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11.13•【文号】财行[2009]494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我们制定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予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 1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指国家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组织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第三条“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省)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工作而设立的专项经费,自2010年起执行。
第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三支一扶”年度招募计划,确定“三支一扶”计划每年全国招募总数,并根据各省乡镇数量、“三支一扶”计划开展情况等因素向各省分配招募名额,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第1篇示例:“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定向招募、培训、派遣,推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支持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紧紧围绕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计划顺利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要明确“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
政策明确提出,应该招募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从事支援基层工作,包括农村基层、城镇社区、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
同时要求基层单位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政策导向,落实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选拔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和工作需求。
同时应该对招募进来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岗位要求等方面的培养,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培训内容要针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心设计,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再次要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
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要及时关注“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要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推广工作。
政策宣传直接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认可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内容和实施进展,引导广大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其中。
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政策意图和价值,支持“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苏政办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高校毕业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和就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各级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门路。
政府投资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
对新增就业岗位,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有空编的基层教育、卫生等单位要主动招录高校毕业生。
实施“高校毕业生百校联动就业活动计划”,吸引更广区域、更大规模、更多层次的招聘需求资源。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文号】人社部发[2011]2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11年起,每年选拔2万名,五年内选拔10万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到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共选拔14.3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只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2009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解读公告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内容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湖北项目志愿者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
支教主要实施的是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参加这个计划的毕业生称为“特岗教师”,是2006年教育部针对西部地区一些“两基”攻坚县教师紧缺的事实,加强充实农村师资力量的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湖北省安排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属市、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简称“资教计划”,参加这个计划的毕业生称为“资教生”,是2004年湖北省教育厅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每年从普通高等学校中,遴选一批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学校任教,重点支持农村的薄弱学校,重点支持农村学校的薄弱学科的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湖北省内各县、市、区中小学校。
二、服务期限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2009年选招对象和条件(一)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
“支医”、“支农”对象的选招可以放宽到200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果省内生源不足,各地可按条件适当选招外省生源的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根据相应学历相应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五)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4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自2006年实施以来,选拔了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培养青年人才、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0年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第五年。