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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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3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篇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试行)。

一、就餐对象1、日常就餐原则上为局机关、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为局机关服务的临时人员、保安人员等,每人一卡,刷卡就餐。

2、相关单位来局检查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

二、就餐要求(一)日常就餐要求1、就餐人员须在当日早上上班签到时到保安处登记是否在食堂就餐。

2、登记的就餐人员在11:30-12:00按时就餐,不得超前,如有工作原因需推迟就餐的,需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食堂将不能确保其正常就餐。

3、就餐时按先后顺序排队,刷卡打菜,因故未带餐卡则当场签名,次日补刷;或实行集体就餐,每十人一桌,坐满就餐,不满十人、不得开席。

4、米饭、菜汤按需自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饭菜打包带出餐厅。

(二)来人接待、加班工作餐就餐要求1、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来客接待管理制度》,按程序填报《就餐通知单》。

2、食堂工作人员接《就餐通知单》后,根据接待标准,本着经济实惠的原则拟定菜谱,并报人秘科备存。

3、接待科室就餐时将《就餐通知单》财务联交食堂工作人员。

就餐结束后,接待科室人员应核对菜品与菜单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食堂结账单上签字确认。

4、中午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上午10:00前,晚上接待就餐申请时间为下午16:00前。

5、加班工作餐遵照执行。

三、就餐标准1、日常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1元/人,局补贴9元/人。

每周一张榜公布本周菜谱。

就餐卡金额未用完的,年终视具体情况对余额以实物的形式进行处理。

2、来人接待:严格按《就餐通知单》规定的标准执行。

3、加班工作餐:原则上按20元/人的标准安排就餐。

四、物资采购1、严格按照预定菜谱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金额超过50元以上的必须有2个人员同时到场进行采购,物资到食堂后要有采购人、证明人、验收人共同验货、过秤并当场签名登记,发现质次价高的要当场退货,人秘科派员不定期督查。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07.30•【文号】•【施行日期】1991.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1991年7月3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篇一: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根据食堂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自觉遵守区政府和事务处的规章制度,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自觉接受广大机关同志的监督,虚心听取机关同志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肴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打菜,做到对待机关同志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3、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

所有菜一律由两位及以上采购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

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员要坚决拒绝。

复核人员根据有采购员(两人及以上)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负责人。

验收人员、复核人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分管主任、食堂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市场询价。

4、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并且当日公布。

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

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

按时开饭打菜。

6、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8、执行节电、节油、节水、节气规定。

空调、电灯、电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少开勤关。

9、树立消防、用电、用气、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0、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卫生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1、服从主任室的领导、接受监督。

机关食堂卫生安全制度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员工的合理用餐权益,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2. 食堂管理责任2.1 机关食堂的管理责任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管理员需具备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

2.2 食堂管理员应对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堂卫生等工作。

3. 食品安全3.1 食堂管理员应确保食品安全,选择符合卫生标准并具有相关资质的食材供应商。

3.2 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材进行检验和验收,以确保食材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3.3 食堂管理员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和器具进行食品加工,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3.4 食堂管理员应制定食品加工工艺和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操作人员正确执行。

3.5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设置适当的储存温度和湿度。

3.6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食堂设施和器具,保持食堂的卫生环境。

4. 就餐管理4.1 机关职工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就餐,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或非指定时间食用食品。

4.2 就餐人员应自觉排队就餐,按规定口粮成分摆放食品。

4.3 机关职工在就餐过程中应文明用餐,不得浪费食物。

4.4 机关职工应遵守食堂的秩序和规定,不得私自带食品入内就餐。

4.5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职工对食堂服务和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处理职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

5. 食堂卫生5.1 食堂管理员应设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任务分工。

5.2 食堂管理员应每日记录食堂的清洁和消毒情况,并及时处理卫生问题。

5.3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4 食堂管理员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6. 处罚与奖励6.1 食堂管理员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工资、停职或解雇等。

