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按照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

要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一步解决好一些村级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在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和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大学生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努力实现党组织满意、农民满意、大学生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1.选聘对象、范围: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参加“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一次)可作为选聘对象。

2.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3.选聘程序: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的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通过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第1篇示例:“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定向招募、培训、派遣,推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支持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紧紧围绕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计划顺利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要明确“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

政策明确提出,应该招募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从事支援基层工作,包括农村基层、城镇社区、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

同时要求基层单位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政策导向,落实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选拔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和工作需求。

同时应该对招募进来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岗位要求等方面的培养,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培训内容要针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心设计,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再次要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

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要及时关注“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要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推广工作。

政策宣传直接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认可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内容和实施进展,引导广大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其中。

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政策意图和价值,支持“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

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天津市三支一扶是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村
和贫困地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年为期,承担支教、支农、支医等工作,同时享受一定的培训和奖励。

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是为了选拔适合的应聘者,下面是其考试内容的介绍。

一、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针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进行考察,包括思维逻辑、数学运算、文字表达、外语水平等方面的测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思维能力等。

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水平,旨在检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基本素质。

考试形式也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所学专业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测试。

考试形式主要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总体来说,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包括思维逻辑、组织能力、分析能力、综合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水平、
解决问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

只有全面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才能在考试中获得优异成绩,从而获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机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5.15•【字号】津人社规字〔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现将《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2018年5月15日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为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7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2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如下:一、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一)鼓励企业吸纳1.对小微企业吸纳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

3.对各类企业吸纳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以及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中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

天津市创业优惠政策

天津市创业优惠政策

天津市创业优惠政策天津市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创业政策(一)优化初次创业人员创业环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初次创办企业(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6000元创业资金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初次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一次性申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计划书通过培训机构有关专家论证后,按每人2022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参加经人社部批准的创业模拟实训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模拟实训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加入团市委组织实施的YBC项目,接受咨询培训、资金支持和导师辅导等扶持。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妇女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初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免费或以优惠租金入驻孵化基地的,按规定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鼓励创业经营实体吸纳就业对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创业经营实体(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由初次创业人员创办、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带动20人以下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实体),3年内由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创业经营实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对带动6人以上(含6人)就业的创业经营实体,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每招用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2022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天津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将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社会服务机会

天津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将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社会服务机会

天津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将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社会服务机会近日,天津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该方案将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机会。

这一计划是为了帮助解决天津市基层服务问题,并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服务,为基层服务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三支一扶”计划是指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大学生村官、定向地方公务员和农村教育振兴计划。

这些计划着眼于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才,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大学生的自我实现和个人价值的提升。

在天津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计划。

该计划组织了大量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于社区,老年人,残障人士和儿童等群体。

这些志愿者提供了各种服务,如义诊,健康咨询,语言沟通,文艺表演等。

这种服务能够为基层社区提供更多的帮助,同时也能够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社会,增强自我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

在大学生村官计划中,大学生可以在村庄担任工作。

这种计划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农村和乡村社区的生活,增强大学生的社区意识和对当地社区的贡献。

在这个计划中,大学生需要担任村委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村庄的各种社区服务事宜。

这种计划可以让大学生更好地融入到社区中去,为社区带来更多帮助。

在定向地方公务员计划中,大学生可以选择基层服务单位或者地方政府单位进行工作。

这种计划可以让大学生在服务和管理方面得到更多的锻炼,同时也可以让他们更好地理解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社区管理,为当地的社会服务事业作出贡献。

在农村教育振兴计划中,大学生可以担任农村教师或支教志愿者。

这种计划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教育不足的问题。

大学生可以教授各种科目,如语文,数学,英语等。

同时,大学生可以通过组织课堂和校外教育活动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科知识。

这项计划可以不仅为农村孩子们提供学习和教育机会,而且也可以帮助大学生理解教育和教育事业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三支一扶”计划方案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选择,可以让大学生更加深入了解社会、更好地了解社区、更好地理解政策、更好地了解基层服务事业,为基层服务事业带来更多的新鲜血液和发展动力。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4.10•【文号】国人厅发[2006]38号•【施行日期】2006.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为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制定了《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OO六年四月十日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就联合组织开展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2006年,全国共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二、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部署(一)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支一扶’办”)。

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文号】中组发[2011]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团委:《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并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

坚持政策引导,注重激励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1、立足实际,力求实效。

立足基层实际需要,选派基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到基层服务岗位。

坚持党委、政府宏观引导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搭建有效载体,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服务基层。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突出农村,突出西部地区,突出基层急需的农技、教育、卫生和村干部等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重点到这些地方和领域服务创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编制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121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21号有关单位:2016年12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按照市领导要求,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2017年11月7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天津三支一扶考试策划招募207人.doc

天津三支一扶考试策划招募207人.doc

天津市今年三支一扶工作正式启动,计划从全市招募20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4届、2015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4届、2015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4届、2015届专科毕业生。