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立足自身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科学评估实施工作的方法和规律,以实施效果检验“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成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制度,有利于促进项目更好实施,有利于引导更多更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总结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将总结评估和促进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评估各地在项目实施的政策文件、招募培训、开发设置基层工作岗位、日常管理培养、期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项目实施工作的成效,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及基层岗位需求情况,为更好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三、主要内容此次总结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2006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基本情况、各地“三支一扶”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情况、未来五年基层岗位需求及高校毕业生情况(详见附表)。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确保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支一扶”工作是国家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采取的一项措施。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自主择业。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年度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组成。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实施。
(一)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其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支一扶”工作情况。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派遣等工作。
3、建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库。
4、根据考勤结果,负责核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交通补贴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等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自治区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分别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鲁政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9〕2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大学生成才和成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牵动着千家万户。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经济文化强省的迫切需要。
2009年,我省省内高校毕业生46.52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宏观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指什么
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指什么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国国家开展的一项重要大型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旨在培养和锻炼大学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和社会进步。
该计划始于2013年,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局、共青团中央和中央文明办联合发起。
计划通过选派大学生到农村、边疆和贫困地区开展为期一至三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支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这些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社会服务。
首先,该计划的目标是提供支教服务。
在中国的一些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面临教师匮乏和教育质量低下的问题。
三支一扶计划通过选派大学生到这些地方做志愿教师,帮助提高当地的教育水平。
这些志愿者将与当地教师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资源,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
其次,该计划致力于提供支农服务。
中国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面临着很多挑战,如农民技术水平不高、农产品销售渠道有限等。
大学生志愿者将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技培训、种植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营销等活动,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再次,该计划关注提供支医服务。
一些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短缺,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难以满足。
大学生志愿者将前往这些地区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健康宣传和疾病防控等工作,为当地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和医疗帮助,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
最后,该计划力求提供支建服务。
在一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会福利设施缺失。
大学生志愿者将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和公益服务等工作中,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
总之,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国政府针对青年志愿者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此计划,大学生们能够在毕业后积极投身社会,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在参与计划的过程中,大学生们不仅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也为推动中国的乡村振兴和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2009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09 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w ww/),将本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计划安排应侧重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等需重点支持和扶持的地区)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具体办法可登录公共网(gov/szyf/)进行招募岗位信息查询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并按照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09 年7 月31 日前
取得,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审查考核。