6.2 食堂管理员和员工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将受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文章标题: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为员工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3人。

第一届膳食小组组长由X同志担任,副组长为X、X,组员为X、X、X。

第二条职工食堂要为分行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早、中、晚餐,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承担分行一般性公务接待。

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

炊事员要真正用心做饭,要多多研究菜式和烹饪方法,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食堂管理的主要环节,食堂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小金库”、帐外物资、贪污挪用公款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坚持食物不定时验收制度,膳食小组要每周对食堂买菜、买米、买油等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对食堂管理的其他方面随时检查,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条职工食堂要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每月上旬公布上月的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的监督。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日清月结,每月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物美价廉的菜肴、米、油等。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到食堂时间分别不得晚于7∶30、10∶00、15∶30。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包括米、油、剩余饭菜等)拿回家。

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放在橱窗供员工选择食用,不计入餐费,不得与每餐的正常饭菜混合,防止变质剩菜剩饭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doc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doc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

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内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由机关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设置第五条机关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应位于机关办公区域内,便捷且方便职工就餐。

2.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3. 食堂的用餐区域应设置合理,确保职工的用餐环境安全、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烹饪、卫生、消防等。

第七条食堂设施设备应适应职工用餐需求,包括餐具、饮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用餐便利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包括荤素搭配、精细面点、特色菜品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食材抽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由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温度控制、保存方式等,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辅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进、使用、留样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检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机关工作人员早中晚就餐,节约开支,降低“三公”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职责(一)食堂管理员职责1、负责采购物品,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2、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3、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帮厨人员。

4、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二)炊事员职责1、负责日常饮食的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

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清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三条机关人员就餐管理制度(一)机关食堂承担工作人员早中晚就餐。

(二)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早餐、中餐后到食堂确认中午、晚上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签名,食堂按签名供餐。

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

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

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机关食堂管理方案

机关食堂管理方案

机关食堂管理方案篇一:机关食堂管理方案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就餐管理,保证食堂就餐秩序,节约就餐补贴经费,特制定方案如下: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后勤全体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1、办公室为食堂的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的正常有序进行。

2、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及选择、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日常开支、监督食堂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负责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4、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5、负责与财务对接费用结算管理。

三、食堂经营食堂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四、食堂管理规定及要求(一)上岗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二)卫生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公司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三)工作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映;2、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3、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诉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4、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四)食物的管理规定1、采购要求①食堂人员负责采购,办公室对每天食堂人员采买的食品、材料进行验收、登记,称重。

验收内容包括:食品质量、重量。

对不合格的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②食堂人员采购食品时要做到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

③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日清月结。

2、卫生要求(1)食物(①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一、总则(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工作管理(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三、就餐管理(一)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二荤二素一汤。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一、目的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提高饮食安全与服务质量,保障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营养需求,制定本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机关食堂,包括固定或流动机关食堂。

三、管理机制1. 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设立(1)机关内应组建一支以机关领导为核心的食堂管理委员会,统筹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2)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领导机关食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协调食堂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做好食品卫生和营养卫生等环境监测工作。

2. 食堂日常管理(1)必须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实施。

(2)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合理营养,要遵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等行业管理规定。

(3)享受机关餐饮服务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就餐,不可以将食品带离用餐地点。

(4)供应食品应按照国家营养标准进行科学搭配,菜品的制作方式应该多元化,促进健康饮食和减少浪费。

(5)建立食品采购安全监管机制,只有符合有关标准的店家、企业或农户可以进行食品供应,禁止购进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保证安全的食品。

3. 环境卫生(1)确保在用餐期间保持食堂内的环境卫生,每日清洁工作必须跟上。

(2)定时进行食堂清洁和空气消毒;厨房操作台、设备用具、餐桌等应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消毒。

