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算
第四章 第二节:消费税计算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
1、计税依据: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 税)÷(1-消费税税率)
2、例:某公司进口一批小轿车50辆,关税完税价 格为每辆10万元,关税80%。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 为5%,计算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
=(10+10*80%)/(1-5%)×50=947.4万元
自 产 自 用 进口
移送 使用数量
案例
收回数量
委托 加工
进口数量
(三)、
复合计征 • 卷烟 • 粮食白酒 • 薯类白酒
•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 ×比例税率
例:一瓶一斤装五粮液白酒出厂价为200元, 则应纳消费税=200×20%+1×0.5=40.5元
返回
视同销售行为
下列情况均应作为销售或视同销售,确定销售额 (或销售数量),并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①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 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 使用时纳税。 ③委托加。 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答案】A
• 【例题1.计算题】某高尔夫球具厂接受某 • 俱乐部委托加工一批高尔夫球具,俱乐部 • 提供主要材料不含税成本8000元,球具厂收取含 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2808元,球具厂没有同类 球具的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10%,组成计税价 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8000+2808÷ (1+17%)]÷(1-10%) =11555.56(元)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啤酒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20 00×250+5000×220=1600000(元)=160(万元)。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子 ⑨用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⑾用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公式为: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 费品。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 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 务人。但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 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 费税的计算
2020/11/25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从价: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关系:均指全部 价款与价外费用。 包装物处理(售价与押金):售价,无论是否单独计 价,均应计税;逾期的押金或超过一年以上仍未返还 的押金,应计税。酒类,除黄酒与啤酒外,无论是否 逾期均应计税。
厂销售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A轮胎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200×450×10%=9 000(元)
➢销售汽车应纳税额=25×150 000×8%-
100×450×10%=295 50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相比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计税依据都比较清晰,需要把握消费税的税目辨析,卷烟(包括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白酒的消费税计算,金银铂钻及其饰品的消费税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抵扣,以及与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的组合理解透彻。
本文档将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介绍,包括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批发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算。
2.从量定额计算。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当月收取包装物押金22600元(单独记账核算),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46330元。
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
A.84000B.88000C.88200D.92200【答案】B【解析】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400000+22600÷1.13)×20%+4×1000=88000(元)。
某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2021年)A.将自产高尔夫球杆赠送给客户用于市场推广B.将外购高尔夫球包用于少年高尔夫球比赛奖励C.将自产高尔夫球用于产品质量检测D.将外购的高尔夫球杆握把用于生产高尔夫球杆【答案】A【解析】(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2)用于产品质量检测的高尔夫球不征消费税,产品质量检测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道工序。
消费税的计算

(9)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 扣除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 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定额税率
零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计税规定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和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 应纳税额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 率或征收率) (2)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 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
零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 税税率)
(3)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 ,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
(4)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 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 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 消费税税率)
批发销售卷烟应纳税额的计算
❖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一、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即销售方按取得的销售款的一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的消费税。
以消费税税率10%为例,则销售方取得的货款中,10%为应交的消费税,90%为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
对应的,购货方支付的货款中,10%为销售方应交的消费税,90%为销售方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
换句话说,如果一件商品价值90元,则购货方需要额外支付10元的税款方可购得该商品,否则销售方是不愿出售的,交易是无法完成的。
这里,10元的税款是这样计算而来的,先确定包含税款的总价=货价90元/(1-消费税税率10%)=100元,再计算应交的消费税=100*消费税税率10%=10元,两步骤合并,即为:应交的消费税=货价90元/(1-消费税税率10%)*消费税税率10%=10元。
在计算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时,实际上是由购货方取代销售方交纳消费税,但为保持进口货物与国内流通货物在税负及税款计算上的一致性,就需要按照上述思路进行折算。
由于进口货物对应上例中90元的“货价”包括关税完税价格和应交的关税两部分,因此,上例公式演变为:应交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应交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二、消费税定义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较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现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补。
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简称CST,是指有经济行为发生时,应由消费者或购买者支付的税收。
应纳消费税通常由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来承担,可以用来补充政府收入,也可以用来鼓励或削弱特定行业的发展,例如制造业或零售业。
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消费税 =品总金额×适用税率例如:假设某商品的总价格为1000元,消费税率为5%,则应纳消费税 = 1000元× 0.05 = 50元。
应纳消费税的收入分配应纳消费税的收入分配会有所不同,收税主体可以是中央政府或当地政府。
在一些情况下,应纳消费税的收入可能会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分配。
