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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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确权发证政策界定第三条自留山长期稳定不变。

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林业生产用途。

自留山长期归农户使用,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

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自留山位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留山使用权人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协商处理。

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等量置换;也可以由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与自留山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属、利益分成、使用期限。

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全部纳入自然保护区或者森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释义)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释义)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释义)》一、本办法制定背景为加强我国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维护林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的程序、内容及要求,为林权登记工作提供具体操作指南。

二、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概述1.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是指国家对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及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登记确认的行为。

(1)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2)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3)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1)依法登记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高效原则;(4)连续登记原则。

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部门1.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3.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登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登记工作。

四、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程序(1)申请人身份证明;(2)林权权利来源证明;(3)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林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对受理的林权登记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 公示:林业主管部门将审查合格的林权登记申请在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核实。

5. 登记发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进行登记,并向权利人发放林权证书。

五、林权证书的管理与变更1. 林权证书是林权权利人享有林木和林地权利的法定凭证,应当妥善保管。

2. 林权权利人如需变更林权证书内容,应向原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3. 林权证书遗失、损坏的,林权权利人应及时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发或更换。

林权证,林地承包合同,贷款

林权证,林地承包合同,贷款

林权证,林地承包合同,贷款篇一:林地合作贷款合同林地合作贷款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自愿将自己依法取得的,林权证山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交由乙方办理融资贷款业务,双方就林权合作贷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将,共计亩,林权证号为交给乙方办理贷款业务。

时间为个月。

2、甲方必须保证此林地的真实、有效、无争议。

3、甲乙双方到林地考查确认后签订合同,甲方将林权证和所有相关手续交由乙方,并协助乙方做融资贷款上工作。

4、乙方通过自有的多渠道金融部门的关系,可拿林权办理多方融资贷款,甲方必须配合签贷手续。

得款后,按项目所需资金统筹使用。

谁管理使用的资金还款及利息由谁负责。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贷款的经费、手续费(大额例外,费用由双方商议确定)由双方按使用比例承担。

5、融资贷款到位,先扣除银行的费用后,剩余款甲方用款,乙方用款。

6、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毁约。

如有一方违约,则要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万元。

7、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

如有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工作的原则予以解决。

8、本协议签订后,并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贰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篇二:林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林业政策,集体山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均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进行承包流转,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林业。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范围及面积甲方将山林承包给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后,甲方将林权证经当地林业局变更至乙方。

此后,该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经营权属乙方所有。

该林地四至如下:山林实际面积以原办证上面的四至面积为准。

二、承包年限公元二零一三年元月至二零四三年十二月止,共计三十三年。

四川省集体和个人林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

四川省集体和个人林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

四川省集体和个人林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和确定给集体、个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国有林地的林权登记发证及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林权登记发证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林权由森林、林木、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办理机关,依法履行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林权登记和发证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五条林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初次拥有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到登记机关办理的林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林权权利人所拥有的林权经初始登记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原登记的主要权利内容发生部分变化的,经林权权利人申请,登记机关对变更内容进行记载的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被依法征用或占用、自然灾害、林权流转、政策性收回、划转、调换等原因,林权权利人原已登记的一宗或多宗林地的林权全部丧失的,登记机关按规定对原登记林权依法进行注销的登记。

第六条林权登记发证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尊重历史。

林权权利人的林权已经依法颁发过林权证而权属未发生变化的,应保持稳定。

第七条林权登记发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国家林业局统一开发的《林权证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和按规定统一印制的全国统一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林权证办理程序及常见问题

林权证办理程序及常见问题

L i n y e y u a n y i本人多年来一直从事此项工作。

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总结了一些经验教训,写下来,以供读者参考。

避免日后再有接替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再出现类似的失误。

一、林权证办理主要参与人员:乡镇(街道)包村干部、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两委班子所有成员(村书记、村长、会计委员等)、全体村民,林业站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二、分林到户形式主要包括自留山、均山、均股均利、随造随有、买卖流转。

