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直流电压测量装置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7-10-15发布2014-01-01实施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发布细则控制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测工作的计划管理,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和工作前的准备,强化电测仪表专业科学化管理,使电测仪表工作和形成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有秩序的标准化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提高电测仪表运行可靠性和合格率,减少由于电测仪表所致的设备的不正常工作,保证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
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条例、反事故措施等规定,编制了《电测监督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电测仪表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与电测仪表专业相关的各种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检修、运行等部门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执行法律《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专业术语定义电测持术监督: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对电测仪表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对电测设备的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第二章执行程序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上级颁发的监督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参与仪器仪表和计量装置从工程设计审查、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以入网的电测仪表及计量装置实行入网许可;确保电力生产运行中的试验用的仪表准确可靠;统一仪表的检验方法,对监督范围内仪表进行周期检验和维护修理;督促按量值传递的规定按时送检标准仪表。
保证本单位内最高等级标准仪表处于规定精度状态;检查现场运行中的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表计的准确指示;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保管、维护、安装和搬运仪表;组织给检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推广新成果,研究解决生产中的测试技术关键,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工作等等。
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计量技术实施细则一、目的加强电站电测计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标准指示仪表、标准直流仪器、标准数字仪表、关口电能表、互感器、重要配电盘表、RTU等各类电测仪表计量准确,不发生计量故障及差错电量。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三、职责生产营销部归口电测监督管理,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
电测监督专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如下:1.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电测计量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制定电站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实施规则、计划、技术措施。
2.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生产电测计量技术监督计划。
3.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档案,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4.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确保检定工作的公平、公证。
5.加强对关口计量的管理工作,确保关口表的准确计量。
6.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监测和试验,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掌握电测仪表的实际运行情况。
对于发现的缺陷及时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向厂部报告。
组织或参加电测仪表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7.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8.审核电测仪表校验报告,并按时上报上级监督部门督核范围内的报告。
9.编制或审查重大电测仪表更新改造方案,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10.负责填报上级规定上报的季报表、年报表,经电站审查后按时上报上级监督部门。
11.组织协调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工作,接受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在监督工作中的专业管理。
12.指导、监督和考核热工专业的工作。
四、监督范围与内容1.标准仪器仪表送检:1次/年,包括标准指示仪表、标准数字仪表、标准直流仪器的校验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8%,标准检验装置的校验率和合格率都达到100%,计量装置考核(复查)率要求达到100%。
2.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其检定周期一般定为2年。
只作测量用的电流互感器,可根据技术性能、使用的环境条件和频繁程度等因素,确定其检定周期,一般为2至4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行设计、制造、安装、交接、检验、检修、改造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电测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电测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监督各发电企业标准器具送检和仪表周检执行情况,检查发电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五)负责开展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负责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定期编制电测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电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电测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电测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线路基础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及土石比,说明取土土源,弃土地点等情况。若需要护坡或挡土墙,
应预估其工程量。
2.《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9-2014):
6.5.2 挡土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l)挡土墙高度不宜大于8m;
1.需要护坡或挡土墙,应预估其工程量。 2.挡土墙高度不宜大于8m。 3.块石挡土墙的墙顶宽度不宜小于400mm,石块立体边长应大 于300mm,混凝土挡土墙的墙顶宽度不宜小于200mm,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岩土工程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b)设计审查时,应对地质和水 文条件以及基础进行审核,确保工程投运后基础运行安全。
