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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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土地管理法立法宗旨·第2条我国基本土地制度
·第3条土地基本国策和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第4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5条土地管理体制·第6条本条对单位和个人遵守土地管理法·第7条奖励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8条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第9条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履行·第10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经营、管理·第11条土地登记制度
·第12条土地变更登记·第13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14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5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第16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17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依据和期限·第18条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第19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第20条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第21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制度、审批·第22条城市建设用地原则,城市总体规划·第23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第24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25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第26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第27条实行土地调查制度·第28条评定土地等级
·第29条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制定土地统计·第30条建立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动态监测系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31条耕地实行占补平衡·第32条保护耕作层土壤,保证新开垦耕地·第33条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耕地总量动态平·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35条耕地质量保护·第36条非农业建设的用地原则以及禁止破·第37条闲置、荒芜耕地·第38条未利用土地开发
·第39条开垦未利用土地·第40条对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
·第41条土地整理·第42条土地复垦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43条进行建设申请使用土地的原则·第44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45条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和征用土地与·第46条征用土地方案实施
·第47条征用土地补偿·第48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第49条征地补偿费使用·第50条被征地农民安置
·第51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第52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行性研究·第53条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第54条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的取得方式
·第55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及分配办·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要求
·第57条临时用地·第58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59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第60条乡镇企业用地审批
·第61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第62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出让、转让或者·第64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第65条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66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第67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第68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应·第69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土地监督
·第70条国家工作人员的土地违法行为,依·第71条土地违法行为应当分别移送司法机
·第72条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73条买卖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第74条破坏耕地种植条件和造成土地荒漠
·第75条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行为的处罚规·第76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
·第77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第78条非法批地的处罚以及赔偿责任
·第79条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第80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
·第81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第82条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83条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如何执行·第84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第八章附则
·第85条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如何适用法·第86条本法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