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最新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签订保理协议
卖方发货并办理应收帐款转让
通知事宜
卖方向分(支)行提交单据并申请
分(支)行审查无误后将应收帐款转让情况录
入系统,分(支)行填制保理融资申请表并按
信贷管理规定进行放款审查
保理方案及保理额度获得批准
分(支)行录入融资申请,并将保理融资
审批表、商业发票等相关单据上传总行
总行检核无误后放行
足额买方按时付款
短付
偿还融资视同争
议处理
分(支)行放款并记帐
买方未按时付款
买方提出争议间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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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争议
1暂停向卖方提供其对该争议买方应收帐款项下融资
2. 追索争议应收帐款项下保理融资
3.如争议应收帐款为受核准应
买方未付款间接还款
1.暂停融资
2.落实保理业务操作
方案要求
1.立即催收
2.应收帐款即为逾期应收帐款,
不得转为受核准应收帐款
3.逾期超过15天,暂停融资,
并采取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逾期超过30天
向卖方追索其在该
应收帐款项下融资
后将逾期应收帐款
反转让给卖方
争议未在争议解
决期限内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卖方权益未卖方权益得
1. 将争议应收帐款反转让给卖方
2. 如争议应收帐款为受核准应收帐款,我买方在规定期限内
仍未支付受核准应
收帐款付款
1.担保付款
2.风险预警,
报备总行公
司银行部
应收帐款转让未
通知的,不得进行
担保付款
受核准应
未受核准
应收帐款。
中国某某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
中国××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为规范和加强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以下简称“出口信保保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该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业务定义和种类第一条业务定义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是指,针对出口企业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包括综合保险、统保保险或特定买方保险等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在出口企业将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以及保险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予我行的基础上,我行在中信保承保赔付范围内向出口企业提供的集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收取以及坏账担保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条业务适用范围1、本细则仅适用于短期(不超过360天)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在基础交易符合我行国际保理业务和出口信保融资业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已向中信保投保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均可向我行申请办理出口信保保理业务。
第三条业务种类我行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属于标准贸易融资产品,该业务项下分为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和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其中:1、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是指同时满足和符合下列要求和条件的出口保理业务:(1)进出口双方合作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2)中信保在其签发的有效保单中承担“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全部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和政治风险(买方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视为无政治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的保险责任;(3)《无追索权出口信保保理操作打分卡》得分70分(含)以上;(4)中信保对出口企业向其申报的出口业务已出具《承保通知书》。
2、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不符合上述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流程图
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流程:一、收集资料(一)、卖方资料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二)、买方资料公开获得、买方保理业务(三)、应收账款资料5、历史交易、本次合同交易成立、交易无瑕疵二、融资流程1、保理预付款融资➢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买方付款前2、融资调查➢核对贸易记录:合同与发票匹配、发票与应收账款台账匹配➢调查银行结算记录:台账与对账单匹配、票据回款复印件、对账单记录与报表销售收入相符➢调查生产、贸易情况:生产正常?仓储正常?有许可?企业经营的流程、工序、利润率分析,退货、赔偿概率(履约情况)➢交易对手(上、下游)分析、交易对手评价、结算方式、回款习惯、是否关联➢竞争对手调研竞争对手评价、行业协会评价2、审查审批➢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买方实力较强➢买方验货通过➢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债权无瑕疵3、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对转让信息予以规范登记。
登记过程中,“交易类型”应选择“应收账款转让”。
4、合同签署➢与卖方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合同》➢与卖方、买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三方确认书》或与卖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如我行规定买方付款至卖方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须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5、融资发放➢结算账户,客户账户,放款、收取手续费、其他费用➢保理专户,我行内部账户,收取保理本息、收取各项费用➢保证金账户三、融资后管理➢融资后检查➢融资收回及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反转让➢应收账款争议处理。
