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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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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拯救濒危生物物种,保护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以及外围保护地带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保护区位于本省武夷山市、建阳区、光泽县、邵武市行政区域内,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7°27′-117°51′,北纬27°33′-27°54′,具体界线和面积以国务院确定的为准。

第四条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严格保

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原则,并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项目建设和保护管理所需经费。

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有关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保护管理工作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督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行政区划各自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

保护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管辖或者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

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

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对在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九条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近期、中期建设发展规划,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更改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十条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行分区管理。

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划定。

保护区以及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和界线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设置界标。

第十一条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外来人口迁入。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安排区内居民逐步迁出;对外迁的居民依法给予补偿或者安置;对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林木和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及使用的林地,采取依法

征收、赎买或者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和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及建设或者设置会所、疗养院、户外广告、指示牌等与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或者景观的其他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的,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依法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生产设施和其他项目。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与保护区规划相协调;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三章保护管理

第十五条在保护区核心区内,除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第十六条在保护区缓冲区内,除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观测、调查、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开发利用活动。

第十七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

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或者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但是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组织单位、人员、日期、区域、路线、项目进行。

第十八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除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外,应当严格控制使用除草剂等化学制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

第十九条禁止携带、引进外来物种、转基因生物、疫原体进入保护区;不得在保护区内擅自培植、饲养、繁殖各类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

不得在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擅自引进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

进入保护区的植物种子、苗木或者其他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原材料以及上述物品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应当持有植物检疫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禁止野外用火。

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因生产经营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

不得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禁火区域生火烧烤、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划定固定的生产区域,合理安排保护区内村民开展毛竹采伐和茶叶生产等活动。

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将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茶叶、毛竹加工等产业迁移至保护区外的产业园区。

禁止扩大保护区实验区内现有的耕地、茶园和毛竹林经营面积。

第二十二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从事旅游、食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保护区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开矿、采石、挖沙、取土、爆破、修建坟墓以及其他侵占、毁坏林地的活动;

(二)擅自新开、拓宽各类林区道路以及生产便道;

(三)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四)猎捕、伤害野生动物或者其他破坏妨碍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活动;

(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建筑垃圾、弃土等固体废物;

(六)钓鱼、电鱼、毒鱼、炸鱼以及捕捞其他水生动植物;

(七)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掘根、剥树皮、过度修枝、采挖树兜、采挖花草、箍树以及砍伐、放牧、烧荒、采药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行为;

(八)在文物、树木、岩石或者保护管理设施、设备上刻划;

(九)野外露营、漂流、攀岩、探险等活动;

(十)移动或者毁坏保护管理设施、设备;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标准化工作是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准则,做好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 1.3 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标准化工作在技术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产品开发部门归口管理,日常标准化工作由产品开发部门工艺研究所负责,管理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能 2.1 贯彻执行上级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2 贯彻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2.3 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参加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讨论审定会议,对标准草案及时提出意见。 2.4 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 2.5 进行企业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参加产品鉴定会议,发表标准化审查报告。进行定型后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2.6 负责对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标准化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兼职标准化员做好对工艺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提供有关标准化资料。 2.7 负责有关标准的宣贯和有关标准化知识的讲座。 3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 3.1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月做好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年度总结。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单项选择题] 1、碘盐中()的加入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A.碘化钾 B.碘酸钾 C.碘酸钠 D.碘化钠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2、碘盐出厂前必须经(),未达到规定含量标准的碘盐不得出厂。 A.含量检验 B.数量检验 C.质量检验 D.包装检验 参考答案:C [单项选择题] 3、在缺碘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凡需添加食用盐的,必须使用()。 A.盐 B.碘盐 C.工业盐 D.专业用盐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4、经营碘盐()业务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批。 A.生产 B.批发 C.零售 D.检验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5、碘盐批发企业在从碘盐加工企业购进碘盐时,应当索取(),碘盐加工企业应当保证提供。 A.质量合格证明 B.加碘证明 C.包装证明 D.卫生合格证明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地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卫生监督和碘盐的卫生监督以及防治效果评估。 A.盐业主管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工商管理部门 D.质监部门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7、《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人民政府应当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各级 参考答案:D [单项选择题] 8、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 A.乡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9、对暂时不能供应碘盐的缺碘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

