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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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等5篇工作计划范文

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等5篇工作计划范文

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一是积极推进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即以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以系列化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导;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以法规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和资金保障,把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列为各级党政重要考核指标。

三是适时调整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补助标准。

同时,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其它保障相衔接的科学增长机制。

四是修订完善城乡低保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分类施保的力度,提高保障覆盖面。

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和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供养率提高到60。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

市和区县两级建立低保工作专门机构;开发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软件,开展网上审批的调研、探索;探索街镇接受困难群众低保、救助申请,委托社区调查、公示、评议,建立以街镇为平台、实行社会救助“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建立市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低保专干、敬老院管理人员和基层社会救助干部的业务培训。

水保局普法活动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经济的追赶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紧扣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全面实现“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内容、形式、载体、机制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滤布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按照省、市、县部署,20**年主要学习宣传普及“六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省义务教育条例》。

2023年天津社会救助主要考核目标

2023年天津社会救助主要考核目标

2023年天津社会救助主要考核目标一、说明根据天津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考核指标,以评估社会救助工作的成效和效率。

2023年,天津市社会救助主要考核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确保对象1.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和住房保障金,全面覆盖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人员,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裙体,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相关救助服务。

3. 对城市临时困难裙众、无劳动能力的特困裙体,进行有效的救助和帮助,使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三、提高标准1.根据物价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适时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金和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救助标准与实际需要相适应。

2. 持续提升城市救助供养标准,增加临时救助、救助供养、特困裙体供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实现救助标准的提高。

3. 加大对特殊救助对象的帮扶力度,提高对特殊困境裙体的生活保障水平,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发展权益。

四、加强管理1.严格执行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做到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工作,杜绝虚假申报和冒领情况的发生。

2. 加强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对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救助对象名单和帮扶措施。

3.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和管理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救助情况,便于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开展。

五、完善服务1.加强救助对象的社会融入和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重拾生活的希望,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2. 加强对救助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重返社会岗位,实现自立自强。

3. 拓宽救助对象的权益保障渠道,及时为他们解决诉求和困难,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推动工作1. 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交流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2.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和宣传,深入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救助对象及时了解并享受相应救助政策。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乡村振兴局•【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苏政民规〔2023〕2号•【施行日期】202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党委农办、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江苏省《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苏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工作(一)完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人每月所得就业收入及60周岁以上但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打零工、自给自足种植(养殖)每月所得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不计入家庭收入。

其他三级、四级残疾人每月所得就业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部分,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不计入家庭收入。

65周岁以上老年人打零工、自给自足种植(养殖)每月所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采取行业收入评估基本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核算非固定从业收入的,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对确实难以就业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

在申请低保前12个月内和享受低保期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重病、重残导致刚性支出连续或累计6个月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在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包括学前教育、高中(中职)学生、在国内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部分,在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8.15•【字号】宁民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民规〔2023〕4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8号)、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低保审核确认(一)就业成本等支出抵扣。

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按照不低于月低保标准20%,最高不超过月低保标准,在每月就业收入中扣除就业创业等产生的必要就业成本。

对于连续6个月以上长期存在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按照不低于支出型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认定标准20%,最高不超过认定标准50%,按月平均分摊予以扣除。

(二)车辆财产认定标准。

对于价值在年低保标准3倍以内,主要用于家庭中重特大疾病患者、罕见病患者就诊或重度残疾人出行且实际价值较低的机动车辆,不纳入车辆核定范围。

(三)完善单人户政策。

成年无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其法定义务人是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按规定应当给付的供养费用,按照不低于月低保标准20%,最高不超过月低保标准50%予以豁免。

其中,对本人收入高于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应当给付的供养费用,扣除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后进行核算认定。

经认定收入、财产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60%发放保障金,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

民政局局长在全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民政局局长在全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民政局局长在全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民政局局长在全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4月28日,XX市民政局,在XX区召开了全市性的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

为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给请示区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在九龙镇召开全面推进我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现场推进会。

上午进行了业务培训,通报了XX年度我区社会救助尤其是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刚才,大家观摩了九龙镇规范化管理现场,参观了九龙镇社保所和九龙镇龙泉社区居委会、西彭镇、陶家镇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档案资料。

九龙镇、巴福镇,杨家坪、黄桷坪街道分别就如何做好低保对象就业培训、城乡低保家庭财产核算和医疗救助工作,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谈了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很好地借鉴和学习。

刚才,周副局长简要总结了去年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明确了今年的主要任务,我都同意。

