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PPP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
PPP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作者:孟丽琴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15期摘要:在我国的基建投资过程中,社会投资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PPP 融资模式因其在保证公共设施建设、减小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加强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迅速成为项目融资的首选模式之一。
本文将对PPP 融资模式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论述,分析PPP 融资模式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面对的几大难点,并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合理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PPP 模式;会计核算;税务处理PPP 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进行融资的,依靠项目的投资预估盈利、政府的支持和资产的保证度来实现融资。
项目需要有一定的资产,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这样才能保证贷款的可靠性。
同时,政府的支持和自身经营带来的盈利又可作为还贷,形成良好循环,保持项目运行。
一、PPP 项目融资阶段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 一) 会计核算制度及其规范缺乏我国经济发展迅猛,PPP 融资模式也大规模应用开来,也有不少专家在进行该模式的研究,但是目前国内对于PPP 融资模式会计核算制度和规范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在实际应用时会碰到诸多困难。
为保证PPP 融资模式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的基建工程服务,需要尽快进行制度的完善。
( 二) 借款费用处理困难PPP 项目的建设成本是特许经营资产的组成,但是项目借款成本能否以特许经营权的资产价值作为初始计量的组成是需要解决的。
有关规定表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想要达到预计使用状态需要进行一定时期构造和生产。
可是并没有确切表明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借款成本资本化的可行性。
我国无形资产标准确切规定了外购无形资产借款成本资本化的前提,而单独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费用资本化,需要其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一部分。
但是PPP项目与普通无形资产项目有所不同,从形式上可以看出,PPP 项目不是购买的无形资产,如果分为单独开发的无形资产,难以区分研发这俩阶段。
PPP项目的税务管理及税收筹划
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
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
总额70%以上的企业。
• 在西藏设立的各类企业,在2011年至2020 年期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常见的PPP项目可能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小 结—按业务类型
利用可能适用的研发相关税收优惠 • 政策。 • 例如:合理安排委托研发方式,使相关企业的研发费用
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50%)扣除的优惠政策; • 合理安排研发方式,如独立研发转让知识产权的所
有权/所有权,委托研发等,使相关企业的研发收入可 享受增值税免税/零税率。
2024/7/15
33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优化PPP项目运营模式
导向层面上进行规定,对于具体的适用条件以及
确切的财政资金发放、财税返还或税收减免金额
的规定可能较为模糊。
•
因此,企业在申请相应财政资金发放、财
税返还或税收减免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
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并争取获得相关
书面协议/批复。
•
近期国务院颁布文件,对地方性的不合规
财政补贴予以清理,此文件增加了地方性财政补
• 某BOT项目公司集团内有一家研发公司,该 研发公司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15%的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7/15
41
2024/7/15
42
三、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 承包工程的税负转嫁、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 项目融资的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 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如何提前回收投资) • 境外费用支付的相关税务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 1承包工程的税负转嫁、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 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署安排
【会计实操经验】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博会计学堂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
随着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实际应用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会计及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
本文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现行税法规定,分析PPP业务模式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PPP项目概述
(一)基本概念
搜索
1.定义与范围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社会资本经营PPP业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
PPP业务的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在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存在双重法律关系:一是项目合作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是政府对项目及公共服务监管的行政法律关系。
PPP业务关注社会资本对基础设施或公共项目的运营管理,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精编版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一、PPP项目的会计处理根据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的不同,相关主体会计处理各异,现分类介绍如下:(一)BOT类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此类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
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PPP项目税收与会计处理问题解析PPT教案
对于以合同外协议形式保证外方固定回报的,以及地方政府、地方 财政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和单位为外方提供固定回报承诺或担保的, 有关协议和担保文件应予撤消。
第14页/共106页
PPP模式及发展趋势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和社会 资本以长期契约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 旨在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风险,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
