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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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范围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组织管理、监理程序、监理要点等内容,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条监理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的在于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道路、铁路、水路等交通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

第三条监理原则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四条监理机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监理人员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监理机构的认可和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责任监理机构及其监理人员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七条监理申请监理工作应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建或维护前进行,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申请人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监理申请人应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和费用。

第八条监理合同监理机构与监理申请人应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监理工作的费用、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九条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和相关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监理方法等。

第十条监理实施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进行监理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资料审核、施工监督、质量检验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向监理申请人和交通主管部门提交。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监理结果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监理验收监理机构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出具监理验收报告。

监理机构对未达到要求的交通安全设施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完成。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标志、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监管的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符合规范、准确、美观;(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过程的公正、有效;(四)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设计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验收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相应资质证书;(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经验;(三)了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进行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监理合同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监理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二)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三)监理报告的提交和验收;(四)监理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五)监理期限和延期、解除合同的条件;(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导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趋突出。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一章监理范围和原则1.1 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通信号灯的布设和运行状况监测;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更新监督;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维护过程监理;4)交通安全设施变更或拆除前的评估和审批;5)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相关的工作。

1.2 监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监理工作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布设和使用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

2)公正性原则:监理人员应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高效性原则:监理应具备高效性,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

4)协同性原则:监理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和职责2.1 监理组织机构设立由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组织,负责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监理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理小组,由无利益冲突的专业人员组成。

2.2 监理人员职责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2)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记录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监理人员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审批和变更过程,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和监理报告。

4)监理人员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时,应提出整改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工作的跟进。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前准备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前,应进行相关准备工作:1)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了解相关设施的布设和运行状况,掌握历史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相关的行业监理资质;2. 拥有合格的监理人员;3. 设备齐全,能够进行交通安全设施的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不得泄露监理信息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监理项目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灯的监理、交通标志的监理、交通标线的监理、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等。

第七条:交通信号灯监理的内容包括:1. 信号灯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2. 信号灯的光线是否明亮;3. 信号灯的颜色和形状是否符合规定;4. 信号灯的运行是否正常。

第八条:交通标志监理的内容包括:1. 标志的设置位置是否合理;2. 标志的内容是否正确;3. 标志的反射性能是否良好;4. 标志的外观是否完好。

第九条:交通标线监理的内容包括:1. 标线的绘制是否规范;2. 标线的颜色和尺寸是否符合规定;3. 标线的反光性能是否良好;4. 标线的破损情况是否及时修复。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内容包括对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如护栏、标柱等。

第四章:监理流程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申请阶段:监理机构接受申请,确定监理项目;2. 信息收集阶段:监理机构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监理对象;3. 实地调查阶段:监理机构对监理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情况;4. 监理评估阶段:监理机构对监理对象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5. 监理报告阶段:监理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监理报告;6. 跟踪服务阶段:监理机构提供跟踪服务,确保改进建议得到落实。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是指在道路建设和交通工程项目中,监督和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监理资格要求: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设计审查: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施工监督: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

4. 质量评估: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 使用维护: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6. 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者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1、审查开工报告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

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

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施工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施工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2)四、质量目标分解 (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3)六、预控要点 (11)七、适用规范 (14)注:1、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市政工程一般参照住建部市政规范标准,如需要参照交通部公路规范标准时,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前,各方必须明确采用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2、GB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表示的是国家标准推荐类型。

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参考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企业采用了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满足其标准要求。

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二)业主单位:(三)承包单位:(四)设计单位:(五)项目概况: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15552.79工程位置、里程及投资、工期计划。

(六)设计要求1.交通标志(1)交通标志细部要求及尺寸(2)标志支撑形式(3)钢构件防锈处理(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2.路面标线(1)交通标线设计内容(2)交通标线材料要求(3)交通标线施工要求3.护栏4.突起路标5.轮廓标6.防眩设施7.隔离栅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附件;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施工图纸;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9.《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1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1.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2.本公司通过的ISO 9001质量体系文件。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交通管理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合理布局、完好运行和周密管理。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坚持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依法进行,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人员,提供监督、检查、指导等服务。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监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监理资质第七条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的机构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专业人员。

(三)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手段。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理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督查和评估,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质量。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监理范围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二)道路标线、标志的设置和维护情况。