xx银行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业务操作手册(080530)
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的相关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到期日:指我行与申请人签署的保理合同中约定的应收账款或申请人回购款应付至我行指定账户(即保理特户,也是保理合同中规定的保理特户)的日期。通常该日期应与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买卖方商务合同或商业发票所确定的买方付款日保持一致。考虑到有关交易习惯、转账时间等因素,在经我行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晚于买卖方商务合同中约定或商业发票所确定的买方付款日。在到期日之前所有的保理融资的状态为正常;在到期日之后若客户没有申请合理延期,则保理融资款为逾期状态。
总行法律与合规部
负责业务法律文本的制定或认定等工作。
总行贷后管理部
负责本业务贷后管理政策,负责本业务五级分类的认定及督导本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总行审计部
负责对本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通过审计对本操作规程实施后评价。
2、相关资金账户
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的资金账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保理特户,指我行各开展保理业务的经办行设立的专门用于收款的内部账户,该账户是每一个开展保理业务的经办行一个账户。在应收账款通知书、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等送达客户的文件中,以此账户作为我行指定客户还款的账户。保理特户是必需的账户,各经办行在正式开展保理业务前必需开设保理特户。
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业务操作手册
第一章
1、相关岗位和部门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支行/客户经理(个人)
(1)产品营销和客户选择;
(2)组织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和授信申报工作;
(3)联系客户签订合同;
(4)落实合同条件,具体办理应收账款的转让与受让,发放保理融资款;
(5)对保理业务进行日常管理
(6)催收应收账款等工作;
5)额度变更后,客户经理填写《保理额度变更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处。若因额度变更发生申请人发生的融资款余额超出了额度限制,则需要申请人回购超出额度部分的应收账款,此时客户经理需同时打印《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并将《保理额度变更通知书》和《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一起送达申请人,并督促申请人还款。
保理业务流程
保理业务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产品。
正确全面系统的认识和把握保理业务的技术要点,是维护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
本文拟以综合保理为例,揭示保理业务的技术要点及业务的过程管理模式。
无追索权保理,是保理业务中最完整的一种保理形态,包含全部四项基本保理业务服务功能,即资金融通、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催收和坏帐担保等.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对保理业务基本原理和技术要领的理解,也是我们掌握其它形态保理品种的一条捷径。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技术操作要点与原理保理业务的准备与开始——卖方客户考察保理业务一般是以卖方为核心服务对象的业务,因此,选择适合保理业务的卖方是至关重要的。
对卖方的考察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企业本身入手进行考察,包括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考察分析;对企业销售分户帐的分析;与企业管理层的面谈等。
(二)是从企业外部进行考察,包括从卖方主要往来银行获得相关信息及其对卖方的评价;从专业机构了解卖方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通过对卖方客户(买方)的考察印证买卖双方所建立的业务关系等。
对卖方考察的目的是要对卖方是否适合保理业务做出结论,同时,也要对卖方在未来的保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评价。
针对卖方的风险评价体系:一、应收账款是否适用于保理·可转让性:应收账款在债权上是完整的,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限制,比如贸易合同规定禁止转让,代理销售,已将资产抵押给银行或第三方都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不完整。
·可收回性:保理商给予卖方融资,一旦卖方出现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是否能够根据应收账款收回融资?这依赖于:(1)权利的完整性:最适合保理的是那些简单的,没有特定附加条件的产品,也就是说只要产品为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正确,质量合规,按时装运,正确出票,则买方就必须付款,在合同中不存在寄售、安装证明、分期付款、权利保留等条件.(2)买方的分散程度:权利的完整并不意味着保理商可以收回款项,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出现坏账和争议。
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编号:甲方: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合同中称“甲方”)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在本合同中称“乙方”)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鉴于,本合同甲方与债务人订立了融资租赁合同,甲方拟向作为保理银行的乙方申请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即拟向乙方转让融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租赁债权,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第 1 