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摘 要]技术转移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世界发 达国家技术转移的管理体系各不相同,但其国家政策支持环境相对完备,服务机构类型多样,研发体系资源丰富,可以 在技术转移机制构建及运行方面为我国提供相应的借鉴。为此,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技术转移服务 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产业化意识,以尽快完善我国技术转移机制,加快我 国技术转移事业发展步伐。
当今社会,技术创新和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 加快。是否具有完善的技术转移机制、能否快速进 行创新技术产业化,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 会能否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指标。当前如何推动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快速实现科学技术产业化,是 我国“十三五”期间面临的重大课题。通过分析与借 鉴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体系与运行机制, 尽快完善我国技术转移机制,加快我国技术转移事 业发展步伐,成为当务之急。
·100·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1卷
政府为促进经济和就业增长,提出了构建“创造经 济”的规划,并将技术转移及产业化列入创造经济 实现的核心课题。
(二)分散管理体系 采取技术转移分散管理体系的国家,中央政府 一般只负责制定有关技术转移政策和法律环境建 设,技术转移的具体工作由地方科研机构和大学设 立的技术转移中介来执行[1]。例如,日本政府在宏 观科技管理方面成立了两个机构,一个是内阁府下 设 的“日本 综 合 科 学 技 术会 议”,以抓 宏观 政 策为 工作重点;另一个是文部科学省,其职责是根据政 府 确定的 科 技 综 合战略和 方针 制定各 省厅 统一实 施的科技政策,制定和推进调整研究开发计划,确 保学术和科学技术研究的协调和综合性[2]。日本的 一 些大学 和 科 研机 构 设 立有专门的 技 术 转移 办 公 室(TLO)来负责具体的技术转移工作。虽然在日本 的整个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政 府、大学以及民间力量,但是,日本政府的引导作用 十分重大。 (三)混合管理体系 实施混合管理体系的国家,一般既有专门负责 管理技术转移工作的政府部门,也依赖由地方科研 机构和大学设立的技术转移中介来实施具体的技术 转移工作。例如,美国国会明确界定了联邦实验室、 大 学 等 非营 利 组 织的 技 术 转 移职 责;美 国 联 邦 政 府则设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促进政府资助的科研 成果向产业界转移,并在商务部里建立技术管理机 构,负责对技术转移工作的指导[3]。又如,德国联邦 教育研究部(简称“联邦教研部”)是德国政府的科 技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科技政策,进行宏 观管理。同时,除高校和研究所外,德国政府根据各 个地区和经济的需求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并且建立 科技成果和人才情报网络,为高校、研究所和企业 搭建一个沟通和技术转移的平台。 二、技术转移的国家政策环境 (一)技术转移法律机制 合理健全的技术转移政策法规是建设创新型国 家的基石,更是技术转移的制度环境基础。美国、德 国、日本、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技术转 移法律法规的建设,并将其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 重要战略组成部分。 1980年以来,为提升国家竞争力,促使技术成果 转化,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包括《史蒂文森-怀特技
[基金项目]青岛市软科学研究计划(13-1-3-139-1-<6>-zhc) [收稿日期]2014-10-15 [作者简介]张艳青(1983-),女,山东滨州人,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 李立(1955-),男,山东青岛人,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关键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转移体系;产业化;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5)01-0099-06
On the mechanism of technology transfer in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its reference
一、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一)集中管理体系 实施技术转移集中管理体系的国家,一般都设 有专门负责技术转移的政府部门,并在全国各地设 有技术转移工作机构以负责执行和实施国家的技术 转移计划[1]。如,法国政府设有研技部,负责全国科 技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英国设有国家级大学技术转 移协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 术转移活动;韩国设有知识经济部,且每3年出台一 个“技术转移与产业化促进计划”,意在建立全国性 技术转移与产业化支撑体系。2014年,韩国朴槿惠
韩国政府为鼓励和实施技术转移也制定了一系 列法律法规,并从2000年起,每3年制定技术转移中 期推进目标和计划。韩国已经实施5个技术转移与 产业化推进计划,其背景、任务各不相同,但在政府 引导和 扶 持、保 障方面的基 本做 法 是 一贯的。韩国 的“第1次技术转移与产业化促进计划(2001—2005 年)”,旨在制定技术转移促进法,设立技术交易所 并构建技术情报网等基础设施;“第2次技术转移与 产业化促进计划(2006—2008年)”,将技术转移促 进法更名为技术转移及产业化促进法;“第3次技术 转移与产业化促进计划(2009—2011年)”,引入新 发展推动基金和创新资本、技术信托制度,强化了 技术开发后的产业化资金资助问题;“第4次技术转 移与产业化促进计划(2012—2014年)”,强化公共 研究机构技术转移及产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TLO) 的专业性,并通过技术金融等手段,强化了对中小企 业的支持;2014年4月,韩国政府出台“第5次技术转 移与产业化促进计划(2014—2016年)”,该计划提 出了保障技术交易市场顺利运行,保证中介利益等 未来两年的技术转移及产业化促进方案。