3.《特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大跨越设计技术规定》(Q/GDW 1788-
查阅设计图纸, 参加线路工程设 计审查会
对应监督要点 条目,记录大跨 越线路基础设计 是否满足要求
性黄土及液化土引起地基相对位移时,需考虑负摩阻力的影 2013):
线路基础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技术监督 阶段 技术监督 专业
序号
监督项目
关键项 权重
线路基础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划可研阶段)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1.《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DL/T 5448-2012):
3.5.3.4 线路主要杆塔和基础型式。2)结合工程特点和沿线主要地
5.《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451-2012): 4.12.6 线路经过直流接地极附近时,说明基础的防护措施。 6.《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 2012〕352号): 6.1.1.2 线路设计时应预防不良地质条件引起的倒塔事故,应避让 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矿场采空区;不能避让的线路,应进行稳 定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地基处理(如灌浆)、合理的杆塔和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1. 监督目标及范围1.1 监督目标本细则旨在确保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2 监督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电测技术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测仪器仪表的选择和验收、电测标准及方法的制定和执行、电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方面。
2. 监督机构及职责2.1 监督机构由相关部门组织成立电测技术监督小组,负责具体的监督工作。
2.2 监督职责(1)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的重点和要求;(2)组织开展电测技术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3)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5)提出改进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3. 监督程序及方法3.1 监督程序(1)制定监督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组织监督检查:根据监督计划,组织开展电测技术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对电测仪器仪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3)进行评估和分析: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4)跟踪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5)总结工作经验:根据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
3.2 监督方法(1)现场检查:对电测仪器仪表的安装和调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仪器仪表符合要求并正确使用;(2)文件核查: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了解电测技术的实施情况和效果;(3)访谈调查: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电测技术的认识和应用情况;(4)数据分析:对采集的电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判断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监督要求及措施4.1 监督要求(1)电测技术监督应从工程的初期进行,覆盖全过程;(2)电测技术监督应强调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3)电测技术监督应强调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
直流系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场管理标准直流系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16- - 发布 2016- - 实施**清洁能源分公司**风电场发布目次1.总则 (2)2规范引用文件 (2)3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 (2)4设备安装及投产验收 (3)5技术监督分析评估 (3)6技术监督告警制度 (4)7技术资料档案 (4)1总则1.1为了加强直流电源系统的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拓宽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延伸技术监督工作的内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技术监督规程。
1.2本规定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结合公司各电站多年安全生产经验而制定。
1.3本规定明确了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检修、技改、资料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监督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DL/T 724—2000 电力系统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2.2DL/T 5120—200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2.3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2.5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2.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检修规范3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3.1直流电源设备的检修工作应按照《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检修规范》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检修前的设备和回路检查以及检修过程中工艺、质量的控制。
特别防止检修工作造成运行设备的直流电源消失,直流电压值等指标超出允许范围,直流回路短路、接地等故障发生而影响安全运行。
直流系统设备检修多为消缺、定期检测、充放电或部分设备更换工作,一般都是在运行设备或回路作业,必须充分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制订符合该项检修工作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在作业过程之中。
要特别防止检修工作造成运行设备的直流电源消失、直流电压、纹波系数等指标超出允许范围,直流回路短路、接地等故障发生而影响安全运行。
因此,加强检修前的设备和回路检查以及检修过程中工艺、质量的控制是检修监督的重要内容。
3.2据蓄电池组的核对性充放电周期执行规程的规定:充放电周期为投入运行后,2~3年进行一次。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电测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电测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并且应当保护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四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