条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或语境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款所述的含义:“本合同”指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租赁合同”指以甲方为出租人、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作为承租人所签订的编号为XXX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1),包括其补充协议和构成租赁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出租人”指甲方,同时也是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指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叙做本合同项下租赁债权转让的租赁债权的债务人应经乙方按其内部要求进行逐笔审核并确认同意;但是,如果租赁合同项下还存在承租人(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当事方(与承租人全部或部分连带地)对出租人负有付款义务/担保义务,则在本合同相关条款(例如关于债务人付款的规定等)中该等当事方(下称“次债务人”)应被视同为债务人;“转让日”指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格式向乙方提交的“应收租金转让申请书”列明的转让日;但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受让,则该申请书所列明的转让日无效;“转让后续期”指自转让日起至乙方作为债权人已得到全部交易债权的清偿之日止的期间;“预计到期日”就任何一笔应收租金而言,指甲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和相关项目进度,合理预计其将有权向债务人收取该笔应收租金的日期;该等日期列示于本合同之附件一;“工作日”指银行工作日;“指定账户”指用于收取承租人支付的本合同项下应收租金的账户,如甲方作为应收租金的收账代理人,则指定账户为甲方以其名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中称“开户银行”)开立的人民币收款专户,账号为。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四)商业发票
(三)购销合同样本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商业发票
(三)购销合同样本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营销 要点
保理业务营销要点
财务报表入手
着重分析企业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金额大小、变化趋势及账龄结构等,以及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分销商的业务量和集中度,判断保理业务对企业的适用性
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
营销前了解企业向上游供货商采购或向下游分销商销售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比如结算方式是赊销还是预付货款等
保理业务种类选择
*
有追索权与无追索权的根本区别
追索权产生原因
无追索权:只有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 )时,保理商无权向供应商追索。但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没有绝对的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任何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均可向供应商追索。
1.《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 2.《企业应收账款报告》;
业务部门协助卖方整理业务需求
是否需要更多的现金来支撑业务的继续扩张; 是否需要增强现金流; 是否需要增进与客户(买方)的供应关系; 是否存在别的筹资渠道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是否需要保理商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服务; 是否需要信用控制方面的咨询服务等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类文件
(三)购销合同样本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1. 合同简介本合同由(甲方)(简称“保理商”)与(乙方)(简称“被保理方”)签订,旨在规定双方在国内保理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无追索权的约定。
2. 合同背景保理业务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国内贸易和商业活动中。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理业务的运作,保护双方的权益,本合同得以签订。
3. 定义和解释•国内保理业务:指保理商向被保理方提供的融资业务,包括应收账款的转让和融资,以及与此相关的服务。
•保理商:指提供国内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或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公司。
•被保理方:指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并获得融资的企业或个人。
•无追索权:指保理商无权要求被保理方对应收账款的付款人承担偿付责任。
4. 无追索权的约定4.1 被保理方确认,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理商在向其提供融资的同时放弃对应收账款的追索权。
4.2 被保理方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无需承担应收账款的支付责任,对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也无需对其承担偿付责任。
保理商与付款人之间的偿付义务由保理商自行承担。
4.3 无论付款人是否履行支付义务,保理商均无权追索被保理方。
5. 知识产权保护5.1 被保理方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没有任何权利限制或纠纷,并且具备可转让和可供保理的合法权利。
5.2 被保理方承诺,如因其原因导致保理商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或侵权争议,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5.3 被保理方同意保理商有权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合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核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争议等。
6. 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6.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7. 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执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7.2 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保理业务流程梳理成熟版