我们乡镇分林到户的形式是买卖流转形式。

我们乡镇是平原乡镇,没有太多的林木资源,主要林地是三北防护林带,主要树种是杨树。

林权改革以前,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各村集体所有。

因为林木资源很少,不可能把防护林平均分配给每一户,只能以买卖形式流转到少数人的名下。

我们在办理林权证的工作过程当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以村集体为主体,做好此项工作。

村集体始终是土地权属的所有者。

三、宣传到位: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把林权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

做到林改工作人人皆知,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

四、改革之前配合村委会先对村里全部林地的面积、蓄积、林龄进行全面细致调查。

并把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面向广大村民粘贴公示。

公开投标,公平竞争。

并把中标结果公布与众。

五、林业站配合村集体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内容包括面积,蓄积、株数、林龄、承包期限、附图等主要因子,下面我介绍一下要注意的几点:1、面积,我们乡镇林业站使用的卫星定位仪器误差较大,一般在5米左右,只能用它测量林地长度,宽度用米尺测量。

然后根据长度和宽度换算面积。

2、附图,为了日后快速精准的找到任意一条林带,我们要在现场,用卫星定位仪确定每一条林地的位置坐标。

并制出图形附在合同之后。

株数、林龄在生长过程中变化很大,记录下来以备查证。

3、承包期限,林木生长期很长,承包期限最多可达到70年。

这就要求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期限,否则一旦失误,很容易出现矛盾。

林木采伐备案流程

林木采伐备案流程

林木采伐备案流程林木采伐许可、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许可一、服务内容二、办事流程:符合许可条件,申请人提出申请→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林长办核实有无权属纠纷、采伐是否合规→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受理→审查(部分情况下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决定→送达。

三、申报材料1.采伐林木申请书,内容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

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林长办签署核实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林权证复印件等权属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3.申请人与林权人不一致的须提供当地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承包(转让)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的林木权属证明材料。

4.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5.下列林木采伐须提供的材料:⑴采伐森林火灾、风灾、雪灾等受灾林木的,须提供县应急管理部门的森林火灾证明材料、林木受灾调查报告、司法鉴定报告或公安立案决定书(至少有一项材料);⑵采伐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长期(或临时)使用林地上的林木的,须提供长期(或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用地红线矢量图;⑶采伐森林病虫害受灾林木的,须提供森林病虫害除治方案;⑷采伐死亡名木古树或国家保护植物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书;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字日期,并提供原件核查)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五、办理期限:法定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内)六、服务窗口名称:宁都县行政审批局市县同权受理窗口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一、准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1.林木所有权没有争议,无债权抵押、无法院查封。

林权证申请流程

林权证申请流程

林权证申请流程一、背景介绍林权证是指由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用以证明个人或法人对某一块林地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件。

林权证的颁发是保障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林权证申请流程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法人依法向国家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颁发林权证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林权证申请的流程。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1. 个人申请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有自然人身份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法人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和承担义务,并具有与林地管理相关的经营资质;3. 林地条件:申请者必须具有经济、社会、生态或文化等合法用途,符合国家规定的林地使用范围;4. 其他条件:具备符合申请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或法人申请的林地必须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者还必须在申请林地所在地具有稳定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并能够保证林地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申请流程1. 提出申请:个人或法人向林业局或林地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林地证明、林地利用规划、林地使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等;2. 预审和审核:林业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林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变更、环保要求等进行审核;3. 公示和听证: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公示一段时间,并接受公众投诉和申诉。

如有需要,还可能进行听证会,听取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便确定是否颁发林权证;4. 颁发证书:根据预审、审核和听证材料,林业部门决定是否颁发林权证。

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颁发林权证,对不通过审核的申请者,给予书面说明,并说明申请者的申诉和复审程序;5. 缴费和领证:通过审核的申请者需按照规定向林业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林权证书。