发展趋势:1.从单纯的融资向经营转变; 2.从土地整理向经营转变; 3.从单个项目向片区转变; 4.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 5.从独资向股权合作、混合所有制转变。
第9页/共106页
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 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外资1208号 1995-8-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电力局、交通厅 (局):
长期以来,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 发展的“瓶颈”。为改善这种状况,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需要积极 引导外商投资的投向,将外商投资引导到我国急需发展的基础设施和 基础产业上来。对此,国家除继续鼓励外商采用中外合资、合作和独 资建设经营我国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外,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 上,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投资方式(通称BOT投资方式),试 办外商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了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是指外商建设──运营──移交的 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 授予外商为特许权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者:喻云枫湖北荆州要:PPP项目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财务方面的工作,其中,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极为重要,这是保证公司能够发展顺利的必要工作。
本文针对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工作展开探讨,论述了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的流程,提出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对策,希望可以为今后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键词: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言PPP项目公司的日常工作中,财务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公司的运行是否顺利,特别是在会计核算方面,应该要秉承准确、及时的原则,积极做好相关的核算工作,并做好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介绍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公私合作)作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开发、运营项目,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应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虽然到目前为止,PPP 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尚存争议,具体实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国际国内均公认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是其典型的实现形式,即由投资者企业组成项目公司,从政府获得授权后,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期满后移交。
文所讨论的PPP项目公司资本结构是指项目公司负债与权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项资金的来源、组成及其相互关系。
PPP 项目的资金由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构成,前者由发起人共同筹集,后者则通常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
Yescombe指出,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高杠杆债务融资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
曾肇河[2]指出BOT 项目的股权投资占总投资比例通常低于 30%,而传统公司通常要求高于30%。
高杠杆债务融资还可以为 PPP 项目带来贷款利息免税、表外融资、分散风险、长期融资等好处。
然而,债务融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规模过大,很可能直接危及项目的现金流进而导致项目的失败。
ppp 涉及财务与税收事项(概要)
PPP项目涉及财务与税收事项概要一、会计处理1、费用资本化:以合同签订为节点区分前费用后资本,运营和移交后费用化;2、资产和收入确认:对资产无控制权且外包第三方建设,不确认建造收入,进度支出计入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模式下建设期利息不能资本化);3、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及混合模式应如何区分?金融资产模式的特征在于,合同规定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经营方可以无条件地向合同授予方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无形资产模式的安排中,合同规定经营方在基础设施建成后,在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
可见,在金融资产模式下,授予方需要支付或担保最低付款金额;而在无形资产模式下,经营方获得未来经营的许可权利,授予方并无保底的最低付款额。
实务中,由于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不同,往往会出现需求风险在授予方和经营方之间共同承担的安排,从而形成“混合模式”。
在混合模式下,经营方需将已获得担保部分的对价,即保底部分的收费确认为金融资产,并将投资额超出保底收费的剩余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代表经营方从基础设施使用者处赚取的超出最低限额部分的权利。
证监会组织编写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6)》中通过一家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的案例,指出在BOT的合约安排中,不受实际处理量影响的固定收费部分,实质为项目公司无条件向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应确认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对于受实际处理量影响的收费部分,则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扣除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金额(如适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4、项目公司对基础设施的修复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如何核算?根据特许权协议的规定,项目公司应确保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在项目移交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如果基础设施发生了低于移交时要求的特定标准的情况,就产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定义的预计负债。
PPP项目“找不到北”的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问题【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支付总金额为项目全部建设成本(SPV投入资金)即成本+运营成本总额+