例如,中国将应纳消费税的收入分为中央政府收入的50%和地方政府收入的50%。
应纳消费税的税率设定应纳消费税的税率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别、用途和消费者群体而定的。
一般而言,从物品角度来看,可以将应纳消费税分为劳务税(如电话服务、教育服务等)、营业性消费税(如房屋租赁、旅游服务等)和商品税(如食品、服装、文化用品、儿童玩具等)。
在某些情况下,应纳消费税的税率也会根据消费者的社会经济地位而有所区分。
例如,中国将非企业经营性消费税收入分为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两部分,低收入者支付的消费税率会比高收入者支付的要低些。
同时,还有一些商品和服务可以免税,比如低价物品、日用品和社会救济服务等。
综上所述,应纳消费税是政府收取的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计算公式是:消费税 =品总金额×适用税率,税率会因商品或服务的类别、用途和消费者群体而不同,有些商品和服务可以免税。
时,不同的收税主体可能对应纳消费税的收入有不同的分配方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可能获得收入。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计算方法也略有不同。
增值税是按照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每一个环节上的增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增值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其中,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产生的收入总额;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进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发生的增值税额。
举个例子来说明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企业销售额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
该企业购进原材料、设备等发生的增值税额为20,000元。
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0×0.13-20,000=13,000元
消费税是按照商品购买时的金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
消费税额=货物价格×税率
其中,货物价格是指购买商品时实际支付的金额;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费税税率。
举个例子来说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商品的价格为1,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
则该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消费税额=1,000×0.1=100元
总结起来,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涉及销售额、税率和进项税额,而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仅涉及货物价格和税率。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其计算公式也有所不同。
增值税,也称为增值税税款,是按照商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额来征收的税收。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指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税额,进项税额指的是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方面所支付的税额。
增值税实行逐级抵扣的原则,即当企业购买原材料或者设备的时候,可以将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最终只需缴纳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值。
例如,企业销售了100万元的产品,计算得到的销项税额是100万元乘以增值税税率。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6%,那么销项税额是100万元乘以16%,即16万元。
同时,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购买了50万元的原材料,计算得到的进项税额是50万元乘以增值税税率,即8万元。
因此,该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为16万元减去8万元,即8万元。
消费税,也称为税额增值税,是按照商品价格的百分比来征收的税费。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税款=商品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商品价格指的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所支付的价格,消费税税率是国家规定的。
例如,商品的价格为100元,计算得到的消费税税款是100元乘以消费税税率。
如果消费税税率为10%,那么消费税税款是100元乘以10%,即10元。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和税率是由国家决定的,不同国家之间的税率有所差异。
同时,不同商品和服务也可能有不同的税率。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来确定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总结起来,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其计算公式和税率由国家决定。
增值税是根据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得到的税款,而消费税是根据商品价格和消费税税率计算得到的税款。
消费税的几种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而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种方法。
从价定率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两个因素。
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定额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率税率4、几种特殊计税方法①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胡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扣除范围包括:(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外购、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按照不同行为计算公式分别如下:(1)外购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2)外购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30%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3.2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 一、计征方法 ❖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基础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计征方法
(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有销售 额和销售数量两种,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从价定率计 征、从量定额计征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 三种方法。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如果 该消费品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法,则其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 税率
《税收基础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收基础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计征方法
(四)复合计税计征 卷烟和白酒采用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方 法。采用复合计征方法的,应分别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 额和销售数量,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同上述销售额和 销售数量的确定方法一致。
《税收基础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基础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为征收进口环节应 纳消费税,在计算时要考虑到将关税加入到消费品的计税 价格中
《税收基础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3-8】某外贸公司进口了一批小轿车,经海关核定 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 040 000元,已知该类型小轿车的关税 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5%,请计算该批小轿车应纳消 费税税额。
消费税计算公式大全

消费税计算公式大全
消费税的计算通常遵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因此具体的计算公式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大全,但请注意,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所在地的法规来确定:
1.简单税额计算:
消费税额= 消费金额×消费税率
2.含税价格和未含税价格之间的转换:
含税价格= 未含税价格×(1 + 消费税率)
未含税价格= 含税价格÷(1 + 消费税率)
3.累进税率计算:
消费税额= Σ(各个税率对应的消费金额×消费税率)
4.复合税率计算:
消费税额= Σ(各个税率对应的消费金额×消费税率)