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指导案例5号】 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2年4月9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章参照;盐业管理。 【裁判要点】 ⒈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 ⒉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⒊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相关法条】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 【基本案情】 原告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简称鲁潍公司)诉称:被告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简称苏州盐务局)根据《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简称《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认定鲁潍公司未经批准购买、运输工业盐违法,并对鲁潍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其具体行政行为执法主体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苏州盐务局无权管理工业盐,也无相应执法权。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国家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工业盐也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上述规定精神不符,不仅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

地区封锁的规定》,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违反上位法设定行政许可和处罚,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苏州盐务局作出的(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 被告苏州盐务局辩称: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和《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苏州盐务局有作出盐务行政处罚的相应职权。《江苏盐业实施办法》是根据《盐业管理条例》的授权制定的,属于法规授权制定,整体合法有效。苏州盐务局根据《江苏盐业实施办法》设立准运证制度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并无不当。《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均在《江苏盐业实施办法》之后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简称《立法法》)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定,《江苏盐业实施办法》仍然应当适用。鲁潍公司未经省盐业公司或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购买工业盐的行为,违反了《盐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苏州盐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规范性文件正确,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鲁潍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2日,鲁潍公司从江西等地购进360吨工业盐。苏州盐务局认为鲁潍公司进行工业盐购销和运输时,应当按照《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工业盐准运证,鲁潍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即从省外购进工业盐涉嫌违法。2009年2月26日,苏州盐务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为,鲁潍公司未经江苏省盐业公司调拨或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省外购进盐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㈡项的规定,并根据《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鲁潍公司作出了(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鲁潍公司违法购进的精制工业盐121.7吨、粉盐93.1吨,并处罚款122363元。鲁潍公司不服该决定,于2月27日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苏州市人民政府于4月24日作出了[2009]苏行复第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苏州盐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裁判结果】 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9日以(2009)金行初

武夷山介绍

福建武夷山介绍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市境内,在市区以南约15公里,处在武夷山脉北段的东南麓,景区面积约70平方公里。这里是典型的丹霞地貌,亿万年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形成了奇峰峭拔、秀水潆洄、碧水丹峰、风光绝胜的美景,古人说它“水有三三胜,峰有六六奇”,被誉为“奇秀甲东南”。 武夷山风景区内有三十六峰、七十二洞、九十九岩及一百零八景点。不仅全年有景,四季不同,而且阴晴风雨,其山川景色亦幻莫测,瑰丽多姿。现全区分为武夷宫、九曲溪、桃源洞、云窝天游、一线天——虎啸岩、天心岩、水帘洞七大景区。它兼有黄山之奇、桂林之秀、泰岱之雄、华岳之险、西湖之美。 武夷山风景的精华在九曲溪。九曲溪源于三保山,溪水碧清,折复绕山,形成“曲曲山回转,峰峰水抱流”的九曲之胜,武夷山中最著名的一些山峰和高插于悬崖峭壁上的神秘悬棺都列在九曲溪边。景区内还有遇林亭宋代瓷窑遗址、武夷宫等游览景点,极具人文价值。武夷山也有众多名胜古迹,如冲佑万年宫、虹桥和架壑船棺等,还有世界罕见的动植物,是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这里并建有武夷山自然博物馆。 武夷山还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山,古人称:“东周孔丘,南宋朱熹,北有泰岳,南有武夷”。南宋理学家朱熹在此居住四十多年,设帐授徒,著书立说,使这里成为我国东南文化的中心,被誉为“道南理窟”。道家也把这里称为“第十六洞天”。历代文人雅士在此写下的赞美诗文不下二千多篇,题镌摩崖石刻有四百多处,这些丰富的人文史迹,也为名山增添风采。而古越人的架壑船棺、汉代的古城墟、宋代的古瓷窑遗址和元代的御茶园等,使武夷山更成为人们访古探奇,寻幽览胜之地。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东南现存面积最大、保留最为完整的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区内峰峦林立,原始森林茂密,景色融雄浑、古朴、隽秀于一体,而且有着极为丰富的生物资源,被纳入联合国“人与自然”保护区。 武夷山! 武夷山位于福建省武夷山脉北段东南麓,面积70平方公里。相传唐尧时代的长寿老翁彭祖菇芝饮瀑,隐于此山,生有二子,长曰「武」,次曰「夷」,二人开山挖河,疏干洪水,后人为纪念他们,就把此山称为「武夷山」。后来连闽赣边界的大山脉也统称为武夷山脉。也传,此地为古代闽越族,其首领名武夷君,此山为古越人的栖息之地而得名。 1979年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列为全国5个重点自然保护区之一 1982年武夷山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1987年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人与生物圈。 1992年武夷山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列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199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1993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武夷山航空口岸为国家一类口岸。 1999年1月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999年10月被中央文明办、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第二批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1999年12月1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名录》,武夷山列入「世遗」的区域总面积达999.75平方公里,是目前全国面积最大的世界遗产地,是继泰山、黄山、峨嵋山-乐山大佛之后,我国第四个列入世界双重遗产的单位,成为全世界22个双重遗产地之一。 武夷山地质为红色岩层陆相盆地堆积而成,属典型的丹霞地貌。武夷山海拔在400米左右,最高峰三仰峰海拔717.7米,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9℃,1月平均气温8℃。武夷山市是福建省唯一以名山命名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其境内拥有驰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816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05-30 【生效日期】1999-05-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1999年5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盐业管理,合理开发盐资源,促进盐业生产的发展,保证食盐专营和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和盐产品生产、运输、储存、购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盐或盐产品,是指固体氯化钠、液体氯化钠以及以氯化钠含量为主要成份的盐制品,包括食盐和工业用盐。 凡居民直接食用以及饮食加工、渔业和畜牧养殖业所用的盐产品为食盐,其他盐产品为工业用盐(简称工业盐)。 第四条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盐业管理工作。市(地)、县(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盐业管理工作。 卫生、工商、物价、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地质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盐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为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提高民族素质,食盐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加碘。