保理业务流程梳理成熟版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1.1保理业务管理流程图与风险控制图1.2保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1.3保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1经营目标1.1保证保理业务规范,防范和控制坏账风险。
2财务目标2.1保证保理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满足信息披露的需要。
3合规目标3.1符合国家有关保理的规定和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
3.2保理业务的各项制度、协议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1经营风险1.1对资信不良、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进行保理业务,承担坏账风险,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1.2部门越权审批,造成不当保理的风险。
1.3未经审核,变更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2.1保理事项归集、汇总和核销不及时、不完整,导致分户帐混乱。
2.2保理坏账拨备未合理预计,导致坏账损失核算不实。
3 合规风险3.1保理违反国家规定和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导致被处罚。
3.2保理各项制度、协议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提出保理申请申请人(卖方)向我司提出保理申请,需要由业务部和风控部门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审核。
1.1业务部门出具《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卖方企业的《保理业务额度申请书》、基本信息,客户结构、企业财务情况分析;2 实施授信审查2.1业务部门将《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和卖方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对买方客户的付款记录调查情况提交风控部门审批;2.2风控部门审批后,将提交信审委员会审批(信审委员会包括总经理、业务部总经理、风控部门总经理、信审员、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采取多数通过制,总经理对报审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2.3提交实业风控部及主管领导审核;2.4业务部门代表公司签署签署《保理业务主协议》。
无追索权应收保理会计处理
无追索权应收保理会计处理说到“无追索权应收保理”,可能大家都会觉得有点晦涩难懂,甚至会皱眉头,“这是什么鬼东西?”别急,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通俗一点,轻松一点,给大家理理这背后的门道。
简单来说,无追索权应收保理就是公司把自己的一些账款卖给一个第三方公司,这个第三方公司帮你收钱,前提是它不会追你要回钱——也就是说,如果客户最后没还款,它扛了!听起来是不是像是一个“白给”的好事?可是,大家别被表面迷惑,这事儿可有它的一套规矩。
首先啊,得跟大家捋捋保理背后的那个“保理公司”到底是干嘛的。
你想啊,作为一个企业,自己每天催款追账,常常是心力交瘁,既浪费时间又费精力,客户一拖再拖,甚至拖到你头发都掉了。
这时候,你就想啊,要是有个“帮手”,能帮我拿到钱、收账,还不让我管,简直太美好了!于是你把这些应收账款卖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替你负责收钱。
问题是,若客户最后赖账不还,保理公司扛了这部分风险——但它为了减小这个风险,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就是“手续费”啦。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公司拿到的那笔钱,不用再为客户是否能还款发愁,真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了。
不过,咱说好听点,卖账款给保理公司是“轻松”,但账面上的操作就得小心了。
你想啊,一旦公司决定进行无追索权保理,就必须在账面上做出一定的处理。
为什么?因为这是一项将资产“转手”的行为,你的应收账款就不再是你公司的资产了。
换句话说,账户上一笔账款变成了你自己的资金流动——它的账面上就不再是你的应收账款了,而是保理公司的一块“负担”了。
这种账面操作得分得清楚,谁是谁的责任,财务上可不能糊弄。
聊聊怎么处理这笔账务。
第一步,企业将这些应收账款转给保理公司之后,得确认这笔交易的资金流动,明确说好,你公司不再承担追款的责任。
然后呢,保理公司会根据你账面上的款项支付一笔资金给你,这笔钱就要记录在“现金”或“银行存款”里,简单来说就是你拿到钱了,对吧?接下来呢,账款的余额部分,由保理公司承担。
最新中国某某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
中国某某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中国××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为规范和加强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以下简称“出口信保保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该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业务定义和种类第一条业务定义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是指,针对出口企业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包括综合保险、统保保险或特定买方保险等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在出口企业将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以及保险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予我行的基础上,我行在中信保承保赔付范围内向出口企业提供的集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收取以及坏账担保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条业务适用范围1、本细则仅适用于短期(不超过360天)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在基础交易符合我行国际保理业务和出口信保融资业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已向中信保投保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均可向我行申请办理出口信保保理业务。
