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项目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本管理细则适用XXX集团有限公司XXX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的项目。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3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该配备机械设备专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二、设备购置与租赁

1、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服

务到位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

2、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

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3、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

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4、严禁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

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5 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 7 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10 年的QTZ80 (含QTZ80 )以下塔吊;

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QTZ125(含QTZ125)以上的塔吊,使用年限超过 8 年的施工升降机;

3)高度超过 60m 的建筑,严禁使用 QTZ40(含 QTZ40)以下塔吊;

4)、高度超过 30m 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

5)、严禁购买天轮对重式施工升降机。

严禁租赁南海聚龙、南海业豪、南海高达品牌的塔吊。

三、管理职责

1、区域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部及区域公司直接管辖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其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评估,并确定合格供方,对与合作方签订的大型设备采购、租赁、安拆等合同进行评审;审核项目大型设备专项施工方案。

2、分公司:负责对分公司及分公司直接管辖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其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运行情况并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区域公司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评估,并确定合格供方,对与合作方签订的大型设备采购、租赁、安拆等合同进行评审;对项目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初审。

3、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协助负责对项目部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底;负责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考察、评价;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状况、监督检查定期维修保养;落实项目设备日常和定期检查工作;负责做好安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按公司和省统表要求收集、整理、保存机械设备内业资料,负责按时落实、回复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的整改要求。

4、项目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3)区域公司及分公司、项目部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项目部设备管理电子台账》为核心的运行台帐,并把管理电子台账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按区域公司要求建立,项目部机械设备档案必须一机一档,且有省统表目录清单及封面。

四、设备使用管理

1、落实管理人员并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建立

机械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及电子台帐;

2、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及设备带病运转;

3、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和顶升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严禁公司内部人员或项目部人员进行作业;

4、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5、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6、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9、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10、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1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085的规定执行;

12、设备投入使用后,项目部指定专人进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日班前均要进行例保检查,记录好设备运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记录修理情况;

1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