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来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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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标题]:《城市供水水质标准》[颁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号]:CJ/T206-2005[颁布日期]:2005-02-05[实施日期]:2005-06-01[有效性]:有效前言为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加强水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对城市供水的水质要求、水质检验项目及其限值。

本标准对供水水源、水厂生产、输配水、二次供水和用户受水点水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琪、梁相钦、宁瑞珠、王欢、宋仁元、沈大年、陆坤明、卢益新、樊康平、王恩福、陈国光、黄天笑、曾卓、齐宇参加起草人:张金松、陶涛、刘丽君、张秀忠、刘路、刘岳峰、农晋琦、徐荣、宗祖胜、刘茜、曲志军、惠如冰、林爱武、杜兵、张建华、王丹、罗亮、修立庆、王秀丽、吕宝和、李桂香、秦晶、孟莉莉、马越、张旭东、姚刚、张立尖、陆峰、向华、董瑞圣、祝敏捷、童俊、钱静汝、蒋增辉、王幸艳、陈均卓、章诗芳、陈宛华、孙伟、黄媚、王锦城、吴建安、胡鸿燕、陶晓武、辜强、冯健、陈珊珊、孙晓航、谢海英、商文新、叶劲、李朝晖、邬家祥、唐雪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市政自来水标准

市政自来水标准

市政自来水标准市政自来水标准是指供应给城市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设施使用的自来水所必须符合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市政自来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居民和社会公众的饮水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健康。

一、市政自来水标准的背景与意义自来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

市政自来水供应系统对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政自来水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可以确保市政自来水的安全可靠性,给人们提供干净、安全、优质的饮用水资源。

市政自来水标准对于城市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标准能够规范市政自来水的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有效防控水质污染,减少水源资源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市政自来水标准的内容与指标市政自来水标准主要涉及水质、供水设施以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 水质指标(1)外观指标:水的透明度、色度等。

(2)理化指标:PH值、重金属含量、氯含量、硬度、溶解氧等。

(3)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2. 供水设施要求市政自来水标准还规定了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包括供水管网、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水处理设备等。

3. 应急处理与应对能力市政自来水标准还对应急污染事件的处理和应对能力进行了明确要求,包括紧急处置方案、供水中断等应对措施。

三、市政自来水标准的执行与监管市政自来水标准的执行和监管是确保标准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1. 市政自来水厂的质量控制市政自来水厂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自来水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2. 市政自来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市政自来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不仅包括供水管网的检修与维护,还需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确保供水源的安全和稳定。

3. 监督检测与日常巡查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市政自来水质量的监测机制,对自来水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测,针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同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供水中存在的问题。

四、市政自来水标准的未来发展市政自来水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应与时俱进,根据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标准的要求,强化对市政自来水质量的监管。

城市自来水标准

城市自来水标准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检测项目单位国家标准色度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铁 mg/L 0.3锰 mg/L 0.1铜 mg/L 1.0锌 mg/L 1.0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 0.3硫酸盐 mg/L 250氯化物 mg/L 250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氟化物 mg/L 1.0氰化物 mg/L 0.05砷 ug/L 50硒 ug/L 10汞 ug/L 1镉 ug/L 10铬(六价铬) mg/L 0.05铅 ug/L 50银 ug/L 50硝酸盐氮 mg/L 20氯仿 ug/L 60四氯化碳 ug/L 3苯并(a)芘 ug/L 0.01滴滴涕 ug/L 1六六六 ug/L 5细菌总数个/L 100总大肠菌群个/L 3总α放射性 Bq/L 0.1总β放射性 Bq/L 1.0余氯 mg/L ≥0.30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我国地面水分五大类: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 --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 --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 --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参考: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

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

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上海自来水标准对照表

上海自来水标准对照表

上海自来水标准对照表上海自来水标准对照表一、水质标准1.生活饮用水指标序号 | 指标名称 | 限值---|---|---1 | pH值 | 6.5 ~ 8.52 | 氟化物| ≤1.03 | 亚硝酸盐(以N计)| ≤0.154 | 总氯(以Cl计)| ≤3005 | 总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6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7 | 铅(以Pb计)| ≤0.018 | 氨氮(以N计)| ≤0.159 | 氰化物(以C计)| ≤0.0510 | 硒(以Se计)| ≤0.012.工业用水和畜牧业用水指标序号 | 指标名称 | 限值---|---|---1 | pH值 | 6.5 ~ 8.52 | 总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3 | 氨氮(以N计)| ≤10.04 | 总氯(以Cl计)| ≤1,0005 | 悬浮物(以Fe计)| ≤506 | 氰化物(以C计)| ≤0.1二、自来水硬度分类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义,硬度表示水中钙、镁离子浓度的加和,也称为总硬度。

