 农业 企 业 并 不 直 接 向市 场 提 供 农 产 品 。 目 业 活 动 的分 公 司业 务 , 在 应按 农 业 会计 专业 核 算 办 法 , 行 日常的 会计 进 前 完 全 市场 经 济 的条 件 下 , 业 企 业 的 经 营管 理 体 制 、 营模 式和 经 账 务 处理 ; 涉 及 农 业 活动 的 分 公 司 业 务 , 执 行 统 一 的新 《 业 会 农 经 不 应 企 营活动范围均发生 了巨大的变化, 农业企业 的会计核算仍然执 行《 农 计 制度 》 这样 , 既能反映农业上市 公司的总体 财务状 况 , 又能提供农 业企业会计制度》 不能满足会计信 息使用者的需要 , , 更不能保证农 产 品成 本 核 算 的 详 细 资料 , 出农 业 活 动 的特 点 , 足 企 业 内外 不 同 突 满 业企业会计核 算资料 的质量。 会计 信 息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 13 存 在 会 计 信 息 失 真 的 问 题 。 . 由于 多 方 面 的 原 因 , 国 的会 计 各 32 中小农业企 业。许多国家都有特殊行业的会计 制度,如英 _ 核 算 都 存 在 不 同程 度 的会 计 信 息 失 真 问题 ,我 国 的农 业 企 业 也 不例 国、 拿大 、 加 澳大利亚等国 已经发布 了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标准 , 目前 外 。一方面 , 农业生产活动受自然 条件 的影响较大 , 人类无法预测和 联合国会计专 家组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把研究制定 中小企 业会 用 对 预 防一 些 不 利 自然事 项 的发 生 ,不 能对 农产 品生 产 的 全 过 程 进行 有 计 准 则指 南作 为工 作 重 点 , 于 规范 中小 企 业 的会 计 工 作 。所 以 , 效 控 制 和 监 督 ,因而 无法 保 证 农 业 生 产 活 动 的会 计 计 量 与 记 录 的准 于我国中小规模 的农业企业 , 可以先执行(b J 企业会计 制度》 待发展 , 符合 条件 的农业企业 可逐步转向执行统一的新《 企业 确性 ,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 , 为土地承包者的农户与家庭 到一定层 次后 , 作 农场 , 自主经营模式下 , 在 完全可 以自己占有 、 支配配完成承 包任 务 会计制度》 。 后 剩余 的部分 ,而反映农业生产活动会计信 息的准确与失真对各承 33 家庭农场。 . 家庭农场是 以种植 ( 或养殖 )收获农林畜牧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4•【字号】宛政〔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宛政〔202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助推全市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深入实施“两轮两翼"战略,聚焦聚力“九大专项",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主体培育为主线,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规范经营、发展壮大;鼓励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提升综合竞争力;引导全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债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以企业发展高质量助推经济发展高质量,为我市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数量质量显著提升。

到2024年底,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其中科创板2-3家)。

新增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以上。

实现市值500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1家。

区域布局不断优化。

到2024年底,每个县(市、区)都拥有至少1家上市公司,彻底消除上市空白县。

其中,高新区、唐河县、新野县上市企业分别达2家以上;卧龙区、内乡县、社旗县上市企业分别达3家以上;西峡县、淅川县上市企业分别达4家以上。

融资能力持续增强。

每年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低于100亿元,到2024年底,新增资本市场融资500亿元以上,累计实现资本市场融资800亿元以上。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潭政办发〔2020〕5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潭政办发〔2020〕5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潭政办发〔202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为加快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抢抓国家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政策机遇,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赴境内外上市融资,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分阶段补助。

对申请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市城区企业按推进环节分阶段给予共计1000万元的前期费用补助。

其中,对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证监局进行辅导报备的,每家企业补助300万元;对已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申报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受理的,每家企业补助300万元;对审核通过并成功上市的,每家企业补助400万元(其中200万元可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团队)。

企业进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后,成功转板实现首发上市的,补足补助差额,不重复给予补助。

二、扩大奖励范围。

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的市城区企业,按照首发上市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融资额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采用首发上市日的当期汇率进行换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借壳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收购市外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市城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等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市政府给予资金补助。

