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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电力行业监管的紧要构成部分,其目的是监督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提高供电质量,充足用户的用电需求,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经济社会进展。
为了落实国家电力监管政策和推动电力行业的进展,订立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一、监督对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对象是电力系统中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和用户,包括全部的输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
监督重点是对电网电压、电流、频率、谐波等电能参数的监测和分析,并对其进行评估和改善。
二、监督范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覆盖的范围较广,重要包括以下方面的监督:1. 对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和用户的用电设备进行监测,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对电网电压、电流、频率、谐波等电能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确定潜在的电能质量问题,并适时实行措施进行改善。
3. 对电网电压波动、闪变、谐波、电压不平衡等事件进行分析和处理。
同时对于负荷扰动、短时间的断电等事件也要进行监督和处理。
4. 定期对电力系统的电网结构、设备选择和配置、绝缘情形等进行评估,保证其能够充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 对电力系统的电网稳定性、经济性、安全性进行监测,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能够承受各种突发事故的影响。
三、监督要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需要遵守肯定的工作要求和流程,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订立认真的监督计划和方案,包括监测的频率、方法、测量点的选择等内容。
2. 确保监测设备的精准性和牢靠性,对监测数据的精准性和牢靠性进行验证和检测,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订立对策和改善措施,以解决潜在的电能质量问题。
4. 建立健全的监督记录和档案,包括监测数据、监督报告、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备查。
5. 加强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四、监督实施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开展定期的监督工作,包括现场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等。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环境,保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公司电能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公司向电网及用户提供符合国家电能量标准的电力,对影响电网电能质量各环节进行必要的技术监督。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并网的交流电能质量,其内容包括:1.发电机频率允许偏差;2.电压允许偏差;3.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4.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5.电网谐波允许指标.第七条频率质量监督1.公司电力生产具有一次调频和调峰能力,一次调频装置在机组运行时必须投入。
应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安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2.应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在发电机并网后应同时投运。
3.在编制低频低压减载方案时,应根据部颁《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的要求,应防止发电机及变压器过负荷跳闸,甚至发生破坏系统稳定事故。
4.供电频率统计时间以秒为单位。
第八条电压质量监督(一)电压偏差监督1.无功功率输出原则1) 公司的发电机组的无功输出是保证电力系统电压稳定的必然条件,保证机组合适的无功输出是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
2) 公司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网的电压情况及时合理调整机组无功负荷的出力情况,保证电能质量,在系统电压正常范围内,无功负荷的输出应保证在有功负荷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严禁主变压器倒送无功,严禁发电机进相运行。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风能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正渐渐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紧要构成部分。
然而,随着风电场的快速进展,风电电能质量问题也愈加突出,其中谐波、电压波动、电压暂降、频率偏差等问题更是高频显现,单个风电场可能会对电网的稳定性和电能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订立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对于确保风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电能质量至关紧要。
一、风电电能质量监测与评估为了适时把握风电电能质量情形,风电场应配备完善的监测系统,对电压、电流、谐波、电能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完成数据采集、分析、评估。
监测数据应获得永久存档,并向当地电力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二、电能质量指标的订立和管束对于风电场的电能质量指标,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标准等订立,并对风电场实现最佳电能质量的要求进行规定与管束。
同时,考虑到风电场的实在情况,适当提高风电场的运行稳定性标准,确保电能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三、异常警报和应急措施当显现风电场电能质量异常情况时,应立刻给出警报,并独立发起应急预案,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电力监管部门也应严格依照国家法规、规范等,对违反监管要求、危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影响电能质量的行为进行惩罚。
四、技术培训与人才建设对于风电场从事管理、维护的相关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和人才建设,提高对电能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视程度。
尤其是针对新员工,应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和学问普及,以确保风电场从业人员对电能质量学问的全面把握并在实践中快捷运用。
总之,建立一套完整的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是确保风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电能质量的紧要保障措施。
同时,还应注意其实施的切实可行性,确保风电场的正常运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用户安全稳定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为加强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1.3定期组织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分析研究会,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2各级专责人职责:2.1监督组组长职责2.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监督指标和规定,审批电能质量监督制度,掌握电能质量工作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究会,布置、检查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
2.1.2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岗位职责,督促各级监督人员搞好监督工作。
