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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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 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具有等效性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2.3 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 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 《梅屈恩协定》 • 《科步登——谢瓦利埃条约》
2. 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跨国公司发展 & 转移定价
3. 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4. 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
– 1991年,北欧五国的《税收互惠多边条约》
– 1992年,经合组织的《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5.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1)电子商务交易中客户所在国(所得来源国)是否应对国外销售 商的经营所得征税。
(2)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所得的性质和类别有时会难以确 定,从而给在相关国家之间区分征税权带来一定困难。
1.2.2 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
1. 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关税与国际贸易
• 关税的壁垒作用
• 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 国内商品税与国际贸易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2. 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 所得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
– 所得税对国际间接投资的影响
3. 财产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2.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包括中国)
2. 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 拉美地区的一些国家、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 美国、利比里亚
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2.2.1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3)电子商务条件下纳税人的国际偷税和避税活动会更加隐蔽, 从而要求国际社会尽快研究制止纳税人偷税和避税行为的办 法。

国际税收知识

国际税收知识

国际税收知识一、国际税收协定1.两个范本的比较《联合国范本》更加注重的是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经合组织范本》比较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

2.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顺序要求:①永久性住所;②重要利益中心;③习惯性居处;④国籍。

3.常设机构的判定(1)该营业场所是实质存在的。

(2)该营业场所是相对固定的,并且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久性。

(3)全部或部分的营业活动是通过该营业场所进行的。

4.个人的独立劳务所得,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视为其居民纳税人的国家缴税,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当在所得的来源国缴税。

5.缔约国一方居民因雇佣关系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在居民国缴税。

但如果是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报酬,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在居民国缴税,否则应当在劳务发生国纳税:①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B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②该报酬不是由缔约国另一方(B国)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③该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B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二、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1.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依法履行税务登记、税种的缴纳和纳税申报义务。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获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

三、境外所得税收管理1.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直接缴纳的税额包括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3.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间接缴纳的税额是指从境外分得的股息中所间接负担的税额。

4.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直接缴纳的税额,在抵免时只有限额的限制,没有持股条件的限制;而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抵免时,既受抵免限额的限制,也受持股条件的限制。

5.间接抵免要满足的持股条件是:①居民企业对某外国企业总持股比例(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三超过20%(含);②每一个层的持股企业,对下一层企业直接持有的股份要超过20%(含);③从第一层到第五层,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上述②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某外国企业的股份总和达到20%以上。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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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参考答案----2009年12月10日1.名词解释(1)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P248)(2)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一般为发达国家)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且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或称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P104)(3)居住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

(P49)(4)转让定价:也称转移定价,是指跨国纳税法人管理当局从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出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购销产品和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内部交易定价。

(P161)(5)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缴纳的外国各种所得税给予抵免得方法。

(P88)(6)国际税收协定:是一种以调节各国税收权益分配关系为对象的国际公法规范。

(P321)(7)普惠制含义:所有发达成员方对所有发展中成员方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它是单方面的,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

(P373)(8)国际税收协调:它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性协调关系,即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的税基、税率、征税规则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的商品或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制度和办法。

(P361)(9)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它是国家的管辖权在税收上的具体表现。

(P32)(10)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疏漏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各国税法规定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运用变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等合法手段,达到规避和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目的。

(P119)2.简述1.关联企业制定转让定价的动机?答:(1)避税动机(2)获得竞争优势。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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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简答题1.简述构成常设机构营业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

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

(2)必须是固定的。

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具有永久性。

(3)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

不是为本企业从事营业性质的准备活动或辅助活动,如仓储或样品陈列等的场所。

2.简述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的比较价格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即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2)再销售价格法(RPM)——比照市场标准的具体运用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再销售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如关税)后的余额为依据,借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3)成本加利润(CPLM)——组成市场标准的具体运用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组成市场价格)为依据,借以确定关联企业间合理的转让价格。

3.简述各国在实施税收管辖权时共同遵循的原则。

(1)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辅,即属地兼属人原则共同使用。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依据为从源征税,居民身份。

(2)不同国家的各有侧重。

发达国家侧重于居民管辖权,发展中国家侧重于来源地管辖权。

(3)大多数国家兼用两种基本税收管辖权的同时,一般都同意并遵循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但是优先是有限的,不能完全排斥纳税人居住国的税收管辖权。

4.简述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1) 虚构避税港营业基本途径: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2) 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基本途径:跨国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一个受控的信托公司,然后把高税国财产转移到避税港,借以躲避有关税收。