食盐加碘、保障全民食用碘盐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第六条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其生产、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运输实行准 运证制度。工业盐依照国家盐业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管理。 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食盐专营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第七条对贯彻执行本条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检举、协助查处违反本条例 的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开发和生产 第八条第八条省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省盐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资源 赋存状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 人非法侵占、破坏盐资源。 第九条第九条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含非制盐企业开发盐资源,下同),必须经 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第十条食盐实行定点生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申领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并应当加强质量检测工作,不符合国家 质量标准的食盐不准出厂。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生产食盐时,所用的碘酸钾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标准。 在食盐中添加药物或营养强化剂,加工多品种保健盐,必须经预试验后,报省卫生、医药、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严禁利用盐卤水晒制、熬制盐产品;严禁利用盐土、硝土加工制盐。 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出售盐卤水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 的附产物。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路面)

目录1 总则 1.1 目的和范围 1.2 编制依据 1.3 章节划分 路基篇2 路基工程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2 技术准备 2.3 作业条件 2.4 安全文明施工 3 一般路基施工 3.1 一般规定 3.2 挖方路基 3.3 填方路基 3.4 雨季施工 3.5 安全文明施工 4 路基排水 4.1 一般规定 4.2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4.3 跌水、急流槽 5 特殊路基处理 5.1 一般规定 5.2 盲沟、渗沟施工 5.3 软土地基处理 5.4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5.5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5.6 安全文明施工 6 路基防护 6.1 一般规定 6.2 浆砌片(块)石或溷凝土预製块防护 6.3 护面牆防护 6.4 路基生态防护 7 挡土牆 7.1 一般要求 7.2 施工工序 7.3 施工要点 7.4 质量控制