2.1.3对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上报公司领导。
____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____公司监督专责人职责:2.2.1接受监督组组长领导,协助组长搞好监督工作;2.2.2掌握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经常对下一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具体情况及时汇报监督组组长。
2.2.3制定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负责年底汇总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2.2.4负责制定电能监督工作技术管理内容。
2.3风场负责人的职责:2.3.1贯彻执行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2.3.2根据风场电能质量情况,组织实施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3.3对本风场设备缺陷故障及时处理,并分析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落实执行;2.3.4对风场技术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组织进行技术培训,2.3.5参加主要设备的选型、监造和交接验收。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根据《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高效,确保供电服务的质量,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如下:
1. 电能质量监督的目标:通过监督和检测电网运行状态,识别和解决电能质量问题,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供电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2. 监督内容:电能质量监督主要包括电压波动、频率偏差、谐波、电压暂降、电压闪变等方面的监控和评估。
3. 监督机构:电能质量监督由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4. 监督方式:
(1) 定期抽查:监督机构应定期抽查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和用户的电能质量状况。
(2) 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用户的电能质量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罚。
5. 监督标准:电能质量监督应依据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评估和判定。
6. 监督报告:监督机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电能质量监督报告,包括监督情况、问题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
7. 惩罚措施:对于发现的电能质量问题,监督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电等。
8. 支持和激励措施:对于表现良好的供电企业和用户,监督机构应给予适当的支持和激励,以鼓励他们提高电能质量。
9. 监督结果公示:监督机构应定期向公众公示电能质量监督结果,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是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作者:————————————————————————————————日期:附件九: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电能质量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电能质量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各分公司(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负责已投产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建机组的技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生技处电气专责工程师是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负责制定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规定、制度等;(三)指导、督促公司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改善电能质量的技术和重大技术措施;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四)建立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召开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第六条各分公司(电厂)所委托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作为公司委托的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根据协议对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送器等)进行检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五章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其内容包括: (一)发电企业电能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六条 报表及年度总结 (一)每月对电能质量指标进行统计,形成月度报表(见附录 3) ,在每月 7 日前 上报分子公司审核并报技术监督中心。 (二)在年底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 1 月 15 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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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s。 (3)汽轮发电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 正向调频负荷 (即机组负荷增加) 不应小于机组额定容量的 5%,负向调频负荷则不予限制。 (4)汽轮机调速系统的性能指标,如转速不等率、转速迟缓率、转速调节死区等应 符合《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 (DL/T 824)的要求。 3. 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低频减 负荷、高周切机、失步解列等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三)频率质量监测 1.一次调频用频率测量取自汽轮机转速测点或系统频率, 自动低频减负荷、 高周切 机、失步解列等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的频率取自系统频率。 2.发电企业频率调整合格率统计以当地电网调度部门对一次调频和 AGC 调整的考 核为准。 第十三条 电压质量监督 (一)电压监测点设置 发电企业电压监测点设置原则为: 1.当地电网调度部门所列考核点及监测点。 2.厂用高压母线。 (二)电压允许偏差 以电网要求的电压允许偏差值为准,一般发电企业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为: 1.330kV 及以上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 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 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220kV 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 0~+10%;非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系统标称电压的-5~+10%。 3.110~35kV 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 正常运行方式时, 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 压的-3~+7%;非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35kV 以下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 为系统标称电压的±5%, 一般可按 0~+5%考虑。 (三)电压调整 1.发电企业应按电网要求投入 AVC 运行。发电机组的自动励磁装置具有强励限制、 低励限制等环节,并投入运行。强励顶值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失磁保护应投入运行。