国际税收复习材料,浓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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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1.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对)2.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对)3.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对)4.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错)5.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错)6.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对)7.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对)8.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错)9.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对)10.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

(对)11.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于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对)12.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对)13.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错)14.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错)15.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居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错)16.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对)17.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

(错)18.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著名的避税地。

(对)19.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错)21.总的来看,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被限制的公司是否是外国投资者为避税而建立的中介公司,只要一个公司不能排除其受限制的性质,就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利益。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永久性住所)。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地域管辖权)为依据。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

9.(扣除法)和(减免法)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固定比率方法)和(正常交易方法)。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逐项法)、(线性法)和(协调法)。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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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复习资料国际税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经济活动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个重要领域。

对于学习和研究国际税收的人来说,系统地复习相关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将为您梳理国际税收的重点内容。

一、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涉及到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重要方面。

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的核心概念之一。

包括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征税,无论其所得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地域管辖权则是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公民管辖权是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的全部所得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包括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冲突、居民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地域管辖权之间的冲突等。

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各国采取了多种方法,如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和低税法等。

免税法是指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抵免法是允许本国居民用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扣除法是在计算本国居民应纳税款时,将其在国外已纳税款作为费用扣除;低税法是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按较低的税率征税。

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和漏洞,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减轻或规避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常见的国际避税方式有利用转让定价、滥用国际税收协定、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等。

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在交易往来中,不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定价,而是通过人为抬高或压低价格,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针对国际避税行为,各国采取了一系列反避税措施,如加强税务情报交换、完善转让定价法规、制定受控外国公司法规等。

国际税收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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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1.1国际税收的含义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一、税收的基本概念1.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一种分配2.税收是一国政府同它的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二、国际税收的概念1.具备税收的基本特征2.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是各国课征税收的国际影响和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国对其管辖权下跨国流动的人员、资本和货物的征税关系。

(朱青)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朱青)⏹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税收协定(2)非合作性协调---税收的国际竞争1.1.3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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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导论第一章导言判断题1.国际税收有其自身法定的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2.涉外税收只反映国家与涉外纳税人的征纳关系,而不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为避免国际商品流通的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各国自愿实行单一目的国原则。

简答题1.简述国际税收分配与国家税收分配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4.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判断题1.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属地兼公民管辖权。

2.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国内法对居民个人条件规定的居住时间标准,与它的居(公)民管辖权行使范围是成反比关系。

简答题1.简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2.简述原产国原则和目的国原则。

第二篇国际重复征税判断题1.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关税。

2.根据《关贸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应该是对等的相互减让。

3.国际重复征税之所以发生,与有关国家行使不同的税制有关。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避免电子商务的国际重复征税作了如下阐述:网址本身不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网址主机经营业务,不构成常设机构。

5.国际重复征税按其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税制性、法律性和经济性重复征税。

6.虽然甲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但乙国仅采用地域管辖权,所以在甲国和乙国之间不会产生重复征税。

7.常设机构就是其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8.我国是按照劳务提供地标准来判断劳务所得的来源地。

9.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只能是各国实行统一的消费地原则。

10.从有利于鼓励投资的角度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将会给本国居民(公民)跨国纳税人带来更多的优惠照顾。

11.跨国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12.跨国的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13.在国际上,关于税收饶让抵免,一般都是通过有关国家各自的税法来加以规定和执行的。