8 预应力锚索(杆) 8.1 一般规定 8.2 施工工序 8.3 施工要点 8.4 质量控制 8.5 锚索(杆、地梁)框架 8.6 锚索(杆)检测 9 涵洞、通道 9.1 一般规定 9.2 圆管涵 9.3 盖板涵 9.4 箱涵、通道 9.5 倒虹吸 10 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 10.1 路堤整修 10.2 路堑整修 10.3 路槽移交 11 路基监测与观测 11.1 一般规定 11.2 软基工程观测 11.3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 11.4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观测 12 取、弃土场的整治 12.1 取土场 12.2 弃土场 12.3 安全文明施工 路面篇13 路面工程施工准备 13.1 一般规定 13.2 技术准备 13.3 机具准备 13.4 材料准备 13.5 路基核验 14 碎石的开採与生产 14.1 料场作业 14.2 片石的开採 14.3 碎石的生产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全文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全文》是有达内考试网为你整理收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三条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四条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企业标准的制定 第五条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七)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第八条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第九条审查企业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2000年10月2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 *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xx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 * 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盐业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保障社会供给,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购销、储存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盐产品,是指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产制品(含固体盐、液体盐)。包括食盐、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第四条食盐实行加碘供应,专营管理。 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监督管理。 其他用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盐业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物价、铁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 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盐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盐业管理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盐业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盐业生产技术水平。 第二章资源管理 第八条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 有效保护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开滥采或者非法侵占盐资源。 第九条开发利用盐资源,必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开采矿盐和地下卤水,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第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划定盐场保护区,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盐场保护区的范围包括:(一)临海面盐场防潮坝体、缓冲带及取土区; (二)非临海面盐场防洪坝体、排淡沟道及清淤区; (三)盐场纳潮沟道及清淤区; (四)输卤管(沟)道两侧各二米内的地带。 第十一条在盐场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收海报批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收回海域使用权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工业区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报批工作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制定收海报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提供海域使用权申报的具体操作和规范,列出收海报批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为今后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海域使用权提供切实的指导意义,全面保障工业区收回海域使用权工作的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一号,2001,江泽 民。 3.2《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6,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3.3 《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发[2006]28号,2006,国家海洋局。 3.4 《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闽政办[2007]153号,2007,福建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 3.5 《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号,2006,财政部、国家海洋局。 3.6 《福建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闽政[2008]8号,2008,福建省人民政府。 4释义

4.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是在详细了解和勘查项目所在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及其 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分析评价项目用海的必要性,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规划的符合性,项目用海与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性以及项目用海的不利影响,提出项目用海的对策和建议,并做出用海论证结论。 4.2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是按照海洋环境监测计划,在完成现场调查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评价等工作之后,全面、客观、公正、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并以简洁的文字、清晰的图表、明确的论点,根据环境和工程特点来编写的书面文件。 4.3 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 4.4 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金是指国家以海域所有者身份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而向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权利金。海域使用金包括海域出让金、海域转让金和海域租金。 4.5 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6 管委会 海西宁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简称。 4.7 总公司 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8 所属单位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殳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5职责分工 5.1 公司领导 a)核准启动项目建设收海; b)批准与地方政府的各项收海协议及签署。

企业如何做到标准化管理工作

企业如何做到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内涵和特征 企业标准化就是以企业获得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为目标。它将生 产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形成科学规范具体的规程和准则,从而使工作 变得更为规范化、常规化和程序化。 企业标准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支柱,是企业基本的管 理职能、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它具有四个明显的特性:一是功能 上的监控性;二是状态上的稳定性;三是时间上的先行性;四是空间上的基础性。 二、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企业标准化管理是现代化企业卓有成效的科学管理方法。对于提 升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 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1.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现代化管理和科学 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必不可少的 基础手段和基础工作。现代企业的生产是建立在先进技术、科学分 工和广泛协作基础上的,任何一个流程、环节都离不开标准化,无 论是企业新产品开发、生产流程再造,还是生产工艺创新,从研制 到鉴定都需要标准把关,只有符合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 才能正常生产,在市场上得到推广和应用,才能使企业获得最佳的 经营业绩和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企业联系各职能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企 业的生产、经营、技术和质量等各职能部门、各环节之间关系错综 复杂,既存在内在的联系又有不同分工,只有通过各种标准来制衡、 约束彼此,才能使企业整个运营过程按照客观科学的规律运行,从

而在管理中防止权利不明、责任不清、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提高 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消耗,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3.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提高和稳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离不开标准,如果没有先进的、合理的、科学的标 准,那么就谈不上有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全面质量管理所强调的 是企业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它是以标准化为基础。 三、企业标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张皮”。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已经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ISO14001环境保护、SA8000社会责任等体系认证。与此同时企业也建立健全了数量众多、内容 齐全的与标准化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与 标准化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有的并没有真正“落实到管理上,体 现在实践中”,只是每年在汇报总结或者外部审核时才抛头露面, 平时基本束之高阁。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2020)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2020)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盐管理,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盐生产、采购、运输、存储、销售、储备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加碘食盐和未加碘食盐应当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 第四条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食盐行政许可和行业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的行业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跨区域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本省执行的食盐碘含量国家标准、食盐碘含量监测和碘缺乏地区划定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缺乏危害的防治和监测工作。 省人民政府物资储备部门负责政府食盐储备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政府食盐补充储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食盐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盐安全和合理补碘、合理用盐等科学用盐的宣传教育,普及食盐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者开展食盐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盐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盐安全和科学补碘的法律、法规以及食盐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盐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生产经营 第六条从事食盐生产应当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食盐实行定点批发制度。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2020修订)

