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费管理规定
职工食堂用餐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职工食堂用餐费用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三、职责划分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食堂卫生、安全、有序。
2. 行政部门:负责食堂用餐费用的审批、监督和核算。
3. 职工:遵守食堂用餐制度,按时缴纳用餐费用。
四、基本内容1. 食堂用餐费用标准(1)早餐:每餐费用不超过2元/人。
(2)午餐:每餐费用不超过5元/人。
(3)晚餐:每餐费用不超过5元/人。
(4)夜宵:每餐费用不超过3元/人。
2. 用餐费用缴纳(1)职工需在每月月初缴纳当月用餐费用。
(2)职工可使用现金、银行卡或食堂饭卡缴纳用餐费用。
(3)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收取用餐费用,并做好登记工作。
3. 用餐费用结算(1)食堂管理人员每月底将用餐费用汇总,提交行政部门审核。
(2)行政部门对食堂用餐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真实、准确。
(3)审核通过后,行政部门将用餐费用计入职工工资或福利。
4. 用餐费用报销(1)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外就餐,可申请报销。
(2)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餐饮发票等。
(3)行政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报销。
五、食堂管理要求1. 食堂管理人员需定期对食堂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堂卫生。
2. 食堂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食谱提供菜品,确保菜品质量。
3. 食堂管理人员需加强对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食堂安全。
4. 食堂管理人员需做好食堂设备、餐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监督与考核1. 行政部门定期对食堂用餐费用进行审计,确保费用使用合理。
2. 职工对食堂用餐费用有疑问,可向行政部门反映。
3. 食堂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食堂工作人员餐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的餐费管理,提高食堂工作效率,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食堂工作人员。
三、职责划分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食堂餐费管理制度,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遵守食堂餐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就餐,并按照规定标准支付餐费。
四、餐费标准1. 食堂工作人员餐费标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地物价水平制定,每月进行一次调整。
2. 食堂工作人员餐费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餐费标准为:早餐5元/人/餐,午餐和晚餐各10元/人/餐。
五、餐费支付方式1. 食堂工作人员餐费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由食堂管理人员收取。
2. 食堂工作人员需在每月初将上月餐费一次性支付给食堂管理人员。
六、餐费报销1. 食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需提前向食堂管理人员申请餐费报销。
2. 餐费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差证明、会议通知等。
3. 食堂管理人员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餐费报销给食堂工作人员。
七、餐费结算1. 食堂管理人员每月底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餐费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公示。
2. 食堂工作人员如有餐费结余,可随时向食堂管理人员申请退还。
八、违规处理1. 食堂工作人员未按时支付餐费,经提醒后仍不支付的,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为其提供餐食。
2. 食堂工作人员虚报餐费、冒领餐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 食堂管理人员在餐费管理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学校食堂就餐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食堂就餐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师生权益,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堂就餐费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食堂就餐费用的收取、核算和监督。
3. 各级学生组织负责宣传食堂就餐费用管理制度,并协助食堂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就餐费用收取1. 食堂就餐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 食堂就餐费用采用预付方式,学生需在开学初或学期初一次性缴纳一定金额的餐费,余额可在食堂就餐时使用。
3. 学生就餐时,应自觉使用餐费,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4. 学生餐费余额可跨学期使用,但不得跨学年使用。
五、就餐费用使用1. 食堂就餐费用专款专用,用于食堂的日常运营和改善。
2. 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就餐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3. 食堂就餐费用不得用于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福利,不得挪作他用。
六、就餐费用监督1. 学校财务部门对食堂就餐费用进行监督,确保其合理使用。
2. 各级学生组织定期对食堂就餐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学校反馈。
3. 学生对食堂就餐费用使用情况有疑问时,可向食堂管理部门或学校财务部门提出。
七、违规处理1. 学生未按规定缴纳餐费,食堂有权拒绝其就餐。