各自的合理利润。 姑且按照是否存在使用者付费划分,可将 PPP项目分为托管形式和特 许经营权形式,“托管形式”即为政府付费项目。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3、项目付费机制先不论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这三 种方式,重点考虑项目是否存在“照付不议”条款,即在项目前期即可 确定未来会有部分“相对固定”的回款,依次确认金融资产、无形资产 或混合资产。 4、依据 PPP项目自身的特殊性及项目公司特定合作模式,并结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资产确认及计量》、第 17号《借款费用》、第 15 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等等财税要求分析。 5、托管形式和特许经营权形式与 SPV运营期收入确认有关;“照付不 议”与建设期完工节点确认资产是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有关。两者有微 妙的关系。 6、分析思路以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的合理性为主要原则。 一、SPV成立阶段 项目公司是大多由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等共同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 法律地位的“特殊目的公司” 。单体 PPP项目的资金来源全部由 SPV来筹 集,一方面是 SPV的自有资金,另一方面是以 SPV做为融资主体,可以 “做到有限追索(或无追索),实现项目风险与母公司的隔离” ,因此, PPP项目中融资是项目公司的事情而非政府。 既然 SPV是特殊目的公司,要考虑合作年限,可根据项目本质属性及 退出机制约定,在公司注册成立时选择是永续还是超过合作期 2-3年的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PPP项目--“找不到北”的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问题【会计实务 操作教程】 近期拜读了 PPP项目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的相关书籍和几篇文章,感觉 各位老师都是有所保留,涉及实质问题都点到为止了,原本有的思路越 发混乱,又“找不到北”了。经过闭合式的全流程梳理,对存在的疑惑 庖丁解牛,将各阶段思路及依据用非专业术语缕缕 P,有关方的财务测算分析人员如何确定项目公司会 计核算方式和税务处理原则等事项,作为测算依据基础,并在未来项目 公司成立、建设、运营、移交、股权退出五个阶段中合理反映相关经济 轨迹。即从项目前端捋顺思路,对各方合理、公平、有序的参与 PPP项 目合作达到共赢,至关重要,这也是重新梳理分析的主要原因。 老生常谈,PPP项目自身的特殊性及项目公司特定合作模式是指:现行
PPP业务的财税处理
一、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PPP定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社会资本经营PPP业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
PPP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
本次仅对当下比较流行的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进行阐述。
(一)PPP项目的会计处理1、BOT项目的会计处理建设-运营-移交(BOT):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此类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
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也可以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每日一税】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会计处理VS税务处理(一)
【每日一税】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会计处理VS税务处理(一)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 P 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自202 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PPP项目的特点和相关指引的缺乏,税务部门目前尚未就PPP项目涉及的相关增值税、所得税处理出台专项指引,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也不尽相同,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如何进行增值税与所得税处理具有一定的争议。
一、新收入准则下PPP项目公司会计处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对PPP项目合同、PPP项目资产、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同时对社会资本方的建造服务收入确认、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核算模式等不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释。
(一)PPP项目合同、PPP项目资产、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概念定义 1、PPP项目合同——需要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 PPP 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注意】(1)对于运营期占项目资产全部使用寿命的 PPP 项目合同,即使项目合同结束时项目资产不存在重大剩余权益,如果该项目合同符合前述“双控制”条件中的第(1)项,则仍然适用本解释。
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
财经论坛Һ㊀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探讨张㊀艳摘㊀要:PPP项目投资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共资源配置优化与公众利益保障ꎬ能够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ꎬ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作为PPP项目投资中的关键环节应加强重视ꎮ基于此ꎬ首先ꎬ文章阐述了PPP项目中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现存问题ꎬ其次ꎬ从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两个角度提出优化对策ꎮ关键词:PPP项目投资ꎻ会计核算ꎻ税务处理一㊁引言在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中指出ꎬPPP项目投资应迎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范税务与会计核算管理ꎬ加强基础建设与公共服务建设质量ꎮ由此可见ꎬ在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中应加强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控制管理ꎬ确保经营利润并保障PPP项目稳定推进ꎮ二㊁PPP项目中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现存问题PPP项目投资模式又可称之为 公共私营合作制 ꎬ在PPP项目中会计核算关乎社会资本利益与产权明晰ꎬ可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各阶段的利益分配ꎬ而税收处理则主要凭借政策优势吸引社会资本ꎬ继而实现整体化项目推进ꎮ在PPP项目中会计核算主要存在政策不完善㊁投资主体差异两大问题ꎮ在现代化城市化发展中PPP项目广泛应用ꎬ但在实际项目推进中ꎬ并未切实结合社会形势与发展制订相应会计核算制度ꎬ为全面保障PPP投资模式顺利发展ꎬ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已刻不容缓ꎮ投资主体差异主要表现为不同项目阶段的会计核算内容差异ꎬ面对不同产权主体ꎬ传统会计核算方法已不再适用ꎬ单一化核算方式不仅效率低下ꎬ更无法保障核算精确度ꎬ另外在实际项目推动中ꎬ并未结合不同建设环节划分类别ꎬ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缺乏全面性ꎬ非货币资产问题导致PPP项目中会计核算易出现问题ꎮ从税收角度来看ꎬ主要存在税收优惠范围小㊁付费填补缺陷两大问题ꎮ在现阶段税收法律中ꎬ并未结合PPP项目投资政府补贴展开纳税规范ꎬ税收优惠与PPP项目投资模式契合点不足ꎬPPP项目所涉及范围广阔ꎬ但如今政策优惠并未实现PPP项目的全面覆盖ꎮ付费填补缺陷主要表现为在长期合作中ꎬ易出现付费补贴未及时履约的情况ꎬ在长时间延缓后对社会资本企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ꎮ三㊁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在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中的优化对策为切实缓解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在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中的不足ꎬ可从会计核算制度完善㊁各阶段对应性加强㊁税收政策深度剖析㊁合理运用付费填补四个方面展开针对性优化ꎬ全面彰显PPP项目投资优