同时,林业部门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国土资源部门,以便国家林地登记管理。

林权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呢

林权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呢

林权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呢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林⽊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申请条件:申请⼈分别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林权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证明及法定代表⼈的个⼈⾝份证明;林权属个⼈的,提交个⼈⾝份证或者户籍证明;林权共有的,由林权共有⼈推荐⼀名代表申请;提交代表个⼈⾝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并注明共有⼈姓名,委托他⼈办理的,还应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理⼈⾝份证明。

申报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国家林业局统⼀规定式样,由林权权利⼈按宗地填写申请,⼀式三份)。

(2)、个⼈⾝份证明、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理⼈或者委托代理⼈的⾝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和林地权属证明⽂件。

(4)、省⼈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件。

(5)、林权发⽣变更的,林权权利⼈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原林权证、林权依法变更的有关证明⽂件。

办理程序:集体林地使⽤权、林⽊所有权、使⽤权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确权签订合同后,经林业主管部门林权登记,由县级以上⼈民政府核发林权证。

集体、私有新造林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存活率达80%以上郁闭成林的,林⽊所有者提出书⾯申请,由当地林业站到现地测量,调查林地树种、座落、四⾄、位置、坡位、坡度等各项因⼦,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报林业局林政科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并上报市政府核发《林权证》承诺时限: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受理之⽇起10个⼯作⽇内,在森林、林⽊和林地所在地进⾏公告,公告期为30天。

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之⽇起3个⽉内予以登记。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林权证⼯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林权证》⼯本费每本5.00元。

申请办理林权证程序和提交材料

申请办理林权证程序和提交材料

精心整理
申请办理林权证程序和提交材料
一、 办理林权证程序
1、林权人提出办理林权证书面申请:
2、林权申请人组织地相邻的林权人约定时间并通知当地乡镇林业站或林业局技术人34
56二、提交材料
1、办证人书面申请
2、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林权登记申请表(内表)和外业勾绘小班图
精心整理
4、林权登记申请表(外表)
5、新办证者,如有其它权属证明材料的,提供其原件和复印件,如1981年山林权证、纠纷调处结论等
6、流转(承包)经营的,须提供流转山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流转《林权证》原件、复印件,流转山如是集体山,流转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群众代表(户主)签字同意
78。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

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

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

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准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

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

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宗地为基本单元申请土地登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提出申请,其中“一村一组”或“多村一组”的以村民小组申请,“一村多组”的以联组(自然村)申请,具体操作是:(1) 村民委员会根据政府通告内容向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下发土地登记通知书,村民小组长收到通知后,小组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名,以示通知已收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程序及方法2010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程序及方法2010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程序及方法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泽州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0年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终结去年的林改经验,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做的工作进行归纳和总结,共分四个阶段共十一个步骤,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如下:一、宣传发动和组织培训阶段(分两个步骤)(一)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学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统一思想认识。

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委员和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并办理日常工作事务。

要求村民代表人数不能少于领导小组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每次会议都要做到签到、记录两齐全。

并对成立的领导组成员进行公示。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是搞好林改工作的重要保障。

各村要高度重视林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成立工作,不但要把机构成立齐备,而且要定立机构的岗位职责,明确其工作任务。

机构成立后,一定要把人员落实到位,确保林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并且,村林改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促使所成立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好林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地搞好林改工作。

总的来说,不能让所成立的林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为空设机构。

附件1乡(镇)村林改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附件2乡(镇)村户代表名单附件3镇村党支部、村委会关于成立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的决定为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定成立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1)宣传发动组组长:成员:(2)勘界组组长:成员:(3)纠纷调解组组长:成员:(4)林权审核监督组组长:成员:(5)建立档案组组长:成员: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4村林改工作领导组公示通知各位村民:为保障每位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地改革的公平、公正,现将我村林改工作领导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从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到村委会(林改办)反映。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二、办理程序:(一)集体个体商品林采伐1.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

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到现场进行调查设计,填写《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并经苏木镇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旗林业局。

3.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派人到现场核实后,将皆伐和低产林改造申请向主管局长汇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抚育间伐作业符合条件的当场给予审批。

(二)集体个体公益林采伐1.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

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认真核实后向旗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

3.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上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设计,市林业句审批。