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电测设备和器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监督和检测;对电测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对电测技术机构进行认定和监督;对电测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制定和修订。
第三章监督措施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检验、检测、认证、监控、评估等。
第七条检验和检测是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现场检验、抽样检测、计量检测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认证是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对电测技术人员和机构的资质进行认证,保证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九条监控是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监控电测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条评估是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对电测技术人员和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监督政策和措施。
第四章监督要求第十一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保证监督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压和歧视。
第十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保护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应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保证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第十五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进电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档案,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定期举行相关培训和交流会议,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60.电测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条目,记录评 估结果
电流等是否满足要求。
5、8;
6、《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3部分:采集器型式规范》(Q/GDW 1375.3-2013)
5、7;
7、《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2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厂站采集终端特殊要
求》(DL/T 698.32-2010)4;
8、《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01)4。
V
5、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选择应保证接入其二次回路的实际负荷在25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6.1e); %~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二次回路接入静止式电能表时,电压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6.1j);
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不宜超过10VA,额定二次电流为5A的电流互感器额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6.1m);
监督内容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1
电能计量点设 置
2
电能计量装置 配置
1.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点设置在购售电设施产权分界处。
2.当用电客户采用2个及以上电源供电时,每个电源受电点应分别设置
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Q/GDW347)4.1a);
III
3.分电能计量点应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执 《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Q/GDW347)4.1b);
规划
1、采集终端外绝缘水平、环境适用性 2013)5;
可研 电测
(海拔、污秽、温度、抗震等)是否满足 4、《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 第1部分: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Q/GDW 1375.1- 1、查阅相关文件 对应监督要点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t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测技术的监督,保障其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能计量设备、电能计量系统以及其他相关电测技术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公认,并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四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行业、工业企业、商业服务机构等使用电测技术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由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认定和检测能力。
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t监督范围和内容第七条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电能计量设备的类别、型号、技术规范等要求的监督;(二)电能计量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的监督;(三)电测技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的监督;(四)电测技术监督中涉及的设备、仪器、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五)其他与电测技术监督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电测技术监督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各项要求的落实。
第九条电测技术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电能计量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二)对电能计量系统的组成、参数和运行状态进行监督;(三)对电测技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进行监督;(四)对电测技术监督中涉及的设备、仪器、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进行检查;(五)其他与电测技术监督相关的事项进行核查。