服务地区:主要面向滨海新区以及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涉农区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8日18:00,5月23日笔试。

考生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查询相关信息。

2015年是天津市第10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目前已有117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市政府对在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了解更多三支一扶招募信息,请广大考生关注华图教育三支一扶频道!(责任编辑:李爱萍)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理科)选择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考生后半生的生活方向和轨迹,很多考生因为高考填志愿时没有足够重视,要么浪费了不少分数;要么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在大学里感觉“痛不欲生”。

俗话说“七分考,三分报”,正是说明志愿填报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选大学应主要考虑哪些指标?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大学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

今日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知识。

注: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截至发稿前官方暂未公布,所以小编先整理了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的招生计划专业的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6•【字号】津政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9〕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因此,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从加强就业培训和见习、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完善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就业服务网络等方面着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毕业生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快形成市场配置、自主就业、政策促进“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在统筹各类人群就业的同时,重点突出高校毕业生;在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推进公平就业的同时,重点服务高校毕业生。

坚持用大项目、好项目拉动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培训促进就业,努力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服务,国家启动了“三支一扶”计划,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服务项目计划”,“面向社区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面向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教计划”。

为了确保这个计划的顺利实施,需要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一、计划目标“三支一扶”计划旨在通过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派遣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当地基层教育和社会服务水平,同时也帮助这些毕业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具体的目标包括:1.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育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2. 促进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服务的发展和提高;3. 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4. 提高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发展水平。

二、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需要各级政府、高校和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确保计划的有效开展。

具体的实施步骤分为以下几步:1. 招募和选拔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志愿者的专业背景和家庭情况等条件,制定具体的招募标准和选拔流程。

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到“三支一扶”计划中来。

2. 岗位分配分配岗位要根据招募标准,注重人才分配合理化。

同时,要结合所需岗位的特定条件,确定相应的派遣期限和待遇标准。

岗位分配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保障义务期内高校毕业生的权益和安全。

3. 指导和实践高校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需要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实践。

同时,也需要与当地的师生和社区居民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逐步融入当地社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为此,我们可以建立学校和当地社区的联系,组织相关讲座和活动,促进双方的互动和交流。

4. 考核和评估每一位参与到“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岗位期间都要进行考核和评估。

这样可以有效的监督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并为进一步获得资助和奖励提供依据。

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一、项目背景咱们国家的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就业压力也随之增大。

为了缓解这一压力,国家提出了“三支一扶”计划,旨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这一计划已经进行到第三轮,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让更多的毕业生受益。

二、项目目标1.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缓解就业压力。

2.培养一批具有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强的基层人才。

3.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项目内容1.基层支教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贫困地区的中小学进行支教,为期一年。

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帮助基层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毕业生积累教学经验,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2.基层医疗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为期一年。

在这里,他们可以学到实用的医疗技能,为当地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同时也可以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

3.基层扶贫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工作,为期一年。

通过实地调研、制定扶贫计划、落实扶贫措施,让贫困地区的群众真正受益,同时也可以让毕业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

四、项目实施1.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如校园招聘、线上宣传、媒体报道等,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参与度。

2.招募选拔设立专门的招募选拔机构,对报名者进行筛选,确保选拔到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热爱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3.培训考核对入选的毕业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确保毕业生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4.落实保障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如住宿、交通、医疗等。

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对在基层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给予奖励。

五、项目评估1.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毕业生在基层的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方案。

2.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在基层工作的收获和成长,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参考。

3.收集基层群众对“三支一扶”计划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项目,提高其实施效果。

帮扶就业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帮扶就业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帮扶就业三支一扶计划方案一、计划概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工人数不断攀升,就业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我国启动了“三支一扶”计划,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村卫生室医生、村(社区)干部以及大学毕业后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和支医的高校毕业生,统称“三支一扶”。

其中,大学毕业后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和支医的高校毕业生被称为“扶贫干部”,他们主要通过技术培训、产业扶持、宣传教育和乡村治理等方式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针对“三支一扶”计划中的扶贫干部,设计了一套帮扶就业方案,旨在帮助他们更加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就业。

二、方案实施1. 就业培训扶贫干部将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接受针对性的就业培训,让他们了解当地的就业市场状况、就业政策和就业技能要求,帮助他们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

2. 创业扶持扶贫干部将组织当地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各种创业活动,并通过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源支持创业项目。

此外,扶贫干部还将协助农民工寻找创业合作伙伴,搭建农民工创业平台,打造创业生态圈,为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

3. 支持就业岗位扶贫干部将协助政府组织当地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开展招聘会,同时,他们将实施“一企一策”来协助当地企业解决用工难的问题,有效提升劳动力的就业率。

4. 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干部将通过推广农村电商和其他互联网业务,为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扶贫干部还将协助当地劳动力提高互联网应用能力,提升电商技能和市场运营能力。

三、方案成效1. 增加就业人口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就业扶持和创业扶持活动,将有效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率,并为大量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

2. 提高劳动力技能通过线上和线下的专业培训,将提高当地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水平,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