国际税法复习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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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国际税法概述——P11第一节:国际税法的概念与性质——P111、国际税法的含义——P13、P142、国际税收的含义——P123、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P154、国际税法的性质(3点)-----------P16--P18第二节:国际税法的宗旨与作用----------p181、国际税法的宗旨---------p202、国际税法的作用---------P21(3点)第三节:国际税法的体系与地位1、国际税法的地位---------P22、P24(2点)2、国际税法的体系----------P25(3点)第四节:国际税法的渊源1、国内法渊源---------P262、国际法渊源----------P263、涉外税法的涵义--------P264、涉外税法的效力范围---------P26第五节:国际税收法律关系1、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以及要素P28、P292、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P30、P313、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运行P31、P324、国际税收法律事实P32第二编税收管辖权第四章:税收管辖权概述P65第一节:税收管辖权确立的原则P651、税收管辖权的含义与内容P652、税收管辖权的确立原则——独立原则P66第二节:属人性质税收管辖权1、税收居所的含义P672、属人性质税收管辖权的含义及表现形式P67、68 (2点)3、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含义P674、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含义P68第三节:属地性质税收管辖权1、来源地的含义P702、属地性质的税收管辖权P71第四节:1.、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实施现状P72、74(2点)2、为什么多数国家同时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P72第五章: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第一节: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1、标准(5点)P76、77、78、79第二节:法人身份的确认2、标准(5点)P81、82、84(1)注册成立地标准P81(2)实际管理与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P82(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P84(中国)(4)控股权标准P84(5)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标准P84第三节: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1、居民的纳税义务P852、非居民的纳税义务以及例外P86、87第六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确立第一节:跨国所得来源地的认定1、营业所得的概念P902、营业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2点)P90、91(交易地标准、常设机构标准)3、劳务所得的涵义P914、劳务所得分类(独立劳务所得与非独立劳务所得)的概念与区别P91、925、劳务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P92(2点)6、投资所得的概念以及内容P93(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7、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2点)P93 权利提供地、权利使用地8、财产所得的概念P95 (不动产所得、财产收益)第二节:对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1、跨国营业所得的含义P962、跨国营业所得征税的基本原则——常设机构原则3、常设机构的概念P98、994、常设机构营业场所的三个条件P98、995、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代理人的分类及其含义(2点)P1026、非独立地位代理人的条件P102、P1037、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确定的原则(2个)P106 、P108(实际联系、引力原则)8、实际联系原则下征税方式(3种)P108 (经合组织范本)9、引力原则的含义P10810、独立企业原则的涵义P110 (常设机构利润的核算)(应税所得)11、应税所得的纯收益原则P11012、比例分配法P112第三节:对跨国劳务所得的征税1、跨国劳务所得的涵义P115 ——劳务提供地与劳务所得支付地的标准2、独立个人劳务的含义以及征税原则(3个,固、停、负)3、固定基地原则的含义P1154、发展中国家对固定基地原则的拓展P116(停留时间规则、支付或负担原则)5、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涵义P1176、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征税的规定P1177、对特殊个人劳务所得的征税P119(董事、跨国所得、退休金、政府服务所得、学生与学徒)第四节、对跨国投资所得征税1、源泉扣缴的含义P1262、预提税的含义P126、1663、税收分享原则P1274、对来源地征税的界定——P128(4点)(投资所得,协调对所得来源地、限定预提征税、实行限制税率)5、征收预提税的限制(2点)P131、P132第五节、对跨国财产所得及价值的征税1、对跨国不动产所得的征税P1362、财产收益的涵义P1373、对跨国财产收益的征税P1374、跨国财产价值P139第三编、国际双重征税的规制第七章、国际双重征税规制原理第一节、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P1442、国际双重征税的分类P145(法律性、经济型)3、法律性双重征税的含义与特征P145(4点)4、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含义与特征P1465、经济性双重征税与法律性双重征税的区别与联系P1466、国际性双重征税的概念P147第二节: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及表现形式1、产生的原因P1472、国际双重征税的表现形式(3种)P148、149 ————————法律性双重征税第三节: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1、国际双重征税的影响P149、P150(3点)2、税收公平原则P149,税收中性原则P1503、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遵循的原则——属地优先原则4、属地优先原则的含义P151以及评价1505、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应采取的措施(3点)151、153、154(单边,双边、多边)6、分配规范与冲突规范的区别153第八章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第一节:免税法1、消除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P1572、免税法的措施P1573、有条件免税法的条件P1584、免税法的特点159/160(4点)第二节:抵免法1、抵免法的分类P1602、全额抵免法的特点160、161以及计算方法3、限额抵免的三种情况1624、限额抵免法的计算方法162、163 (分国抵免,综合、分项抵免计算方法164)5、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的情形1666、免税法与抵免法的比较与选择167、1687、扣除法的基本做法以及特征1698、扣除法与抵免法的比较1709、采取抵免法或免税发的国内法局限性17110、经合范本中免税法(以免税法为主、抵免法为辅)与抵免法的规定172、17311、国际协定中与国内法中免税法与抵免法的关系173、173(4点)第九章、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第一节、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消除概述1、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176、1772、国际间经济性双重征税带来的影响177第二节、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消除的国内法措施1、从公司税环节消除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P178(股息扣除制、分劈税率制)2、从个人税环节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措施——归集抵免制1793、归集抵免制的适用条件以及特点179第三节、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消除的国际法措施1、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消除的国际法措施(间接抵免、转让定价、欧盟区域协调)180、183、1852、间接抵免的条件以及特点180、1813、间接抵免的分类(单层以及多层抵免)1814、单层抵免的计算方法1815、欧盟的仲裁公约P185第十章、税收饶让抵免188第一节、税收饶让抵免概述1892、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税收饶让义务的原因1893、税收饶让抵免产生的背景190、1915、如何防范税收饶让(3点)196 1976、对税收饶让抵免的评价197、1987、税收饶让抵免在我国的实现途径P1898、我国税收饶让抵免政策应坚持的原则(3点)2009、税收饶让抵免的适用范围(3点)20110、税收饶让抵免的方式(5点)202、203、204(普通、差额、定率、限额、“荷兰式”饶让抵免)11、税收饶让抵免的计算方法204、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第四编国际逃税与避税规制第一节、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2091、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概念,偷税与避税的区别211、212第二节、国际逃税的主要手段1、国际逃税的主要手段(3点)213、214第三节、国际避税的基本形态1、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基本形态(4种)214、216、217、219(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避税港与基地公司、连署企业与转让定价,弱化股份投资)2、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的分类及方式214、215(自然人。