第十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定期对电能计量设备和电能计量系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准确度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加强对电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t监督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监督机构应根据需要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调查:监督机构应对被监督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其电测技术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直流电源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xx电力公司直流电源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xx电力公司二○○六年三月1.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的运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1.3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选型、订货、监造、出厂验收、现场安装和验收、运行、检修、技改和资料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监督内容,对设备的缺陷管理、状态检修检测和评估以及分析、告警和整改等过程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4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电力公司发、供电企业的变电站、升压站、开关站的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工作,通信、自动化等专业所使用的专用直流电源设备的技术监督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1.5 各发、供电企业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引用标准2.1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2.2 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2.3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2.4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2.5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2.6 DL/T 5120-200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2.7 DL/T 781-2000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2.8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2.9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2.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2.11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2.1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2.1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检修规范》2.14 xx电力公司《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2.15 xx电力公司《变电运行规程》3.设计选型3.1 新建或改造的直流电源系统,其直流系统接线方式、主要设备选型等,应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设计审查等工作。
21.直流电源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规划可研 电气设备 阶段 性能
6
充电装置 配置(含 一体化电 源)
III
参加可研报告审 查会,查阅资 料,包括工程可 研报告、可研报 告评审意见和可 研批复文件等。
记录工程可研报 告和可研报告评 审意见中充电装 置配置数量是否 满足要求。
参加可研报告审 查会,查阅资 料,包括工程可 研报告、可研报 告评审意见和可 研批复文件等。
监督结果:记录 工程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评审意 见和批复文件直 流电源类设备环 境适用性是否满 足要求。
参加可研报告审 查会,查阅资 料,包括工程可 研报告、可研报 告评审意见和可 研批复文件等。
记录工程可研报 告、可研报告评 审意见中蓄电池 选型结果是否满 足要求。
参加可研报告审 查会,查阅资 料,包括工程可 研报告、可研报 告评审意见和可 研批复文件等。
记录工程可研报 告和可研报告评 审意见中蓄电池 组配置数量是否 满足要求。
规划可研 电气设备 阶段 性能
5
蓄电池容 量(含一 体化电 源)
IV
参加可研报告审 查会,查阅资 料,包括工程可 研报告、可研报 告评审意见和可 研批复文件等。
记录工程可研报 告和可研报告评 审意见中蓄电池 容量是否满足要 求。
直流电源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划可研阶段)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14) 3.4.2 1组蓄电池时,充电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控式充电装置时,宜配置2套充电装置; 2 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型充电装置时,宜配置1套充电装置,也可 配置2套充电装置。 应按变电站电压等级和蓄电池组数配置充电装置数量: 3.4.3 2组蓄电池时,充电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组蓄电池时,充电装置的配置: 1 采用相控式充电装置时,宜配置3套充电装置; 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型充电装置时,宜配置1套充电装置, 2 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型充电装置时,宜配置2套充电装置,也可 也可配置2套充电装置。 配置3套充电装置; 2.2组蓄电池时,充电装置的配置: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12〕 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型充电装置时,宜配置2套充电装置。 352号) 3.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 5.1.1.9 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 三台(套)充电装置。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 、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 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 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 装置。变电站直流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范围本办法规定电测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XX市XX煤电开发有限公司(XX公司)及其所属水电厂、风电场的电测技术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办法。
Q/CDT-BD(SG) 207.005-2017设备定值管理办法Q/CDT-BD(SG) 207.012-2018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热工自动化保护投退管理办法Q/CDT-BD(SG)/217.001-2017 XX市XX煤电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XX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XX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JJG 1033-200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无4职责建立以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领导的公司级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在生产技术部设立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主管本公司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的量值传递、仪表检定及有关技术台帐的管理工作。