硬度分类如下:是否硬水|分类|阈值(mg/L)---|---|---是|较硬水|120-180是|硬水|180-240是|较硬水|240-360是|硬度巨大水|>360三、自来水中有害物质标准序号 | 物质名称 | 限值(mg/L)---|---|---1 | 六价铬| ≤0.052 | 汞| ≤0.0013 | 砷| ≤0.054 | 镉| ≤0.015 | 铅(以Pb计)| ≤0.016 | 六六六| ≤0.1四、自来水中放射性核素标准序号 | 核素名称 | 限值(Bq/L)---|---|---1 | 钍-228 | ≤1.02 | 铀-238 | ≤0.04以上是上海自来水的相关标准对照表,仅供参考。

为了保证自家自来水的安全,建议居民定期检测自来水的水质,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自来水水质标准

自来水水质标准

自来水水质标准
根据中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自来水水质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自来水应透明无色,不应有异色、浑浊或悬浮物。

2. 嗅觉和味道:自来水不应有异味和刺激性气味,也不应有明显的异味或味道。

3. pH值:自来水的pH值通常在6.5-8.5之间,但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有一定的浮动范围。

4. 总大肠菌群:自来水中不应有大肠杆菌和其他致病菌的存在。

对于自来水中允许存在的大肠菌群的最大限度,规定每100毫升不得超过10个。

5. 阴离子和阳离子:自来水中阴离子和阳离子的含量应在一定范围内。

例如,氯离子的含量应小于0.12毫克/升,硫酸盐类
离子的含量应小于250毫克/升,硬度应小于450毫克/升。

6. 有机污染物与无机污染物:自来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污染物应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例如,总有机碳(TOC)的含量应
小于1毫克/升,总铅的含量应小于0.01毫克/升。

这些标准是为了确保自来水安全适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饮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水质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当地的标准来评估自来水的水质。

市政自来水标准

市政自来水标准

市政自来水标准一、水质标准为了保证市民的健康和环境保护,市政自来水必须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质化学指标:包括pH值、硬度、总溶解固体、氨氮、硝酸盐、有机物等,这些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2. 水质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等,这些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3. 水质感官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这些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4. 水质放射性指标:包括放射性物质含量等,这些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二、水压标准为了保证市民的用水需求,市政自来水的水压必须符合国家水压标准。

水压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压稳定性:水压必须稳定,波动不能过大。

2. 水压强度:在用水高峰期,水压不能过低,必须能够保证市民的正常用水需求。

3. 水压持续性:水压不能忽高忽低,必须保持持续稳定。

三、水表和计量标准为了保证市民的用水量和用水费用的合理性,市政自来水的水表和计量必须符合国家水表和计量标准。

水表和计量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表精度:水表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精度必须符合要求。

2. 水表读数:水表读数必须清晰、准确,方便市民查看。

3. 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四、维护和修复标准为了保证市政自来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必须对自来水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修复。

维护和修复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周期:必须定期对自来水系统进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维护内容:维护内容包括检查管道是否漏水、水表是否损坏、阀门是否正常等。

3. 修复及时性:一旦发现自来水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修复,以保证市民的正常用水。

深圳市自来水价格标准

深圳市自来水价格标准

深圳市自来水价格标准(深圳水务集团)
备注:
1、一般用户用水,按用水量的90%计算污水量。

2、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福利机构和部队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

3、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从2005年7月1日起(7月份用水量)执行。

深圳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深圳各供水企业)
1、特区内自来水价格表
2、宝安区各街道自来水价格表
3、龙岗区各街道自来水价格表
深圳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特区内外污水处理收费综合水平统一调整为1.05元/立方米。

具体分类收费标准调整为:(1)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三阶梯式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含22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含30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或集体户每人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6-7立方米部分(含7立方米)、8立方米以上(含8立方米),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提至0.9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1.10元/立
方米;
(2)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类污水:提至1.10元/立方米;
(3)工业类污水:提至1.05元/立方米;
(4)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类污水:提至1.20元/立方米;
(5)特种行业类污水(仅指洗车、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提至2.00
元/立方米。

《城市供水水质行业标准》完整版式

《城市供水水质行业标准》完整版式

1.9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 — 2005前言为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加强水质安全管理,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对城市供水的水质要求、水质检验项目及其限值。