(完整版)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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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资料(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有两种含义: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一集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其本质是国家间的税收关系。

(二)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三)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类?1,地域管辖权。

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

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

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四)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无论是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在实践中,有些国家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五)根据我国税法,各类所得的来源应按照何标准判定?1,经营所得实行常设机构标准。

(实际所得原则)2,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为标准来判定。

3,投资所得中:①股息按分配股息公司的居住地为标准。

②利息按居住人的居住地或资金的使用地为标准。

(整理)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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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参考答案----2009年12月10日1.名词解释(1)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P248)(2)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一般为发达国家)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且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或称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P104)(3)居住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

(P49)(4)转让定价:也称转移定价,是指跨国纳税法人管理当局从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出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购销产品和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内部交易定价。

(P161)(5)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缴纳的外国各种所得税给予抵免得方法。

(P88)(6)国际税收协定:是一种以调节各国税收权益分配关系为对象的国际公法规范。

(P321)(7)普惠制含义:所有发达成员方对所有发展中成员方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它是单方面的,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

(P373)(8)国际税收协调:它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性协调关系,即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的税基、税率、征税规则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的商品或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制度和办法。

(P361)(9)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它是国家的管辖权在税收上的具体表现。

(P32)(10)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疏漏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各国税法规定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运用变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等合法手段,达到规避和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目的。