(一)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补助300万元。

对外地上市公司迁至我市,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壳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视同境内首发上市给予补助。

(二)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补助50万元,在其正式挂牌后1年内根据其首次融资额的5‰予以补助,累计不高于150万元;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层次补助标准补足差额。

(三)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不含展示、孵化等板块)补助20万元。

同时,对小规模商贸企业挂牌不予补助。

(四)对企业的补助申请、拨付程序,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具体办法。

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省政府奖励资金。

二、加强后备上市企业培育(五)做好上市工作宣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与境内外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多形式组织企业上市工作培训,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增强后备上市企业业务操作能力,切实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六)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储备。

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认真筛选后备上市企业,各县(市、区)动态储备10家以上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要定期将本地后备上市企业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1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1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湖北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企业上市总体目标(一)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

推进企业上市,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企业改制上市与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力争到2022年末,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境内外各类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00家左右,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

各市、州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全省目标,制定本地未来五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

二、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二)增加市场主体数量。

大力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上市奠定良好的主体基础。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等相关省直部门和各级政府要从政策环境、市场准入、要素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创业支持和服务体系,全面优化创业环境,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催生更多市场主体。

积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切实降低投资门槛。

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一批有品牌、有市场、产业带动性强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做大总量、做宽链条、做优结构,积极为企业上市培育更多优质后备资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5•【字号】鄂政发[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8〕4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精神,抢抓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机遇,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建设,推进企业上市,鼓励和引导全省上市后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企业上市不仅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融资方式,而且是现代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做大做强的最有效途径。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68家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5578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近年来上市后备资源缺乏,上市后续支撑力不足,企业上市步伐减缓,上市公司规模不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偏低,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与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现状、与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我省发展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按照“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的基本思路,采取力争主板、立足中小板、抢抓创业板、拓展境外资本市场、鼓励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等多策并举,加快我省企业上市步伐。

(二)基本原则。

1 市场导向。

企业上市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适应资本市场运行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 企业自主。

企业是证券市场发展的主体,推进企业上市,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2•【字号】黔东南府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白条家禽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办发〔2021〕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家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进白条家禽上市,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43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置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62号)等文件精神,在我州城区分步推行白条家禽上市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全州16个县(市)城区实行家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制度,加强禽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严禁城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形成“白条上市、冷链配送、生鲜销售”的禽肉产品经营模式,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

全州城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销售的家禽白条肉上市率达100%,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场禽产品检疫率、检验率均达100%。

本实施意见定点屠宰的家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禽类。

禽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禽胴体、肉、脏器、头、皮、血液等。

二、重点工作(一)加快布局家禽定点屠宰场(点)。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布局家禽定点屠宰场(点)。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9.22•【文号】•【施行日期】1999.09.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如下决定。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

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

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们党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以国有企业为主生产的一些重要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前列。

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下,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且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改革和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国有企业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步伐。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出来。

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历史形成的诸多问题、多年以来的重复建设以及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下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

企业准备上市之前都要干嘛之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准备上市之前都要干嘛之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准备上市之前都要干嘛之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上市是企业把自己的股份证券化,获得流动性的过程。

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在一起,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企业进行改造和整理。

作为国内券商投行部雇员,我们不喜欢“包装上市”这个词,因为如果不想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后患的话,不能仅仅对企业进行表面化的包装,而是应该将企业的主要问题悉数解决之后按照要求将之披露出来,尤其在越来越强调信息披露的今天,坦诚地解决问题比遮遮掩掩更为成功,对企业和中介机构来说也是成功率更高的做法,所以上市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

常规地按照进场、做材料、报材料、答反馈的时间顺序来叙述的话,网上有很多。

因此在这里聊聊公司上市时都会遇到哪些共性的问题,都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财务问题我自己从尚浅薄的从业经验想来,管理要求越复杂的公司,往往财务和人员管理也越规范,反之亦然。

想来是因为如果管理要求复杂的公司如果财务管理出现漏洞,那么难以获得长期良好的发展。

例如电梯制造企业,涉及了原料采购、设备制造和组装、检验和测试、运输、现场安装、持续维修服务等多个环节,如果没有一套良好的内部流程和财务控制制度,那么企业将在内部损耗和质量问题中被淘汰。