2. 食堂就餐费用使用不规范,造成损失或浪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食堂就餐费用使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需修改,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单位食堂收费管理规定范本

单位食堂收费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单位食堂的收费管理,提高食堂管理效率,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和合理消费,制定本收费管理规定。
二、收费标准1. 食堂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涉及调整时,需提前通知并报批。
三、就餐账户管理1. 进入食堂就餐的员工,需申请办理就餐账户,以便计费和结算。
2. 就餐账户采用电子储值方式管理,员工可通过自助终端或线下充值。
3. 就餐账户余额达到上限,员工需先消费再充值,不得直接充值到账户余额。
4. 离职员工应当办理退卡手续,退还账户余额。
四、计费与结算1. 员工就餐时,刷卡计费,按实际消费金额扣除账户余额。
2. 员工就餐后,应自行核对消费金额,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处理。
3. 食堂每月底统一对账,将员工的消费金额与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并生成结算报表。
五、优惠政策1. 对家庭困难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补贴优惠。
2. 对连续就餐满一定天数的员工,可提供折扣优惠。
3. 对临时加班的员工,可提供一定比例的加班餐费补贴。
六、食品安全与卫生1. 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卫生评估,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达标。
2. 食堂食品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资质和许可证,且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时停止采购并追究责任。
七、投诉与处理1. 员工对食堂的收费问题有异议时,应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食堂管理人员收到投诉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如有需要应向相关部门汇报。
八、监督与检查1. 食堂的收费管理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2. 相关部门对单位食堂的收费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检查结果。
九、违规行为与处罚1. 对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食堂管理人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故意损害食堂利益,利用漏洞进行不正当获利的员工,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堂用餐收费管理制度范本

食堂用餐收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堂用餐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营,维护就餐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食堂的所有就餐者及食堂工作人员。
第三条收费原则1. 公开透明:食堂收费标准、菜品价格、食材来源等信息应全面公开,接受就餐者监督。
2. 公平合理:食堂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设收费项目。
3. 服务至上:食堂应以服务就餐者为宗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收费标准1. 食堂收费标准由食堂管理方根据食材成本、加工成本、运营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 食堂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应提前向就餐者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收费方式1. 食堂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就餐者可通过手机APP、IC卡等途径支付餐费。
2. 食堂设有点餐区,就餐者可根据自己的口味选择菜品,并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结算。
3. 食堂提供套餐、单点菜品、快餐等多种用餐方式,就餐者可自由选择。
第六条收费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受现金。
2. 食堂应建立完善的收费记录,保存就餐者的支付凭证,以备查验。
3. 食堂应定期对收费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优惠政策1. 对持有优惠证件的就餐者(如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食堂应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优惠。
2. 食堂可设立会员制度,对会员实行优惠政策,提高会员的用餐体验。
3. 食堂可定期举办优惠活动,吸引就餐者前来用餐。
第八条违规处理1. 食堂工作人员如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受现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就餐者恶意欠费、损坏食堂设施等行为,食堂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3. 食堂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就餐者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由食堂管理方补充规定。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交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提高员工用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食堂实行自助餐制,员工需按规定缴纳餐费。
第二章餐费缴纳第四条餐费缴纳方式:1. 现金缴纳:员工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至食堂收款处现金缴纳餐费。
2. 银行卡缴纳:员工可使用银行卡在食堂收款处缴纳餐费。
3. 转账缴纳: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财务系统进行转账缴纳餐费。