5.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后消费税额= 消费金额×消费税率- 减免额
请注意,实际的计算方式可能还涉及到一些特殊规定、豁免条件、不同商品的不同税率等因素。
消费税如何计算

消费税如何计算⽣活中有哪些物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烟、酒、⼀次性筷⼦需要缴纳消费税吗?私家车、摩托车、成品油的税率是多少?⽇常⽣活中⽤到的化妆品、⾸饰也需要缴纳消费税哦。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消费税的计算⽅式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税率2、从量计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税额标准3、⾃产⾃⽤应税消费品⽤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于其他⽅⾯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税率4、委托加⼯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税率5、进⼝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银⾸饰的纳税⼈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银⾸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产、批发、零售单位⽤于馈赠、赞助、集资、⼴告、样品、职⼯福利、奖励等⽅⾯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银⾸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银⾸饰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的纳税⼈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
会计实务: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_0

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一、单一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按数量计算2、增值税=[成本+(1+10%)+消费税]×17%二、单一从价消费税:1、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增值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三、复合计税消费税:进口环节:1、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自产自用1、消费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1、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辅料+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不含税加工费×17%注意:委托加工业务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其中的加工费已经包含了受托方收取的利润,不需要再乘以(1+成本利润率)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复合计征消费税是指在商品生产环节税与经济发展税的基础上,对最终产品消费环节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其计算公式如下:总消费税 = (总消费税税基 - 调减额)×消费税税率其中,总消费税税基 = 销售额 × 1/(1+消费税率)调减额 = 操作性调减额 + 限额调减额 + 特殊产品调减额操作性调减额= 操作性调减系数×销售额×1/(1+消费税率)限额调减额 = 最高限额 × 1/(1+消费税率)×销售额 / 最高限额消费计税法规定的应累计消费总额特殊产品调减额 = (特殊产品税基调减率 ×销售额 / (1+消费税率)) ×消费税税率这里,消费税税率是由税收立法机关确定的固定比例,用以调整税率。
举个例子来说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过程:某公司的销售额为50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操作性调减系数为0.5,最高限额为100,000元,最高限额消费计税法规定的应累计消费总额为200,000元,特殊产品调减率为0.2。
首先,计算总消费税税基:总消费税税基 = 500,000 × 1/(1+0.1)= 454,545.45元其次,计算操作性调减额:操作性调减额 = 0.5 × 500,000 × 1/(1+0.1)= 227,272.73元然后,计算限额调减额:限额调减额 = 100,000 × 1/(1+0.1)× 500,000 / 200,000 =50,000元接下来,计算特殊产品调减额:特殊产品调减额 = (0.2 × 500,000 / (1+0.1)) × 0.1 =9,090.91元最后,总消费税 = (454,545.45 - 227,272.73 - 50,000 - 9,090.91)× 0.1 = 16,128.79元以上就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
定额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定额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一、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一)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加权平均售价)。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二)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divide;(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divide;(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divide;(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divide;(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二)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1.从价定律: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divide;(1-消费税比例税率)2.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divide;(1-消费税比例税率)【注意】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如果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是免税农产品,材料成本=买价(1-扣除率)。
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实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这样组成的价格才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征收管理方面:海关代征,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1.从价定律: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divide;(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divide;(1-比例税率)。
消费税还原公式

消费税还原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乘(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乘(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1+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乘(1+利润率)乘(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期准予抵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50000+200000–66000=184000(元)
当月准予抵扣的已纳税款=184000×பைடு நூலகம்0%=552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
=280000×36%+20×150–55200=48600(元) 返回
等酒品。2008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5月8日销售粮食白酒
一批,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5月18日销售啤酒一批,
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8500元;5月28日,没收已逾期一年的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46800元。
分析:5月8日收取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时应当对从价部分计征 增值税和消费税;5月18日销售啤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计 税;5月28日,没收啤酒、黄酒逾期包装物押金时,只计征增 值税,不计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属于从量计征的应税消 费品。其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28.08 )÷(1+17%) ×3% =1.02(万元)
例题3
某卷烟厂5月份以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45%)换入 烟丝一批,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电器一批,以6个标 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款。本月按三种不含税价格销售 同类卷烟,分别为:17000元/标准箱、17500元/标准箱、 18000元/标准箱。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返回
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并由海关代征。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等办法。
➢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 实行复合计税的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应纳消费税= 23400÷(1+17%)×20%=4000(元)