3.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扶持就业和创业活动,将为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人社厅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6号文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安排,2020年全国拟选拔招募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贴基层需求,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52个未脱贫县招募需求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扩大支医服务岗位招募规模。

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按照国办发6号文件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招募计划,对深度贫困县等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增加招募计划,提高扶贫服务人员招募比例;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加大支医服务人员选派力度;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提高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比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天津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天津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__》(国人部发〔xx〕16号)和《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__》(人社部发〔xx〕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xx年,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招募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xx届、xx届毕业生,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本科或本市生源专科的xx届、xx届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二)宣传动员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的就业观念。

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等,切实做好对毕业生,尤其是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动员工作。

三、岗位征集(一) 5月15日前,各区县人事局会同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按照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各招募10名,其他9个涉农区县各招募20名,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指标,及时收集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空缺岗位的需求信息,填写《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需求信息表》,报市“三支一扶”办。

2024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招募安排(精选).doc

2024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招募安排(精选).doc

2024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招募安排(精选)2024天津市三支一扶考试招募安排(精选)1.普通高校2023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或天津市户籍毕业生,2023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2.天津市普通高校2023届、2023届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3.普通高校2023届、2023届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及北京市、河北省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

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请参照《天津市202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政策问答》;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且为天津市生源或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天津市户籍,并于2023年住培合格的,可报考支医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研究生同等对待。

注:生源地是指考取普通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户籍是指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的天津市户籍;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支一扶考试招募标准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5月15日后出生),或年龄31周岁以下(1991年5月15日后出生)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

5.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之外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文件应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或开具。

7.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试用期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试用期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试用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4.20•【字号】津人社局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试用期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21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根据《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87号),经研究,现就我市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试用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起,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单位为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水平最高的乡镇卫生院。

试用单位由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

二、试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试用工作,安排合适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加强对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确定年资较高、临床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指导他们开展临床工作,提高他们的临床知识和技能。

三、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间,执行“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管理规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为他们到基层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医疗活动创造条件。

五、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

试用单位要做好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并报区县“三支一扶”办备案。

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仍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第二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__》(国人部发〔xx〕16号)和《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__》(人社部发〔xx〕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xx年,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招募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xx届、xx届毕业生,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本科或本市生源专科的xx届、xx届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二)宣传动员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的就业观念。

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等,切实做好对毕业生,尤其是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动员工作。

三、岗位征集(一) 5月15日前,各区县人事局会同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按照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各招募10名,其他9个涉农区县各招募20名,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指标,及时收集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空缺岗位的需求信息,填写《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需求信息表》,报市“三支一扶”办。

(二)市“三支一扶”办汇总、岗位需求信息后报全国“三支一扶”办。

四、组织招募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具体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布岗位5月24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在本市各大报刊、天津人事 __(.tjp.)、北方(.tjrc..)和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事项。

(二)报名审核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26至29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北方填写报名信息。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大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收到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后,及时对照招募要求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学生。

(三)考试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7日。

考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考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

根据考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2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

(四)考核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考核名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

发现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区县“三支一扶”办书面通知考生。

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形成面试名单。

(五)面试面试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实施。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名单。

(六)体检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1),按照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

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考生,所缺岗位按照排序名单顺次递补。

递补考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七)确定人选市“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6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

各区县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可从天津人事 __和北方下载)。

(八)岗前培训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

市“三支一扶”主要培训 __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对本区县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本区县基层工作,尤其是教育、农业、卫生和扶贫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以及乡镇有关业务工作等。

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附件3,可从天津人事 __和北方下载)。

“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

五、服务期间的管理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训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一)户档管理。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保管。

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 __,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

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二)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从xx年9月1日起,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三)日常管理。

市“三支一扶”办制定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作为发放各项补贴的依据。

建立“‘三支一扶’志愿者之家”论坛,随时掌握动态信息,搭建沟通桥梁。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及住宿、安全、卫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区县团委择优选拔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团的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服务单位要随时掌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对在服务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要及时核实情况,逐级上报区县和市“三支一扶”办,自下月起,停发其生活、交通补贴等各项费用。

到农村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一年的,可由服务单位开具证明,报名参加由市卫生局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核管理。

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平时考核,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

考核主要围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

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乡镇团的工作的大学生,除上述内容外,还要由区县团委会同乡镇党委对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进行专门考核。

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争议处理。

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 __提起诉讼。

六、就业政策认真贯彻《 __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__》和《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__》(人社部发〔xx〕39号)精神,全力做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问题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 __》(津人〔xx〕54号)相关政策,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七、组织领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xx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和指导,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招募、培训等一系列具体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方案的实施;市教委负责协调高校,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有关招募工作,并做好服务期满的派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三支一扶”财物管理工作;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协调落实服务单位、岗位等工作;团市委负责确定到乡镇团委工作人选,并协助办理相关任职程序。

各区县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也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及时解决“三支一扶”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三支一扶”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3.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