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措施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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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消防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消防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消防管理工作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和困扰,下面给大家解答一些常见的消防管理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消防管理工作?消防管理工作是指针对建筑物、场所和设备,通过对火灾危险性的评估、火灾预防和火灾应急措施的制定和执行,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和防火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的组织和实施,达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和保障火灾安全的目的。

问题二:谁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规,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需要明确消防管理的具体责任,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或岗位。

同时,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也有责任配合落实消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火灾安全。

问题三:火灾预防措施有哪些?火灾预防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具体的预防措施包括:1. 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2.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可靠运行。

3. 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开展员工的消防培训和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问题四:消防设施设备有什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防止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的关键设备。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物应设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具体要求包括:1. 设置满足需求的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 按照规定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疏散通畅。

3. 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问题五:火灾事故调查的意义是什么?火灾事故调查是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调查结果对于相关单位和个人改进消防管理和预防火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题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如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途径。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需要:1. 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包括内容、形式和对象等。

消防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消防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消防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消防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面临各种常见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以期提高消防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火灾预防措施不到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火灾预防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然而,存在以下常见问题:1.1 消防设施缺失或维护不当:某些单位或建筑物可能没有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者已安装的设施因长时间未得到维护而无法正常使用。

解决方法: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其运转正常。

1.2 灭火器配置不当:有些单位在配置灭火器时,未按照规定的种类和数量进行配置,或者灭火器使用年限过期。

解决方法:借助消防专业机构的建议,根据场所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更换过期的灭火器。

二、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与培训是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展开的关键。

然而,存在以下常见问题:2.1 员工缺乏消防知识:许多员工对火灾的危害和应急处理措施缺乏基本了解,不能正确应对火灾事故。

解决方法:定期开展员工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教会他们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逃生等基本操作。

2.2 消防演练缺失:某些单位未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员工缺乏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解决方法: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让员工掌握逃生路线和使用灭火器的技能。

三、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火灾隐患整改是预防火灾的重要措施,然而,存在以下常见问题:3.1 隐患整改措施不力:隐患整改工作仅限于表面的整改,未能深入问题根源,导致潜在火灾隐患未能真正得到消除。

解决方法: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每一项隐患都得到详细记录和跟踪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全面彻底。

3.2 整改责任不明确:在整改过程中,责任人员不明确,缺乏督促和追责措施。

解决方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浅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对策

浅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对策

浅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对策发布时间:2021-04-08T16:02:46.04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34期作者:吴贞贞[导读] 全面放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以后,如何加强对此类机构监管吴贞贞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1600摘要:全面放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以后,如何加强对此类机构监管,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

本文通过探讨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及不足,提出对策,研究方法,旨在规范和建立新时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评价体系。

关键字: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对策How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fire technical service institutions has become a great concern to the whole society since the licence is fully liberalized. The author has put forward the solutions and methods by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and insufficiency of fire technical service institutions in order to normalize and establish a supervision system in the new era.纵观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历史,从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有单位改制的步伐开始初露锋芒,到21世纪初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完整的体制,再到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实施,全面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呈几何级增长。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旨在解决以消防监管部门专业人员不足,监管过程与服务行为不能匹配的问题,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推进。

消防管理工作的常见问题解答

消防管理工作的常见问题解答

消防管理工作的常见问题解答消防管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然而,由于人们对于消防管理工作的了解不够深入,常常存在一些疑问和误解。

本文将针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消防管理工作。

1. 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有哪些要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关键。

首先,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水源等。

其次,要确保消防设施的位置明显,易于发现和使用。

此外,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是一种常见的消防设施,但很多人对其使用方法存在一些误解。

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方法是:首先,要站在风向上,保持与火源的距离。

接下来,要拉开安全销,拿起灭火器,用力按下喷射开关。

在使用灭火器时,要注意喷射的方向,尽量将灭火剂喷射到火源上方,以避免火势蔓延。

3. 灭火器的有效期是多久?灭火器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如果发现灭火器有损坏或过期,应及时更换。