势ꎮ(一)会计核算制度完善在当前经济形势下ꎬ随着政府相关部门的推动ꎬPPP项目投资模式已实现广泛应用ꎬ在实际项目投资推进中应明确相应制度ꎬ从收入要素指标㊁特许经营资产等方面加强对于PPP项目投资会计核算的管理ꎬ并根据BOT融资模式完善政策制度ꎬ继而保障PPP项目稳定发展ꎮ此外在实际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中ꎬ会计核算主要包括金融资产㊁无形资产㊁融合资产ꎬ会计核算制度完善过程中ꎬ可有针对性对不同资产类型进行区分ꎬ继而提高制度针对性ꎬ进一步促进PPP项目投资模式的可持续发展ꎮ(二)各阶段对应性加强在PPP项目投资中ꎬ主要可分为成立㊁建设㊁运营和移交四个阶段ꎬ会计核算在各阶段中均有渗透ꎬ在优化会计核算时可针对不同阶段特性展开对应性加强ꎮ在成立阶段应针对投资项目与产权主体合理划分会计核算板块ꎬ转变以往单一化项目核算方式ꎬ以会计核算单元板块为单位进行核算整合ꎬ围绕私营㊁公共部门展开规划ꎬ并围绕PPP项目各板块投资比例合理分配资源㊁负债及资产ꎬ在成立阶段会计核算结果公示时ꎬ应以不同板块为单位反映产权主体会计数据ꎮ在建设阶段应从特许经营㊁产权资产两个角度展开核算ꎬ在特许经营资产核算中ꎬ应注重借款变化问题ꎬ围绕无形资产进行补充优化ꎬ将借款资产化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展开核算ꎬ继而保障公共服务与基础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科学性ꎮ在PPP项目投资运营阶段ꎬ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项目前期运营中ꎬ以此保障PPP项目投资收益ꎬ与此同时加强运营阶段的固定资产维护ꎬ围绕公共设施展开运营ꎬ并将固定资产维护所产生的损益纳入会计结算ꎬ进一步完善PPP项目投资中的会计核算管理ꎮ在移交阶段ꎬ需完成各类资产的分类整理与清算ꎬ在此过程中对于提前终止无偿移交㊁期满终止有偿移交应根据PPP项目合同款项进一步分析与处理ꎬ经过详细会计核算后完成项目移交ꎮ(三)税收政策深度剖析PPP项目为政府㊁私人组织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展开的投资项目ꎬ因此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税收政策优惠ꎬ但税收优惠政策并非一成不变ꎬ其根据适应对象存在一定差异ꎬ而PPP项目投资收益受税收政策影响ꎮ在市场变化与发展规律下ꎬ公共产品无法根据实际市场环境调整价格ꎬ这就导致PPP项目中资本无法对部分公共产品进行价格调整ꎬ因此为进一步保障PPP项目投资进程顺利ꎬ应结合税收政策展开补偿ꎬ因此在PPP项目投资税收处理中ꎬ需以收益率层次进行的项目投资分类ꎬ将其细分为经营性项目㊁非经营性项目等ꎬ并根据税收优惠力度进行分类调整ꎬ继而保障税收政策能够在PPP项目投资各阶段中发挥效果ꎮ(四)合理运用付费填补在PPP项目中为保障的政府与社会资本的顺利合作ꎬ推出付费填补政策ꎬ主要表现为政府给予项目合作社会资本财政补贴ꎮ在项目实际推动中主要为从所得税方面进行调控ꎬ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环保等均为税收优惠关键部分ꎬ同时为保障PPP项目切实吸引社会资本ꎬ推进项目顺利发展ꎬ需保障社会资本可借助PPP项目获取一定利润ꎬ继而形成付费填补ꎬ社会资本于项目进程中ꎬ应合理借助税收政策ꎬ在贷款优惠等政策作用下对项目中政府付费内容展开深入分析与对比ꎬ并于项目移交结束后ꎬ政府需及时履约付费ꎬ继而保障PPP项目投资中税收管理质量ꎮ四㊁结语综上所述ꎬ在PPP项目投资管理各个阶段中ꎬ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仍存在一定问题ꎬ应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完善会计核算制度ꎬ并针对不同项目阶段针对性加强ꎬ同时ꎬ应深入剖析税收政策ꎬ合理运用政府付费填补政策确保实际项目利润ꎬ继而保障PPP项目能够为基础建设与公共服务提供便利ꎮ参考文献:[1]薛长深.关于对PPP项目基金 远期实缴 运作模式的思考[J].区域治理ꎬ2019(49):33-35.[2]彭靖雨.浅析集团PPP类投资项目财务核算[J].现代营销ꎬ2018(12):122-123.作者简介:张艳ꎬ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林茂国储林木有限公司ꎮ76。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P P 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2016-07-26 09:07:06编辑:浏览:75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会计问题研究【摘要】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确定的付费方式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
本文以项目公司作为会计主体,以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的PPP运作方式为例,对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PPP;收入;成本;确认;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一般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以及改建-运营-移交等。
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方式、项目收益水平、风险分担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方式等因素决定。
本文主要以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为例,研究了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移交三个主要业务环节的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一、PPP模式付费方式付费方式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 PPP 项目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回报,是 PPP 项目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
根据 PPP 项目所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PPP合同中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方式。
常见的付费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
不同的付费方式对于项目而言意味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项目公司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原则、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下)【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借:应收账款——甲
贷:工程结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贷:银行存款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确认计量收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875号)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 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无论是税法还是会计准则均要求只要满足提供劳 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就必须要确认收入,差异主要表现在两者
30%,经营管理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有关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1.建造期间,丙公司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 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 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结果是否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也不同。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 如果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则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①合同总收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 如果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则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丙公司发生各种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结算工程价款。