关于印发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及议事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及议事规则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20号发布日期:2009-11-0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务局、团委:为更好地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建立各项目统筹协调长效机制,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共同制定了《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及《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议事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2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议事规则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二○○九年十月十五日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建立各项目统筹协调长效机制,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建立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
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关于拟定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人选的通知
女
汉
沈阳大学师范学院
本科
阜蒙县苍土乡
171
吴雪
女
汉
沈阳农业大学
本科
阜蒙县大阪镇
172
张晶
女
汉
沈阳农业大学
本科
阜蒙县大阪镇
173
吴春洁
女
汉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本科
阜蒙县阜新镇
174
孟雷
女
汉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
本科
阜蒙县阜新镇
175
韩丹
女
蒙
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古学学院
本科
阜蒙县富荣镇
176
杜鹏
男
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信息科学技术系
白雪威
女
满
沈阳师范大学
本科
鲅鱼圈望海
151
刘传龙
男
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大专
大石桥石佛
152
彭振
男
满
沈阳师范大学
本科
大石桥石佛
153
徐冰
女
汉
沈阳农业大学
本科
大石桥永安
154
沈義
女
汉
辽宁中医药大学
本科
大石桥永安
155
王兆杰
女
汉
辽宁师范大学
本科
大石桥永安
156
王洋
男
汉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本科
大石桥沟沿
157
201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毕业学校
学历
服务单位
1
郑芳
女
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4.21•【文号】人社部发[2009]39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2009年4月2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
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部分文件目录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部分文件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5、〘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6、〘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5号)7、〘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8、〘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劳社发〔2009〕23号)9、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10、〘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10〕1号)11、〘大学生职业发展与训练〙12、〘高校毕业生就业手册〙一、基层就业:1、三支一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9〕93号)2、西部计划〘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3、村官〘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8〕18号)4、教师特设岗位〘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5、预征入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09〕5号)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政策50问6、“上岗退费”〘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二、科研项目1、〘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2、〘关于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签订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7号)3、〘关于利用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粤教科〔2009〕60号)三、自主创业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四、就业援助政策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7号)2、〘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09〕20号)五、就业派遣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2、〘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3、〘关于200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毕函〔2009〕14号)。
2009年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事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献。
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区、直辖市)也要相应成立由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及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正派;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应有一定比例的名额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具体招募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收集、汇总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下达的招募计划和实际情况,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募;,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申请书》,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三支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等。
2009湖北三支一扶支教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1
1
1
丹江口市
农村初中
41
5
7
4
1
1
13
3
5
2
郧县
农村初中
50
10
10
10
5
5
5
3
2
荆州市53
洪湖市
农村初中
15
4
4
4
3
公安县
农村初中
18
3
2
3
3
3
1
2
1
监利县
农村初中
20
2
3
3
1
7
2
2
宜昌市98
枝江市
农村初中
15
1
3
2
2
1
2
1
1
1
1
农村高中
5
2
1
2
兴山县
农村初中
15
1
1
1
6
2
2
1
1
远安县
农村初中
1
农学
盛康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1
植物保护
庙滩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1
农学
冷集镇林站
1
林学
石花镇林站
1
林学
茨河镇林站
1
林学
赵湾乡林站