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和硕恒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贯彻执行《新疆电力行业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目的是使电能质量符合国家制定有关规定,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可靠运行,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电能和维护全社会的正常用电秩序。
第三条电能质量包括频率和电压质量。
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贯穿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即包括规划、设计、基建、运行及用电管理等方面,共同来保证电能质量。
第五条本规定若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六条公司相关电能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组织机构(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管理。
(二)运行值班人员是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的执行人员,总工负责电能质量监督有关日常工作。
(三)监督网成员由总经理、总工、主值、运行值班人员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总工的职责:(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公司电力质量监督计划,建立健全电能质量监督网(每半年调整一次网络成员)。
负责督促检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的活动;(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电能质量监督条例、规定、规程、标准等。
负责制定、审查本公司涉及电能质量监督制度和各类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三)监督公司完成上级下达的电能质量指标。
负责督促公司有关人员填报电能质量的日、月、年度报表,并审核;(四)负责协调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五)定期组织有关监督网活动,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六)配合计量监督做好有关质量指标监测装置方面的协调工作;(七)完成上级电能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做好阶段性总结和年度报告。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环境,保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公司电能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公司向电网及用户提供符合国家电能量标准的电力,对影响电网电能质量各环节进行必要的技术监督。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并网的交流电能质量,其内容包括:1.发电机频率允许偏差;2.电压允许偏差;3.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4.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5.电网谐波允许指标.第七条频率质量监督1.公司电力生产具有一次调频和调峰能力,一次调频装置在机组运行时必须投入。
应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安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2.应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在发电机并网后应同时投运。
3.在编制低频低压减载方案时,应根据部颁《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的要求,应防止发电机及变压器过负荷跳闸,甚至发生破坏系统稳定事故。
4.供电频率统计时间以秒为单位。
第八条电压质量监督(一)电压偏差监督1.无功功率输出原则1) 公司的发电机组的无功输出是保证电力系统电压稳定的必然条件,保证机组合适的无功输出是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
2) 公司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网的电压情况及时合理调整机组无功负荷的出力情况,保证电能质量,在系统电压正常范围内,无功负荷的输出应保证在有功负荷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严禁主变压器倒送无功,严禁发电机进相运行。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保障电能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电能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并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电能质量,指供电系统中电压波动、频率偏差、谐波畸变、功率因数、电能表准确度等与电能供应和使用相关的技术指标。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目的是保障电能的可靠供应,防止供电系统不稳定运行、电力设备损坏、电力事故发生,并提高电能质量产品的服务水平。
第五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电能供应单位、电力设备制造商、电力用户和电力工程承建单位。
第六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二章电能质量技术标准第七条电能供应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电能质量检测指标,并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检测体系。
第八条电能供应单位应定期对供电系统的频率、电压、谐波畸变等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并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第九条电力设备制造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产业标准制造电力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电能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使用电力设备,确保电能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安装和调试电力设备,确保其电能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制第十二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建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制,包括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措施。
第十三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制定电能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对电能供应单位、电力设备制造商、电力用户和电力工程承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依法对不符合电能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等措施。
第十五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涉及电能质量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作出处理结果的反馈。
第四章监督结果公示第十六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电能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并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热电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热电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总则1)电能质量对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对保证用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降低线路损耗的基本条件。
加强对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2)本制度根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而制定;2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1)对发电频率允许偏差、电压幅值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正弦波形畸变率等参数,指标进行监督、调控。