PPP项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分析
《PPP项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分析》摘要:摘要:目前,PPP模式在我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相关项目实践中,PPP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已经成为在项目实施中的不可避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性,PPP 项目在股权机构、资产项目、负债项目的确认等方面具有较多的交叉,内容涵盖政府会计、企业会计、基建会计,由于这些会计核算体系在会计基础、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处理方法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总之,PPP模式是针对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之间广度的、长期的合作项目,其会计核算制度关系着PPP项目各相关方的自身利益,同时也影响着PPP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PPP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于PPP模式的成功实践意义重大许晓红摘要:目前,PPP模式在我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相关项目实践中, PPP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已经成为在项目实施中的不可避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虽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为BOT业务的具体核算提供了指引,但是对于PPP会计核算实务的指导作用还不够广泛深入。
文章介绍了PPP项目的会计核算特点,针对不同付费方式下项目公司收入、成本及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相应的探讨。
关键词:PPP项目;会计核算;收入成本一、PPP项目会计核算特点PPP项目是政府、社会资本、市场分工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是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
此模式的引入,打破了我国长久以来公共服务领域国有一股独大的局面,提高了融资效率,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有力手段,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杠杆和补短板的重要措施。
政府与企业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和责任,在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监督下,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充分利用比較优势,取长补短,把政府目标、社会公众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结合起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PPP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初探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一、PPP项目的会计处理根据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的不同,相关主体会计处理各异,现分类介绍如下:(一)BOT类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此类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 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
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PPP的财税处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PPP的财税处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其实PPP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还算复杂。
复杂在于PPP的政府性收入计算工具是用了偿债系数(终值)公式,大学投资学读的不好的同学要晕菜。
简单在于,PPP的一切财税处理符合财税处理的一般原则,没有做非常多的突破。
一、流转税PPP的流转税近似于BT与BOT,我们的案例表明,多数PPP的流转税参照建筑业征税。
但是也有一些规定,对PPP按照立项进行区分,凡是投资方立项的,按销售不动产,凡是业主立项的,按建筑业。
从税法原理的角度,这样细分是正确的。
二、所得税PPP的所得税才是问题的难点,如果按企业所得税的一般原则,PPP项目多数要亏损,失交后亏。
这时候税法的一般原则难以处理PPP的特殊业务。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规范了PPP业务的会计处理,税法是否参照执行会计处理呢?我个人是倾向于按会计的一般规定处理税务结果的,只有这样企业所得税的结果才更具有合理性。
这里面其实存在着一个深层次的逻辑矛盾,流转税对于业务的认定遵循的是物权法,构筑物自自建行为起产生所有权确权行为,并且所得权归建造人。
而企业所得税与会计的处理则不是遵循物权法,他们认为建造的构筑物由于所有权受限,建造人并不拥有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因而不确认为固定资产或者自有资产。
三、一个重要的关键点 PPP业务以建筑物移送政府换取建筑物的经营权,这个动作本质上是一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并应该以此交流转税与企业所得税。
但是问题的难点在于,公允价值的计量问题,构筑物本身并没有一个公开的活跃的交易市场,所以公允价值难以取得。
因而,我个人认为按帐面价值直接置换也并无不妥。
四、更难的难点现在的PPP业务,收入会分成两块,一块是政府性收入,一块是商业性收入。
这时候,其实要对经营权进行资产价值的分劈,要确认多少资产价值计入政府性的金融性资产,多少资产价值计入商业性的无形资产。
谈PPP项目融资会计核算与税务问题
谈PPP项目融资会计核算与税务问题1PPP项目的融资阶段中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问题所在11当前会计核算制度以及相应规范并还没有形成相应体系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之下,PPP融资项目也得到了最为广泛的应用,当然国内的诸多专家也在进行这方面的相关研究。
但是我国对于PPP融资项目的研究以及运用目前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其中涉及的与会计核算工作相关的制度以及规范并没有形成应有的体系,这就导致了在实际的应用环节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以及困难,同样也不利于我国PPP融资项目的良好发展。
12对借款费用的处理具有一定的难度特许经营资产是当前的PPP融资项目的建设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在这其中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就是项目自身的借款成本借助于特许经营权的资产价值成为初始计量一部分的可行性。
站在当前时代下的相关规定角度来看,具有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资产想要真正意义上达到预计可以使用的状态需要历经一定时期的构造以及相应生产。
但是却没有对金融以及无形资产中借款成本自身达到资本化的实际可行性作出相应明确的规定。
我国当前针对无形资产的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外购形式无形资产中借款成本能够资本化的前提,与此相比单独开发而出的无形资产中的费用想要真正达到资本化,自身就需要成为无形资产本身价值中的一个部分。
然而PPP融资项目自身又与普通形式的无形资产有一定的区别,在实际的项目实施中,PPP融资项目从形式上来看既不属于购买形式的无形资产类型之一,也同样不属于具有单独开发性质的无性资产,对其性质的实际界定就带有一定的难度。
13项目中的产权主体存在一定的模糊性PPP融资项目在进行实际的会计核算工作之时,其中涉及的产权主体的实际确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PPP融资项目中开展会计核算的主要目标就是既可以为各个单位提供相应的会计理论知识以及实际工作上的支持,又可以为各个单位提供在产权变更以及交易方面所需的会计信息。
但在当前情形下,会计核算是将企业单位作为一个核算的整体,并没有重视对其他规模较小的单位开展独立的会计核算处理。
会计实务: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一)