电测计量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制度4.1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职责4.1.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4.1.2 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的电测监督工作。
4.1.3 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的标准、规程、制度实施细则及技术措施等。
4.1.4 组织调查研究与电测计量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广西分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4.2生产技术部职责4.2.1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做好本公司的电测监督工作。
电压质量监督细则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1.1电压是电压质量的重要指标。
电压质量对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经济运行,对保证用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以及电器设备的安全与寿命,有重要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压质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技术原则》《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规定》等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1.3我公司的发、供电设备接受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1.4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5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6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目的:是保证向电网提供符合国家电能质量标准的电能,对电力系统内影响电能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关的各部门和管理人员。
2、监督机构和职责分工2.1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是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上级监督部门。
2.2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管理体制,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第一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专工为第二级,22电气专工和继电保护班人员、33电气专工和电气运行人员为第三级。
2.3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2.3.1全面负责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单位下达的电压质量指标。
2.3.2组织建立适应本公司管理体制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组织落实,保证按照无功电压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7.电能质量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查阅接入系统设 计报告或预测评估 报告/评估报告的 评审意见
记录电能质量预 测评估报告名称及 评估结论
5
电能质量 控制措施
II
对于预测评估结论为“电能质量超标”的项目,评审意 见中应要求采取电能质量控制措施
《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DL/T 1198-2013):6.4 b)对于 预测评估为“电能质量超标”的项目,应明确需要采取的电能质量控制技 术措施
1. 7.2.1.1a)在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柔性输电设备等非线性设施接入 电网进行规划设计时应进行谐波预测评估。 2. 7.2.2.1在确定具有非线性设备的电力用户和通过变流装置并网的发电
查阅预测评估报 告
记录电能质量预 测评估报告名称及
求参照2、3、4)
企业接入方案时,应按照DL/T 1344中有关干扰性用户接入点选择的相关规 定执行
全电能质量干扰源台账、电能质量事故及其分析处理档案 2.《国网公司供电电压、电网谐波及技术线损管理规定》(国网 (运检/4)412-2014):第十五条(六)、第二十四条(一)、第
查阅电能质量 事故分析处理 档案
记录是否有事 故及分析档案
二十九条(一)
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3-2017):4.3当电网企
1-2.《电能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Q/GDW 1650.2-2014):
周期检验
2. 修理后的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应经检验合格后才投入 使用
8.4 周期检验(项目详见附件1)
查阅仪器检验
记录仪器检验 报告名称编
报告
号,检验结果
电压监测 6 仪检验周
期
在运的电压监测仪应进行周期检验,周期检验的间隔 为1~3年,检验须保留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测技术的监督管理, 规范电测技术的实施,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测技术监督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 电测技术监督指对电测器材的安装、维护、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依法属于监督部门, 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实施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完善监督手段和方法, 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 监督机构第七条: 电测技术监督活动由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实施。
第八条: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监督职能。
第九条: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具备专业的监督人员, 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定期发布监督结果和管理经验, 接受社会和上级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 监督范围第十二条: 电测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测器材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十三条: 电测技术监督应对电测器材的安全性、准确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抽检。
第十四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充分考虑电测器材的特殊性, 灵活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监督和验证。
第四章: 监督措施第十五条: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对电测器材的生产环节进行质量监督, 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二)对电测器材的销售环节进行质量监督, 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三)对电测器材的安装环节进行监督, 确保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四)对电测器材的维护环节进行监督, 确保维护工作及时有效;(五)对电测器材的使用环节进行监督, 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性;(六)对电测器材的报废环节进行监督, 防止报废电测器材再次流入市场。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1 总则1.1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保障我公司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手段.为确保电量值的统一和传递工作的正确开展,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管理水平,根据省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3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标准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