4. 如何预防火灾发生?预防火灾发生是消防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

首先,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其次,要加强火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火灾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此外,要加强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5. 如何正确逃生?逃生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任务。

在火灾发生时,首先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火势和逃生通道的情况。

如果火势较小,可以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如果火势较大,应立即撤离现场,尽量避免使用电梯,选择安全的逃生通道下楼。

在逃生过程中,要低姿态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吸入有毒烟雾。

6. 如何正确报警?在发现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报警时,要保持冷静,清楚地告知火灾地点和情况。

在接到报警后,要按照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等待消防人员的到来。

7. 消防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消防员是消防工作的主力军,他们的工作职责包括:进行火灾扑救和救援,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等。

02-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消防检测资质的相关规定

02-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消防检测资质的相关规定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消防检测资质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的规定: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现资格许可制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执业范围及资格要求如下:
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测活动三年以上,且符合一级资质条件(二级资质从业时间除外),可以申请临时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有效期为二年,期限届满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相应的资质。

北京市于201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审查和技术人员资格审核工作(附件二)。

临时资质的有效期暂定至2016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措施有关问题解答中》(附件三)明确,临时一级资质的申请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但临时二、三级资质没有申请截至时间。

附表一GA1157-2014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宁夏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宁夏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宁夏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根据消防救援局、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中卫消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统筹部署,高效协同开展工作。

支队严格落实总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大队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情况全面排摸;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打通信息共享途径,及时掌握在工商登记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机构名单再次梳理核实,并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全面摸排,确保按时完成专项任务。

经排查,中卫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33家,在辖区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16家,辖区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171家,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单位115家。

二是创新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工作。

通过行政办公会议、视频调度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常抓常议、抓实抓细。

先后召开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推进会和部署会,就专项检查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

基层大队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召开约谈培训会,贯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条件和管理规定,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结合岗位大练兵组织全市监督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消防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法律规范,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法律适用。

三是严格要求,持续深入强化工作。

支队明确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震慑一片”的工作要求,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研判,了解执法检查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指导大队进行工作,及时进行重要事项提醒及问题建议反馈,实现了高效的工作沟通。

以每月开展的卷互查互评为契机,组织各大队及时汇总、深入论证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遇到的各类问题,就典型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明确,解答了执法的实际问题、回应了基层需要,确保了专项检查依法有序进行。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关于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许可工作的通知》(浙公消办[2014]204号)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已于2014年10月27日开始接受申请。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审批工作,提高一次审批合格率,经研究,决定将临时资质审批工作分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条件核查、人员技能考核、评审结果公示四个阶段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文件资料审查收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后,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严格依据公安部第129号令、《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载明的场所条件、人员资格、设施配备、执业记录和质量控制文件等内容进行审查,其中质量控制文件审查内容见附件1。

文件资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在15日内补齐或改正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资料和补齐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文件资料审查不通过并判定为不合格。

二、现场条件核查对文件资料审查通过的单位,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条件核查,申请单位需对照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

现场条件核查分设备设施组和文件审查组,设备设施组负责检查申请单位的实际办公条件、库室设置、仪器设备完好率等内容;文件审查组负责对质量控制文件内容(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作业指导书、各类表单记录)进行审查。

对申请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临时三级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检查并对人员能力进行测试。

现场条件核查未通过的单位,告知具体理由和整改措施,并要求单位在15日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现场条件核查(复审产生的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逾期不提交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

三、人员技能考核对现场条件核查通过的单位,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定人员技能考核计划,组织专家进行人员技能考核,其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临时一、二级资质的人员技能考核统一在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绍兴袍江)进行。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一)执业行为不规范。

一是“人证分离”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机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存在“证在人不在”的现象,核查时人员未能到现场,服务机构未能提供上述人员的日常执业证明、签到表、考勤记录、固定住所证明等资料;部分机构甚至弄虚作假,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社保,只填写人员名册表企图蒙混过关。