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一)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成本、收入如何核算的问题困扰很多从事涉及PPP 的企业,肖太寿财税工作室就此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如下。
(一)项目公司设立时的会计处理:资本金的核算《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第二十三条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
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
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根据此条规定,PPP模式设立的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采用实缴制而不能采用认缴制。
因此,项目公司设立时的会计处理要根据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会计核算。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第十五条股权投资支出应当依据项目资本金要求以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确定。
股权投资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
计算公式为:股权投资支出=项目资本金×政府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由此可知:项目公司中政府方股权投资金额=项目资本金×政府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股权金额=项目资本金×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家鼓励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特许经营项目资本金。
鼓励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基于此规定,社会资本方资本金有两个来源: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投入,产业基金参股。
2、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比率要求PPP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前期费用的支付及铺底流动资金等需求,在PPP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招标文件要求的PPP项目公司资本金比率一般在项目总投资额的20%——30%之间。
PPP项目相关财务及税务梳理
PPP项目相关财务及税务梳理涉及到的主体有:(1)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2)社会资本:代表非政府企业,一般是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且有与标的项目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由政府机构按照招标等政府工作程序,从多家候选企业中择优选择;(3)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等各项工作;(4)施工主体:负责承建标的项目的施工方,可以是项目公司自行设立,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施工企业;(5)金融机构: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银行等机构;(6)保险机构:项目公司购买防风险产品的保险公司;(7)其他服务机构:提供运营、财务、法律服务的各类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下面从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施工主体展开,梳理与PPP业务相关的财务处理、税务规定一、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通常直接以资金出资;1、根据其所占股权比例,及与政府机构合作协议具体规定,分如下三种情况(1)持股比例50%以上,且能控制项目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但不能控制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应将关联交易涉及损益按持股比例抵消;(3)持股比例较低,不具有共同控制且重大影响,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2、相关税务规定(1)如果采用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按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适用5年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财税〔2014〕116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如取得分红,可适用居民企业税收优惠,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3)退出项目公司,转让股权时,按转让股权公允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PPP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PPP项目获取回报的实现方式,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回购,而是在项目建成后,给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以项目的运营相关收益,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及利息,并获取合理回报;在考虑实际投资额、贷款成本、各项税费等前提下,考虑合理比例的回报,结合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方式,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双方谈判确定;1、会计处理(以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为例)(1)收到投资款,作为实收资本处理;收到融资款,作为企业贷款,确认长期借款,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相应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应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费用;(2)发生相关支出时,如可行性研究、设计费、建设方工程款等,根据与政府前期谈判预期收益实现方式,分别确定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①预期能收回确定金额,如政府直接付款,或可行性缺口由政府直接付款,确认长期应收款,发生支出时借:长期应收款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等)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②预期收回金额不确定,如由使用者付款,确认为无形资产,发生相关支出时借:无形资产贷:相关科目③混合模式:预收能收回部分确定金额+不确定金额,总体思路是借:长期应收款(确定金额)无形资产(差额)贷:相关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3)运营阶段:①分期收回确定金额时,冲减长期应收款,同时确认相应的融资收益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根据是否开票,确认是否按照适用税率,计提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②收到不确定金额时(使用者付费),确认收入,无形资产摊销入成本借:银行存款/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③发生运营成本,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等)(4)移交阶段:①收回固定金额,已回收完毕的,移交阶段直接移交即可,不再做账务处理②收回不确定金额,无形资产摊销完毕,账务处理如下借: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2、税务规定:(1)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按投资额1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抵减不完的,可以五年内抵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3)专项拨款:如贷款利息补贴、其他符合规定的专用款项,符合条件的,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对应的支出也不得税前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政府往往会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补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PP业务关注社会资本对基础设施或公共项目的运营管理,运作方式主