(三)交通设施设备(如隔离带、护栏、反光镜等)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四)交通安全设施的周期性检查和维修情况。

(五)施工工地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方案和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接到监理任务。

(二)制定监理计划。

(三)现场勘察和调查。

(四)数据分析和评估。

(五)编制监理报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隔离设施等。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依法独立开展监理活动,并在监理活动中确保公正、透明、科学、高效。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相关交通工程监理资质;3.具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备;4.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开展监理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监理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3.获取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4.配备专门车辆和通讯工具,以保证监理的顺利进行;5.建立监理档案,记录监理活动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活动的过程、方法和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监理活动的实施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根据交通安全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方案,按照该方案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监理。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验收、维护和更新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理检查,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标是保障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道路规划和设计的各个阶段,确保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道路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地方提出改进建议,并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布置、数量、材料、标志标线、亮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满足道路使用需求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施工与验收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施工单位的选择与评估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施工能力。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设施不予通过验收。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工作,指导使用单位进行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使用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

第十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维修和更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

第十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养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按照规定标准完成并发挥作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标线和隔离设施等。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监理工作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经费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章监理人员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具备相关工程监理经验,熟悉工程建设过程。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和居民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纪律规定,保守秘密,坚决维护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监理工作公正的行为。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监理范围和程序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程序包括设计前的检查、施工中的监管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九条设计前的检查主要包括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符合标准的性能要求和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

第十条施工中的监管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材料的合格性、施工质量的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和性能进行检验、测试以及验收。

第四章监理结果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结束后,监理机构应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监理报告。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应当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材料使用、施工质量、验收结果以及发现的问题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设计上存在问题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本(2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本(2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本一、绪论本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通过严格监督与管理,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品质和效果,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管理及交通安全设施相关专业知识,持有合法的监理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合格施工现象以及交通安全隐患。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1.在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前期,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评审和设计审核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2.监理人员应定期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施工过程的材料选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等方面。

3.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已建交通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4.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监理报告和记录1.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情况,并提出评估和改进意见。

2.监理报告应具体描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限。

3.监理报告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并抄送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监理意见能够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落实。

五、监理考核和奖惩机制1.对于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中表现出色的监理人员,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其作为优秀监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

2.对于监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可按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3.建设单位应定期评估和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对于工作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应及时调整或终止其监理职责。

六、监理工作的衔接和配合1.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和沟通机制,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模版(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模版(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监理的公正、公平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项目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信号、标志、设备、隔离设施等的监理。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监理过程的安全、合法、有效。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资质,严格遵守监理规范和纪律。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责任,保障监理质量,保护监理人员的权益。

第二章监理程序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阶段:1.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2. 监理单位组织编制监理计划、监理方案、监理组织设计。

3. 监理计划、方案、组织设计报监理委员会审批。

4. 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计划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二)施工阶段:1. 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方案进行监理工作,包括现场核实、实际抽查、验收等。

2. 监理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监理意见。

(三)竣工阶段:1. 监理机构对监理行为进行评估和总结,出具监理评价报告。

2. 监理单位报监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出具监理结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提供监理服务,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在监理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并保证监理结果的真实、准确。

第三章监理要求第九条监理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过程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过程的规范和流程。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全面、细致地开展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保护监理信息的安全,确保不泄露相关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监理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结果第十五条监理结果应写成监理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理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范围。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一、编制依据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81-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XX公里,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防撞护栏、隔离栅等。

三、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监理组织机构本项目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若干人,监理员若干人。

2. 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监理工作,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应专业的监理工作,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四、监理工作程序1. 施工准备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2)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其熟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3)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2. 施工阶段(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3)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3. 验收阶段(1)对完工的交通设施进行自检,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2)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对验收合格的交通设施进行移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监理措施1. 建立健全监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而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监理是确保道路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任务1. 安全设施监理的任务是对道路上的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 监理人员应全面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并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和素质,以便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三、监理程序1. 设施前期评估:监理人员应在设施安装之前对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设施类型、位置和数量,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设施监理:监理人员应对设施的材料、制作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设施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已安装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安装位置、数量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

4. 设施维护:监理人员应定期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

四、监理标准1. 设施合规性:监理人员应查验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和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设施的尺寸、颜色、反光性能等。

