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相关制度(XXXX-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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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转移管理工作,规范技术转移行为,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应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体系,明确技术转移活动的程序、方法和责任,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技术转移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技术转移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六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加强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第七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的档案和信息系统,记录和公布重要的技术转移活动和成果。

第八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制定技术转移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技术转移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技术转移管理的原则第九条技术转移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以自愿的方式进行,任何强迫、诱骗、胁迫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二)公平、公正原则。

技术转移活动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法合规原则。

技术转移活动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四)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科技成果的合法权益。

(五)效益最大化原则。

技术转移应当促进科技成果的最大程度利用和价值实现。

第十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在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时,应当遵循上述原则,加强对技术转移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技术转移管理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省技术转移中心员工办法

省技术转移中心员工办法

员工手册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日目录一、治理大纲 (3)二、组织机构 (5)三、财务治理 (7)四、人事治理(暂行) (21)五、绩效治理 (31)六、办公室治理 (35)七、接待治理 (46)八、印章治理 (50)九、档案治理 (52)十、保密治理 (56)十一、安全治理 (58)一、治理大纲1、为了加强治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组织和行为,搞活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进展转移机构,培养转移队伍,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转化能力,爱护中心的合法利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治理制度,中心全体职员都必须遵守本治理制度。

2、中心由四川省科技厅批准设立,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系不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非企业。

依照“政府引导,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企业化治理”的原则,围绕“发觉、筛选、撮合、转化”的功能定位,履行科技成果转化职能。

3、中心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源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遵循“放开、规范、竞争、有序”的方针,开展技术交易活动。

采取市场经济配置优势资源的方法,实施科技成果信息挖掘、筛选、撮合、投入和激励机制,建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技术转移服务环境。

4、中心面向“两个需求”,探究技术转移运营机制与模式,营造大科技、大服务、大平台,支撑大进展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5、任何所属组织、个人不得利用非法手段侵占或破坏中心财产。

6、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不得损害中心形象和声誉及破坏中心进展。

7、维护中心纪律,对违反中心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予以追究。

8、发挥职员主观能动性、创新经营模式、建立主观意识、知荣辱观念、扶敬业精神,完善经营治理体系,不断壮大中心实力。

9、为职员提供学习、深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建立一支明白技术、明白法律、明白政策、重服务的队伍,提供“一站式”技术转移服务。

10、为中心职员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尊重职员劳动,为职员制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职责机构应尽快制定并报送改革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要自觉树立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改革规定,抓紧制定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后实施,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十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管理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各级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本实施意见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都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我省现行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本实施意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担负国家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任务企业的工资管理,有特殊规定的,可一并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8〕21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7日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建设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围绕推动四川高质量发7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01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01期展,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优化创新要素配置,完善创新政策环境,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西部技术转移高地。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一、概述技术转移是指将技术、技术资产、技术成果等有形无形的技术要素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技术转移事务,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并最大化地利用技术资源,制定和实施技术转移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目的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保护和利用技术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

四、管理流程1. 技术转移需求确认在技术转移开始前,需明确转移双方的技术需求和转移目标。

双方应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确定技术转移的内容和范围。

2. 技术评估和选择对技术进行全面评估和选择,包括技术的可行性、可转移性、风险等因素。

技术转移双方需明确技术的具体参数和要求,确保技术符合转移方的需求。

3. 签订技术转移协议进一步详细制定技术转移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并签订技术转移协议。

技术转移协议应明确技术转移的方式、时间、费用、责任等各方面的内容,并约定技术转移期限和保密协议。

4. 技术转移实施根据技术转移协议的约定,进行技术转移的具体实施。

包括技术交底、培训、设备调试等环节,确保技术的成功转移。

5. 技术转移验收在技术转移实施结束后,进行技术转移验收。

双方通过技术转移验收评估技术转移的结果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要求,评估转移后的技术应用情况。

6. 技术转移管理与监督建立技术转移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技术转移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技术转移结果的落地。