(三)国有林场的采伐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现场设计,市林业局审批。

三、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暂无林权证的,村两委会要出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

2.《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主要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项内容。

3.村委会及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

4.申请人与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签定的《更新造林合同书》。

5.村集体申请采伐的要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的申请。

6.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取育林基金。

1.集体个人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10.00元收取,[奈政发(1995)86号]。

2.国有部分按出材每立方米25.00元收取,[通林计字(2002)12号]。

林权证办理流程

林权证办理流程

林权证办理流程林权证办理、颁发程序一、已颁发林权证的,属于林木林地流转基本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勘验—公示—登记造册—发证规定: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权属明晰且依法取得林权证书的森林、林木、林地可以依法流转。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承包、合资合作、出租的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得流转:(一)权属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二)未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林权证书的;(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四)已依法抵押的林木、林地,抵押权人未书面明确表示同意流转的;(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制流转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流转的。

家庭承包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国有及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70年。

流转程序及登记办理林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三)流转合同;流转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有决议),且应当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流转的批准文件。

流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还应当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

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要求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个人的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

流转共有或者合资合作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的,还应当提交共有人或者合资合作各方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未颁发林权证的,应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法确权后再颁发林权证确权发证工作流程因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于2008年进行,当时未参加林改而现在要求发证的,应先提交申请,村、乡签署意见,然后按照“摸底调查现有林权—第一榜公示—制定、通过林改方案(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勘界—第二榜公示—签订(完善)合同—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审核—输机—发证前第三榜公示—颁证—建档”12个步骤实施。

关 于 林 权 证

关 于 林 权 证

关于林权证(一)什么是林权证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期、林地四至等,证内还设有变更登记和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

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

2000年4月18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

(二)什么是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而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

林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我国林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林地不得买卖。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林地、林木,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是所有权的拥有者。

国家依法将国有林地、林木无偿划拨或者有偿出让给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是该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

林权证办理程序

林权证办理程序

林权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1.林权权利人向所在地林业工作站提出林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林业工作站负责实地测量,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上交旗林业局审核。

2、是流转的,首先由第一承包人申请办理林权证,其次再按林权证办理程序依法流转给其它受转包人。

3.旗林业局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
审查,进行登记受理,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说明原因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已经受理的,在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4.公示无异议的,及时上报旗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

二、申报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其中四邻认界签字必须由四邻本人签写。

2. 林地合法来源证明(林地承包合同、林地流转合同等)。

此合同由镇村两级来完成。

3. 苏木镇林业工作站绘制的林地位置图。

4. 林权是个人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林权是集体、其它组织或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 林地所在地嘎查村委会出具的申办林权证公示证明。

三、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申核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受林业局委托在林地所在地公示30天,公示无异议后3个月内发证。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初始登记第四章变更登记第五章注销登记第六章其他登记第七章附则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林权登记工作,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权的概念】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派生的他项权利。

第三条【林权登记的定义】本办法所称林权登记是指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派生的林权抵押权、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和转包权等他项权利记载于林权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第四条【林权登记的定义】林权登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实行属地登记;(二)实行依照权利人申请进行登记;(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五条【林权登记的管辖机关】林权登记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但是林权抵押权、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权和租赁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核发林权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六条【林权登记人员资格】国家实行林权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林权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权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登记单位】林权权利人应当以宗地为单位申请林权登记。

宗地是指林地权属界限封闭的地块。

第八条【登记类型】林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

第九条【林权登记的启动程序】林权登记应该依照权利人的登记申请进行第十条【集体林地所有权人签注效力】使用农民集体所有林地的申请人申请林权登记,需要征求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应当签注意见;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拒不签署意见的,申请人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依法取得申请登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受理林权登记申请。

1、林权证办理 - 重庆沙坪坝政府门户网

1、林权证办理 - 重庆沙坪坝政府门户网

1、林权证办理(1)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第278号令)(2)办理程序:申请:由林权权利人提出对林地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原有林权变更、注销的申请。