第三条业务种类我行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属于标准贸易融资产品,该业务项下分为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和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其中:1、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是指同时满足和符合下列要求和条件的出口保理业务:(1)进出口双方合作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2)中信保在其签发的有效保单中承担“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全部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和政治风险(买方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视为无政治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的保险责任;(3)《无追索权出口信保保理操作打分卡》得分70分(含)以上;(4)中信保对出口企业向其申报的出口业务已出具《承保通知书》。
2、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不符合上述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运作程序图每一个程序进行说明
1、保理业务运作程序图每一个程序进行说明1. 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和应收账款转让关系,这种关系须经双方签订保理商代理合约加以确定。
2. 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订立出口保理业务协议(Export Factoring Agreement)。
这是保理业务的基本文件,它包括:(1)总则;(2)协议双方;(3)协议适用的范围;(4)信用额度的申请、通知及生效;(5)信用额度的减少及取消;(6)提交单据;(7)债权的转让;(8)账户、账务及报告;(9)付款;(10)融资;(11)纠纷;(12)服务费用;(13)协议的生效及期限;(14)协议条款的更改;(15)协议的终止;(16)仲裁;(17)其他。
最后是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3.出口商申请与它交易的进口商信用额度,填写“信用额度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a Credit Approval)交给出口保理商。
4.出口保理商将“信用额度申请表”传送给进口保理商。
我国最早开展保理业务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出口保理商与国外进口保理商之间建立了电子数据交换(EDI)传输制度,它们将“信用额度申请书”转为预先信用评估请求(Preliminary Credit Assessment Request)的信息,经EDI传输至进口保理商。
5.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从而确定或批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6. 进口保理商将它对进口商核准的信用额度,或拒绝核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保理商。
建立EDI传输制度时,进口保理商可将核准信用额度转为“预先信用评估回答”(Preliminary Credit Assessment Response)的信息,经EDI传输至出口保理商。
7.出口保理商将进口保理商核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或拒绝核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保理商。
8.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订明支付方式是O/A或D /A或类似方式。
9.出口商按照合同装运日期发运货物。
保理业务流程图
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流程:一、收集资料(一)、卖方资料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二)、买方资料公开获得、买方保理业务(三)、应收账款资料5、历史交易、本次合同交易成立、交易无瑕疵二、融资流程1、保理预付款融资➢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买方付款前2、融资调查➢核对贸易记录:合同与发票匹配、发票与应收账款台账匹配➢调查银行结算记录:台账与对账单匹配、票据回款复印件、对账单记录与报表销售收入相符➢调查生产、贸易情况:生产正常?仓储正常?有许可?企业经营的流程、工序、利润率分析,退货、赔偿概率(履约情况)➢交易对手(上、下游)分析、交易对手评价、结算方式、回款习惯、是否关联➢竞争对手调研竞争对手评价、行业协会评价2、审查审批➢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买方实力较强➢买方验货通过➢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债权无瑕疵3、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对转让信息予以规范登记。
登记过程中,“交易类型”应选择“应收账款转让”。
4、合同签署➢与卖方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合同》➢与卖方、买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三方确认书》或与卖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如我行规定买方付款至卖方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须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5、融资发放➢结算账户,客户账户,放款、收取手续费、其他费用➢保理专户,我行内部账户,收取保理本息、收取各项费用➢保证金账户三、融资后管理➢融资后检查➢融资收回及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反转让➢应收账款争议处理。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方舟保理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方舟保理前海方舟保理业务操作流程(2015-12)一、业务立项审批二、合同签订和资金监管1、客户提交《保理业务申请表》和保理资料清单上标明的资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公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
2、业务与产品经理协商业务模式,项目经理出具《保理融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到风控部4、立项通过,业务与客户沟通项目跟进度,收齐项目所有资料,进入尽调阶段5、尽职调查,风控、财务、业务、法务参加项目尽职调查,主要核查应收债权的真正性、融资主体的经营实况(业务/财务),回款主体经营情况,外部资债信息等。
客户提供最新征信报告及最新资债材料。
6、风控结合材料和尽调结果出具《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配合业务、完成最终版本的《保理业务申请报告》,由业务提交公司风委会。