(P119)2.简述1.关联企业制定转让定价的动机?答:(1)避税动机(2)获得竞争优势。

国际税收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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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2.下列纳税人不可能成为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是【】A.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跨国自然人B.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跨国法人C.负有多重纳税义务的跨国纳税人D.只负有本国纳税义务的非跨国自然人5.对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被称为【】A.实质的双重征税B.形式的双重征税C.经济性双重征税D.法律性双重征税6.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中,应用最为普遍的是【】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缓交法7.跨国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通过合法方式跨越税境,逃避相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管辖而进行的一种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被称为【】A.国际偷税B.国际避税C.国际逃税D.国际抗税8.下列属于政府反运用避税地行政措施的是【】A.控制资本流出B.阻止运用避税港的计划得以实现C.与避税港国家重新谈判税收协定D.严格监督管理9.联合国范本与经合组织范本在营业利润征税问题上的不同规定在于联合国范本运用了【】A.引力原则B.比例分配原则C.最大负担原则D.平等原则10.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谈判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更注重【】A.居民管辖权征税原则B.公民管辖权征税原则C.所得来源地征税原则D.优惠原则11.税收抵免方法中的间接抵免适用于【】A.母子公司之间B.总分公司之间C.民营公司之间D.独立公司之间12.中国香港属于【】A.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B.单一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地区C.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D.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13.多数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财权利益,在税收管辖权方面【】A.只实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B.只实行居民(公民)管辖权C.同时实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管辖权D.只实行地域管辖权14.一个国家对纳税人的各类不同来源的所得按同一个税率征收的一种所得税课征制度是【】A.分类所得税制B.综合所得税制C.兼用分类与综合所得税制D.自行申报制17.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中,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被称为【】A.免税法B.抵免法C.饶让法D.限额法18.在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中,对跨国联属企业的总利润进行直接分配,来解决各联属企业相互间所发生的跨国收入和费用的分配问题的原则被称为【】A.独立核算原则B.总利润原则C.引力原则D.比例分配原则1.一国政府用极高的进口关税以阻止或限制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境内的措施称为【】A.进口限额制 B.进口配额制 C.关税壁垒 D.许可证制2.下列被简称为联合国范本的文件是【】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B.《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5.在税收管辖权中,许多国家兼用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而且大多数国家一般都同意【】 A.居民管辖权优先 B.公民管辖权优先C.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优先 D. 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独占6.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其他方法中,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在本国按较低税率征税.而不论这些国外所得究竟承担了多少国外税款的方法被称为【】A.减税法 B.减免法 C.扣除法 D.免税法7.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被称为【】A. 偷税 B.避税 C.逃税 D. 抗税8.下列不属于避税港分布地区的是【】A.靠近美洲的大西洋加勒比海地区 B.欧洲地区C.远东和澳大利亚地区 D.中东地区11.税收抵免方法中的间接抵免适用于【】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12.中国香港属于【】A. 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B.单一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地区C.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D.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13.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是【】A.各国政府处理它与其他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各国政府处理它同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各国政府处理它同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本国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各国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15.跨国纳税人通过出售房屋而获取的所得是【】A.跨国一般所得 B.跨国超额所得 C.跨国资本利得 D.跨国其他所得17. 非居住国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规范中,以跨国法人的所得是否在非居住国进行与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同类活动取得的为依据的是【】A.实际所得原则 B. 引力原则 C.比例分配原则 D.习惯居所原则18.在跨国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中,按照客观的价值规律原则来分配跨国收入和费用的原则被称为【】 A,独立核算原则 B.总利润原则 C.引力原则D.比例分配原则19.我国判定自然人的居民身份,采用的时间标准是【】A.半年 B.一年 C. 两年 D.三年1.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不包括【】A.关于涉外税收问题B.税收管辖权和双重征税问题C.国际避税与逃税问题D.关于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问题2.根据196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设立的联合国专家小组草拟而制定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范本是【】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草案)C.《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3.国际税收形成的前提条件是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和【】A.税收管辖权 B.所得税制在世界范围的普及C.双重征税的产生 D.国际税收协定的形成6.法律性双重征税又称作【】A.形式的双重征税 B.实质的双重征税C.对物的双重征税 D.对人的双重征税7.各国之间居民管辖权重叠的原因是【】A.两国对同一笔所得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B.各国实行的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同C.各国确定所得来源的标准不同D.各国对居民管辖权的理解不同8.单一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大多是【】A.东亚国家和地区 B.欧洲国家和地区C.拉美国家和地区 D.地中海国家和地区1O.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的跨国自然人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顺序标准中,第一位的标准是【】A.重要利益中心 B.习惯性居所 C.永久性住所 D.国籍11.在抵免方法下,居住国(国籍国)政府承认【】A.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 B.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C.非居住国分享征税权 D.放弃居民管辖权12.从保证收入的角度看,当分支机构没有亏损,并且国外税率较国内税率有高有低时,有利于跨国纳税人的所在国政府的抵免方法是【】A.分国限额抵免法 B.综合限额抵免法C.单项限额抵免法 D.全额抵免法13.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务当局广泛采用的处理跨国企业之间的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指导原则是【】 A.总利润原则 B.独立核算原则C.合理原则 D.合理利润划分安全地原则14.比照市场标准是【】A.按当时当地独立竞争市场价格来确定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各交易的价格B.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的市场价格C.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分配标准D.用成本加利润的方法所组成的一种相当于市场价格的分配标准19.世界上建立最早的现代避税港是【】A.荷兰 B.瑞士 C.巴拿马 D.卢森堡24.避税港对跨国纳税人最具吸引力的是【】A.规避外汇管制 B.保守金融秘密 C.降低税收负担 D.便利筹措资金25.多数国家对本国公司汇给国外股东的股息,征收【】A.个人所得税 B.预提税 C.公司所得税 D.赠与税26.发达国家的税收政策上一般【】A.鼓励资本输出向国外投资B.鼓励外国资本向本国投资.C.对跨国投资活动方面保持中立D.税收课征不影响跨国投资者的盈利性27.引力原则主要用于【】A.判定跨国法人的居民身份B.判定跨国自然人的居民身份C.判定跨国法人在非居住国所取得所得的来源地问题D.判定跨国法人在居住国所取得所得的来源地问题28.常设机构的性质应表述为【】A.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独立承担纳税义务B.不具独立法人地位,但各国国内法及税收协定将其视同独立实体对待 C.非独立法人,没有营业活动D.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没有固定场所29.我国与外国政府缔结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的基本原则是【】A.最大限度保护我国的经济权益B.最大限度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C.充分维护联合国的尊严D.既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又有利于吸引外资30.在税收协定中确定的相互协商程序的具体内容包括【】 A.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认定 B.跨国企业性质的确认C.税收管辖权范围的妥协 D.对本国反避税措施的通告1.国际税收属于【】A.经济范畴B.历史范畴C.社会范畴D.制度范畴2.下列关于国际税收产生的表述,正确的是【】A.国际税收产生于十九世纪初B.国际经济关系的复杂化是其前提条件C.跨国公司的发展促进了其产生和发展D.国际税收随着涉外经济的产生而产生3.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主要区别是【】A.联合国范本为处理国际税收分配关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准则和规范B.OECD范本较多地照顾到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适用范围C.联合国范本对发达国家有利D.OECD范本对发展中国家有利-7.目前选择单一的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有【】A.英国B.中国C.德国D.中国香港8.经济性双重征税又称作【】A.形式的双重征税B.实质的双重征税C.对物的双重征税D.对人的双重征税9.形式的双重征税和实质的双重征税的主要区别在于【】A.征税权主体的非同一性B.纳税主体的同一性或非同一性C.纳税客体的非同一性D.纳税期间的非同一性10.一国境内的重叠征税最典型的是【】A.经营收人的重叠征收B.遗产收入的重叠征收C.资本股利的重叠征收D.个人收入的重叠征收11.居住国对本国居民(公民)实行免税法的所得来源国是【】A.本国B.外国C.国内和国外D.国内或国外13.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纳税人向来源国已纳所得税的抵免,其适用范围是【】A.跨国母、子公司之间B.居住国的总公司与非居住国分公司之间C.跨国公司与其独立代理人之间D.两个跨国自然人与其居住国之间16.成本标准是【】A.按当时当地独立竞争市场价格来确定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各交易的价格B.通过进销差价到算出来的市场价格C.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分配标准D.用成本加利润的方法所组成的一种相当于市场价格的分配标准18.如果某个跨国纳税人不断地变换其居住地点,在任何一国的停留时间均不超过该国规定对非居民征税的起点,从而逃避有关国家的来源地管辖权。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协定通常会规定一种或多种 争议解决机制,以解决缔约国之间的 税收争议。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和影响
减少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是减少 双重征税,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 收负担。
提高税收公平性 国际税收协定可以提高税收公平 性,确保跨国纳税人不会因为国 籍或居住地而受到不公平的税收 待遇。
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跨国所得的征税
居民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 权。
04
国际税收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国际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协调性,可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减轻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国际税收制度的实施,可以扩大国家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增加国家的 财政收入。
维护国家主权
国际税收制度的独立自主原则和平等互惠原则,可以维护国家的主权 和尊严。
05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全球化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融合,跨国企业活动日 益频繁,国际税收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 战。
技术变革
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对国际税收管理 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更新税收管理手 段和方式。
税收竞争与合作
各国在税收政策上的竞争与合作,对国际税 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强国际税 收合作与协调。
数字化税收管理
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国际税收管理的效率和 透明度,减少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推动 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体系。
跨国企业税收负担
研究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提出更加合 理、公平的税收政策建议。
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推动建立更加紧 密、有效的国际税收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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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考试复习要点资料word精品文档15页国际税收复习参考资料第一章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手中的政治权利举行的一种强制无偿课税,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