在提出申请时林权权利人应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勘测:受理申请后,林权登记人员在林权申请人和相邻林权权利人的参与下,对已申请林权进行实地核实。

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和绘制位置图,申请人和有关相邻权利人签字确认。

登记面积以查验核实水平面积为准。

审查:经实地勘测后,由所在社、村、乡(镇)进行审查,签注意见,报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公告:经审查合格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凡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存在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登记发证:经公告无异议的,打印制作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

对不予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应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的林权权利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将有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3)申报材料林权申请表;林权申请人身份证明;林权权利证明:土地承包合同、退耕还林合同、国土使用证、造林协议、转让合同,其他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4)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对已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对公告无异议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证。

(5)收费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收取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 161号))林权勘测费: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3元/公顷(不足50公顷的按50公顷计收);1000—3500公顷,2元/公顷;3500—7000公顷,1.5元/公顷;7000公顷以上的,1元/公顷(50000公顷以上的按50000公顷计收)。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现场勘测时,免收林权勘测费;对已有林权历史记录或林权关系明确,不需要进行林权现场勘测的单位和个人,不收费。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问答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问答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问答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林权类不动产,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乙方具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问答:一、登记办理范围1.1 甲方拥有的林权类不动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林地、林木、林产品等。

1.2 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手续,确保甲方合法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二、登记办理程序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林权类不动产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林权证等相关材料。

2.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3 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甲方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手续。

2.4 乙方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三、登记办理时间及费用3.1 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理手续。

3.2 乙方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3.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登记办理手续后支付约定费用。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4.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7.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约____年。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附件:1. 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明2. 土地使用权证3. 林权证4. 其他相关材料一、附件列表:1. 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明2. 土地使用权证3. 林权证4. 权属证明材料5. 登记申请表6. 登记费用支付凭证7. 登记办理进度查询凭证8. 登记证书二、违约行为及认定: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登记办理手续。

林权确权登记申请受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

林权确权登记申请受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

林权确权登记申请受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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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初始登记程序
一、林权申请人或单位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2、申请登记的森林和林地权属证明;3、按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

二、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对申请登记的内容提出意见。

三、林业站经现场核查勘界后提出初审意见。

四、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审意见。

五、县林业局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再审,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到林地所在地进行为期30天的公告,对不予受理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要求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

六、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由林业局制证并报县人民政府发证。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估立项
委估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供林权证明材料和身份证,集体山场需提交相关会议决议。

二、评估委托
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委估方方可委托评估,评估委托应提交委托书(内容包括本次评估目的、对象与范围)、有效的资产价值清单和其它相关资料。

三、资产核查
资产评估人员现场调查核实。

四、资料收集
在评定估算前,资产评估人员要求委估方应提供与本次评估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营林生产定额、成本费用资料、木竹价格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人员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定和估算。

六、提交评估报告书
工作底稿交委估方核实。

七、验证确认
评估报告经审查确认后,向委估方正式提交。

八、建立档案
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对相关资料泾县整理归档。

林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由林权权利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事项。

二、提交林权证和依法变更的有关文件。

三、林业局审查,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变更登记,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林权流转登记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个人流转的提交流转合同。

三、公司或合伙人流转的提交:1、股东大会同意流转决议。

2、流转合同。

四、集体流转的需提交以下文件。

1、林地、林木资产评估报告。

2、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流转的会议记录。

3、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竞卖文件。

4、中买确认书。

5、林权流转合同。

五、其余程序与初始登记相同。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
登记程序
可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为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应持以下文件资料,并按以下程序向林业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二、提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
三、提交抵押合同;
四、提交林权证;
五、提交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的相关资料(由林业站出具),包括:林地类型、座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
六、提交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七、提交抵押登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审核登记,发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

林业信息发布程序
一、权利人提出信息发布申请;
二、权利人提交合法的林权证或林产品采伐(收)有效证件、相关部门产品验收证;
三、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派人现场察看林权现状或林产品收集情况;
四、现场勘察报告单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五、根据申请人申请要求,在县或市、省级林业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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