1.4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1.4.1 组织对各类电测设备定期检定调整、修理和清点,确保主要电测设备调前合格率指标的完成。
1.4.2 监督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测定,通过测试、计算和改进,确保传递校验用的标准和现场重要场所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合格。
1.4.3 加强电量变送器和超高压CVT和PT及其他新型电测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准确,电量平衡。
1.4.4 搞好电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完整,规章制度齐全,监督报表实现微机化。
1.4.5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的专业技术水平。
2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2.1 本公司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第一级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和发电运行部、燃花运行部、热电控制部、检修维护部正副部长、监督专工组成的管理级,第二级为管理科室生产专工、各部专责组成的组织实施级,第三级为班组实施级。
电测技术监督办公市设在电测标准室。
2.2 电测技术监督职责2.2.1 公司专责人工作职责2.2.1.1 检查并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对本厂有违反国家计量法、行业标准制度及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2.2.1.2 制定电测仪表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并督促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执行。
2.2.1.3 审查电测仪表、计量装置的技术改进和校验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完成,确保重要电测仪表的校验率和调前合格率指标的完成。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1.1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电力系统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之一,是保障电网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手段,为加强电测量值传递、仪表检定、计量器具的配置,以及计量装置、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测技术监督规定》、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办法》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华北电网生技[2006]5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电测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3各级电测技术监督网严格贯彻执行下述法规:1.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3.4《计量标准考核规范》1.4各级电测技术监督网成员应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5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与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有关的各部门和管理人员。
2、监督机构和职责分工2.1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是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上级监督部门。
2.2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管理体制,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第一级,电测技术监督专工为第二级,55电气专工和继电保护班组电测人员,77电气专工和电气运行人员为第三级。
2.3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2.3.1全面负责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贯彻上级单位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指示与规定,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等。
2.3.2掌握本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会议,布置、检查与协调本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17.电压互感器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1.(1)《电压互感器技术监督导则》(Q/GDW 11081-2013)中“ 5.1.3 监督内容及要求:应监督可研规划相关资料是否满足公司相关 标准、设备选型要求、预防事故措施、差异化设计要求等,重点监督 电压互感器选型、结构设计、二次绕组数量、误差特性、动热稳定性 能、外绝缘水平、环境适用性(海拔、污秽、温度、抗震、风速等) 是否满足现场运行实际要求和远景发展规划需求。” (2)《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12)中“5.4.1 3 容量和准确等级(包括电压互感器辅助绕 对应监督要点 组)应满足测量装置、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要求。” 条目,记录常规 通过查阅可研 2~3.(1)《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DL/T 电压互感器相关 资料核对是否符 866-2015)中“11.2.1 电压互感器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参数的选择以及 合要求 (2)《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DL/T 866选择参数的依据 2015)中“11.2.3 电压互感器的接线及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如计算书等) ” (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 版)>的通知》(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中“14.4.1 为防止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断路器断口均压电容与母线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发生谐振过电压,可通过改变运行和操作方式避免形成谐振过电压条 件。新建或改造敞开式变电站应选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电压互感器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划可研阶段)
监督内容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 阶段 专业 关键项 权重序号监督项目监督要点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规划可研
13.变电站、换流站全站外绝缘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进行。如果测量其他型号绝缘子的现场污秽度,应将现场污秽度作必
要的修正。
现场污秽度测
附录A 换流站现场污秽度监测点用参照绝缘子尺寸及悬挂位置直流 换流站在出线门型架处双极各选择一个测量点。
附录B B.1 如果有条件停电,可直接在实际带电运行的绝缘子上测