包括技术转移的追踪和监督,技术转移成果的评价和利用等。

五、保密措施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

为了保护技术转移的双方的利益,需建立和执行保密协议,包括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保密责任、义务和约束。

六、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需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随着技术和管理的发展,及时对技术转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转移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技术转移服务管理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科研院所参与,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第四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主选择的原则,保障技术转移活动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坚持技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机密的原则,保障技术转移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加强自律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技术转移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关的技术服务资质和条件,公开承接技术转移服务项目。

第八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部门,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技术动态,为技术转移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第十一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的收费程序和内容,严禁变相收费和强制交易。

第三章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开展和管理第十二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评估、合同管理、实施和服务监督等环节。

第十三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先进性。

第十四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依据科学、客观的标准,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

第十五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当合法、合规、合理,确保双方利益平衡。

第十六条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实施应当有序进行,确保技术的稳定转移和有效应用,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

企业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技术转移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转移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科技成果的转移、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的技术转移工作应当坚持创新驱动,鼓励技术转移和创新创造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

第四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鼓励并推动技术成果共享共用,促进技术转移和创新资源的流动。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技术转移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技术转移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

第七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鼓励技术成果共享共用。

第八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原则,加强技术转移成果的跟踪监管,防范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

第九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遵循保护知识产权原则,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技术转移环节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第十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遵循效率优先原则,注重技术转移成果的快速推广,提高技术转移效率。

第十一条技术转移工作应当遵循服务质量原则,加强对技术转移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技术转移服务水平。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二条本企业设立技术转移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技术转移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转移管理机构包括技术转移服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和财务部门等。

第十四条技术转移服务部门负责技术转移成果的征集、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等工作。

第十五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法律咨询、纠纷处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技术转移工作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技术转移成果的经济效益分析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技术转移部门应当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机构的合作,建立技术转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技术转移成果的征集工作。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转移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策略之一。

技术转移是指将技术成果、技术产权或技术服务从技术供应方传递给技术需求方的过程,它可以加速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也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赢。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技术转移业务活动、确保技术转移成果落地和有效运行,以及促进技术创新和共享,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则、流程和制度。

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促进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技术转移已成为企业获取技术优势、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通过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可以将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1.科学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确保技术转移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规范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规范技术转移活动的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各环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风险和纠纷。

3.激励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设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供应方与技术需求方积极合作,共同推动技术转移成果的落地。

4.协同性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实现技术转移活动的有机连接。

5.风险控制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明确技术转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与挑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6.持续改进原则: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应注重持续改进和优化,及时根据实践经验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1.技术转移业务管理机构设置(1)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业务管理机构,负责技术转移业务的组织和管理。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2024年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技术中心的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保障技术中心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形式,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服务和创新推广等工作的独立组织。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公正、高效、便民。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管理任务是制定科技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协调技术合作交流和管理科技资源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策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发展战略。

第六条技术中心设立研发部、应用推广部、科技合作部、科技资源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技术中心设立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技术中心应设立科技创新团队,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九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合同签订、执行管理、验收评价等环节。

第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应用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十一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合作交流制度,积极与相关国内、国际组织和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和利用科技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合理的人员激励机制,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设高素质科研团队。

第十五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才评价和晋升制度,公正评价和选拔人才。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科技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研发和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合理分配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技术中心应建立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技术中心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科技研发项目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技术转移中心章程

技术转移中心章程

技术转移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产学研联合,推动酷立方的科技资源与产业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先进应用技术向企业转移及产业化,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转移(以下简称“中心”),的新机制,通过整合各地科技资源,成立“技术转移中心”第二条中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所属各院所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面向国家需求和市场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自身发展、有效地服务于社会和企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第三条中心为实现其宗旨及任务可组建独立法人机构,接受酷立方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四条中心旨在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实践,探索技术转移运行新模式与新机制,凝聚技术转移专业团队,构筑技术转移联盟与共享平台,塑造技术转移及服务品牌,成为促进行业间、区域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先行者和带动者。