应纳增值税= 23400÷(1+17%)×17%+
46800÷(1+17%)×17% =10200(元)
返回
•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的确认
➢ 基本要求: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若
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 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若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 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上的, 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 当期准予扣除的(即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 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适用税率
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
例题6某卷烟厂6月份外购烟丝价款200 000元,月初库 存外购已税烟丝50 0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66 000元。本月用外购烟丝生产卷烟20标准箱,取得不含 税销售额为280 000元,款项已收。烟丝消费税税率 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该卷烟 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
返回
感谢下 载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
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就不一定
例题7:P121(例4--3)
是10%,不同的应税消费品适用不 同的成本利润率,见P121.
返回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委托加工收回后的处理
返回
➢ 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②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委托加工数量×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例题14
某卷烟厂非标准条卷烟每包10支,每条10包,每条调拨价格50元(不含增值税)。 计算每标准箱消费税额。
该卷烟每条有10×10=100(支),相当于0.5标准条。 每标准条单价=50÷0.5=100(元/条)>70(元/条) 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 每标准箱消费税额=150+(100×250)×56%=14150(元)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法规定 ➢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返回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法规定 ① 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 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②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③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例题12:P123-124例4-8、4-9、4-10.
例题13
某卷烟厂2006年11月销售卷烟40箱,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每条烟单价=600000÷(40×250)=60元/条 适用比例税率3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 应纳税额=600000×36%+40×150=222000(元)
➢ 计税价格的申报:
➢ 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1. 最低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标准:50%-70%或60%-70%
2. 从高适用计税价格
3. 重新核定计税价格
4. 账证不全的小酒厂白酒消费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 应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 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返回
•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 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 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销售额。
➢ 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已结算当日或当月一日的外汇牌价 折合人民币计算。一旦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 ⑤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⑥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⑦用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⑧用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⑨用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⑾用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 从价定率 二. 从量定额 三. 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一. 从价定率
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4.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返回
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 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 销售额的一般规 •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的确认 • 应纳税款的扣除
➢ 消费税的减免P118
例题1亮彩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1 月8日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价 款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11月16日,销售一 批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金额为35.1万元。化妆 品适用税率为30%。计算2006年11月份应缴纳的消 费税税额。 应税销售额=20+35.1÷(1+17%)=50(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50×30%=15(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50×17%=8.5(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1 000×1 388×1+(2 000+3)×1 176×0.8 =3272422.4(元)
返回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 目前只有白酒和卷烟实施复合计税方法
•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十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计 税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以及用于馈赠、赞 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返回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纳税额的计 算
① 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②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可以抵扣的范围与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的范围相同。
本期应纳消费税额=当期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当期准予抵扣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例题9:P122例4-5
返回
•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 自产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门市部实际对外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 额 2.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同类应税消费品 的最高销售价格
例题2
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给一汽车修理厂 (小规模纳税人)汽车轮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价款为11.7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 汽车轮胎2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税收入28.08万元。 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 =20×150+20×18000×45%=165 000(元)
•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3. 包装物的处理:与增值税大致相同 (重点)
① 包装物销售收入: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 ② 包装物租金收入:应视为价外费用,先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