本次检查,共发现涉嫌一消“挂证”15人,发现服务机构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无员工相关社保缴纳记录43人(次)。

二是未真实执业的“投机取巧”情况突出。

在项目维保记录、维保报告检查中,发现项目负责人由他人代签或未签字的达41人(次);部分维保报告已签字盖章,机构却未能提供现场执业照片、视频,或执业人员对服务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不了解不清楚。

三是“系统”约束作用发挥不明显。

检查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应用系统的约束作用不够重视,部分机构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人员信息不一致,系统内人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人员信息录入不完整、不真实、更正不及时现象较为普遍。

(二)硬性配备不达标。

一是工作场所未满足要求。

部分机构的实际使用面积远低于标准要求,有的机构存在以涂改或填写虚假的租赁合同面积来规避场所使用面积不足等现象;部分机构在工作场所内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从业信息。

二是未按标准配备仪器设备。

部分机构的照相机、录像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防爆对讲机等配备率不高,设备运用原理不理解;部分仪器设备参数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配备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仅能检测一种气体浓度。

三是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仍有待加强。

部分公司为节约成本,未及时校准设备;部分从业人员对不常用的仪器维护保养不到位,操作不熟悉;部分机构未建立设备管理制度,无出入库记录或记录不规范,部分维保报告中未详细列举仪器设备及编号,或列举的编号错误。

(三)管理体系不健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机构管理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未建立或未能有效运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消防安全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的重要事项。

一个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本文将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常见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1. 问题一:制度执行不到位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时,可能会出现人员不重视、设备维护不及时、消防演练不规范等问题。

这将直接影响到组织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

解决方法:a)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参与度;b) 设立监督机构或岗位,对消防制度的执行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c)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避险意识。

2. 问题二:消防设备使用不当消防设备的使用不当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有些员工可能对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不熟悉,也有可能是设备故障造成无法正常使用。

解决方法:a)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设备使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操作步骤和使用方法;b) 建立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c) 定期演练使用消防设备的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和操作技能。

3. 问题三: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通道被堵塞是一个十分危险的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阻碍人员的疏散和消防队的进入,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解决方法:a) 使用提示标识和标线,明确标识消防通道,提高员工的意识和保持通道的畅通;b) 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禁止在消防通道放置障碍物,对于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罚;c)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问题四:缺乏自查自检机制有些组织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着缺乏自查自检机制,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从而导致火灾发生后才意识到问题的存在。

解决方法:a) 建立定期的自查自检制度,由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检查项目和标准,确保消防安全的全面检查;b) 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自我意识和自我检查能力;c) 对自查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归档,建立问题解决的跟进机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的应对措施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的应对措施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的应对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壮大。

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如何应对这种变化,推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传统的管理模式过去,许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采用传统管理模式,分部门、分职能,处理不同的事务。

例如,财务部负责记录财务收支、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考核员工、技术部负责研发新技术和产品等。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明确职责分工,条理清晰,但也存在不少弊端。

如重复的工作、资源分散、沟通不畅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的营运。

二、变化的管理模式现在,许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在采取新的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将信息技术与管理相结合,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运营、数据收集、交流和协同工作等。

例如,公司可以开发在线工具,协助员工管理日常工作、聊天室,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等等。

三、应对措施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平台为了能够更好地掌握公司的运营情况,甚至能够快速反应市场变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现有的业务上建立信息化全面覆盖的管理平台。

利用数字技术来帮助管理人员迅速了解公司的状况,还能够方便地调度和分配资源。

2.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如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想要发挥信息化优势,就需要拥有一支实力强大、具有创新能力、熟练运用信息技术的团队,可以开始人才引进、内部人才提升计划等。

3. 推进完善的管理流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优化信息管理流程,使得不少繁琐的流程可以多自动化,缩短管理周期所需时间,降低制度执行成本等待。

