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监理目标: 全部工程达到优良工程。其中: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 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

2.1 对优良质量目标的理解

¤分项工程优良:

要做到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部工程质量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并达到规定百分比以上为优良(其中必须含指定的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规定的百分比以上.

3.2.2 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

为了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我们将按下述《工程质量控制制度》执行。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的各项规定、规程、规范及检验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查机构,配备相关的技术责任人员,使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健全的运作。

3) 质量工作以预防为主,为此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控制工序的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对质量进行预控,对可能产生的隐患采取预控措施。

4) 质量工作范围

①组织图纸会审,参与设计交底;

②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审批;

③参与工程材料及半成品的检查与验收;

④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查验,施工单位填报A-4表;

⑤对工序质量及隐蔽工程的A、B级控制点检查认证;

⑥主持不定期工程质量工作会,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工作情况;

⑦主持工程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组织有关方面制订事故整改措施;

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⑨监督检查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形成归档工作,工程档案资料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准交工。

5)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进入现场,需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6)对特殊材料、半成品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范应对其抽查(或试验)。

7)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应提前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经调查、评审批准后方可采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也按规定审批后方可采用。

8)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须在制造厂检验,使质量问题尽可能在制造厂消除,到达现场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开箱检验,安装前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不合格或有严重缺陷的设备不准安装。

9)工序质量控制分为A、B、C三级,当对AR、BR、CR控制等级联合检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有关的施工记录或检验报告,A(或AR)级由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检查确认,B(或BR)级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联合检查确认,A(或AR)、B(或BR)等级联合检查,必须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自身检查合格后进行。C(或CR)级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和施工班组联合检查,检查认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10)质量检查程序:上道工序完成或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自检,互检,专责检,确认合格后C级控制表随即完成。在进入B(BR)、A(AR)级控制点时,施工单位质量主管填报A-4 表提前24 小时送达监理部,质控工程师收到A-4 表后及时组织认证并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11)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12)作为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之一的工序质量控制表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

13)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完好与否,直接影响施工质量。起重运输、搅拌机、电焊机、振动器等应保持完好,不准带病运行。衡器、计量装置、检测仪器使用前应核验或校正,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准使用。现场重要施工机具,应分类造册报监理部备案,不经监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撤出施工现场。

3.3 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3.3.1 组织措施

3.3.1.1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监制度,落实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的责任。

3.3.1.2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技术措施

3.3.2.1 在施工招标阶段明确质量控制要求,把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条件。

3.3.2.2 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厂家,并督促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3.3 经济和合同措施

3.3.3.1 在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3.3.4 事前质量控制方法

A. 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B.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a) 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b)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驻施工许可证等;

c) 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d) 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C. 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D. 签认材料的报验

a) 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b)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c)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E. 签认设备、构配件报验

a) 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厂家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

品合格证书,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b) 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