国际税收别是一种强制课征形式,也别是国际社会凭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权利取得收入的工具。

2、国际税收别同于涉外税收,也别同于外国税收。

3、国际税收的本质?(简答)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要紧表如今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或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咨询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包括合作性协调和非合作性协调。

4、直截了当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的(财产税、所得税)。

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别一致的(流转税)。

5、所得税中的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并别是一具独立的税种,课税对象普通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

6、起征点: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才全额征税。

免征额:扣除免征额,余额交税。

7、国际税收的进展趋势?(简答)(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落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落到底”的事情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举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别断进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大的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应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随着电子商务的进展,国际税收领域将浮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章1、所得税的管辖权的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并且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住宅标准(2)居所标准(3)停留时刻标准。

国际税收复习提纲

国际税收复习提纲

第一章国家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2.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表现为:a、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b、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3.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收,如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它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4.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导向作用在短期内可以直接决定一国涉外税收课税对象范围大小以及税基的宽窄程度。

5.一国课征的税收按课税对象不同可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6.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收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说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

7.国际税收所依附的国家税收中的缴纳者必须是跨国纳税人。

8.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主体首先是跨国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9.跨国的财产主要包括有跨国不动产和跨国动产等在内。

10.纳税人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1.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所得税的管辖权可分为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并行的做法。

3.目前,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和中国香港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地域管辖权。

4.美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5.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三个: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6.按照住所标准的判断标准,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即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我国判定自然人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标准是住所标准。

7.按照停留时间标准,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爱尔兰、印度、卢森堡、马来西亚、挪威、新西兰、葡萄牙、巴基斯坦、新加坡、泰国和英国等国均采用半年期标准。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定义:人们通常所说得国际税收,就是指在开放得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得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得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国际税收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得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得就是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就是国际税收得本质所在。