从而将服务类型强化,更加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总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和升级。

当然,在改进和升级中,也需要注意其特点和不利因素,确保改进和改造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的发展。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一、前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保障城市建筑物、市政基础设施、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数量与规模不断扩大,管理、监督的难度也在逐渐增加。

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一)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国内针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够完善,监管职责和权责不清晰,监管主体分散,监管工作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导致监管漏洞较多,监督管理水平无法有效提升。

(二)监督手段滞后部分地区的监督手段滞后,主要采用传统的现场检查、报告审查等方式,并未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检、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难以全面掌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营情况,影响监督管理效果。

(三)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行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一定的盲区和不足,如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难以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整体水平进行有效监督。

三、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应当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管理的效能。

(二)推动监督手段的现代化应用应积极推动监督手段的现代化应用,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实施定期抽查、随机抽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监督手段,提高监督管理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三)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和评估机制应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的评估,建立健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和评估机制,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且迫切的事情。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才能有效保障城市的消防安全,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的问题对策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的问题对策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的问题对策摘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口的增多,建筑工程的规模也在逐渐增大,防火设计与消防设施施工安全、使用安全有直接的联系,它是建筑功能发挥的一个关键要素,也是项目建设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所以,在目前建筑施工中,消防设施的设计已经变成了建筑施工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强化,让其对消防安全的管理更加健全,从而将火灾危害降到最低。

关键词:消防技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在施工过程中,建筑物的防火施工是保障建筑物和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火灾时对建筑物进行有效的灭火。

由于建筑物内存在着较少的火情,所以许多消防设备都是空置着的,若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保养,势必会对其安全运行造成一定的威胁。

由于建筑物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必须对建筑物内的防火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消防技术概念分析我国相关的消防法规体系中,消防设备的含义已有明确的界定。

建筑物的防火设备主要包括防火、灭火、防烟、紧急灯光等。

根据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明确定义,可以将其划分为:建筑消防和安全设施,消防给水和防烟设施,电气通讯和自动喷水系统,气体灭火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蒸汽灭火和排烟设施等。

较为普通的消防设施是用于进行火灾报警和灭火的设施、疏散人员和隔离防火的装置的统称,它具有一些主要的作用,如:预先预警和自动灭火、疏散和防火等。

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能够有效地防止发生火灾,对于及时灭火,降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最常用的消防设备包括:防火分隔与智能安全逃生系统,防火分隔指的是在一定时间段之内,能够防止浓烟和火势的蔓延,例如防火门帘、防火墙、水幕等基础消防设施;“智能化”的逃生通道是指用于人员撤离的最基础的建筑,如楼梯,消防电梯,逃生通道等。

其中,消火栓和自动灭火器是保证室内外火灾用水的储存罐、抽水机等;后者能够自动检测到火灾状况,从而自动地控制喷洒灭火剂的灭火装置,它包括了自动化的喷水和气体灭火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的问题对策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的问题对策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的问题对策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口数量的不增加,建筑工程的规模也不断扩大,防火设计关系着消防设施施工安全、使用安全,是物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也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消防设施设计成为当前物施工的重点工序,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降低火灾危害。

关键词: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对策引言建筑消防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建筑以及业主安全的基础设施,主要用于火灾事故的救援。

建筑中发生火灾的概率并不高,因此很多消防设施都处于闲置的状态,如果长期不维护必然会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安全性。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需要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1相关概念分析国内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对消防设施涵义有着清晰的规定。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烟系统和应急照明设施等。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清晰界定,可以把消防设施分成各种类型,如建筑防火与安全设施、消防给水与防烟设施、电气通讯与自动喷水系统、气体灭火与水喷雾灭火系统、蒸汽灭火与排烟设施等。