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 (1993年8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根据1998年5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修订,根据2010年11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根据2020年8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销售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食盐的生产经营实行专营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盐业的管理,保证盐的生产和销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我省盐业行业主管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我省食盐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资源开发 第五条开发盐资源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鼓励外商投资发展盐化工等综合利用项目,扩大出口创汇。 第六条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由开发单位向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 进行食用盐再加工(含加碘)的,应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所在地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制盐企业需要停产、转产的,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盐场保护 第七条下列区域划定为海盐场保护区: (一)盐场防护堤临海面三百米以内区域; (二)盐场外的引潮、纳潮、排洪沟道两侧各十米以内区域; (三)盐场码头临海面外侧一百米以内区域。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盐场保护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妨碍盐场的生产和运输。 第八条制盐企业的下列财产和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盗窃、哄抢: (一)依法使用的土地、滩涂; (二)盐场防护堤、场内排洪沟、水库、闸门涵洞、坨地、盐仓、桥梁、码头、运盐路; (三)盐场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 (四)已纳入盐场的海水、卤水、盐田中的卤虫、鱼虾、微藻等盐田生物。 第九条国有盐场盐田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的盐田土地属乡(镇)、村集体所有。 市、县人民政府应对盐田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条征收、征用盐田须征得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征收、征用手续;用地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用地单位应当缴纳新盐田开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新扩建盐田和改造盐田;新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适用)

本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796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 3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与任务 3.1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要求 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评价与改进 3.1.1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每个企业的生产都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并存在絮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约束条件, 而在企业内部各部门、 各环节之间又存在一 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有机整体, 所有这些外部约束和内部依存制约关系, 只有通过制定和 实施一整套标准(包括偶国家、行业、企业的技术标准、企业管理标准、及企业工作标准) 才能实现企业与外部环境协调和内部的协调, 从而建立起最佳生产经营秩序。 通过制定企业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使企业科学化、有序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因此企业标准 化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3.2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 3.2.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22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体系。 3.2.3实施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强制标准坚决贯彻实施, 推荐性 标准一经采用应严格贯彻执行。 3.2.4企业的服务、运行、和物资采购、营销、设备、财务等工作应尽快纳入标准化轨道, 制定出积 极、可靠、有效的企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并贯彻实施。 3.2.5应根据经营需要和企业标准体系提出的制修订标准项目做好规划和计划, 列出标准项 目名称。主要内容说明,工作进度、要求及负责起草的单位等。 326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有计划和措施。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与任务、 人员素质与职责、企业标准化规划与 计划的管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管理、企业标准体系总要求、 贯彻实施各级标准管理、标准 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标准及标准化信息资料的管理、 际标准工作的管理、企业标准化成果给管理等规定。 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管理、采用国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附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分的工地。 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编制措施项目预算书做为协议附件,约定按进度完成量支付方式,确保费用落实到实体。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