第五条中心建设任务主要为:1、以省、市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积极与各级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对接,为构建创新体系建设做出贡献;2、建立健全技术转移信息网络。

以酷立方各项目为平台,汇集各渠道、合作单位科技成果、研发力量信息,以及中小型企业的需求信息,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供需信息收集、传递、对接的信息平台;3、积极开展以技术交易为主要形式的技术转移。

以企业提供难题招标、院所招标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的技术转移,探索形成新的技术交易模式;4、不定期地组织技术转移对接活动。

组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各种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丰富技术转移的形式,扩大技术转移的范围,提高技术转移效率;5、组织完成公司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中心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顾问1人,委员7 人。

中心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有:1、为中心的日常运营提供制度支持;2、聘任或解聘中心主任、副主任等管理人员;3、规划、指导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对中心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件做出决策;4、协调中心与各项目公司、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之间的各种关系;5、听取中心主任的营运报告,检查、评估中心的营运组织与管理工作及其成效。

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和应用,提高科技创新的综合效益,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引进和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企业技术转移机构是企业内部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促进企业内外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应用。

根据企业规模和需求,适当设置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组织机构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评估部门、业务拓展部门、信息服务部门等。

领导班子由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机构的决策和领导工作。

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发展规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协调各部门协作等。

技术评估部门主要负责对科技成果的技术评估工作,评估科技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市场潜力。

业务拓展部门主要负责技术转移业务的对外协调和合作。

信息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收集和整理技术信息,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人员管理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人员管理主要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

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人员激励机制,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机构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业务流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科技成果申报、技术评估、合作洽谈、合同签订、技术转移和应用推广等环节。

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确保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行。

机构应加强对技术成果的推介和宣传,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参与技术转移工作。

六、质量管理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规范进行。

机构应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技术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信息化建设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信息的共享化。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一、背景与意义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是指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转移到使用方或其他机构的过程。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转移过程,保障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流程。

技术转移对于科研单位和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技术转移可以将研发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二、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建立一家科研单位或企业如果想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管理制度,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转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组织全员积极参与的氛围。

2. 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管理机构:成立技术转移管理部门或设立技术转移管理小组,统一协调技术转移相关事务。

3. 确定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明确技术转移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4. 建立技术转移相关的标准和流程:制定技术转移的申报、评审、授权和监管等具体流程和标准。

5. 建立技术转移的信息化平台:建立技术转移管理信息系统,方便信息共享和管理。

6. 建立技术转移的激励机制:建立技术转移激励机制,奖励技术转移的组织和个人。

7. 开展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开展技术转移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对技术转移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技术转移流程科研单位或企业在进行技术转移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流程:1. 技术转移的申报:科研人员或技术开发人员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进行申报,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专利文件等。

2. 技术转移的评审:技术转移管理部门进行技术转移的初步评审,包括技术的成熟度、市场前景、风险评估等。

3. 技术转移的授权:经过评审通过后,科研单位或企业与使用方或合作方进行技术转移的洽谈,签订技术转移协议。

4. 技术转移的实施:按照技术转移协议的约定,将技术成果进行转移和实施,包括技术支持、培训、技术服务等。

5. 技术转移的监管:对技术转移过程进行监管和跟踪,确保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和合规运营。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范文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行为,强化技术转移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进行技术转移服务活动的部门、人员。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指企业通过外部渠道获取技术、知识和专利等技术资源,并将其引进、运用到本企业中,为本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合作等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技术转移服务的目标是为本企业提供创新驱动和技术支持,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不得在技术咨询、培训、合作等过程中泄露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六条技术转移服务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战略,选择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

第二章技术转移服务流程第七条技术转移服务流程分为需求确定、合作选择、合同签订、实施管理和服务评估等阶段。

第八条需求确定阶段应当由本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明确需要外部技术转移的目的、内容和时间等要求。

第九条合作选择阶段应当由本企业的技术转移服务管理人员负责,根据需求确定阶段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