受苏区长的委托,下面,就如何贯彻好市民政局"4..28"会议精神,抓好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抓认识,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事业,已从面上的拓展进入到质的提高的历史新阶段,工作重心逐步转到推进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持续发展"两个确保"上来。

为此,我们要从三个层面上提高认识。

一是提高领导认识,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党和政府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对缓解群众困难和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工作不系统、不规范,带来的新问题日渐突出,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重庆市民政局把今年作为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活动年。

市民政局对活动的目的、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和活动安排都作了明确要求,并在XX区召开了推进工作会。

为此,各级领导要把"规范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的大事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保人员全力以赴投入整个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精细化、深入化、规范化。

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仍有一部分人生活不安,需要得到社会的救助和帮助。

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便是针对这类人的帮助计划。

民政局是国家公共事务的一部分,负责协调、管理和实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城乡低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所提供的最低保障。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向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救助性资金或物品,以帮助他们渡过困难时期。

民政局实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主要是为了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居民和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能够过上“有保障、有尊严、有希望”的生活。

具体来说,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低保对象的认定和发放。

民政部门通过低保对象的申请和审核,来确立低保对象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提供低保金、救助品等资金和物品支持。

低保对象包括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孤儿、未成年人等。

二、定期走访和评估。

民政部门会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定期进行走访和评估,以确保低保金和救助品的有效使用,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社会救助的开展。

针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民政局会启动救助程序,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

此外,民政局还会开展临时救助、返乡安置、救助教育、福利餐厅等服务。

四、完善制度和政策。

民政局会根据需要及时完善和调整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的制度和政策,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低保对象的需要。

目前,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已经成为社会救助的主要渠道之一,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多年来,民政部门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创新,致力于为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和更多的支持。

然而,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何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标准的稳定性,如何防止救助金和救助品的滥用和浪费,如何加强与其他扶贫项目的配合和协调,都是当前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之,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计划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计划,对于改善低收入人群和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开展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http://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元/月,城镇为元/月,农村为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缩小城乡保障差距,迈出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我们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四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五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按省厅要求,我局通过调研,目前正在拟订和完善乡镇村居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日按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减灾意识。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搬迁兴建市殡仪馆,实行“一条龙”服务。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http://六实施消坯工程,保障群众住有所居。三落实政策,拥军优属保稳定促和谐根据提标按时发放优抚对象补发优抚金。对全区部分低保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和福利院地方驻军单位进行慰问。召开优抚座谈会,收集了伤残军人规范的医疗票据,发放重点对象医药费补助。同时,开展《优抚对象医疗费管理办法》调研,为出台正式打好基础。四强化管理,发挥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积极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积极督促各乡镇开展村务开和财务开。同时加强了村居委会的制度建设,档案建设,会同其他部门发挥村两委班子的积极主动性。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了全区殡葬改革宣传,宣传明祭扫,移风易俗,全区清明节祭扫期间社会稳定平安。加强边界管理,协调边界权属矛盾,维护了边界社会稳定。对民间组织进行年审,依法对全区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审清理整顿,加强管理。五争取项目,拓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是特殊的社会困难群体。残疾人事业是社会明进步的标志,做好残疾人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我区现有各类残疾人近人。目前,我区残疾人事业存在组织落实不够服务设施缺乏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等问题。为了加快设施建设,我局争取国家项目补助,筹资建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站,争取建成集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就业培训介绍宣传体训练于一体的服务设施,建成残疾人之家。六作风整顿,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积极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把手”主抓及分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积极整改,领导班子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积极组织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落实了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了机关制度建设和学习活动,转变了工作作风。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将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与区纪委开展的“杀五风”专项活动结合起,规范办事行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制度建设,打造节约型机关,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清理和修订各类制度和办法,针对民政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局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健全了岗责体系,规范了工作标准。二是在全局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机关是我家勤俭节约办事的思想,从小处着手,开节流。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自身做好节约的同时,教育家人节约资,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最低标准,提倡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环保节能家用电器。推进办自动化建设,能够通过网络传输和发布的*要通过网络,每一张纸两面使用。加强车辆管理,杜绝车私驾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民政帮困活动。对挂点村——段店上湖村和蒲团乡瓜圻村开展了“三送三促”活动帮助解决春耕备耕义务植树优质稻基地种子经费等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义务植树和市区组织征知识竞赛及下发的调查问卷等活动,不断提升我区民政干部形象。积极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及省市报送了民政信息篇,在##政府网上发表了篇,在省厅网上发表了篇。超额完成了区下达的数量。http://目标管理机构健全。每工作岗位和局长及分管的副局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及时准确报送了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认真完成基层党建的各项工作,无“三乱”行为,建立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完成规定任务。开展了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月活动,学习科学发展观有关理论和民政业务技能;结合实际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消灭土坯房”等系统调查,达到预期效果;召开了广泛征求意见座谈会局支部履职讲评会和局领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2022年民政工作计划(通用5篇)时间过得飞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先做一份工作计划,开个好头吧。