武夷山调研报告

武夷山调研报告 我们游览的第一站是远近闻名的武夷山,没下火车我们就对她期待不已。 下了火车,到达武夷山已是凌晨了。天色微明,大巴穿行在山与山之间,环绕在四周的,都是苍翠的青山,缕缕的云烟从青山深处升腾起来,仿若天上仙女遗失在人间的缎带,围绕着群山飘舞。不知云烟深处,可有神仙的踪迹?这里的山通体都是一块巨大的石头,并且形态各异。人们依据她的形态特征为她命名,像大王峰,玉女峰,玉柱峰,象鼻锋,鹰嘴峰,天游峰等。大王峰膀大腰圆,威武强悍;玉女峰亭亭玉立,瘦俏细佻。 相传古代有一大王,爱上了武夷山九曲溪边的一个漂亮的妹子,他们经常来溪边幽会。一个巫婆知道了,非常的嫉恨,就在他们中间放置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现 在你从九曲溪漂流而下,就可以看到左 岸的大王峰和右岸的玉女峰隔溪而立的 情景,虽然相距不远,但有座山峰耸立 在他们中间,使他们不能顾盼传情。听 划筏子的姑娘说,玉女峰代表了武夷山 的美,武夷山的广告,宣传画,光碟和 土特产的包装袋上都可以看到玉女峰的 窈窕身姿。我们从玉女峰脚下经过的时 候,殷红的霞光映射在玉女褐红的肌肤 上,使她显得更加俏丽多姿。背后衬托 她的是青翠的山脊,头顶漂浮着几朵赤 红的霞云。清澈的溪水将这些全部的倒映水中,天地相融,红光闪闪,流金铺银,碾翠镕碧。那情景是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若想体验那时美妙奇特的快感,只有亲自来到武夷山的九曲溪中,才能有所享受。 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我便惊讶于她的美了!苍郁青黛的群山,拥着一弘碧绿的水,逶逶迤迤,一曲一弯地沿着山绕过去,十分的幽远和深邃。水是湛绿而有光泽的,光滑而细腻,象一条碧玉带,环绕在群山之间。我们上了竹筏,顺流而下。此时,山间的晨雾还未散尽,远处的青山依然隐在朦朦胧胧的云雾中。两

企业标准管理办法

1 目的 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范企业标准化管理。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企业标准化管理职能,企业标准体系的组成,企业标准的制定,技术标准的管理以及企业标准编号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标准化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TB/T 2002-2004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 3.2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标准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4.2 标准化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活动。4.3 企业标准体系 企业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 4.4 企业标准体系表 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 4.5 技术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6 管理标准(制度)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统称管理标准)。 4.7 工作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8 职能标准 在技术管理、工作标准中,为实现相同或相近的功能,而制定的系列标准的总和。 4.9 个性标准 在各职能标准中,为实现各种技术、管理、工作的功能,而制定的各个特性标准。

5 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 5.1 公司标准化组织机构图见附录A。 5.2 公司标准化工作决策机构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担任,委员分别由有关部室主要领导担任。 5.3 企业标准的审查机构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领导下的三个标准审查组即技术标准审查组、管理标准审查组和工作标准审查组。其分别由信息科技部、规划发展部和人力资源部的技术、管理和标准化方面人员组成,负责企业标准报批前的审定。 5.4 企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是信息科技部,负责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业务,并负责技术标准的工作。5.5 规划发展部负责管理标准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作标准的工作。 5.6 其余各部室和车间设兼职标准化员,负责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6 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职责 6.1 技术标准化委员会职责 a) 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制定公司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b) 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的技术标准化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 c) 组织制订、修订并经批准发布公司的企业标准; d) 会同公司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重大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内外各类标准; e) 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f) 讨论企业标准化重大事项,提出标准化奖惩意见; g)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任务。 6.2 信息科技部职责 a) 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公司技术标准化工作计划; b) 组织制订、修订企业技术标准; c) 编制和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表; d) 组织实施国内外各类标准; e) 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f) 参与研制新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做好标准化审查; g) 负责收集、订购、发放国内外标准; h) 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技术标准资料和标准图样,建立电子目录,负责厂内标准资料和标准图样的查询服务。

盐与盐产业调研报告.

盐产业的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盐产业概况 一、分类 在我国,根据来源和生产方法可分为3类:以海水为原料晒制而得的盐叫作“海盐”;开采现代盐湖矿加工制得的盐叫作“湖盐”;开采地下天然卤水或古代岩盐矿床加工制得的盐则称“井矿盐”。 按照产品形式又分为固体盐和液体盐,我国以固体盐为主,液体盐主要指汲取的天然地下卤水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矿床而得到的卤水,目前我国液体盐的比例不足10%,但国外发达国家较高,如美国达到51%。 盐,除供食用外(惯称食盐),大量用作工业原料(名曰工业用盐),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表以“原盐”为总称。 二、资源分布 基本分布状况是:东部海盐(制盐产能约占总产能的60%),中部及西南部井矿盐,西北部湖盐。 海水晒盐与国家的海岸线长度、滩涂面积及气候条件等有关,我国海盐以北方海盐区(含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为主。主要生产企业有:辽宁的营口和大连复州湾盐场、天津的塘沽盐场、河北南堡盐场、山东羊口盐场。这些盐场