7、风评会议,由公司至少二位向管领导、业务、产品、风控、法务、财务共同参加,会议决策项目操作与否,具体操作方案、授信额度、相应风控措施的确定,关注点等8、形成产品,风控、法务、财务协助产品经理(项目经理)撰写产品要素明书和向外推介的路演PPT2、业务和风控参与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的现场签订环节,并齐套文件的相关材料(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股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授权文书1、业务部根据合同模版撰写保理合同、额度申请表、相关的担保合同、质押/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风控和法务复核通过后,走合同和额度审批流程,经终审(投决会)通过方能使用。
3、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盖章原件归档,并将上传系统,及提供复印件到相应的操作部门由评审委员会秘书(保理云经办人)统计意见并填写《业务审批表》3、初审申报,针对项目提出相关的风险点,风控措施,额度建议,操作建议,(业务、产品、风控参会),确认项目主体是否符合导入基本要求。
初审通过后,由项目经理提交立项报告、分别由项目经理、风控签署意见,再报总经理等领导审批。
4、统一实施回款账户关联或特殊项目实施帐户监管办法:其一:我司与客户在指定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共管并关联平安保理云系统帐户作为回款指定帐户,我司托管网银操作权限,客户仅开放查询权限;客户向买方发出销售结算账户更改申请,以收到买方账户变更通知回执或首笔回款为准。
保理业务流程
一、概念国内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或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从而获得我行为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适用对象主要适用于应收账款数量较多、质量较好,且购货方相对较为稳定的法人客户。
三、特点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四、基本要求1、叙作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4)应收账款的期限、地区、客户结构合理;(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办理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除符合前述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规定外,购货商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A-(含)以上(销售商提供低风险或次低风险担保的,购货商可不受信用等级的限制),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没有拖欠销售商货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业务流程1、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操作流程(1)市场营销部门或经办行受理销售商提出叙作保理业务的申请后,根据调查情况完成销售商应收账款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报批。
(2)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授权市场营销部门或经办行与销售商签订保理业务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国民生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买方保理额度(信用风险额度)申请与保理额度通知书制作第一条客户经理将盖有卖方公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名的保理服务申请书(附表一)提交给分部产品经理(以下简称产品经理),产品经理审核要素完备合理之后,如卖方在我行无保理业务,则进入新客户保理额度申请流程,反之,进入老客户保理额度申请流程。
第二条新客户保理额度申请流程可分为无追索权申请及有追索权申请。
第三条无追索权申请(一)产品经理将保理服务申请书及买方保理额度申请审批书(附表二)经保理业务部营销中心(以下简称营销中心)审核完毕,交保理部运营中心作业组(以下简称作业组)登记台账后,营销中心依我行相关授信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并跟踪经办单位受理买方保理额度申请业务。
我行为买方核定保理额度原则上无需与买方签订《保理服务合同》。
(二)完成买方保理额度审批后,客户经理通过产品经理提交保理额度申请书(附表三)及货款明细表(附表四),经营销主管审批后,交作业组制作保理额度通知书(附表五)后交营销中心。
(三)客户经理向卖方提交保理额度通知书后,将卖方回执留存产品经理,同时复印一份传送作业组留存。
(四)客户经理发送买方保理额度通知书之前须先要求卖方与我行签订保理服务合同。
第四条有追索权申请(一)客户经理通过产品经理提交保理服务申请书的同时,须参见第二十二条办理卖方保理预付款融资额度。
1(二)产品经理将保理额度申请书及货款明细表,经营销主管审批后,交作业组制作保理额度通知书后交营销中心。
(三)客户经理向卖方提交后,将卖方回执留存分部产品经理,同时复印一份传送作业组留存。
(四)客户经理通过产品经理申请制作保理额度通知书之前须先要求卖方与我行签订保理服务合同。
第五条老客户的买方保理额度申请由保理部运营中心维护组负责(以下简称维护组),其余流程同第三条。
第二章额度更改和展期第六条如卖方拟对买方保理额度进行更改,客户经理通过维护组发送买方保理额度申请审批书,其余流程同第三条。
无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
无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
无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在签订了保理合同,出售应收债权时,首先应当将按协议规定计算并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并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先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同时,为区别于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还应单独设置明细科目;其次还应对坏账准备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企业针对某项债权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例如该债权发生当期并未出售,下期才出售,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在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则出售该债权时应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2)如果企业未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当期发生的债权当期出售),则不需要冲减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