2. 设施可视性: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可视性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能够在各种天气条件下清晰可见。

3. 设施稳定性:监理人员应检查交通安全设施的固定情况和稳定性,确保设施不会因外力作用而倾斜、松动或脱落。

4. 设施易懂性: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图形、文字、数字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能够被广大驾驶员和行人准确理解和遵守。

五、监理记录1. 监理人员应对监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设施安装、验收和维护等情况。

2. 监理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包括相关照片、图表等证据材料,以备后续查看和分析。

六、监理措施1.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的设施,监理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一、前言交通安全设施是指为保障交通安全,实行物理设施手段进行交通管理的设施,如交通信号灯、路沿石、路标、路牌、警示标识等。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需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立、维护和监理工作一直是交通工程建设中的紧要事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由国家、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或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实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本文结合实践和理论提出了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以期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供给科学、规范的依据。

二、监理依据1、《建筑监理技术规程》(GB 50787-2012)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JTJ/T 191-2007)3、《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GB/T 18447-2016)4、《路灯及相关设施安全规范》(JGJ/T 8-2012)5、《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JT/T 486-2004)三、监理主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主体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经国家或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监理机构。

四、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1、审查合同:监理单位应审查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做到了解工程特点,防止在标准化方案设计、图纸审核、施工引导等方面产生差错。

2、前期工作: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图纸,并依据图纸对建设工程进行复核,对安全设施的设置要点做出评估,提出建议。

3、施工现场监理:监理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监理,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发觉的问题适时提出整改看法及要求。

4、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提出建议和方案,并监督承包商依照要求及合同规定落实监理要求。

5、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是施工完成后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保障道路使用安全的一项紧要安全工作。

监理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标准进行审核、验收。

6、交接验收:监理负责对工程完好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建设要求,并与建设单位一起完成工程交接验收。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2篇)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2篇)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宗旨,依法监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独立、公正、客观行使监督职权。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相关信息。

第二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国家承认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五)身体健康,具备上岗工作所需的体格条件。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参加国家相关培训和考试,不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在项目的建设、维护和改建过程中进行。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交通设施的布局、设计、施工和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定期向委托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包括项目的监理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第十三条委托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监督,定期接受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对于在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一、合同审查监理单位应确保合同中的技术条款、质量标准、工程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明确无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文件,确保其满足工程要求。

监理单位需就合同内容组织内部讨论,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预案,并与业主、承包商沟通协调。

二、前期工作评估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地形地貌、交通状况、气候条件等,评估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

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具有可行性和经济性。

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人员配备、材料供应等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能按计划顺利进行。

三、施工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商整改,并记录在案。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质量验收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工程的分阶段、分部位质量验收,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监理单位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承包商整改到位。

六、交接验收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组织业主、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交接验收。

交接验收应全面检查工程的完整性、安全性、功能性等,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应出具交接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交接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设施使用巡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巡查过程中应关注设施的使用情况、安全性能等,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

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巡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可靠。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修订版)XX监理办年月编制:审核:批准:××工程监理办年月日目录一、通则 (4)二、护栏 (5)三、隔离栅和防落网 (9)四、道路交通标志 (12)五、道路交通标线 (20)六、防眩设施 (32)七、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 (32)第一节通则一、范围本章内容包括护栏、隔离栅、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防眩设施、通信管道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二、一般要求1.护栏、护柱、隔离栅应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的指示进行施工。

立柱应采用新的、整根的钢管或槽钢。

2.道路交通标志⑴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执行。

⑵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办理。

⑶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3.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设置。

4.通信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防眩设施、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的指示进行施工。

第二节护栏一、材料1.混凝土护栏采用的材料和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波形梁钢护栏及活动式钢护栏采用的钢材及防腐处理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的相关要求。

