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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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体系文件
QB/MEDJ-206-02-2006 施工过程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办法
2006-01-01 发布 2006-01-01 实施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办法起草人:梁秀娟
本办法校核人:崇莉杨浩维
本办法审核人:靳江崇莉杨浩维王占军本办法批准人:武斌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引用依据
4.职责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施工准备阶段
5.2 施工阶段
5.3 分部试运
5.4 整套启动试运
6. 记录
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过程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办法
QB/MEDJ-206-02-2006
1. 目的
为了实现施工过程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体现预防为主,使每个单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能保证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整体工程质量,为用户提供满意产品和服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担的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
3. 引用依据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
公司《一体化程序文件》
4. 职责
4.1 公司总工程师是本办法的主管领导。
4.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过程管理办法的制定、贯彻、监督检查工作。
4.3 各项目部工程质量部负责施工现场过程管理工作,对特殊过程组织鉴定并对过程进行连续监控。
4.4 各工地专责工程师是施工过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记录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的审批工作,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
4.5 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过程管理的执行人,负责各类记录表格的填写,对施工过程中班组自检、工程交接、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管理负全责。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施工准备阶段
5.1.1工程中标后,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5.1.2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其说明、大型机械设备和布置方案、施工力能供应、施工综合网络进度与保证措施、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施工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生产和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管理职能、资源配置计划、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内容。
5.1.3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本部门各专业工程师、公司安监保卫部、物资经营管理部、计划经营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5.1.4批准后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不得任意修改;如确因条件所限需修改时,必须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5.1.5各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提出的施工方案、机械配备、劳动力组织等有关内容开展工作。
5.1.6各专业要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部专业工地专责工程师组织编写《专业组织设计》。
5.1.7专业组织设计将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的有关内容具体化,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经明确,可以满足指导施工要求的项目不必重复编写。其内容包括:本专业工程概况、工程量、专业施工项目设备及设计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中有关部分的具体布置)和临时建筑安排、主要施工方案(措施)、有关机组启动试运的特殊准备工作、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专业施工项目综合进度安排和人力资源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降低成本和推广应用四新等主要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名录表等内容。
5.1..8专业组织设计由项目部工程质量部组织本部门各专业代表和项目部相关部门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定后实施。
5.2施工阶段
5.2.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办理开工报告,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工。
5.2.2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措施的编写
5.2.2.1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组织设计》编写作业指导书。
5.2.2.2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工程量、作业前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做准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要求、机械及工器具的配备、作业程序和方法及内容、作业过程中对控制点设置、作业活动中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及权限、作业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及质量保证措施、作业的安全要求、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安全保证措施、环境因素辩识与控制措施环境保护、作业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各种记录表样等内容。
5.2.2.3作业指导书的审核:由项目部工程质量部、安全保卫部的专业代表和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经监理单位审定后,工程质量部统一建帐标识下发后方可实施。
5.2.2.4作业指导书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天编制完成,并逐级审核、批准。
5.2.3技术交底
5.2.3.1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应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5.2.3.2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5.2.3.3项目部级技术交底:在项目工程开工前,依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各工地专责工程师和主要施工负责人等进行技术交底。
5.2.3.4其交底内容主要是项目工程的整体战略性安排,一般包括:本项目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内部施工范围划分、项目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总平面布置和力能供应、主要施工程序、交叉配合和主要施工方案、综合进度和各专业配合要求、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保证措施、技术和物资供应要求、技术检验安排、采用四新计划、降低成本目标和主要措施等内容。
5.2.2.5 工地级技术交底:在本工地施工项目开工前,按照已批准的《专业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措施》、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和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