3电能质量国标3.1频率允许偏差:1)电网正常运行的频率允许偏差:50±0.2HZ;2)最大频率允许偏差:50±0.5HZ;3.2电压允许偏差:1)母线电压允许偏差:2)电网正常运行的电压允许偏差:额定值的±5%3)最高运行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4电压监测点的设置1)A类:110kv母线电压2)B类:35kV母线电压、3)C类:6kv母线电压4)D类:400v母线电压5电压合格率l电压合格率的计算;2A类监测点电压质量合格率应≥98%;3A、B、D类综合电压合格率应≥96%;6无功电力补偿与调整原则6.l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6.2#1-#4机额定功率因数为0.8,不应超过迟相0.95运行,正常运行时必须保证:1)原则上无功负荷与有功负荷之比值应大于1/3。
2)根据市调下发的无功负荷管理办法,无功负荷为有功负荷的60%以上。
7频率质量监督7.l发电机频率变动范围为±5HZ,在此范围内发电机额定容量不变,超过范围时,应报告值长,值长按调度命令将有功负荷加以调整。
7.2发电机单机运行时(未与系统并列),应调整频率在±5HZ 内变化。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随着电力负荷的不断增加以及智能电力系统的发展,电能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其中,无功电能问题更是在电力系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因此,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使用者的安全,必须加强对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的监督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监督对象为防止电力系统中出现无功电能问题,监督和管理的对象应涵盖电力系统中所有的无功电能源,包括防止电力设备自身产生的无功电能、电力负载机构的无功电能以及电网中的无功电能。
同时,无功电能计量设备;无功电能汇算指标等也应在监督检查的范围之内。
监督检查内容1.无功电能源的电气参数:对于无功电能源,要求其电气参数满足本国电网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如电源的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
监督人员应检查逆变器、静态补偿设备、无功调节设备等电气元器件的额定电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2.无功电能计量设备:监督人员应检查无功电能计量设备是否符合本国相关的计量法规定。
负责人员应当对测板进行标定,计量设备的精确度应符合国家计量局的要求。
3.无功电能的计算和指标:监督人员要求计算电源、负荷和电网的无功电能,比较计算结果和实际的电能质量情况,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对汇算指标进行核对,确保其符合国家电网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
4.出现问题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如出现无功电能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健全相应的处理程序。
对于无功电能问题,应第一时间将问题通报电力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解决情况。
监督检查水平监督机构对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的监督检查应当超过本国电网的最低质量要求。
为了保证监督检查的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同时,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监督检查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结语电能质量问题是电力系统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中无功电能的问题最为关键。
因此,加强对无功电能的监督和管理,实现组织、标准、评价、检查四个方面的全过程监督,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以及提升电力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环境,保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网电能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电网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电能质量标准的电能,对电网内影响电能质量的发电、供电、用电等各环节进行必要的技术监督。
第五条因公用电网、并网发电企业或用户用电原因引起的电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时,应按“谁引起,谁治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并应贯穿于公用电网、并网发电企业及用电设施设计、建设和生产的全过程。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电网企业、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和发电企业、电力设计单位以及由公用电网供电的用户。
第二章电网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第七条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公用电网、发电企业、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其内容包括:(一)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二)电压允许偏差;(三)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四)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五)电网谐波允许指标。
第八条频率质量监督(一)在电力系统规划、设计、运行中,必须保证有功电源备用容量不得低于发电容量的20%。
(二)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具有一次调频和调峰能力,一次调频装置在机组运行时必须投入。
发电厂应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安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三)在新建、扩建变电所工程及更改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在新设备投产时应同时投运。
(四)在编制低频减载方案时,应根据部颁《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的要求,按照本地区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并考虑不同地区最大负荷同时率来安排各轮次减负荷容量,还应通过各种运行方式下失去最大电源的验算,并应防止由于各轮次低频减载装置动作后造成联络线或变压器过负荷跳闸,甚至发生稳定破坏事故。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是指在电力系统中对电能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方法和规定。
以下是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 监督目标与原则:明确电能质量监督的目标和原则,包括保证电力供应的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等。
2. 监督范围和对象:确定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和对象,包括电力系统各级网络、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用户等。
3. 监督标准和要求:确定电能质量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电压波动、频率偏差、谐波、电压暂降暂升等指标。
4. 监督评估和测试方法:制定电能质量监督的评估和测试方法,包括电能质量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评估等。
5.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规定对于电能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或用户,进行监督检查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电力供应的质量和安全。