相反地,服装行业的管理难度是较低的,财务水平通常也较为薄弱,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因为服装企业在规模较小、复杂程度较低的阶段管理难度较低,不需要很先进的管理制度也能挣到钱。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任何行业的企业管理难度都会成级数而不是线性的增加,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的内部运作体系恐怕难以为继。

说了这么多管理,和财务的关系是什么?财务制度就是企业的神经系统,能够将各个环节的运作情况以较为直观和客观的方式、以金额数字的形式反映出来,因此财务制度则是企业管理体系的核心支柱。

常见的典型问题有:(1)存货核算对于工业和农业企业来说,存货是重点关注的科目,存货的核算一方面在定价上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核查的难度也较高,造假比较容易。

农业企业上市重点关注问题

农业企业上市重点关注问题

农业企业上市重点关注问题(总1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农业企业上市规范七个重点问题(2014-08-0310:29:45)农业企业上市规范建议主要包括持续盈利、经营模式、土地问题、财务规范、税收优惠、法律问题、产品质量安全等7个方面。

一、持续盈利问题农业类项目处于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且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多种不确定性影响,因此,证监会高度关注农业类项目的持续盈利能力问题。

这一因素已经成为农业类项目公司IPO的第一杀手。

如海南天然橡胶、河南金博士种业、广西丰林木业、新疆康地种业第一次申报均遭到因持续盈利存在不确定性而被否。

证监会对农业类项目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是综合性的,既包括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判断(如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主要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等),也包括行业法律环境的变化(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变化)和农业类项目公司对主要经营品种的权属状况(植物品种权保护到期)等法律方面的原因,还包括经营模式、产品服务发生重大变化等商业原因。

目前新三板对盈利性虽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保荐券商还是对企业所处行业及企业未来成长做一个初步判断,通过内部项目初审后,才会给予保荐。

创业板和主板市场预计到2016年开始实施注册制度,注册虽然免去了证监会审核程序,但证券交易所和保荐券商会对公司实际持续盈利做充分的调查与披露,能否成功上市与发行也要看自身的成长性与盈利性。

建议农业企业从经营模式、后续模式复制保证公司营业额和净利润保持稳定成长。

二、经营模式问题在农业类公司中,公司+农户模式是常见的商业模式。

该模式常见于畜牧业,但同样可以应用于农、林、渔业。

已知的农业类上市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的主要有朗源股份、雏鹰牧业、华英农业、大康牧业等。

经营模式选择主要考虑如何在国家税收优惠条件和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考虑,在此从税收筹划方面,考虑经营模式上的选择,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大多采用“公司+农户”模式。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
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
课程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导论 • 第二章 农业企业经营战略决策 • 第三章 农业企业产品决策与投资决策 • 第四章 农业企业要素管理 • 第五章 食品安全与农业企业产品质量控
制 • 第六章 农业企业营销管理 • 第七章 农业企业环境管理 • 第八章 农业企业国际化经营
• b药厂在1997年初也有一上中成药新产品上市,年初 定下600万元的销售指标,年底却完成900万元。
• 问题:你认为a、b两厂的目标管理是否存在问题,为 什么?
§2 农业企业的经营战略
一、农业企业经营战略的类型
• 农业企业经营战略的特点
– 方向性 – 整体性 (蝴蝶效应) – 风险性 – 可行性 – 复杂性 #
• 1974年,美国学者鲁迈特(R.P.Rumelt)在赖利提出专业化率的基础 上,进一步提出了关联比率(Related Ratio)的概念。
• 关联比率(RR)=企业最大一组以某种方式相关联的经营项目的销 售额/企业销售总额
类型
特征
单一型 SR≥0.95
主导型D 0.70≤SR<0.95
主导集约型 (DC)
变化的规律性,又叫总量分析或整体研究,其目标是
通过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来实现农产品总供给与总需 求的平衡。 •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是研究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的规律
性,又叫单量分析或个体研究,其目标是通过提高企
业竞争力来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 农业经济管理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制度环境
或政策依据,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是农业经济管理的微 观基础。
– 横向多元化,也称水平多元化,是指企业利用原 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场,针对原有顾客的其他需要,采用新的技 术、工艺、设备来发展新产品,增加产品品种。

