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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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人民医院重大经济事项

集体决策制度

为强化财务管理德职能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会计学》,《医学会计制度》,《医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监督、参与经济决策职能,建立科学和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定义和范围

重大经济事项室预算支出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涉及医院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经济事项。其包括的项目如下:

1、大型设备的购置

2、大型修缮工程

3、大型会议的举办

4、大额医院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

5、基本建设项目

6、医院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7、重要科研项目

8、医院发展计划的制定

9、医院改制、重组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

1、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领导独断专行决策行为。

2、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讨论和公示原则:坚持院务公开、透明,特别室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和公示,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4、财务部门充分论证的原则:医院财务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入产出效益进行经济论证,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

(一)大型购置的管理

1、各需求科室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交医院院长批准。院长组织财务科、临床科相关人员、专家等召开可行性方案专题讨论会议,会后将讨论结果形成论证报告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会议纪要、三种品牌以上的设备价款、用户使用情况)。交由采购部门按规定的采购手续办理采购。

2、采购必须通过招、询、比、议价确定供货商,严格遵守招标的有关规定,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3、采购必须和供货商签订合同

4、供货商必须提供与固定资产相匹配的发票、采购合同、及

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等凭据。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无发票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采购,未经相关部门、医院院长审批,一律不予付款。属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付款手续。(二)关于医院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将可行性方案集体论证同意后,方可开展立项工作。

2、重大工程应报市、县有关部门办妥基建计划、规划、立项、报建等手续。

3、工程预算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工程,需报主管局并通过县招标办进行招标;预算小于50万元的工程由医院进行内部招标。招标文件需经院务会讨论同意公开后执行,医院财务科专人参与招标的全过程。

4、财务科根据已批准的工程计划,设立专项工程账目核算。

5、资金管理

(1)对于上级拨款的工程,财务科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计划、资金来源,设立专项工程账目核算,专款专用。

(2)自筹资金的工程要纳入医院资金预算,财务科应设立明细分类工程账,根据计划掌握开支,合理使用资金。

(3)资金的划付必须附有合同、发票。基本建设项目还必须附有县主管局和财政局已审批的划款通知书,经相关部门、院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付款。

(4)工程总结算时除附有工程合同、协议和结算清单外,还

需要经总务科、基建组等质监部门签章的验收报告书。

6、其他管理

(1)医院所有基建、修缮项目包括零散维修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

(2)在工程计划经批准和资金来源有保证的基础上,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书,该合同对工程的范围内容应有明确记载,尽可能将主体工程以外的附属工程,如拆迁、场地清理、照明、动力安装等纳入,以便财务部门完整的核算工程造价和编审工程决算。工程协议书、合同书及预算书报院领导审批后,须交财务科备案,以便掌握工程款支付。

(3)施工途中,如有变更协议内容,应签署补充协议,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费用追加或减少项目,并阐述其理由。施工途中如有变更协议内容,应签署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后,属院内招标工程的、零散工程的,甲乙双方须办理竣工验收,填报竣工验收报告,经财务科实价核实造价后送审计部门复查,方可办理完工结算;属政府部门招标的工程按照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关于医院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的重大变动方案

1、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需由院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项讨论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会负责人、人事、财务、医护人员、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结果报院办公室备案,并在院内给予公示。

2、公示期间需设立专柜,由院工会收集职工意见。

3、由院工会将职工意见进行集中汇总,形成报告。

4、根据职工意见再次召开专项讨论会、进行讨论、修改。

五、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处置

总务科必须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定期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根据盘点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处理建议,最后出具资产盘点报告交院领导办公室会议集体讨论。会议结果交总务科备案并执行。

医院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以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我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三)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

有序进行。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

(四)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五)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忠的问题布断完善。

二、我院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

(一)院长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

1、直接主管领导财务科工作。

2、带领全体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法》,遵守《会计法》,执

行《会计法》。

3、检查和监督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

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加强和重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并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权,做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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