6. 监督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监督机构定期发布电能质量监督报告,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制定和执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可以加强对电能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用户的用电质量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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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____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能质量的管理,提高电能供应的可靠性和质量,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所有电力系统中涉及电能质量的设备和技术。
第三条电能质量监督的主要目标是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电能质量的标准化和一体化水平,提升电力网络的整体运行效率。
第二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基本原则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坚持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托技术标准和监测手段进行监督。
第六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注重预防为主,以预测、诊断、预报和纠正电能质量问题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的主体作用,建立多方参与、共同监管的机制。
第三章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包括对电压、频率、谐波、间断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和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电能质量监督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电能质量的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加强对电力系统设备和技术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电能质量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四章电能质量监督的机构和职责第十三条国家电能质量监督中心是全国电能质量监督的核心机构,负责电能质量监测、评估和管理。
第十四条地方电能质量监督中心是地方电能质量监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电能质量监测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负责建立和维护电能质量监测网络和监测设备,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
第十六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电能质量监督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负责对电力系统设备和技术进行抽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完整版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完整版电能质量是指电能供应和使用方面的电压、频率以及谐波和间断的质量问题。
为了保证电能质量的稳定和可靠,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以下是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能质量的监督,规范供电单位和用户的行为,在供电安全、电压、频率、谐波等方面确保电能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电力用户及供电单位的电能质量监督活动。
第二章:电能质量监督责任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电能质量监督指导机构,对电力市场进行监督。
第四条供电单位应当制定电能质量监督计划,定期检查和评估电能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电力用户应当合理使用电能,并与供电单位共同解决电能质量问题。
第三章:电能质量监督内容第六条供电单位应当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供电安全。
第七条供电单位应当对电能的电压进行监测,并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波动。
第八条供电单位应当对电能的电频进行监测,并确保其与标准频率一致。
第九条供电单位应当对电能的谐波进行监测,并确保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条供电单位应当对电能的间断进行监测,并确保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电能质量监督纪律第十一条对于不符合电能质量要求的供电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罚款和责令整改等。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电能质量要求的电力用户,供电单位应当进行警告和督促改正。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电能质量监督规定的行为,地方政府应当予以追责和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电力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电力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补充。
总结: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包括了总则、电能质量监督责任、电能质量监督内容、电能质量监督纪律和附则等内容。
它从地方政府、供电单位和电力用户三个方面,规范了电能质量的监督工作,旨在确保电能供应和使用方面的安全稳定。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的实施应当参照以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电力服务条例》;4.GB/T 156, GB/T 12325, GB/T 14549等相关质量标准;5.国家能源局《无功补偿调节措施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规范。
监督的范围和目的电能质量(无功)监督的范围应当包括:1.农村电网、城市电网、特变电工和一些民营电厂、部分大型工矿企业的电能质量(无功)补偿情况;2.以及质量问题导致的用户电能波形畸变、电压闪变、频率偏差等电能质量问题。
本监督实施的目的是确保电能质量(无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保障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电力服务。
监督的内容和方法电能质量(无功)监督的内容和方法应当包括:1.对电网进行巡查,收集相关的信息数据;2.对控制中心进行检查,特别是检查无功补偿容量和无功补偿装置的工作状态;3.对一些关键设备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电能质量分析仪、测试仪器等;4.进行计量器具的检验,同时也要检验电表的准确性;5.根据监管要求进行电压、电流、时刻等参数的记录和分析,同时对其进行评估。
此外,监督机构还要通过各种渠道调查采访,收集有关电能质量(无功)相关的建议和投诉,以便更好地进行监管。
监督的责任和结果电能质量(无功)监督的责任应当由国家能源局所属的技术监督机构承担,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2.定期公布监管结果;3.如果需要,采取措施排除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监督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对电能质量(无功)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评价;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处理;3.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结束语电能质量(无功)监督是保障电力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保证电力安全和质量,让用户得到更好的电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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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贯彻执行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1996)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九项技术监督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目的是使电能质量符合国家制定有关规定,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可靠运行,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电能和维护全社会的正常用电秩序。
第三条电能质量包括频率和电压质量。