1
林学
城关镇林站
1
林学
石花镇畜牧服务中心
1
畜牧
城关镇畜牧服务中心
1
畜牧
荆州市
13
监利县
(4人)
容城镇
1
农学类相关专业
上车湾镇
1
农学类相关专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团省委关于2009年山西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团省委关于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发[2009]12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6.18【实施日期】2009.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团省委关于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2号)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团市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暨基层检察院和青年中心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招募数量2009年我省招募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范围及招募条件(一)招募范围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其中支教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历史、地理、英语)中招募;支农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院校中招募;扶贫和服务基层青年中心不受专业限制;服务基层检察院从法律和警察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中招募。
2009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支教(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2009 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支教(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2971 个)市、州 人数 武汉市 6 黄石市 180 县、市 服务学校 专任 教师 需求 6100 80 89 31 50 11 2 3 3 7 3 7 4 20 3 7 4 15政 治语 文数 学物 理 220 5 10 4 4化 学 220 5 8 3分学科专任教师需求数 生 地 历 英 信息 物 理 史 语 技术 22 3 8 3 3 8 4 3 3 4 2 8 15 7 3 12 2 10 4 1 3体 育音 乐美 术劳技(武汉 市为科学)江夏区 阳新县 大冶市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5 10 45 10 8 15 10 3十堰市 411竹溪县 农村高中 房县 农村初中4541 / 32市、州 人数县、市 郧西县 竹山县服务学校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专任 教师 需求100 44 6 41 50 15 18 20 15 5 15 6 10 8 5 10 14政 治6 3语 文10 2 1 5数 学10 4 1 7 10 4物 理6 7化 学7 6分学科专任教师需求数 生 地 历 英 信息 物 理 史 语 技术5 5 1 1 1 6 20 7 1 13 5 3 3 1 2 1 2 1 6 1 1 4 1 1 1 3 3 1 7 2 1 2 2 2 8 4体 育5 4 1 3音 乐5 6美 术5劳技(武汉 市为科学)2丹江口市 郧县 洪湖市 荆州市 53 公安县 监利县 枝江市 兴山县 远安县 宜昌市 98 五峰县 宜都市 夷陵区 秭归县 长阳县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4 10 4 31 10 4 2 3 2 51 55 32 21 2 1 2 1 12 1 331 1 11 1 1 1 1 11 12112 221 113 1 5 1 1 12 62 3112 / 32市、州 人数县、市 当阳市 襄阳区 宜城市服务学校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专任 教师 需求10 50 5 30 10 100政 治语 文1 3数 学4 9物 理1 2 2化 学1 3分学科专任教师需求数 生 地 历 英 信息 物 理 史 语 技术3 2 1 2 20 3 3体 育音 乐美 术劳技(武汉 市为科学)122襄樊市 195老河口市 保康县 南漳县 华容区7 1 6 47 2 104 2 104 1 10 6 6 68 3 22 8 1 8 47 2 30 935 5 3 2 15 100 50 9 41222 1 1 1 1 1 8 220 1 3 2 2 1 2 2鄂州市 48 梁子湖区1 18 27 25 1221农村高中 京山县 荆门市 45 沙洋县 东宝区 屈家岭区 蕲春县 黄冈市 265 麻城市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2 12 13 10 4 10 53 10 83 8 6 4 5 4 22 4 5 8 4 4 32 102 10 1 8 1 33 / 32市、州 人数县、市 红安县 武穴市 黄梅县 团风县 黄州区 孝南区 汉川市 应城市服务学校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专任 教师 需求30政 治2语 文3数 学3物 理3化 学3分学科专任教师需求数 生 地 历 英 信息 物 理 史 语 技术3 2 2 5体 育1音 乐1美 术1劳技(武汉 市为科学)130 3020 20 10 20 10 35 20 63 21 100 2 4 5 6 1 15 1 1 1 3 34 83 4 16 835 53 1131 510 42 5 2 3 1 5 6 1 3 1 2 1 1 5 1 4 8 8 8 1 2 1 8 1 2 1 5 1 2 1 1 2 1111 91 31 311孝感市 279云梦县 安陆市 大悟县 孝昌县 咸安区 嘉鱼县3 5 3 3 55 4 9 1 84 3 5 1 101110 51 17 2 54 3 47 4 2020 15 15 20 10222 3 32 3 32 4 41222 2 21 2 22 1 1咸宁市 65赤壁市 通城县 崇阳县20 2 2 2 4 / 32 2 1 1市、州 人数县、市服务学校专任 教师 需求 20政 治语 文数 学物 理 4化 学 4分学科专任教师需求数 生 地 历 英 信息 物 理 史 语 技术 3体 育 3音 乐 3美 术 3劳技(武汉 市为科学)通山县 曾都区 随州市 40 广水市 大洪山风 景区 恩施市 利川市 建始县 巴东县 恩施州 1194 宣恩县农村初中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20 202 2 23 13 43 2 4 45 122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90300 179 225 110 40 82 18 37 3 110516 132045 252345 20 201323 10 20 10 4 4721 7 20 5 1 4313 3 20 8 2 4 11 6 20 6 4 3 3 1 6 4 3 2 11 21955 50 125 16 3 20 24 13 70 4 2 3 1 10 1 1 5 10 10 5 5 10 12 10 6 3 5 2 13 18 10 6 4 6 1 10 6 1 2 2 2 135 3 4 116 3 1216 6 12 4咸丰县来凤县 鹤峰县1412 15510101010105105 / 32市、州 人数 仙桃市 20 潜江市 30 天门市 40 神农架 2 合计县、市服务学校专任 教师 需求 20 30 402政 治语 文数 学物 理 5化 学 5分学科专任教师需求数 生 地 历 英 信息 物 理 史 语 技术 4 2 2 2 9体 育音 乐美 术劳技(武汉 市为科学)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 29717 2 39 35 26541312129716 / 327 / 322009 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支农岗位需求申请表汇总(第一批 350 个)市、州 人数 招聘岗位 径河街道 东西湖区 武汉市 (4 人) 6 江夏区 (2 人) 长青街道 慈惠街道 慈惠街道 有关乡镇 浮屠镇农业服务中心 阳新县 (7 人) 兴国镇农业服务中心 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陶港镇农业服务中心 陈贵镇 大冶市 (5 人) 茗山乡 金山店镇 保安镇 襄阳区 (2 人) 枣阳市 (3 人) 襄樊市 37 张湾镇农技中心 双沟镇 张湾镇农技中心 吴店镇农技中心 杨土当镇农技中心 王集镇农技中心 流水镇农技中心 郑集镇农技中心 李楼镇农技中心 仙人渡农技中心 洪山咀、赞阳畜牧兽医站 需求 人数 1 1 1 1 2 2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2 招聘专业 水产养殖 园林及相关 工民建 园林 计算机、行政管理 农学、土肥 蔬菜专业 农学、土肥专业各 1 人 农学专业 农学专业 农学 农学 农学 畜牧 畜牧 农学 土肥 植保 土肥 数学 农学及相关专业 农学及相关专业 农学及相关专业 淡水养殖、水产加工 农经管理 畜牧兽医黄石市12宜城市 (3 人)老河口市 (14 人)8 / 32赞阳办事处农技中心 洪山咀农技中心 洪山咀农技中心 竹林桥镇农技中心 孟楼镇林业站 竹林桥镇林业站 李楼镇林业站 仙人渡林业站 马桥畜牧中心 保康县 (5 人) 马桥农技中心 歇马农技中心 龙坪农技中心 石花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盛康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庙滩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冷集镇林站 谷城县 (10 人) 石花镇林站 茨河镇林站 赵湾乡林站 城关镇林站 石花镇畜牧服务中心 城关镇畜牧服务中心 容城镇 监利县 (4 人) 上车湾镇 汴河镇 龚场镇 荆州市 13 公安县 (9 人)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斑竹当镇 毛家港镇 黄山头镇 有关乡镇 宜昌 46 宜都县 (7 人) 红花套镇农技服务中心 高坝洲镇农技服务中心 9 / 321 1 1 1 2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4 1 1 1 1 1 1文秘、中文 文秘、中文 植保 土壤化验检测 果树专业 林学 林学 林学 动物检疫 植保专业 土肥专业 种植业 农学 植物保护 农学 林学 林学 林学 林学 林学 畜牧 畜牧 农学类相关专业 农学类相关专业 农学类相关专业 农学类相关专业 财会专业 畜牧兽医专业 植物保护 测土配方 农技推广 水产养殖类专业 畜牧专业 柑桔专业姚家店乡农技服务中心 五眼泉乡农技服务中心 聂家河镇农技服务中心 潘家湾土家族乡农技服务中心 陆城街道办事处农技服务中心 夷陵区 (4 人) 乡镇水利中心 乡镇兽医中心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秭归县 (8 人)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长阳县 (6 人)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长乐坪镇 长乐坪镇 长乐坪镇 榛子乡 高阳镇 高桥乡 兴山县 (8 人) 水月寺镇 黄粮镇 黄粮镇 古夫镇 高桥乡 枝江市 (6 人) 西陵区 有关乡镇 有关乡镇 窑湾乡 10 / 321 1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3 2 1 1 2 1 1 1 1 1 1 1 1 3 3 1果茶专业 柑桔专业 柑桔专业 果茶专业 畜牧专业 水利工程 动物科学或动物医学 文秘 兽医 计算机 农业机械 农学 食品加工储藏 水产 植保 食品安全 农业水利 农产品加工、园艺、蔬菜、畜牧 农村能源 土壤肥料 蔬菜 动物医学 蔬菜专业 果树专业 兽医专业 茶学专业 土壤肥料化验专业 水土保持工程(概算)专业 水土保持工程(概算)专业 林学专业 农学、果蔬栽培、农产品安全检测 农业机械、机电 农经管五峰县 (4 人)。
2009年度湖北三支一扶支教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文秘专业
纪山镇农机技术服务中心
1
文秘专业(机电专业)
官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1
电子商务
屈家岭管理区(2人)
易家岭办事处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1
畜牧养殖
易家岭办事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1
农业水利
掇刀区
(3人)
掇刀石街办农业服务中心
1
农学
麻城农业服务中心
1
土肥
团林农业服务中心
1
蔬菜
钟祥市
(2人)
旧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3
3
2
神农架2
农村初中
2
1
1
合计
2971
2971
2009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支农岗位需求申请表汇总(第一批350个)
市、州
人数
招聘岗位
需求
人数
招聘专业
武汉市
6
东西湖区
(4人)
径河街道
1
水产养殖
长青街道
1
园林及相关
慈惠街道
1
工民建
慈惠街道
1
园林
江夏区
(2人)
有关乡镇
2
计算机、行政管理
黄石市
咸安区
农村初中
20
2
2
2
2
2
1
2
2
2
1
2
嘉鱼县
农村初中
15
3
3
4
2
2
1
赤壁市
农村初中
15
3
3
4
2
2
1
通城县
农村初中
20
20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广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毕业分配【发文字号】粤人发[2009]93号【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4.03【实施日期】2009.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9〕93号)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为保证我省2009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二○○九年四月三日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就业形势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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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各市(地)、农垦总局“三支一扶”办,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招募计划今年,我省将招募2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2007—2009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除外)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其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以及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先进事迹和各地及用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广大毕业生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为“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招募(一)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5月10日前各市(地)报送岗位需求信息,省“三支一扶”办制定具体招募计划,各市(地)确定具体招募岗位,5月底前省“三支一扶”办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二)报名。
6月10日前,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上报名,同时下载并填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学校签署意见。
今年,要加大对农村基层急需的医学、农科类以及较高学历和困难毕业生的招募力度。
(三)考试考核。
6月20日前,各市(地)要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印制的试卷,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考试考核。
(四)公示、体检。
6月底前,各市(地)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明确的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公示后的毕业生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时下发《黑龙江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要做好接收工作。
(五)岗前培训。
各市(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利用一定时间集中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
四、服务管理(一)各市(地)“三支一扶”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要加强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联系,公布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随时掌握动态信息。
要根据《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确保按月足额发放生活(工作)补贴。
要指导服务单位落实服务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要择优选拔1至2名条件适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