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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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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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857-68 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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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现了从委托管理到授权管理的跨越式过渡,标志着农机安全监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依法行政的新阶段。但新的形势也对农机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着更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面对机遇和挑战,不断集思广益,开拓进取,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 当前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1. 1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责权不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赋予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驾驶

操作人员的考试发证和年度审验这些源头管理职能,缺乏必要的上道路监督检查、违章处罚、事故处理和行政许可监督的权利,造成了许可实施与对许可活动监督的脱节,缺乏有效的自主监管力度,难以有效地对农机实施监督管理,而事实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肩负着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职责,权责不对等,给农机监理机构行使职权带来诸多问题。

1. 2 政策、法规不健全,执法难度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将安全监理定位于相当公安车管所的角色,与机动车安全管理具有相同的工作要求,却没有明确的管理手段,加之农机监理脱装、执法范围的缩小、转移,特别是监管手段的弱化,给农机监理带来了困难,使农机监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增加了难度,挫伤了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1. 3 职责和体制不对称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具备和符合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条件,而目前是体制不顺、性质不清,有参照公务

员管理的,有全额拨款的,有差额拨款的,有自收自支的,现有的体制缺乏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必须依靠收取规费维持发展,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的交叉,无法保障执法的公正公平。

1. 4 农机监管难度大,事故隐患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乡村道路监管权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后,交警因警力不足,不可能对乡村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农机监理部门有管理力量但无权监管,安全监管本该加强的乡村道路反而出现了真空,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和违章载人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增多,直接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5 规费锐减,经费无保障,严重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发展

江苏省南通市农机监理所均为行政管理型的事业单位,除市所为财政全额拨款外,其余6 个县级监理所均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财政实行收支全额预算,财政年初下达全年预算执收任务,并按照监理所人员编

制和正常事业运转经费,控制全年支出指标。监理所全年正常的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在保证完成财政下达的执收指标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实施,否则欠收部分将从支出指标中扣除。2004 年全市监理系统规费收入299 万元。20xx年随着国家相关扶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机监理: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收费项目减少,收费标准降低,2005 年农机监理规费比2004 年度实际减少160 万元,规费收入下降53. 5 %。由于监理规费收入的减少直接影响监理人员工资的发放和正常监理业务的开展,导致许多农机监理工作难以正常的开展,部分县农机监理机构面临生存困难。

2 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面对以上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不能等待观望,贻误时机,要想方设法寻找有利因素,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 1 尽快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加快制定全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全面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提供法律依据。在全国法规或办

法未出台前,尽快启动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其上升为地方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责和安全监管权利,为全面开展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依据。

2. 2 尽快明确农机监理机构的性质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紧紧抓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上下联动,积极向当地政府、编办、人事部门汇报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后,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早日将农机监理机构明确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彻底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收代养、以罚代养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解除农机监理人员的后顾之忧。

2. 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切实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这是农机监理工作发展的关键。当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岗位练兵,组织竞赛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岗位技能水平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健全完善岗

位责任制度,加大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监理,建立一支思想好、懂法规、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农机监理队伍。

2. 4 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在目前的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仅靠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是不可能抓好的,如何将有限的权力放大,将无限的责任变得有限,唯一的途径是借船出海,借拳出击,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的力度,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充分借助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权,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才能抓好。

一是政府支持是做好农机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范围,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列入政府考核内容,形成由政府牵头、农机为主、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局面。

自2005 年以来,南通市在江苏省率先开展了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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