本标准对供水水源、水厂生产、输配水、二次供水和用户受水点水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洲站;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琪梁相钦宁瑞珠王欢宋仁元沈大年陆坤明卢益新樊康平王恩福陈国光黄天笑曾卓齐宇参加起草人:张金松陶涛刘丽君张秀忠刘路刘岳峰农晋琦徐荣宗祖胜刘茜曲志军惠如冰林爱武杜兵张建华王丹罗亮修立庆王秀丽吕宝和李桂香秦晶孟莉莉马越张旭东姚刚张立尖陆峰向华董瑞圣祝敏捷童俊钱静汝蒋增辉王幸艳陈均卓章诗芳陈宛华孙伟黄娟王锦城吴建安胡鸿燕陶晓武辜强冯健陈珊珊孙晓航谢海英商文新叶劲李朝晖邬家祥唐雪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CJ/T 141 城市供水二氧化硅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离子色谱法CJ/T 144城市供水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CJ/T 146城市供水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7城市供水多环芳烃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CJ/T 149城市供水亚硫酸盐还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CJ/T 150 城市供水致突变物的测定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3 术语和定义3.1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颁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号]:CJ/T206-2005[颁布日期]:2005-02-05[实施日期]:2005-06-01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CJ/T141~150城市供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3 定义3.1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城市供水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向城市居民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和城市其他用途的水。

3.3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3.4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3.5二次供水供水单位将来自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的供水,经贮存、加压或经深度处理和消毒后,由供水管道或专用管道向用户供水。

3.6用户受水点是指供水范围内用户的用水点即水咀(水龙头)。

4 供水水质要求4.1城市供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4.1.1水中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城市供水水质检验项目4.2.1常规检验项目见表1。

4.2.2非常规检验项目见表2。

CJ/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CJ/T 141 城市供水二氧化硅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离子色谱法CJ/T 144城市供水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CJ/T 146城市供水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7城市供水多环芳烃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CJ/T 149城市供水亚硫酸盐还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CJ/T 150 城市供水致突变物的测定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3术语和定义3.1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城市供水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向城市居民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和城市其他用途的水。

3.3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3.5二次供水供水单位将来自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的供水,经贮存、加压或经深度处理和消毒后,由供水管道或专用管道向用户供水。

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

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

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
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是指对城市自来水的生产、供应、质量等方面制定的国家标准,其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应当包括对自来水生产过程的严格要求。

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水源的选择,确保水源的清洁和安全。

在水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对水进行脱盐、除铁、除锰、消毒等处理,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应当对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异常情况,确保自来水的安全。

其次,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应当包括对自来水供应的严格要求。

自来水供应应当稳定可靠,保证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

供水管网应当建设完善,确保供水管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同时,应当加强对供水管网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管网漏损、老化等问题,确保供水的质量和数量。

此外,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应当包括对自来水质量的严格要求。

自来水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

水质监测应当全面覆盖自来水的生产、供应全过程,确保自来水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应当加强对自来水的卫生监督,确保自来水的卫生安全。

总之,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健康。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城市自来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确保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城市水质等级标准

城市水质等级标准

城市水质等级标准
城市水质等级标准是指对城市自来水的水质进行评估和分类的标准。

水质等级标准是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自来水的水质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其中,Ⅰ级为优质水,Ⅱ级为良好水,Ⅲ级为合格水,Ⅳ级为不合格水。

Ⅰ级水质是指水质优良,适宜直接饮用的水。

这种水质的水源地通常是山区或者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周围没有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无色无味,PH值在6.5-8.5之间,水中无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Ⅱ级水质是指水质良好,适宜饮用的水。

这种水质的水源地通常是山区或者农村地区,水源地周围有少量的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无色无味,PH值在6.5-8.5之间,水中无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Ⅲ级水质是指水质合格,适宜饮用的水。

这种水质的水源地通常是城市周边地区或者工业区,水源地周围有一定的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无色无味,PH值在6.5-8.5之间,水中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含量低于国家标准,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Ⅳ级水质是指水质不合格,不适宜饮用的水。