3.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质量要求⑴波形梁板、立柱、防阻块、横隔梁、端头、螺栓、螺母等构件应符合《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 457-2007)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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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XX市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项目监理师办公室
XXXX年XX月
目录
编制说明 (3)
波形梁护栏监理细则………………………………………………4-8
隔离栅监理细则………………………………………………….9-12交通标志监理细则………………………………………………13-18
交通标线监理细则………………………………………………19-22声屏障监理细则………………………………………………..23-25轮廓标监理细则………………………………………………..26-27突起路标监理细则……………………………………………..28-29防眩板监理细则………………………………………………..30-31
编制说明
1、监理工作依据:
( 1)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 2) 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 3) 监理合同
( 4) 施工合同
( 5) 工程开工前有关会议精神
( 6) 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 7)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2、控制标准
( 1)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合格, 争创”国家优良工程”。

( 2)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发生, 年重大安全频率在3‰以下。

( 3) 环保目标: 保护植被, 控制水系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和工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环境, 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3、工序报验要求
工序报验包括工程实体和资料验收。

实体验收按验评标准从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三部分进行。

驻地监理必须独立动手进行实测实量, 判定工程质量, 掌握工程质量第一手资料, 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工序验收。

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隐检单、自检资料和原始记录等一切与质量保证资料。

波形梁护栏监理细则
一.质量控制要点:
1.原材料控制方法及措施:
驻地办安全设施、试验工程师及驻地组组长、监理员巡视、抽查。

施工前对原材料的料源进行考察, 包括生产规模、厂家资质、质量控制文件及措施、运输能力等是否满足工期要求。

波形梁钢护栏产品应符合JT/T 281《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及JT/T 45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 对到场材料按频率抽检, 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2.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驻地办安全设施、试验工程师及驻地组组长、监理员巡视、抽查。

⑴立柱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放样, 并以桥梁、通道、涵洞、立交、平交等为控制点进行测距定位。

放样要精确, 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立柱高程随时抽查, 并注意路基段与桥梁段高程、线形的顺接, 避免因前期工程造成线形不顺。

立柱放样后, 应调查每根立柱位置的地下状态, 如遇地下通讯管线、泄水等或涵洞顶部埋置深度不足时, 应调整某些立柱的位置, 或改变立柱固定方式。

⑵试验段的选定, 路段长度不小于100m, 不大于300 m。

最好选择平曲线半径6000m左右的曲线段或缓和曲线段。

试验段材料必须质量优良, 外观符合标准要求。

⑶立柱施工应严格认真, 其垂直度、间距、螺栓孔位置及其它尺寸均应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需立即返工。

一般采用打入法施
工。

打入土中应至设计深度, 当打入过深或无法打入必须处理时, 不得只将部分拔出加以矫正, 而须将其全部拔出, 待基础压实后重新打入。

⑷立柱打入困难时, 可采用钻孔法或开挖法安装。

采用钻孔法安装, 立柱定位后应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 并分层夯填密实; 采用开挖法埋设立柱, 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 每层厚不超过15cm) , 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相邻原状土。

⑸、 设置于构造物上的护栏立柱, 在结构物施工时已做好下法兰基础。

施工前应调整预埋螺栓, 清理螺纹, 做好防锈处理, 并对预埋件间距复测, 偏差较大的做特殊处理。

⑹沥青路面段的立柱施工时, 柱坑从路基到面层下5cm 采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实, 余下部分采用与路面相同材料回填并夯实。

⑺立柱安装就位后, 其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形成平顺的线形。

⑻渐变段的端部护栏施工时, 应按设计规定的坐标严格控制其立柱位置, 注意抛物线形。

⑼波形梁安装时, 由连接螺栓固定于立柱或横梁上。

波形梁拼接方向保证应与行车方向一致。

拼接如下图:
⑽、 波形梁在安装过程中应不断进行调整,
因此连接螺栓及拼接
螺栓不宜过早拧紧, 以便在安装过程中利用波形梁的长圆孔及时进行调整, 使其形成平顺的线形, 避免局部凹凸。

安装时波形梁顶面应与道路竖曲线相协调。

当确定线形比较直顺和流畅时, 方可最后拧紧螺栓。

⑾在安装调整之前, 即可安装防阻块, 防阻块经过连接螺栓固定于立柱之间, 最后把波形梁装上并进行统一调整。

高强拼接螺栓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GB/T1231的有关规定。

⑿活动护栏在波形梁钢护栏安装完成后进行。

施工前应对安装位置、数量进行核对; 安装时应使其垂直于地面, 纵向线形适顺, 不得有凹凸和扭曲。

⒀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 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

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二.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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