查阅污秽度检 测记录(包括周 期)
试档案:是否完 整并符合标准要 求
件重新计算所需爬电比距; (3)表中值以灰密为等值盐密的5倍为计算条件。如大于5,应进
行灰密修正;
与统一爬电比距 选择是否达到要 求
污区等级,记录 外绝缘爬距是否 满足要求
(4)当e级区等值盐密大于0.35mg/cm2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污秽条
件重新计算绝缘子串绝缘长度。
6.4 当配置不满足污区要求时,可使用RTV 涂料,提高输变电设备
查阅污秽度检 测记录(包括周
现场污秽度测 试档案:是否完 整并符合标准要
如果有条件停电,可直接在实际带电运行的绝缘子上测量污秽度, 期)
求
实际带电运行绝缘子上测得的现场污秽度可信度更高。一般情况下,
监测点盘型瓷/玻璃绝缘子可在模拟挂点上获得,复合绝缘子宜从带
电运行的复合绝缘子上获得。
等值附盐密度( ESDD ) 和灰密( NSDD ) 的具体测量方法参照
28
31
c
0.05-0.1
35
39
d
0.1-0.25
44
49
e
﹥0.25
55
61
注:
查阅污区分布
(1)表中数据以人工污秽试验结果为基础,比较现有工程使用数 图、可研报告、
对应监督依据
据,加以调整; (2)当e级区等值盐密大于0.35mg/cm2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污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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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和扩建输变电设备应依据最新版污区分布图进行外绝缘配置,选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 号)
查阅工程可研报告 对应监督要点,审
Ⅱ
用合理的绝缘子材质和伞形。
7.1 设计和基建阶段 7.1.3 选用合理的绝缘子材质和伞形。中重污区变电站悬垂 和污区分布图 查是否满足要求
2.中重污区的直流电压测量装置宜采用硅橡胶外绝缘。
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技术监督告(预)警单。
求的出具技术监督告(预)警单。各级基建部门应组织各级经研院(所)将工程 查阅设计说明和图
对应监督要点,审
Ⅱ
2.用于极线和中性母线的直流电压分压器应采用阻容分压器,绝缘子应 设计阶段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信息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纸,确定设备选型
查是否满足要求
不存在中间法兰。
1.直流电压测量装置选型、结构设计、误差特性、动热稳定性能、外绝 差异化设计要求等,重点监督电压互感器选型、结构设计、二次绕组数量、误差
查阅工程可研报 对应监督要点,审
Ⅱ
缘水平、环境适用性应满足现场运行实际要求和远景发展规划需求。 特性、动热稳定性能、外绝缘水平、环境适用性(海拔、污秽、温度、抗震、风
Ⅱ
应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
应有两根与地网主网格的不同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 纸、施工图纸) 查是否满足要求
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主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
2
序号 监督项目 关键项权重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 期进行检查测试。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3.1 电气设备性能 3.1.1 绝缘要求 其他重要参 3.1.2 数
1.直流分压器的一次端和低压器件的绝缘水平应满足 Q/GDW
1.《高压直流输电直流电子式电压互感器技术规范》(Q/GDW 10531-2016)
10531-2016 中表 1 和表 2 的要求,详见附录 1。
串宜采用复合绝缘子,支柱绝缘子、组合电器宜采用硅橡胶外绝缘。
1
2.工程设计阶段
序号 监督项目 关键项权重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2.1 电气设备性能 2.1.1 设备选型
2.1.2 外绝缘配置 2.1.3 接地要求
1.《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国网(运检/2)106-2017)附件 2:全
Ⅱ
2.非电量保护跳闸接点和模拟量采样不应经过中间元件转接,应直接接 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其它各套保护的运行。
纸、施工图纸) 查是否满足要求
入控制保护系统或非电量保护屏。
1.2.8 非电量保护跳闸接点和模拟量采样不应经中间元件转接,应直接接入控制
保护系统或非电量保护屏。
3
3.设备采购阶段
序号 监督项目 关键项权重
2-3.《±800kV 直流换流站设计技术规定》(Q/GDW 1293-2014):7.6.11 直流电 是否满足要求
3.直流电压测量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暂态响应和频率响应特性,并满足高 压测量装置和直流电流测量装置 7.6.11.1 用于极线和中性母线的直流电压分压
压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测量精度要求。
器宜采用阻容分压器。 7.6.11.3 直流电压和电流测量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暂态响应和频率响应特性,并满
1.规划可研阶段
直流电压测量装置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序号 监督项目 关键项权重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1 电气设备性能 1.1.1 设备选型 1.1.2 外绝缘配置
1.《电压互感器技术监督导则》(Q/GDW 11081-2013):5.1 规划可研阶段 5.1.3 应
监督可研规划相关资料是否满足公司相关标准、设备选型要求、预防事故措施、
5.3 绝缘要求 5.3.1 一次端绝缘水平,详见附录 1 表 1。
对应监督要点,审
Ⅰ
用合理的绝缘子材质和伞形。
计资料和污区分布
子材质和伞形。中重污区变电站悬垂串宜采用复合绝缘子,支柱绝缘子、组合电
查是否满足要求
2.中重污区的直流电压测量装置宜采用硅橡胶外绝缘。
图)
器宜采用硅橡胶外绝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国
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 家电网设备〔2018〕979 号): 14.1.1 设计和基建阶段 14.1.1.4 变压器中性点 查阅资料(设计图 对应监督要点,审
足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测量精度要求。用于主设备差动保护的各侧 CT 特性应一
致。
1-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1.新建和扩建输变电设备应依据最新版污区分布图进行外绝缘配置,选
查阅资料(工程设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 号):7.1 设计和基建阶段 7.1.3 选用合理的绝缘
告、可研评审意见 查是否满足要求
2.用于极线和中性母线的直流电压分压器应采用阻容分压器。
速等)是否满足现场运行实际要求和远景发展规划需求。
2.《±800kV 直流换流站设计技术规定》(Q/GDW 1293-2014):7.6.11.1 用于极线
和中性母线的直流电压分压器应采用阻容分压器。
1-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2.2 保护与控制
2.2.1 功能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直流换流站单、双极强迫停运二十一项反事故措施》(国家电
1.每套保护的直流电压测量回路应完全独立,一套保护测量回路出现异 网生〔2011〕961 号) 2.2.1 直流保护和换流变电气量保护应采用三重化或双重
常,不应影响到其它各套保护的运行。
化配置。每套保护均应独立、完整,各套保护出口前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 查阅资料(设计图 对应监督要点,审
过程技术监督各阶段工作内容 2.工程设计阶段:工程设计阶段是指工程核准或可 研批复后进行工程设计的工作阶段。本阶段技术监督工作由各级基建部门组织技
1.监督并评价工程设计工作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
术监督实施单位监督并评价工程设计工作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工程设
工程设计标准、设备选型标准、预防事故措施、差异化设计、环保等要 计标准、设备选型标准、预防事故措施、差异化设计、环保等要求,对不符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