(3)保持就餐区域通风,场地周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害虫无杂物。

4. 食品安全(1)对于购进的食品须要看采购商家提供的商品质量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2)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对于已购进的食品应当储藏、保存、加工制作、配餐、提供、销售等全部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4)遇有食品召回等情况应立即追查消费者信息,及时公告并妥善处理。

5. 特殊事件的处理(1)当出现食物污染、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所在机关领导,并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原因并切实采取措施处理。

(2)若出现因食用食品引起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对食品进行分析评估、病例分析及疫情调查,进行相关处置。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支行机关食堂(以下简称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机关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机关为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在职员工工作用餐的场所。

第三条用餐对象。

(一)机关正式在册员工(包括行员、聘用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二)前来机关临时办事的人员;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实行劳务外包制(包工不包料),通过采购程序定期选聘外包单位。

第五条机关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制度,对厨房烹饪操作、仓储保管、人员出入等重要环节进行监控和公示,杜绝违规操作,禁止浪费食品。

第六条机关食堂经费补助根据行长办公会确定的补助标准给予拨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外包单位负责机关食堂的厨房和就餐区域的管理和-3-运作,负责机关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第八条后勤服务是机关食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外包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食材供应基地的确定和食品的采购和验收;负责机关食堂的所需用具用品的采购和维修;负责对食堂费用进行核算管理以及食堂支出账务处理,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后勤服务每季度初按人事处提供的上季度末实际正式在册员工人数计算用餐补助,并填写费用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会计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费用预算申请予以拨付。

第十条工会办负责牵头组织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对机关膳食管理和服务进行民主监督。

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收集员工对机关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后勤服务开展对机关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四章订餐方式第十一条因食堂备餐需提前备货,原则上不接受当天申请的用餐需求。

第十二条日常普通就餐严格执行事先预定(手机订餐平台)的订餐制度。

第十三条因年终决算、抗洪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需要用餐的,应由所属部门或接待部门提前填写《支行机关食堂用餐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行领导审批后,报送后勤服务登记后领用餐券。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副组长:杨敏任旭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机关饭堂就餐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就餐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就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院机关饭堂管理,提高机关饭堂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给广大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结合近年来的执行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状况,借鉴有关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经院党组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院机关饭堂是非盈利性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必须坚持“服务优先、注重品质、安全第一”的方针,为广大干警提供营养、卫生、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在本院机关饭堂就餐人员的范围:院机关干警(含聘用人员);基层法庭的干警如需就餐应由个人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条收费标准:早餐1元,正餐(暂不开设)。

第四条本院机关饭堂就餐时间:早餐: 7:30-8:10。

第五条本院机关饭堂就餐方式:采用自助式形式。

二翻牌管理第六条凡在本院机关饭堂就餐的干警,一律实行翻牌用餐管理。

全院干警每人配对一个用餐牌,并钉挂于机关饭堂大门前;用餐牌设正面(蓝色字体的姓名)和背面(图案+姓名),正面(即蓝色字体的姓名)为暂停饭堂就餐标识,背面(图案+姓名)为饭堂就餐标识。

第七条为便于机关饭堂工作人员进行统计,要严格翻牌管理,如需在机关饭堂就餐或暂停饭堂就餐的干警,务必于前一天下午15:30前进行翻牌,否则按原用餐牌的正面或背面进行统计。

第八条机关饭堂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流水统计,并于下月三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上月干警用餐情况汇总公布于机关饭堂前,接受干警监督;干警对自己用餐情况有异议的请与办公室联系,无异议的务必于该月五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办公室缴清上月用餐费用。

三就餐秩序管理第九条机关饭堂就餐应依次排队取餐,提倡文明就餐。

第十条就餐干警要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时间规定、社会公德,讲究食堂卫生,爱护食堂设备。

第十一条就餐干警在就餐过程中不得喧哗吵闹,用餐后应按指定地点倾倒剩菜剩饭,并将餐具放回指定的餐具回收点,始终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禁止将公共餐具带出饭堂。