关于国有农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学术资料-乡镇企业概论

关于国有农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学术资料-乡镇企业概论

关于国有农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关于国有农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作者】孙仁松/成显孟【作者简介】孙仁松成显孟农业部农垦局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经济的需要,确保农垦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业部于1995年初选择了一批国有农场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两年来,经过试点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认识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还未取得大的突破。

参照国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农垦实际,笔者对国有农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有关几个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国有农场是否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于国有农场大多是由开发荒原、滩涂和荒山发展起来的,地处偏远地区,建场初当地政府的社政管理职能还辐射不到,农场也就承担起了管理社会的职能,由此延续下来。

农场除具有企业的特征外,还有区域性、社会性等特点。

鉴于此,有的同志认为农场不能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制。

笔者认为这是不恰当的,其依据是:1.农场虽然有管理社会的功能,但其基本属性依然是企业性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农业企业也不能例外。

公司制是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所以农场要进行公司制改建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2.农垦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以集团化为重点,具备条件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要成建制转为企业集团,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省级是母公司,子公司显然包括农场。

场内二三产业企业的改革目标主要也是建立股份制公司,既然母公司、孙公司都是公司制,农场这一级除选择公司制外,没有别的出路可走。

3.农场改革的方向是政企分开,社政管理职能在具备条件时必然要分离出去,农场不可能变成政府。

农场改革的目标是企业增强活力,增强竞争力,增加效益,增加职工收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

所以国有农场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应该再有任何疑虑。

IPO过会审核重点

IPO过会审核重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是复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一)被重组方应当资报告期期初起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二)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县官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发行人应当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但不超过100%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发挥多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

发行人申请文件还应提交会计师关于被重组方的的有关文件以及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企业开展七个不准专项工作总结汇报(精选多篇)

企业开展七个不准专项工作总结汇报(精选多篇)

自集团上下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启动以来,**总公司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细化各项贯彻落实工作的时间节点,使专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学习动员行动迅速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在宣传学习、明确要求阶段,**总经理张国江、党委书记马勇健等党政班子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动员,带头导学,并提出通过学习,从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案例教育三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学习要求。

同时在学习内容、过程、方式和方法上进行创新,充分考虑到当前的生产实际,将学习延伸到工厂、车间,使集中学习与分片学习同步进行,如**养殖分公司党支部将学习放在一线养殖人员集中的鱼塘边进行,将学习扩大化,延伸到公司骨干,使学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使学习活动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除了按照总公司要求,学习规定内容外,一些基层单位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七个不准”要求进行细化和延伸,**米业基地分公司根据实际,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在“五条禁令”的基础上,制定出了“六个不准”规定,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违规的。

**建设服务公司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廉洁从业“七个不准”规定,对涉及到工程招投标、设计方案、原材料采购方面进行了细化,从制度源头杜绝腐败行为的滋生,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形式多样的宣传为学习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除了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外,利用农场有线电视台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在有线新闻节目中开设专栏节目,及时报道各单位学习的最新动态,在**上下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使“七个不准”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做到了入脑、入耳、入心,使公司上下,人人皆知。