3、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4、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得联系与区别: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得联系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就是国际税收得基础2)国家税收又要受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得影响;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得区别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就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得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就是在国家税收得基础上产生得种种税收问题与税收关系,不就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得强制课征形式;2)国家税收涉及得就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得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得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得就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得国与国之间得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得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就是一种具体得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得税种。

第二章所得税得税收管辖权1、居所与住所得区别:(1)住所就是个人得久住之地,而居所只就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通常就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2、注册地标准得优点:注册地标准容易操作,注册地点就是唯一得,容易识别,不利于法人通过移居来避税。

缺点:改变注册地点就必须进行清算,资产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限制了企业向国外迁移3、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就是指公司得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政策制定与控制公司经营活动。

权力得使用地应为董事得居住地、董事得开会地、或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或公司账簿得保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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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导论第一章导言判断题1.国际税收有其自身法定的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2.涉外税收只反映国家与涉外纳税人的征纳关系,而不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为避免国际商品流通的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各国自愿实行单一目的国原则。

简答题1.简述国际税收分配与国家税收分配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4. 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判断题1.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属地兼公民管辖权。

2.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国内法对居民个人条件规定的居住时间标准,与它的居(公)民管辖权行使范围是成反比关系。

简答题1.简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2. 简述原产国原则和目的国原则。

第二篇国际重复征税判断题1.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关税。

2.根据《关贸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应该是对等的相互减让。

3.国际重复征税之所以发生,与有关国家行使不同的税制有关。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避免电子商务的国际重复征税作了如下阐述:网址本身不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网址主机经营业务,不构成常设机构。

5.国际重复征税按其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税制性、法律性和经济性重复征税。

6.虽然甲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但乙国仅采用地域管辖权,所以在甲国和乙国之间不会产生重复征税。

7.常设机构就是其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8.我国是按照劳务提供地标准来判断劳务所得的来源地。

9.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只能是各国实行统一的消费地原则。

10.从有利于鼓励投资的角度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将会给本国居民(公民)跨国纳税人带来更多的优惠照顾。

11.跨国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12.跨国的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13.在国际上,关于税收饶让抵免,一般都是通过有关国家各自的税法来加以规定和执行的。

简答题1.简述所得税的立法思想。

2.简述国际重复税征产生的原因。

3. 简述三种不同性质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概念。

4.简述税收居民自然人的判断标准。

5.简述税收居民法人的判断标准。

6.简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7.简述避免由于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或双重住所而引起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国际规范。

8.什么是归属原则?什么是引力原则?9.常设机构的定义。

10.简述避免对不动产国际重复征税的国际规范。

11.简述抵免限额的合理性。

论述题1.如何理解税收饶让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2.试述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第三篇国际避税和逃税判断题1.一个自由港可以同时是一个避税地。

2.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海外机构进入正常盈利阶段,将其改为子公司更为有利。

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4.在税务会计的处理上,延期纳税实际上是采用了现金收付制原则。

5.一般认为国际避税地就是不征收任何税收,即是无税国。

6.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节税一样,采用的是合法手段。

7.由于独立核算原则的科学合理性,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独立核算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

8.我国只要对中外合资企业采取较低的所得税税率,来自发达国家的合营者就不会通过转让定价将经营利润由我国转到国外去。

9.转让定价是跨国关联企业通过税收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最常用的最重要的方法。

10.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其内部销售价格总是高于市场价格。

11.由于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

12.处于市场中的任何企业都会发生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问题。

简答题1.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有何不同?2.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3.什么是国际避税地?它有哪几种类型?4. 简述滥用税收协定的常见方法。

5.简述避税地的特点。

6.简述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7.简述我国关于关联企业的规定。

8.简述两大范本对关联企业的定义。

9. 简述传统交易法的内容。

10.简述交易利润法的内容。

论述题1.试述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的常用方法。

2.试析国际避税的成因。

3.试述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

4.试述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手段。

第四篇国际税收协定判断题1. 双边税收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居民。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比较强调居民管辖权,对地域管辖权有所限制,因此能为发达国家所接受。

3.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是建立在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基础上,但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在具体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二者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之处。

当两者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4.1979年发表通过的《联合国范本》比较强调地域管辖权,对居(公)民管辖权有所限制,因此能为发展中国家所接受。