要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 、 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 (ROT)等。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2.相关主体 PPP业务主要涉及下列主体: (1)项目实施机构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 PPP项目的实施机 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2)社会资本 PPP项目的投资方,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 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3)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为经营 PPP项目专门设立的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 参股项目公司。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件,严禁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 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变相融资。当 PPP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时,项目公司有时也是项目承建主体。 (4)监管机构 对 PPP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进行监管的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 (5)其他 即参与 PPP项目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 3.项目实施流程
类 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
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 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5号——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 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1 涉及的 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 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 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 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 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 与 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 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
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 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 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 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 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 定处理。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 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 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 形资产。 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 费用》的规定处理。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 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 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3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 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4
注:上图摘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
[2014]113号)。 (二)业务模式 搜索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通常情况下,PPP业务模式如下图所示: (三)PPP项目的融资 搜索 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对于 PPP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 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 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 据、资产支持票据等。随着资产证券化内容的成熟与丰富,资产证券化 与 PPP模式相结合已成为趋势,PPP项目将其未来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 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案例逐渐增多,通过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可以有效 缓解 PPP项目融资及回报周期长的难点,有效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以下是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模式: 二、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根据 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的不同,相关主体会计处理各异,现分类 介绍如下: (一)BOT类 搜索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 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 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 20-30年。此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随着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实际应用业务模式不断创 新,会计及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及现行税法规定,分析 PPP业务模式 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PPP项目概述 (一)基本概念 搜索 1.定义与范围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 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 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 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社会资本 经营 PPP业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 政府付费等。PPP业务的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在 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 资本之间存在双重法律关系:一是项目合作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是政府 对项目及公共服务监管的行政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