第十条合同签订阶段应当由本企业的法务部门和技术转移服务管理人员共同参与,明确技术转移服务的内容、方式、付款方式、保密义务、期限等条款,并签署合同。

第十一条实施管理阶段应当由本企业的技术转移服务管理人员负责,进行技术转移服务的进度跟踪、协调和管理,确保服务按合同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

第十二条服务评估阶段应当由本企业的技术转移服务管理人员和服务使用人员共同参与,对技术转移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通过评估结果对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章技术转移服务管理要求第十三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和档案,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技术转移越来越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手段。

而技术转移团队作为保障技术转移顺利进行的重要团队之一,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的概念、目标、组成、职责和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二、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的概念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技术转移活动顺利进行,有效提高技术转移团队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技术转移团队内部管理和协作,确保技术转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技术转移团队管理制度的目标1.明确目标:对技术转移团队的任务、工作内容、时间表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每个成员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2.提高效率:通过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等措施,提高技术转移团队的工作效率,确保技术转移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3.保障质量:建立严格的质量审查制度,对技术转移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技术转移结果符合预期。

4.加强协作: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有效解决团队内部矛盾和冲突。

四、技术转移团队的组成技术转移团队应由技术专家、项目经理、法务人员、财务人员等多个岗位的成员组成,确保团队具有全面的技术、管理、法律等能力。

1.技术专家:负责对技术转移项目的技术性进行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项目经理:负责对技术转移项目的整体进度和工作计划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法务人员:负责处理技术转移项目中的法律事务,制定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4.财务人员:负责对技术转移项目的预算和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五、技术转移团队的职责1.制定技术转移项目计划:制定技术转移项目的详细计划,并按时按质完成。

2.评估技术转移项目的可行性:对技术转移项目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3.指导技术转移工作:为技术转移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技术转移标准规定管理组织制度

技术转移标准规定管理组织制度

建立一个技术转移的标准管理规程,规范技术转移的相关过程。

2.范围牵扯到技术转移的相关过程。

3.责任人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QA部、QC部、仓储部、财务部、注册部相关负责人。

4.内容4.1 定义药品技术转移是指将药品的知识、技术以及相关联的产品和工艺过程从研发方或持有方转移到接收方的过程。

4.2 应用范围技术转移应用的范围包括首次转移:产品从研发阶段转入生产阶段,企业委托严二次转移:已上市产品转移到公司4.3 实施流程4.3.1 建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由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原生产商)和接收方共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

交接负责人为注册部,转移小组的人员构成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研发部门(转移方)◆生产部门(转移方/接收方)◆质量部门(转移方/接收方)◆物资管理部门(转移方/接收方)◆工程部(如适用)(转移方/接收方)。

4.3.2 建立项目计划和进度表转移过程中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建立进度表和各项转移任务的职责;协调并跟踪项目的进程。

4.3.3 技术文件准备和传递项目负责人应与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或原生产厂)联系获取必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样品以及帮助,包括:●注册文件中的化学、生产和工艺控制部门●原料供应商和标准●产品和药品包装样品●对产品和/或生产工艺、产品检验的技术培训。

4.3.4 变更控制转移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启动工厂的产品变更控制,并进行法规符合性评估以及差距分析。

4.3.5 转移项目转移项目过程中质量管理、生产技术及物料管理部门需获取的相关信息分别为:质量部门●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原生产厂)和接收方之间的生产合同技术内容;●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内控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分析方法验证或分析方法转移以及稳定性研究方案。

生产部门●生产处方、生产规程及工艺流程图●制备工艺验证方案;●图纸(如冲模、铝塑板图纸)建立批号、有效期的表示方法;●包装设计和样品试机;设备和系统能力和资格确认;●设施及公用系统能力和资格确认。

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技术转移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技术转移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技术转移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高效便捷原则: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便捷服务。

(四)协同创新原则: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技术转移服务中心,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技术转移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技术需求调研,掌握技术转移资源。