简答题1.简述避免对所得和资本重复征税的两大范本。

2. 我国对外谈签税收协定一般坚持哪些原则?论述题1.试述两大范本的区别。

2.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选择题1.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跨国所得”的是( )A、跨国一般经常性所得(或收益)B、跨国资本利得C、跨国负债豁免D、跨国遗产所得3. 下列税种中属于直接税,不容易转嫁的是()A、遗产税B、增值税C、消费税D、营业税4.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使用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A、美国B、日本C、中国D、澳大利亚5.在世界范围内协调各国关税制度的目的在于()A、确保居住国的税收收入B、确保来源国的税收收入C、协调各国的税收关系D、促进世界贸易6.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A、总机构所在地征税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征税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征税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地征税7.根据两大税收协定范本的精神,如果采用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的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A、注册地标准B、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8.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是指()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的课征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的课征C、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不同征税对象或税源的课征D、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不同征税对象或税源的课征9.美国对自然人行使的税收管辖权是()A、单一的居民管辖权B、单一的地域管辖权C、单一的公民管辖权D、地域管辖权和居(公)民管辖权10.美国确定经营所得的来源地一般采用的标准是()A、交易地点B、常设机构C、支付地D、提供地11.在常设机构应税跨国营业所得的范围上,主张归属原则的是()A、OECD范本B、UN范本C、关贸总协定D、世界贸易组织12.在法律标准下,判断跨国法人身份的标准是()A、选举权控制地标准B、注册登记地标准C、总公司所在地标准D、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3.不能单独作为一个标准来判断居民自然人的是()A、住所B、居所C、意愿D、居住时间14.按照一般国际规范,如果一国商品在制造、生产或输出时直接或间接接受了任何奖金和补贴而出口到另一国,另一国可以对这种商品征收()A、反补贴税B、反倾销税C、进口税、D、消费税15.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A、分类所得税制B、综合所得税制C、地域管辖权D、居(公)民管辖权16. 我国在与他国签订税收协定时,一般将预提所得税税率定为()A、不超过5%B、20%C、限制在10%D、不超过15%17. 在常设机构应税跨国营业所得的范围上,主张归属原则的是()A、OECD范本B、UN范本C、关贸总协定D、世界贸易组织18.国际税收中提及的东道国是指 ( )A、收入来源国B、居住国C、美国D、中国19.对于利息所得,两个协定范本遵循的原则是 ( )A、居住国征税原则B、共享征税权原则C、来源国征税原则D、协商解决原则20.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劳务发生国对来源于下列劳务的所得不该征税的是( )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3天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得的收入21.与我国签订第一个国际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是 ( )A、日本B、德国C、美国D、意大利22. 属人管辖权包括()A、来源地管辖权B、财产所在地管辖权C、公民管辖权D、原产地管辖权23. 不会发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是 ( )A、两国实行单一的、内涵相同的税收管辖权B、一国实行公民管辖权、另一国实行居民管辖权C、一国实行公民管辖权、另一国实行地域管辖权D、一国实行地域管辖权、另一国实行居民管辖权24.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中国来源个人劳务所得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B、中国来源营业所得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的场所取得的所得C、中国来源利息所得是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利息利得D、中国来源租金所得是出租人在中国境内出租财产获得的租金25. 属地原则包括()A、居所原则B、常设机构原则C、住所原则D、国籍原则26.两大范本规定协定仅适用于下列税种( )A、关税B、所得税C、营业税D、消费税27.常设机构不包括()A、管理场所B、分支机构C、工厂D、仓库28.《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对常设机构经营利润征税问题上分别主张采用的原则是()A、归属原则、归属原则B、引力原则、归属原则C、归属原则、引力原则D、引力原则、引力原则29.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股息与该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则这笔所得的所得税适用税率为()A、20%B、33%C、30%D、15%30.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C、税收管辖权D、财政管理体制31.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原则是()A、居住国优先征税B、来源国优先征税C、共享征税权D、两国协商解决32.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条件是()A、两国均实行地域管辖权B、两国实行不同的税收管辖权C、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D、两国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度33.在国际税收条约范本和有关国家双边税收协定文本中,被明确列举为常设机构的是()A、分支机构B、专为企业采购货物的固定营业场所C、合伙企业D、专为企业采购商品的固定营业场所34. 一些拉美国家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是因为()A、受美国的影响B、国际条约的规定C、传统因素D、吸引外资35.中国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A、单一居民管辖权B、单一地域管辖权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D、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36. 按照不同征税权之间的级别关系划分,不属于国际重复征税的关系是()A、横向关系B、斜向关系C、垂直关系D、平行关系37.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经济来源收入的重复征税是()A、经济性重复征税B、税制性重复征税C、法律性重复征税D、国际性重复征税38.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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