比较常见的消防设施就是用来进行火灾报警和灭火的设施、疏散人员和分隔防火等设置总称,有着提前预警和自动灭火、疏散和防火等几大功能。

修建建筑防火设施,可以有效抵抗火灾事故,对及时扑救火灾,减少人员伤亡与较大的经济损失发挥着关键作用。

如今常见的消防设施有:防火分隔与智能安全疏散系统,所谓防火分隔就是在某一时间以内可以避免烟雾和火势扩散,如防火门帘、防火墙、水幕等基本消防设施;智能安全疏散就是用来疏散人员的楼梯、消防电梯和避难走道等基本设施。

消火栓与自动灭火系统,前者是确保室内和室外消防供水的水箱和水泵等;后者可自动探测火灾情况,进而自动控制灭火剂喷施的灭火设备,具有自动化喷水灭火与气体灭火等多种系统。

防烟排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前者是在某一时间以内预防烟气四处扩散,同时将烟雾排出,进而为人员提供安全疏散的时间和空间,严格把控火势蔓延情况,降低火灾事故问题造成的损失;后者是在火灾发生刚开始时,把燃烧导致的烟雾和火焰等物理量,经过火灾探测器转变为电信号,传递至火灾报警控制器,同时充分显示出火灾事故出现的具体位置和时间等,让相关人员可以第一时间发觉火灾,进而使用科学有效的消防举措。

浅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发表时间:2016-09-18T16:06:32.493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7月总第212期作者:丁冬[导读]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产物。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摘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产物,其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目前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的情况。

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问题;对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产物,其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目前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的情况。

自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正逐渐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但是由于目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尚处于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还需要公安消防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法律、技术等各方面来加以管理和引导,帮助其逐步走上标准化、制度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为了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积极推动社会专业力量来参与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来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于2014年11月将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十七站撤销并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的审批通过了大批临时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258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其中:临时一级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有13家,临时二级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有105家,临时三级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有140家。

大力培育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对解决消防人员警力不足、消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

消防临时资质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

消防临时资质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

消防临时资质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关于消防临时资质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临时一级资质满2年后,且具备正式一级资质相应条件,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一级。

临时二级、三级资质具备相应条件后就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二级、三级资质。

当机构临时二级和正式二级的执业时间合计满3年后,具备相应条件可以申请正式一级资质。

关于消防临时资质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问题一:什么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2014年,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还没开展,造成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人力资源条件不是很充分。

为了保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临时资质管理措施,并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中进行了强调。

该《通知》要求临时资质有效期暂定至2016年12月31日,各地要积极推动向正式资质转换。

问题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延期多久?公安部消防局《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公消〔2016〕420号)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换发临时资质证书或延长资质有效期。

目前天津、安徽、江西等省份将临时资质延期至2017年6月30日,山东、浙江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其余省份尚未发布,请留意本公众号及各省总队的相关通知。

问题三:临时资质申请条件与正式资质有什么不同?临时资质申请条件当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外,场所建筑面积、仪器设备设施等其他条件都与正式资质相同。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是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以及由总队认定的人员,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正式资质的要求。

操作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暂不要求最低数量以及具备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合格没有及时取证的,可提供由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成绩。

本省还没有开展中级鉴定的,可以委托到临近具有中级鉴定能力的省份开展鉴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常见问题及违规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常见问题及违规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常见问题及违规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常见问题及违规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常见问题:
1.未按规定备案经营场所
2.未按规定设立设备
3.未按规定设置管理制度
4.未检测设施设备固定开展业务,未做好基础设施的检修和维护
5.未按规定保存技术资料、检测记录及相关资料
6.技术人员缺乏资格证书
7.进行非法服务或者篡改检测数据
8.未进行安全技术服务及教育
违规处罚:
1.暂停业务:风险系数较低,可适当对机构进行警告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等行动。

2.行政处罚:对一些较为严重行为的机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3.刑事处罚:一些机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可面临个人和机构的刑事责任,包括拘
留或者监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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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措施有关问题解答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还没开展,造成实施《规定》的人力资源条件不是很充分。

为了保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临时资质管理措施,并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中进行了强调。