自我对照、自我纠正工作务实、高效在自我对照、自我纠正阶段,**总公司纪委制定和下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七个不准”自查自纠表》,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专题生活会,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表格,从7个方面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查找自身薄弱环节,自觉加以改进,纷纷以书面形式上缴了学习体会和心得和整改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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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三板对盈利性虽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保荐券商还是对企业所处行业及企业未来成长做一个初步判断,通过内部项目初审后,才会给予保荐。创业板和主板市场预计到2016年开始实施注册制度,注册虽然免去了证监会审核程序,但证券交易所和保荐券商会对公司实际持续盈利做充分的调查与披露,能否成功上市与发行也要看自身的成长性与盈利性。
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公司+农户获得了法律上回应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号文将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总结为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同时,该文指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公司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农业企业上市范七个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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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上市规范建议主要包括持续盈利、经营模式、土地问题、财务规范、税收优惠、法律问题、产品质量安全等7个方面。
一、持续盈利问题
农业类项目处于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且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多种不确定性影响,因此,证监会高度关注农业类项目的持续盈利能力问题。这一因素已经成为农业类项目公司IPO的第一杀手。如海南天然橡胶、河南金博士种业、广西丰林木业、新疆康地种业第一次申报均遭到因持续盈利存在不确定性而被否。
证监会对农业类项目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是综合性的,既包括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判断(如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主要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等),也包括行业法律环境的变化(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变化)和农业类项目公司对主要经营品种的权属状况(植物品种权保护到期)等法律方面的原因,还包括经营模式、产品服务发生重大变化等商业原因。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分析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不能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但符合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不能免征增值税,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不能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也不符合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不能免征增值税,也不能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对A公司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2007年A公司直接收购农户生产的未经初加工的鸡腿菇支付120万元,上门收购运输费用10万元,分选与漂洗、杀青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费用19万元、电费等支出5.88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万元,生产清水鸡腿菇和马口铁罐头等进项税额3.4万元,销售清水菇和马口铁罐头取得收入200万元。其应纳增值税额及税收负担率计算如下:
“公司+农户”税收筹划
1.公司作为农业生产者
现行税收政策对如何认定自行生产并未明确,税收征管中取决于执法税务机关的决定,给公司经营带来了很大筹划机会。所以,在与农户台作时,公司应充分地考虑自己符合农业生产者,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例1: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公司+农户”模式的代表,其“公司+农户”合作模式的主要内容是:由养户提供场地,负责饲养,温氏公司提供猪(鸡)苗、饲料、药物和技术指导,肉猪(鸡)由公司包销,销售所得扣除公司提供的猪(鸡)苗、饲料、药物等成本后剩余部分(毛利)归农户所有。
建议农业企业从经营模式、后续模式复制保证公司营业额和净利润保持稳定成长。
二、经营模式问题
在农业类公司中,公司+农户模式是常见的商业模式。该模式常见于畜牧业,但同样可以应用于农、林、渔业。已知的农业类上市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的主要有朗源股份、雏鹰牧业、华英农业、大康牧业等。经营模式选择主要考虑如何在国家税收优惠条件和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考虑,在此从税收筹划方面,考虑经营模式上的选择,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大多采用“公司+农户”模式。
分析:
“公司+农户”运作可以理解为委托养殖,公司提供猪(鸡)苗、饲料、药物和技术指导,主要养殖成本由公司出,对受托养殖农户支付劳务费,公司收回肉猪(鸡)、再销售,一定程度讲也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所以,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2.公司不作为农业生产者
公司不作为农业生产者,不能免征增值税。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正常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公司不作为农业生产者,若公司收购后直接出售,不能减免企业所得税;但如果公司进行初加工后销售,符合财税[2008]149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规定,公司才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待遇。
对符合规定农产品初加工,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大部分农产品简单加工业务前移给农户通过其手工作坊进行加工制作成农业初级产品,然后公司再以收购的方式将农业初级产品收购过来,进行最小的初加工。既实现公司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又实现最大化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目的。
例2:A公司是专门生产鸡腿菇的涉农工业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A公司与农户签订产供合同,A公司向农户提供资金,菌种等,农户作为公司的辅助生产车间,完成鸡腿菇的种植、采集,以及分选与漂洗、杀青处理初加工,然后由A公司再将农户生产的鸡腿菇收购过来,进入软包装清水鸡腿菇和马口铁罐头生产线,最终产品为真空包装清水菇和马口铁罐头,上市销售。
(1)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2)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20×13%+10×7%+1+3.4=20.7(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34-20.7=13.3(万元)
(4)增值税负担率13.3/200=6.65%.
方案二:2007年A公司收购农户生产的经初加工的鸡腿菇支付144.88万元,上门收购运输费用10万元,生产清水鸡腿菇和马口铁罐头等进项税额3.4万元,销售清水菇和马口铁罐头取得收入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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