这种水质的水源地通常是城市内部或者工业区,水源地周围有严重的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水质浑浊,有异味,有色有味,PH值在6.5-8.5之间,水中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含量高于国家标准,微生物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城市水质等级标准是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应该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城市自来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颁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号]:CJ/T206-2005[颁布日期]:2005-02-05[实施日期]:2005-06-01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CJ/T141~150城市供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3 定义3.1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城市供水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余氯(加氯消毒时测定)与水接触30min后出厂游离氯≥0.3mg/L或与水接触120min后出水总氯≥0.5mg/L管网末梢水总氯≥0.05mg/L二氧化氯(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测定)与水接触30min后出厂游离氯≥0.1mg/L管网末梢水总氯≥0.05mg/L或二氧化氯余量≥0.02mg/L2感官性状色度15度臭和味无异臭异味,用户可接受浑浊度1NTU(特殊情况≤3NTU)①肉眼可见物无氯化物250mg/L铝0.2mg/L铜1mg/L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铁0.3mg/L锰0.1mg/LpH 6.5—8.5硫酸盐25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锌 1.0mg/L挥发酚(以苯酚计)0.002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L和一般化学指标耗氧量(CODMn,以O2计)3mg/L(特殊情况≤5mg/L)②砷0.01mg/L镉0.003mg/L3毒理学指标铬(六价)0.05mg/L氰化物0.05mg/L氟化物 1.0mg/L铅0.01mg/L汞0.001mg/L硝酸盐(以N计)10mg/L(特殊情况≤20mg/L)③硒0.01mg/L四氯化碳0.002mg/L三氯甲烷0.06mg/L敌敌畏(包括敌百虫)0.001mg/L林丹0.002mg/L滴滴涕0.001mg/L丙烯酰胺(使用聚丙烯酰胺时测定)0.0005mg/L亚氯酸盐(使用ClO2时测定)0.7mg/L溴酸盐(使用O3时测定)0.01mg/L甲醛(使用O3时测定)0.9mg/L4 放射性指标总a放射性0.1Bq/L 总β放射性 1.0Bq/L注:1特殊情况为水源水质和净水技术限制等。

自来水供水流量标准

自来水供水流量标准

自来水供水流量标准
《自来水供水流量标准》
一、总则
为了规范自来水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统一规范水量供应,保障市民用水需求,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有水管网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行中的水量供应。

三、供水流量标准
1、居民用水:依据居民用水的不同需求,分为普通居民用水、绿色用水、高级供用水和智能用水四种,对应的流量标准分别为:(1)普通居民用水:每户每天出水量不得超过200L;
(2)绿色用水:每户每天出水量不得超过150L;
(3)高级供用水:每户每天出水量不得超过120L;
(4)智能用水:每户每天出水量不得超过100L。

2、商业用水:每户每天出水量不得超过200L。

3、工业用水:每户每天出水量按照不同工业用途不同,对应的出水量有所区别。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对于施工安装的设备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并经过正规的系统试验和校验才可投入使用;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设施的使用安全可靠;
4、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五、监督管理
1、供水服务部门应安排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施情况、工作状态、水量供应等,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居民社区应安排专职人员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3、当发生严重供水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罚,确保供水安全有序。

六、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照《建筑法》、《建筑行业标准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

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

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城市自来水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重要资源,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适用范围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适用于城市及城乡结合部,供应直接饮用、烹饪、洗漱、纺织、化工、酿造等用途的自来水。

二、标准分类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按照饮用水和非饮用水两大类进行分类。

饮用水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其中,一类饮用水是最高级别的饮用水,适用于直接饮用和婴幼儿食用水;二类饮用水适用于一般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三类饮用水适用于工农业生产、市政公用和其他非直接饮用的用途。

三、水质指标1.水质卫生指标包括异味、颜色、浑浊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微生物等等。

其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评价自来水水质卫生指标的主要依据。

一类饮用水菌落总数要求≤ 1000CFU/mL,大肠菌群≤ 0CFU/mL;二类饮用水菌落总数要求≤10000CFU/mL,大肠菌群≤ 10CFU/mL;三类饮用水菌落总数要求≤ 10000CFU/mL,大肠菌群≤ 100CFU/mL。

2.化学成分指标包括总硬度、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铁、锰、铜、锌等等。

其中,氯化物和硝酸盐是常见的化学污染物,一类饮用水氯化物≤ 250mg/L,硝酸盐≤ 10mg/L;二类饮用水氯化物≤ 350mg/L,硝酸盐≤ 15mg/L;三类饮用水氯化物≤ 600mg/L,硝酸盐≤ 20mg/L。

3.放射性核素指标包括放射性物质α和放射性物质β。

一类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指标α ≤ 0.10Bq/L,β ≤ 1.00Bq/L;二类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指标α ≤0.10Bq/L,β ≤ 1.00Bq/L;三类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指标α ≤ 0.50Bq/L,β ≤ 1.00Bq/L。

四、监测要求为了确保城市自来水水质达到标准规定,我国对自来水水源地、水处理工艺和水管网进行监测和管理。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是指在城市居民用水供应系统中,供水压力应达到的标准要求。

供水压力是指水流通过供水管道时所产生的压力,通常以巴(bar)为单位来表示。

供水压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用水需求,同时也考虑到供水管道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符合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供水系统能够稳定地向居民供应清洁、安全的自来水。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用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满足以下要求:1. 城市居民住宅区的供水压力应在0.2-0.4巴之间。