(三)建立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发布技术转移信息。

(四)组织技术转移项目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提供技术转移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

(六)加强与外部合作,拓宽技术转移渠道。

第六条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

(二)市场拓展部:负责技术转移市场的调研、分析、拓展等工作。

(三)技术咨询服务部:负责技术转移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持。

(四)财务部:负责技术转移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制度第七条技术转移项目分为以下类别:(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服务等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技术合作项目: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开展的技术研发、技术引进等项目。

(三)技术服务项目:指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项目。

第八条技术转移项目的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人填写《技术转移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技术转移服务中心。

(二)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立项评审。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范文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范文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流程范文技术转移是指将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实际生产力的过程。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转移而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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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概述技术转移管理制度是指在技术转移的全过程中,为了规范各项工作、确保技术转移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科研机构和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护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创新成果,还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落地和进一步创新。

二、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技术转移管理的基本原则技术转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可追溯。

技术转移管理应该以公平为基础,对来自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技术进行公正的评价和交易,保护技术转移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技术转移管理应该公开透明,让广大科研机构和企业了解技术转移的政策和流程,并对技术转移的各个环节进行追溯。

2. 技术转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为了保证技术转移管理的高效和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

科研机构和企业应该设立技术转移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技术转移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技术转移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该由相关科研人员、商务人员和法务人员组成,分别负责技术评估、技术交易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3. 技术转移管理的流程和要求技术转移管理的流程通常包括技术评估、技术转让、技术交易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在技术评估环节,科研机构和企业应该对技术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包括技术的市场价值、应用前景和竞争力等。

在技术转让环节,科研机构和企业应该将技术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实际生产力,并确定技术转移的方式和途径。

在技术交易环节,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选择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或购买技术等方式进行技术交易,需要与合作方或购买方进行技术讨论和协商,并确定技术转移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在合同签订环节,科研机构和企业应该与合作方或购买方签订技术转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保护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3-07—10 点击次数:23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并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其主要职能:1、开展支撑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的战略技术、产业发展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2、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与在本企业的推广应用工作;3、行业相关技术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工作,本企业技术改造、科研与关键生产设备购置、重大产品构思等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咨询、分析工作;4、负责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负责骨干科技人才的引进、使用、工作支持与培训等;5、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报、维护等工作;6、企业科技活动管理与科技资源整合、利用等工作.第三条为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我省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经济实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四条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四川省经委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认定第五条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企业自愿申请认定。

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第六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年销售额在1。

5亿元以上。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省内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技术转移中心的管理,规范技术转移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转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参与技术转移活动的相关人员。

二、组织机构1. 技术转移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中心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2. 技术转移中心下设以下部门:(1)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2)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调研、项目推介、合作洽谈等工作。

(3)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转让等工作。

(4)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文档管理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主任职责:(1)负责中心整体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协调。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分管项目管理部、市场拓展部。

3. 各部门职责:(1)项目管理部:负责技术转移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2)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调研、项目推介、合作洽谈等工作。

(3)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转让等工作。

(4)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文档管理等工作。

四、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立项:(1)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申请,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通过的项目,由中心主任审批立项。

2. 项目实施:(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3. 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2)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中心主任批准结项。

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专利申请:(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申请专利。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

技术转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技术转移活动,促进技术创新和营销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技术转移的各类业务活动。

第三条定义1.技术转移:指公司内部将技术本领和知识资源从原业务领域转移到其他业务领域或外部合作伙伴的过程。

2.技术转移方:指技术转移的发起方,可以是技术研发部门、业务部门或合作伙伴。

3.技术接收方:指接受技术转移的部门或合作伙伴。

4.技术转移项目:指具体的技术转移活动,包含技术转移计划、实施方案、执行过程和评估结果等。

5.技术转移评估:指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含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风险评估等。

第二章技术转移流程第四条技术转移发起流程1.技术转移方提出技术转移申请,包含技术转移的原因、目标、预期效果、资源需求等,并提交给技术转移管理部门。

2.技术转移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技术转移管理部门将评估结果报送给负责人,并决议是否启动技术转移项目。