的年产量均在50万吨以上。 井矿盐矿床广泛分布在河南、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云南、江苏、山东、安徽及陕西等18个省区。据不完全统计,现已查明的氯化钠储量大于100亿t的盐矿床就有十余个。主要生产企业有:四川的五通桥盐厂、邓关盐厂、大安盐厂、贡进盐厂,云南一平浪盐矿,湖北应城盐矿,湖南湘澧盐矿以及河南平顶山盐厂等。 湖盐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青海、新疆及西藏等西北部地区,以青海盐湖最为丰富,储量在3000多亿t,生产成本较为低廉,但我国西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对盐的需求也较低,远距离运输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主要生产企业有:内蒙古吉兰泰盐场、青海的茶卡和柯柯盐场、新疆盐湖化工厂等。 截止2009年,我国共有制盐企业约3000家,原盐年产量在6600万吨左右,高于实际消费量400万吨左右,盐生产能力更是达到7200万吨以上,全国食盐平均库存在两个半月以上。 从历年统计数据看,海盐产能最大,井盐次之,湖盐最低。 三、盐产业的消费结构 我国盐化工用盐占73%,食用盐占16%,其它用盐占11%。当前,盐化工是我国制盐业发展的决定因素。我国以

《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解读

《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解读 海域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本月初开始施行的《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国家未作统一规定的四类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海域使用金的分成比例、征收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并对部分用海行为给予优惠。 那么,新的征收标准与原先的有何不同?目的何在?今后农业种植用海、工业用海、渔业用海的费用怎么计算?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为我们解读了新的征收办法。 控制过分填海行为 今年3月,国家财政部、海洋局出台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将全国所有海域分为6等,对不同海域的使用金征收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把农业填海造地用海、盐业用海、围海养殖用海和开放式养殖用海四种情况征收标准下放给省级制定。 中央的征收办法对填海采取较高标准,6种等级的海域分别征收每亩2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海域使用金,从而控制过分填海行为。过去,我省填海的海域使用金是根据临近土地价格的30%征收,但临近土地价格究竟多少难以确定。随着中央征收办法的出台,我省制定了新的《办法》,运用经济杠杆保护国有资产收益。由此,33个沿海县6个等级的海域正式执行新征收标准。 新《办法》规定,海域使用金除按国家规定的30%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则按省20%、市10%、县40%的比例分别缴入各级国库。但养殖用海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直接由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全额缴入县级地方国库,其中应返还一部分给乡镇政府,用于基层海域的规划、整治、保护和管理。 新征收标准有升有降 根据新《办法》,四类由我省自行制定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与原先相比有升有降。

首先,农业填海造地方面。为解决我省农业用地紧缺问题,减轻围垦建设单位负担,降低围垦成本,新《办法》特别规定:填海造地用于农业耕种的,按填海型项目用海征收标准的3%一次性计征,地方留成部分经批准可全额返还项目业主;填海后改变农业耕种用途的,按填海造地用海征收标准补交海域使用金。以一个6等海域为例,如果填1亩的海域用于农业耕作,按填海型项目用海征收标准每亩需收2万元,那么他要上缴的费用600元。这600元中的30%即180元上缴中央财政外,剩余420元将全部返还项目业主。但若填海是用于工业用海或建设用海,则1亩仍旧要按照2万元的标准收费。 其次,盐业用海方面,从我省制盐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食盐安全角度考虑,其征收标准由原来规定的每亩每年征收5元下降为1元。 第三,围海养殖用海方面,已建池塘(包括围海)养殖维持原有每亩每年20元标准不变;新增围海养殖的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亩每年征收20元上升为100元。 第四,开放式养殖用海方面,滩涂海水养殖、浅海筏式养殖维持原有标准不变,每年每亩按20元计征;浅海底播养殖也仍按每年每亩30-50元计征;但网箱养殖由按每口网箱占用水面面积累计计征,改为按整体实际占用水面面积计征,标准从原来每亩每年1333元降为100—200元。 三种用海有优惠 我省对渔业用海、重点项目建设用海、港湾外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征收还实行优惠政策。 首先,以养殖或捕捞为家庭生产经营主业,户籍所在地为沿海渔业村的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可以按每户不高于30亩的用海面积,免征海域使用金,但以企业模式经营的专业户不在免征范围内。 其次,为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省政府公布的省重点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除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外,上缴地方财政的海域使用金减征30%。在保护海洋资源的同时,确保海西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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