第五条餐费缴纳标准:1. 员工餐费按月缴纳,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缴费日。
2. 餐费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早餐:每人每月缴纳100元。
(2)午餐:每人每月缴纳150元。
(3)晚餐:每人每月缴纳100元。
(4)加班餐:加班期间,每人每餐按照正常餐费标准的50%收取。
第六条餐费缴纳期限:1. 员工应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缴纳当月餐费。
2. 逾期未缴纳餐费的,食堂有权拒绝提供用餐服务。
3. 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纳餐费的,员工应提前向食堂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三章餐费结算第七条食堂每月对员工餐费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在食堂公示栏公布。
第八条员工如有餐费退费需求,应向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办理退费手续。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对按时缴纳餐费的员工,食堂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条对未按时缴纳餐费的员工,食堂将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首次未按时缴纳餐费的,食堂将给予警告。
2. 限制用餐:连续两次未按时缴纳餐费的,食堂将限制其用餐。
3. 停止用餐:连续三次未按时缴纳餐费的,食堂将停止其用餐。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员工食堂的有序运营,提高员工用餐体验,同时也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营。
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用餐环境。
单位食堂收费管理规定(四篇)

单位食堂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食堂的收费管理,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和合理收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单位食堂是指为单位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用餐场所,包括餐厅、食堂、自助餐厅等。
第三条单位食堂的收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食堂的收费标准应根据食材成本、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并经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单位食堂应建立收费台账,记录每日收入、支出等情况,并定期向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单位食堂的收费管理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付费方式,方便员工就餐。
第七条单位食堂应建立员工就餐信用管理制度,对于拖欠餐费、违规就餐等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八条单位食堂应在餐厅入口处或餐厅内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就餐规定。
第九条单位食堂应配备工作人员在收费台班或就餐入口处,负责收取餐费,并提供就餐咨询和服务。
第十条单位食堂可以采取现金、食堂卡等多种方式收取餐费。
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便利的充值方式,并及时公示余额查询方式。
第十一条单位食堂应设置合理的价格档次,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价格档次的菜品。
第十二条单位食堂不得违规加价或乱收费,不得随意改变菜品价格或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单位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库存管理、菜品制作和销售等相关记录,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单位食堂应定期对餐厅设施设备、餐具清洁卫生等进行检查,确保就餐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优惠政策第十五条单位食堂可以根据单位政策、员工福利、工龄等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单位食堂可以对新员工或特殊群体提供一定期限的优惠价格或免费餐饮服务。
第十七条单位食堂可以配合单位举办团购活动或提供特色餐品,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
第十八条单位食堂应公示优惠政策和团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并定期向员工通报。
第四章信用管理第十九条单位食堂应建立员工就餐信用管理制度,明确拖欠餐费、违规就餐等行为的处理措施。
员工餐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餐费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员工生活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餐费标准第四条公司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服务。
第五条餐费标准根据地区、物价水平、员工构成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员工餐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 正式员工:早餐4元,午餐、晚餐各10元,共计24元/天。
2. 临时工、实习生:早餐3元,午餐、晚餐各8元,共计19元/天。
第七条员工餐费包含主食、菜品、汤品、水果等。
第三章餐费结算第八条员工餐费采用餐卡结算方式,员工需办理餐卡,并充值相应金额。
第九条餐卡充值金额为员工实际餐费标准,不得超额充值。
第十条餐卡充值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充值额度由员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员工餐卡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到食堂办理挂失或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员工餐卡余额不足时,需及时充值,以免影响用餐。