这个范围能够满足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需求,如饮水、洗漱、洗衣等。

供水压力过低会导致水流弱,影响居民用水体验;而过高的供水压力则容易导致管道破裂或水表损坏。

2. 商业区和工业区的供水压力要相对较高,一般在0.4-0.6巴之间。

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用水需求较大,需求的水流量也较大,因此需要更高的供水压力来满足用水需求。

3. 公共设施和特殊行业的供水压力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例如,医院、学校、游泳馆等公共设施需要更高的供水压力来满足其特殊的用水需求。

同样地,特殊行业如化工厂、制药厂等也需要根据其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供水压力。

为了确保供水压力标准的实施,供水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

首先,在供水系统的设计阶段,需要考虑到居民用水需求的变化、管道的布置和材料的选择等因素,以确保供水压力能够稳定地满足需求。

其次,在供水系统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施工,确保管道的连接紧密、无渗漏,以及配套设备的正常运行。

最后,在供水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中,需要定期检查管道和设备的状态,及时修复漏水和故障,保证供水压力的稳定性。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业生产都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供水压力能够保障居民的用水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能够保证工业和商业领域的正常运转,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水压力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自来水供应。

城市自来水标准

城市自来水标准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检测项目单位国家标准色度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铁 mg/L 0.3锰 mg/L 0.1铜 mg/L 1.0锌 mg/L 1.0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 0.3硫酸盐 mg/L 250氯化物 mg/L 250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氟化物 mg/L 1.0氰化物 mg/L 0.05砷 ug/L 50硒 ug/L 10汞 ug/L 1镉 ug/L 10铬(六价铬) mg/L 0.05铅 ug/L 50银 ug/L 50硝酸盐氮 mg/L 20氯仿 ug/L 60四氯化碳 ug/L 3苯并(a)芘 ug/L 0.01滴滴涕 ug/L 1六六六 ug/L 5细菌总数个/L 100总大肠菌群个/L 3总α放射性 Bq/L 0.1总β放射性 Bq/L 1.0余氯mg/L ≥0.30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我国地面水分五大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参考:一类水质:水质良好。

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

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

自来水市政供水压力标准一、引言自来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而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直接关系到自来水的使用体验和水质安全。

本文将介绍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相关内容,让人们了解自来水压力标准的重要性。

二、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定义和作用市政供水压力标准是指城市自来水系统中供水管网中的水压应达到的标准数值。

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制定可以保证居民正常使用水资源,并且能够满足消防用水等特殊需求。

三、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市政供水压力分为三类: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供水压力标准适用于一些特殊行业和特殊用水需求,如高层建筑、医院、学校等;二类供水压力标准适用于一般居民区域;三类供水压力标准适用于农村地区。

四、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数值根据相关标准,一类供水压力标准为0.3-0.6MPa,二类供水压力标准为0.1-0.3MPa,三类供水压力标准为0.05-0.1MPa。

这些数值是根据供水管网的设计参数、供水管道的材质和供水设备的性能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五、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重要性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证自来水的正常供应和使用至关重要。

如果供水压力低于标准数值,会导致居民用水不畅,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如果供水压力过高,可能会造成水管爆裂、水质污染等安全隐患。

因此,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制定和维护是确保供水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六、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监测和维护为了保证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实施,相关部门会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检测和维护。

一方面,通过定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供水管网中的漏水、堵塞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另一方面,还需要对供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供水压力稳定可靠。

七、市政供水压力标准的改进和发展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市政供水压力标准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发展。

一方面,需要根据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需求,适时修订和调整供水压力标准的数值;另一方面,还需要引进先进的供水设备和技术,提高供水管网的运行效率和供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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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检测项目单位国家标准
色度度不超过15度
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
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铁 mg/L 0.3
锰 mg/L 0.1
铜 mg/L 1.0
锌 mg/L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 0.3
硫酸盐 mg/L 250
氯化物 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氟化物 mg/L 1.0
氰化物 mg/L 0.05
砷 ug/L 50
硒 ug/L 10
汞 ug/L 1
镉 ug/L 10
铬(六价铬) mg/L 0.05
铅 ug/L 50
银 ug/L 50
硝酸盐氮 mg/L 20
氯仿 ug/L 60
四氯化碳 ug/L 3
苯并(a)芘 ug/L 0.01
滴滴涕 ug/L 1
六六六 ug/L 5
细菌总数个/L 100
总大肠菌群个/L 3
总α放射性 Bq/L 0.1
总β放射性 Bq/L 1.0
余氯mg/L ≥0.30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

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

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

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

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

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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