4.如决议启动技术转移项目,技术转移管理部门将组织订立技术转移计划,并明确项目的执行目标、时间进度、资源配置等。

第五条技术转移执行流程1.技术转移管理部门负责引导技术转移项目的具体执行,包含项目团队组建、任务分解、进度跟踪等。

2.技术接收方依据技术转移计划和要求,完成技术接收准备工作,并与技术转移方进行紧密沟通和搭配。

3.技术转移方依照技术转移计划进行技术转移操作,并及时记录和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技术接收方对接收到的技术进行验证和应用,并在实际操作中积累经验和进行反馈。

第六条技术转移验收流程1.技术转移项目完成后,技术接收方进行技术效果评估和结果验证,如有问题或改进建议,及时向技术转移方反馈。

2.技术转移管理部门组织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项目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风险掌控等情况,并形成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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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日目录一、管理大纲 (3)二、组织机构 (5)三、财务管理 (7)四、人事管理(暂行) (20)五、绩效管理 (30)六、办公室管理 (34)七、接待管理 (44)八、印章管理 (48)九、档案管理 (50)十、保密管理 (54)十一、安全管理 (56)一、管理大纲1、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组织和行为,搞活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发展转移机构,培养转移队伍,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转化能力,保护中心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中心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2、中心由四川省科技厅批准设立,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系不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非企业。

依照“政府引导,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的原则,围绕“发现、筛选、撮合、转化”的功能定位,履行科技成果转化职能。

3、中心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源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遵循“放开、规范、竞争、有序”的方针,开展技术交易活动。

采取市场经济配置优势资源的方法,实施科技成果信息挖掘、筛选、撮合、投入和激励机制,建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技术转移服务环境。

4、中心面向“两个需求”,探索技术转移运营机制与模式,营造大科技、大服务、大平台,支撑大发展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5、任何所属组织、个人不得利用非法手段侵占或破坏中心财产。

6、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不得损害中心形象和声誉及破坏中心发展。

7、维护中心纪律,对违反中心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予以追究。

8、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创新经营模式、建立主观意识、知荣辱观念、扶敬业精神,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中心实力。

9、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建立一支懂技术、懂法律、懂政策、重服务的队伍,提供“一站式”技术转移服务。

10、为中心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尊重员工劳动,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

11、鼓励员工参与中心的决策,欢迎员工就中心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予以奖励、表彰。

1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福利补贴+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制度,部分员工实行年薪制;部门实行“项目提成+综合评定”的部门成本核算制度。

13、各部门实施细则详见部门管理办法。

二、组织机构理事会:成员 9 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长系中心法人代表,理事由主管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及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推选产生。

综合管理部:承担市州成果对接协调工作,承担对外联系与联络,人事,财务,后勤保障、资产及档案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战略发展部:承担全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管理,中心技术转移工作战略发展研究,政府支持的相关体系内项目的发掘、筛选、撮合、转化等工作;资金管理部:承担基金的日常管理,积极筹备金融体系平台,政府体系外项目的撮合和整理等工作;科技展览部:承担科技厅归口下达的展会任务,探索展览市场化模式,承办重大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承办技术转移高峰论坛、项目签约等活动;技术交易部:承担全省技术合同登记牵头工作,承担全省技术合同交易体系建设,西部技术转移联盟与人才培训等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四川省技术转移平台牵头建设工作,转移中心科研项目日常管理,省内技术转移平台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中心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心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财务由财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建立统一预算(包括分项目预算在内)和核算报销制度。

第四条中心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积极为业务开展服务,力争取得较好的财务效益。

第五条中心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建全各项的财务制度;真实准确地核算、反映中心财务状况;合理组织各业务部门编制预算,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财政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行专账管理;经营活动项目实行项目独立核算,预算决算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工作接受由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相关机构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本制度由中心的财务部门负责解释,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执行。