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临时资质申请条件与正式资质有什么不同?
回答:临时资质申请条件当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外,注册资本、场所建筑面积、仪器设备设施等其他条件都与正式资质相同。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是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以及由总队认定的人员,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正式资质的要求。

操作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暂不要求最低数量以及具备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合格没有及时取证的,可提供由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成绩。

本省还没有开展中级鉴定的,可以委托到临近具有中级鉴定能力的省份开展鉴定。

问题二:临时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认定?数量有什么要求?
回答:认定主要有两种方式,具体由各总队确定:一是实行条件审查,分别按照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等条件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临时认同为具有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条件,其中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有相应从业经历。

比如申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通过条件审查人员数量、或者通过条件审查人员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数量之和应是6人以上,其中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人员数量、或者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人员与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数量之和至少是3人。

二是实行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总队负责组织命题、阅卷和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不分级别、不分课目,试卷参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命题,报考条件不低于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人员可临时替代补充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

比如申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通过考试合格人员数量、或者通过考试合格人员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数量之和是6人以上即可。

问题三:具有《规定》实施前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经历的现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哪些?其申请临时一级资质有什么具体要求?
回答:主要是指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由省级公安消防部门、省级消防协会以及其他部门批准、备案或认可,从事3年以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以及消防安全评估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申请临时一级资质参照《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申请,除专业技术人员、场地面积、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求在2014年5月1日前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三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的工作业绩。

其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者检测活动的业绩都可以视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绩,比如从事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消防工程公司满足条件也可以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

问题四:一个机构申请多项临时资质有什么要求?临时资质能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回答:《规定》第十二条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两项资质设定了优惠条款,但不适用于临时资质。

申请单项正式资质和另一项临时资质以及申请两项临时资质的,应分别满足各自单项资质所有条件。

现阶段,为了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考虑到各省份临时资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认定方式不同,暂不允许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问题五:临时资质应当在什么时间申请?
回答:自2014年5月1日起,各地就开展临时资质管理相关工作,受理临时资质申请的具体时间,需要各省级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工作进展确定。

但是,临时一级资质的申请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

临时二级、三级资质没有申请截止时间。

实行临时资质的过渡期暂定到2016年12月31日截止,临时资质在此之前都有效。

问题六:什么情况下临时资质可以转换成正式资质?
回答:临时一级资质满2年后,且具备正式一级资质相应条件,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一级。

临时二级、三级资质具备相应条件后就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二级、三级资质。

当机构临时二级和正式二级的执业时间合计满3年后,具备相应条件可以申请正式一级资质。

问题七:临时资质的执业活动与正式资质有什么区别?临时一级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能不能跨省执业?
回答:临时资质与相应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执业要求和法律责任是等同的。

除临时一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跨省承接业务外,其他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只能在许可所在省级地域承接相应业务。

问题八:现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规定》实施后有什么执业要求?
回答:根据《规定》第五十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相应资质”,从现在至2014年10月31日,现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可以开展执业活动。

2014年11月1日起,现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正式资质或临时资质才能继续执业,没取得正式或临时资质的应该停业待取得资质后方可继续执业。

问题九:新成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不能申请临时资质?
回答:新成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申请临时二级、三级资质,取得资质后才能开展相应执业活动。

问题十: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什么要求?
回答:临时资质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具有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也可以是通过条件审查或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其中临时一级、二级资质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是通过条件审查或经考试合格并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请对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附件一。

问题十一:单位内部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需要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回答:单位内部的工程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本单位以及具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适用《规定》,不需要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不属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执业活动。

问题十二:如何理解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当中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从事消防设计、监理和施工的人员以及现役消防官兵能不能报考?
回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主要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当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当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为了鼓励社会和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技术人才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消防设计、监理和施工的人员也可以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其所从事的消防设计、监理和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从事过防火、灭火的现役和退役的消防警官也可以报考,其所从事的防火、灭火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其他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士兵岗位的工作经历不能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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