第十二条提倡厉行节约,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盛取饭菜,杜绝浪费,对于故意浪费的情况将在公告栏上通报批评。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

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机关食堂日常管理,提高机关食堂后勤服务保障和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食堂开办原则机关食堂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倡“光盘”行动;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食堂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公开透明,食堂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食堂服务对象机关食堂实行按需服务,根据订餐需求,为全县工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含工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公务接待对象、县个私协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县工商局批准用餐人员提供用餐服务。

二、食堂机构设置一)食堂管理人员县工商局机关食堂由县工商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成立“XXX机关食堂管理小组”,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

由县工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工商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设一名食堂总务(兼采购员)、一名食堂财务(兼验货保管员)。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X(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XXX(县工商局办公室负责人)XXX(县工商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总务:XXX(县工商局工会生活福利委员)财务:XXX(县个私协会工作人员)采购员:XXX(兼)(县工商局工会生活福利委员)验货(保管)员:XXX(兼)(县个私协会事情人员)二)厨房工作人员机关食堂聘请一名炊事员和一名帮工。

炊事员负责厨房烹饪,保证菜品质量;帮工配合炊事员工作,负责食堂卫生保洁。

工商所应参照机关设置食堂,工商所食堂隶属于工商所,接受县工商局食堂管理小组的指导、监督。

三、食堂服务项目一)职工伙食:根据订餐需求量,为全县工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含工勤人员)及其直系支属、县个私协会事情人员和其他经批准用餐人员提供事情日早餐、中餐、晚餐。

每周五前食堂总务负责放置下一周伙食菜单并在公告栏公布。

二)公务接待: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规定标准,为公务接待对象提供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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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意见)
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机关食堂的全面协调、监督和管理。

**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为机关食堂管理员,负责机关食堂的采购,用餐安排、用餐记录、账目报销。

**负责机关食堂采购的清点监督。

**为食堂主厨,**为食堂副厨,主厨负责按时开膳,保障供应机关人员、来客的饭菜,提高烹调技术,保证食品卫生、可口、安全。

副厨协助主厨,保障开水、热水供应,(正常情况下早餐前烧开锅炉开水,如有大型会议及其它特殊情况需保证供应开水)。

休假时,主厨、副厨最少要有一人值班。

**协调食堂采购物品运输。

(二)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
1、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管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
2、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机关的宗旨。

3、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

4、及时做好机关干部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管理内容
(一)就餐须知
1、镇机关食堂只限于机关工作人员,本人一次一人打一份饭菜,每日早、中、晚就餐标准为普通工作餐。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4、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二)食堂卫生制度
食堂环境卫生
1、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食堂厨师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

2、食堂厨师负责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食堂厨师负责餐后将整个食堂的地面、水池、灶台、工具、餐具清扫洗刷干净。

食品安全卫生
1、食堂管理员要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食堂厨师负责将食品清洗干净,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荤素食品要分开盛放。

3、食堂用的肉类、水产品类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4、主厨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
及时处理。

(三)管理规定
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由机关食堂管理员购买,其中200元以下的采购由食堂厨师验收签字,200—500元由办公室文书验收签字,500元以上的必须呈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才可购买,购买后由分管后勤领导签字。

机关食堂管理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2、食堂每月购买物品统一由机关食堂管理员造表登记。

食堂管理员要将每日的用餐情况进行登记,妥善安排物料使用管理,做好节约工作。

每月要将食堂开支情况(食品、酒水)分三大类:“工作餐、会议餐、来客接待”做出明细账。

3、成立机关食堂监督委员会,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分管后勤领导、财政所所长、机关食堂管理员为成员。

每月由纪委书记牵头对食堂管理员提供的机关食堂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查实无误后,由机关食堂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交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报账。

4、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副厨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和破坏。

副厨要做好库存物品的盘点,较紧缺时应提前告知管理员搞好采购保障供给。

5、机关食堂管理员要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

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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