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贯穿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即包括规划、设计、基建、运行及用电管理等方面,共同来保证电能质量。
第五条本规定若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六条公司相关电能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组织机构
(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由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管理。
(二)策划部是本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的职能部门,配备兼职工程师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三)监督网成员由运行部主任,各值值长、电气主值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策划部兼职工程师的职责:
(一)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公司电力质量监督计划,建立健全电能质量监督网(每半年调整一次网络成员)。
负责督促检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的活动;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电能质量监督条例、规定、规程、标准等。
负责制定、审查本公司涉及电能质量监督制度和各类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监督公司完成上级下达的电能质量指标。
负责华能股份公司《九项技术监督系统》中电能质量的日、月、年度报表填报;
(四)负责协调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五)定期组织有关监督网活动,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配合计量监督做好有关质量指标监测装置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完成上级电能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做好阶段性总结和年度报告。
第九条运行部、值长及电气主值成员的职责:
(一)运行部负责电能质量的运行监督考核。
组织部门有关运行人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电能质量监督条例、规定、规程、标准等,做好电能质量监督的各项工作;
(二)值长领导和组织全值人员精心检查、精心监视、精心操作,合理安排运行方式,负责本公司与西北网、省、地电网调度所调度员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当班期间接受网、省调度所调度员的统一指挥,最大限度地保证电能质量指标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三)负责按照省电网调度所下发的(96点)日负荷预计曲线组织生产,接带发电机有功出力,不得随意变更。
组织和指挥全值人员正确、迅速处理各种事故和异常,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争取尽早恢复供电;
(四)遇特殊情况,值长需变更日调度预计负荷曲线时必须征得调度员的同意,按照省调度所下发的330KV母线电压曲线,合理调节发电机无功负荷,若无功过大,应及时汇报调度在电网中综合调节。
(五)在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主动协助省电网调度所进行电网的调频、调压工作,在系统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应无条件地、迅速、正确执行调度员发布的命令;
(六)督促运行人员按照调度要求投入或退出机组AGC,当出现故障AGC速率受到限制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汇报调度;
(七)值长负责本公司有关设备及影响出力主要辅助设备停、复役申请,并按调度命令执行;
(八)运行值班人员在当班值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发电机有功、无功负荷的监视、调整工作。
运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系统周波、电压的监视并及时进行调整;
(九)运行值班人员按照值长的命令接带发电机有功功率。
当所带负荷满足不了预计负荷曲线的要求时,应及时向值长汇报;
(十)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监视各级母线电压在合格的范围内运行,按照省调度所下发的电压曲线调整发电机无功负荷;
(十一)运行值班人员当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仍达不到合格范围(电压曲线要求)•,应立即向值长或省调汇报。
运行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抄表,以便于运行分析和向电网调度员提供准确的信息,为电网调度提供可靠的依据;
(十二)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完成监督负责人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十条继电保护班的职责:
(一)负责所有电能、电压、频率表计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负责对电能计量表(包括母线电压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三)负责对电能计量电压、电流回路定期进行检查分析,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第三章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频率质量监督
(一)甘肃省调负责调整甘肃电网的频率,调度中心负责控制网间联络线潮流,本厂服从甘肃省调的调度。
(二)电力系统正常频率标准为50赫兹,正常情况下应监视频率在50±0.2Hz内运行。
在自动发电装置(AGC)投入时,应使频率保持在50±0.1Hz之内。
(三)不论是按调度曲线、还是按调度命令,调整出力时,均应监视系统频率,当频率超过50.2Hz 或频率低于49.8Hz时,应暂停增减出力,并及时与调度联系。
(四)当电网频率异常波动时,应主动联系调度,及时调整处理协助调频,使电网频率尽快恢复至50±0.2Hz之内。
(五)机组AGC的投、停,必须有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机组AGC因故不能投运时,必须向调度汇报。
严格按照公司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执行。
(六)当机组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情况,机组出力受限制时,值长应主动汇报省调。
第十二条电压质量监督
(一)金昌发电公司330KV母线是甘肃电网330KV 电压监测考核点之一,应认真执行省调编制的月度电压曲线。
充分利用无功调节能力,按照电压曲线实施逆调压。
(具体见月度电压曲线)。
(二)正常运行中,运行人员应加强对各级母线运行电压的监视,努力使母线电压运行在电压曲线限值内,准时记录、打印有关参数。
(三)金昌发电公司电压调整应按发电机P-Q曲线所规定的限额,高峰负荷时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保证母线电压在上限值运行,低谷负荷时应降低发电机无功功率使母线电压在下限值运行,轻负荷时在平均值运行。
(四)我公司发电机的进相深度,一般按照进相时功率因素不小于0.95控制。
最低不得使“功角限制”或“低励限制”信号发生。
(五)系统电压下降时应自行发足无功出力,并汇报上级调度处理。
如果发电机端电压降到额定电压的90%时,应联系调度适当降低有功多发无功,制止电压下降,或联系调度限制负荷。
(六)如系统电压低引起发电机强励动作,应注意强励动作时间。
并联系上级调度,及时消除发电机过负荷。
(七)如果本公司330KV母线电压超限,当公司发电机无法调整时,应及时汇报省调进行调整。
第四章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电能质量监督服从西安热工院技术领导并落实有关监督工作。
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二)电能质量监督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有关人员和班组应建立和健全以下台帐、技术资料和记录:
(一)AGC装置有关规定及运行情况记录,检修人员建立各表计的检验、校验记录。
(二)电压曲线有关报表。
第十五条建立监督报告制度。
按规定时间报出电能质量指标和改善电能质量计划及措施的完成情况,重要问题进行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定期召开电能质量分析、经验交流会。
第十七条做好年度总结,总结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西安热工院。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策划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本规定的文字解答由公司策划部负责。
第二十条本规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于2013年01月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