2.激励机制的类型和内容 激励机制对研究人员投身技术转移活动起着重 要的鼓励作用。目前,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激励机 制涉及两方面: (1)经济激励,主要是合理分配知识产权许可 证和转让的经济收益。如,为保障研究人员拥有“专 利收益”,法国规定发明人可获得50%的收益。德国 规定对发明者实行“发明者许可最低收益率保障”, 获得不少于30%的许可证收益;另外,对有意成立公 司的创 业者,可申请获得最高5 0万欧 元 投资种子资 金。美国为调动联邦实验室人员参与技术转移的积 极性,规定可以向有关人员发放奖金,技术发明人个 人所得不少于技术转移收入的15%[1]。 (2)非经济激励,主要包括将技术转移作为研 究人员晋升的指标、为创建及派生新企业提供支持 等。如,英国大学2014年开始实施“研究卓越框架” 评估体系,明确将技术转移作为晋升的一项指标。 爱丁堡大学允许教师离职两年创建和派生新企业, 从而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从事技术转移活动。 (三)政府政策支持 科技创新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很多发达国 家通过营造健全的政策环境,直接支持技术转移服 务机构,为技术转移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极大地促进 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学研的结合。各国对技术创 新的政策支持主要有: 1.财政政策 采用财税政策支持技术转移活动是各国普 遍采用的一种手段。如,美国设 立小企业管理 局 (SBA),实施各种担保和贷款计划,建立中小企业
ZHANG Yan-qing, LI Li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gdao 266061, China) Abstract:Technology transfer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implementing the innovation strategy. It is the key link for enterprises to realize it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hance its core competence. Management systems of technology transfer in developed countries are not identical, but they can offer corresponding reference for China from the respects of comparative sound system of national policy, the variety of service, abundant resources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he perfect technology transfer mechanism. Therefore, we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guiding role of government, strengthen the function orientatioBiblioteka Baidu of technology transfer agencies to lead enterprises to increase innovation, and improve the industrialization consciousness of technology transfer, thus to perfect the mechanism of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speed up the process of technology transfer of China. Key words:technology transfer; services organization; the system of technology transfer; industrializ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英国和德国也是最早建立技术转移法律制度的 国家。但是,受其欧盟成员国地位限制,不需全面系 统地制定技术转移的法律法规,只需在遵守欧盟技 术转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本国的政策法 规即可。
(二)研发经费及激励机制 1.研发经费规模和结构 研发(R&D)经费是科技创新的经济保障,观察 其规模和结构变化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窥视政府对 科技兴国的重视程度。美国平均每年教育经费支出 占GDP的7%,且其中的大部分经费用于大学及研究 所的科研经费。2005年之前,中国的研发(R&D)总 经费总规模和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一直低于美、日、
第1期
张艳青,李立.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
·101·
德、法、英五国的相应比值。2005年以后,中国研发 (R&D)总经费的绝对值开始超过德、法、英三国, 在前述六国中已排在美国和日本之后,居于第三位, 但在GDP中的占比仍处落后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年我国 科 研 经费支出为10 2 4 0 亿 元。而德国R& D 经费支出 为6683亿元,虽然总量少于中国,但德国R&D经费 在GDP中占的比重远远高于中国。以2010年数据为 例,各个国家R&D占GDP的比重为:美国2.9%,日本 3.26%,韩国3.74%,德国2.82%,中国1.84%。德国的 R&D经费中,企业内部科技研发部门总支出为538亿 欧元(4494亿元人民币)。德国的汽车制造、电子、机 械制造等企业在科研领域的投入占了大部分,3/4的 科研经费支出产生于员工数超过1000人的大企业。
第31卷第1期 2015年3月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Vol.31,No.1 Mar.2015
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
○ 张艳青,李立
术创新法案》和《拜-杜法案》在内的20多部与技术 转移有关的政策与法案,目的就是要规范国内技术 转移行为,鼓励技术转移的实施。美国出台的一系列 法律法规不仅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且细节要求多, 涉及技术转移过程中的各个部门和环节[4]。
日本大力效仿美国确立技术转移法律法规的做 法,通过20多年的逐步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鼓励开 发创新,且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日本的 技术转移法律体系完整细致,并与制度、计划、政策 等辅助系统相结合,执行力刚硬,效果显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