第四章餐费管理第十三条食堂负责员工餐费的收取、结算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食堂每月对员工餐费进行汇总,编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对食堂报送的员工餐费报表进行审核,确保餐费使用合理、合规。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餐费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员工餐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遵守本制度、餐费使用合理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浪费粮食、虚报餐费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规范员工餐费管理,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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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状态:
修订状态:A/O1
文件密级:普通
分发编号:
雅创集团-嘉姿公司
食堂餐费管理规定
(QS/YC-GL-JZXZ-02-2014)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审定: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
印发:集团领导、集团本部各部,嘉姿公司领导、嘉姿公司各部
发布日期:2014年月日实施日期:2014年月日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外出误餐补贴和用餐收费的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嘉姿公司和集团驻嘉姿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等。
2 定义和术语
2.1补贴:因工作需要外出无法按时回司正常用餐和公司放假值班不提供用餐的补助。
2.2收费:员工休假、公司放假、员工家属、外来人员来司用餐及标准工时制员工用晚餐和员工用早餐收取的费用。
2.3标准工时制员工岗位详见《嘉姿公司出勤统计及薪酬核算管理细则》。
2.4集团驻嘉姿员工按嘉姿公司标准制工时员工执行(样衣房车工、收发和成品库门卫按嘉姿同等岗位执行)。
3 误餐餐费补贴标准及规则
3.1午餐误餐补贴标准为20元/餐,晚餐误餐补贴标准为10元/餐;
3.2因公外出无法返厂用餐的(在开饭前40分钟后返厂)可享受用餐补贴;
3.3驾驶员发货时间在冬季14:30分;夏季15:00后,且发货地点多于两个地点时可享受晚餐补贴;
3.4驾驶员因配合集团车辆统一调配误餐且未享受集团现金补贴的可享受误餐补贴;
3.5公司放假不提供值班人员用餐的按30元/天计发,法定假期双倍计发。
4 用餐收费标准及规则:
4.1员工用早餐:稀饭、馒头、包子、豆浆按0.5元/份收取,面条按2.5元/份收取;
4.2员工请假、休息用中、晚餐和标准工时制员工用晚餐按3元/餐予以收取;
4.3不定时工时制岗位员工请假、休息时用早餐按照1元/餐予以收取(门卫及食堂员工除外);
4.4集团非驻嘉姿员工用中餐按集团餐费补贴标准予以收取,早、晚餐按嘉姿员工标准收取;
4.5员工家属用早餐按照员工正常标准予以收取,用中、晚餐按5元/餐收取;
4.6外来人员用早餐按员工标准的二倍收取,中、晚餐按10元/餐予以收取;
5 程序及流程
5.1误餐补贴:
5.1.1误餐补贴:由外出办事部门主管签字确认,食堂管理员登记,总务复核嘉姿分管领导审批,人事核算于工资发放时发放(集团员工转集团人力资源部);
5.1.2驾驶员误餐补贴:前台登记,行政助理制表、监管,主管复核,月底交嘉姿分管领导审批,人事核算于工资发放时统一发放。
5.2用餐收费:
5.2.1员工休假、公司放假和集团非驻嘉姿公司员工用中、晚餐收费:自行到食堂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划卡后用餐,月底交总务后勤主管复核,嘉姿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事核算予以收取(集团员工转集团人力资源部);
5.2.2员工家属用餐收费:需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批准后到食堂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早餐购票用餐,中、晚餐采取划卡用餐,月底交总务后勤主管复核,嘉姿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事核算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收取;
5.2.3外来人员用餐收费:由接待部门申请,接待部门主管复核,经行政人事部总务后勤主管审批后到食堂采购员购票用餐或食堂管理员处登记用餐统一结算;
5.2.4业务合作单位人员因公到司就餐的经业务接待单位申请,接待单位主管复核,经行政总务后勤主管根据业务要求审批后可免费用餐;
5.2.5标准工时制员工因工作需要延时上班(延时上班2小时以上)的晚餐可免费使用,需填
写延时上班用餐申请,经部门主管复核,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交食堂管理员。
6 规定
6.1员工用早餐需提前到食堂采购员处购买餐票,用餐时凭票用餐,不得使用现金。
6.2员工因公外出办完事需及时回厂,发现故意晚归冒领误餐补贴或多报误餐补贴的按冒领餐补金额5至10倍予以罚款;
6.3食堂工作人员在收取员工早餐用餐费用时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发现员工用餐少收、不收、多补或收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将按金额的5至10倍予以罚款;
6.4相关岗位人员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制表、统计、申报及复核误餐补贴或用餐收费,对违规操作,不按实申报等将按其实际金额的5至10倍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6.5员工休息、放假、家属来司和标准工时员工用晚餐的须自行到食堂管理员处登记后用餐,发现未先行登记用餐的按标准的10倍予以罚款;
6.6标准工时制员工以延时上班的名义申请免费用晚餐而未延时上班按收费标准的10倍予以罚款,对部门主管予以收费标准的5倍予以罚款;
6.7外来人员未按规定申请私自到食堂用餐的按用餐金额对接待部门人员予以10倍罚款。
7 本规定由嘉姿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发布之日前与本规定有冲突规定的以本规定为准。
8 引用文件
8.1员工餐费补贴管理办法制订时间:2010年2月1日8.2关于公司成品库员工用工作餐的请示请示时间:2011年8月13日
8.3驾驶员误餐补助细则制订时间:2013年10月7日8.4关于早餐费用微调及总务文件变更的通知变更时间:2013年11月15日8.5关于嘉姿公司员工误餐补贴及全勤奖调整标准的请示请示时间:2014年4月8日
8.6嘉姿公司出勤统计及薪酬核算管理细则制订时间: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