第二章财务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管理第一条岗位任职规定财务岗位任职应符合内部受制制度及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

即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个岗位经办,包括但不限于:支票保管与印章保管分离、票据保管与票据审批相分离,支付与审批相分离,处理业务人员与核算人员相分离,实物管理与帐务管理相分离等。

第十条中心财务部门由会计主管、会计和出纳组成,在没有专职会计主管之前,其职责由聘任会计兼任承担。

第二条会计主管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编制和监督执行年度预算、分解及滚动预算,制定年度及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并按月就资金使用效果进行汇报;(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按月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考核,按月就收入、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报;(3)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4)报账审核;(5)审核现金每日盘点表及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字;(6)财务报表审核;(7)对内外所提供数据及资料审核工作,内外审计等的协作工作。

第三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核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中心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本职工作。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5)编制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和上报会计主管;(6)编制财务报表;(7)对内外提供各种资料,填报各种数据、内外审计等的协作工作。

第四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坚持借款报销签字制度,现金收支做到“手手清”;(2)严格执行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0元。

超额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3)严格审核每笔现金收付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建立建全现金出纳各种手工账目,每日应当结账,进行现金盘点,填制现金盘点表,确保账实相符;(4)建立建全银行账目,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休假、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方可办理离职,经手人和会计主管须在交接表上签字。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一条预算编制的原则:财务在单位负责人的主持下,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发展的需要,按照统收统管,精打细算,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

第二条预算管理形式:(1)财务草拟预算方案,填报交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报送科技厅批复。

根据省科技厅批复的收支预算,调整预算方案,在提交中心主任讨论,财务按照批准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执行。

(2)各项预算经费在实际支用时,必需依照‘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来办理和完善财务手续,各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款项用途,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除小额个人因公预借款等外,还要同时附上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的证明文件,不得以电话,口信,只言片语的字条等形式作为用款支付的申请。

交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根据规定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核准使用。

(3)经批准后的支出预算,应当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4)凡未列入年度预算,临时发生而又确需开支的项目(不含会议费),由有关部门提出追加计划的书面报告,在经费可能的情况下,5千元以内的项目由财务牵头复议,主管部门的领导审批执行,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随意开支或垫支,若有违者,财务有权拒付,并追究审批人和承办人的责任。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一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二条单位取得收入时必须由财务提供按规定使用的财政,税收等统一印制票据,其他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各类收据对外签开。

收入凭证必须顺号使用,不得跳号;作废的凭证,必须同存根一起保存注销。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一条支出及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1)以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为支出管理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自行改变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按有关要求定期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

修缮,购置项目,凡符合招标采购规定和要求的,都要实行招标采购。

(3)借款及发票,收据的基本要求,对不符合规定及基本要求原始凭证,财务不予受理。

第二条费用开支报销规定(1)一切财产物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由综合部及相关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采购人员凭购物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凭发票入库单按费用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2)各部门订购的业务书籍和各种参考资料(含光盘资料),均需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报销人凭购书发票,办理完入库验收手续后,按费用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3)凡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或其他有关会议;收取了会议资料费的,参会者返中心后应将会议资料交资料室保存,报销人持会议资料费发票,经综合部签字验收后,按费用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凡资料未交资料室的,其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规定(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借款单”,标明出差事由,线路,到达目的地及所需日程,据此办理款手续,差毕一周内结清账目,一律不得拖欠借款。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途中和住勤补助以及乘座何等交通工具等,均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3)凡职工外出进修,学习,专业培训,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经领导批准,培训费由人事签字后,财务部门按规定予以报销。

(4)出租车费用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其费用报销审批权限,由中心综合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接待费用报销规定上级部门来中心检查工作,外单位来中心办事者,各部门视情况予以接待,其接待标准由综合部另行制定。

第五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领,借款及发票,收据,入库单等统称为原始凭证,其基本要求是:(1)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的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的内容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名称;经济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据管理要求,正式发票或收据,应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和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收款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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