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民政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政工作计划篇1一、社会救助:1、农村低保工作:20xx年度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新增低保户50户,60人,清减43户,44人。

到四季度保留低保户,529户66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生活补助款1775475元。

随着这项工作的完成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2、临时救助:20xx年春节共救助过年难对象37户,发放物资折合人民币8325元。

截止12月31日临时困难救助41户,发放救助金36800元。

发放临时救助时,做到救助对象事实清楚,材料齐全。

并接受了市民政局领导的检查,并得到领导的肯定3、医疗救助:截止10月31日共为167人实施了医疗救助,共救助资金384560.63元。

4、高龄津贴:全镇共有享受高龄津贴人员178人,共发放高龄津贴120600元。

同时对增减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准确的动态管理。

5、精减退职人员:共有精减退职人员9人,共发放补助款36060元。

二、救灾救济:由于6月份暴雨对部分村民的农作物及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坏和损毁,灾情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灾情一线,查看灾情,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

据统计全镇共有381亩农作物受灾,12户农房不同程度的倒塌。

对农作物受灾的群众及时组织自救,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对倒房组织他们灾后重建,12户倒房户,并为他们申请了灾后重建补助。

三、社会福利:1、五保人员的管理:全年新增集中供养五保8人。

为15位分散供养人员发放五保金61440元。

每逢过节都会给老人们送去节日的问候。

2、留守儿童信息釆集:通过对全镇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调查数据显示,全镇共有留守儿童120名,留守妇女32人,留守老人61人,对上述留守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祥细的采集,并登记在册,对他们的生产、生活进行跟踪服务。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汇报【3篇】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汇报【3篇】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汇报【精选3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汇报【精选3篇】一绥化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2022年城乡低保“四清”成果,全面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彻底解决基层低保办推拖拒报和骗卡索贿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依据市政府2022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全市民生工程百件实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搞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的部署,以深化城乡低保清查为主线,以集中解决基层城市低保存在的推拖卡要问题为突破口,以低保资金清查整改、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低保提标政策落实为重点,规范低保行为,提凹凸保质效,扩大低保信誉,切实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廉洁低保、效率低保,推动全市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登新台阶。

二、需重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1、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在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中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有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行为;2、基层社区组织在低保调查认证时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3、社会上特地从事低保诈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4、行风热线投诉和群众举报并核实的低保冒领、骗领行为;5、已被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在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上拖延整改甚至拒绝整改行为;6、低保台账、统计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支出行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此次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治理基层城市低保办理中的推拖卡要和接礼受贿行为。

民政部门要与本级纠风办协作,对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公示状况进行彻底核查,严厉处理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有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等行为。

详细要求:⑴核查低保受理、登记状况,查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不予受理、不给登记的缘由;⑵核查低保入户调查状况,查清登记受理后不入户调查或调查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的缘由;⑶核查审核盖章状况,查清不予审核盖章的缘由;⑷核查低保刁难勒卡状况,查清勒卡缘由及索贿受贿事实,违纪违规的要严厉2追究责任。

民政局某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民政局某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民政局某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民政局某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某年,民政局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1.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托养等项工作的管理与服务;2.全力推进“敬老院”托养服务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群众参与,深入推进“慈善事业”的开展;4.加强行业内协作配合,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推进过程中,民政局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果,具体表现为: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托养工作的开展得到稳步推进,城乡低保人口覆盖面达到了80%以上,特困人员托养政策覆盖面达到了全市9成以上;2.“敬老院”托养服务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通过加强对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3.慈善事业的开展得到了积极推进,通过与社会各界合作,大力开展募捐、赈灾等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4.行业协作的配合得到了加强,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内部的协作配合,行业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在某年的工作推进过程中,民政局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托养工作中,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如如何做好家庭访查、如何杜绝低保抽查中的弊端等问题;2.“敬老院”托养服务中,设施设备的老化和服务人员的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3.慈善事业中,募捐管理和分配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如何确保募捐资金的合理分配仍需要进一步研究;4.行业内部合作、行业自律问题也存在,如何加强行业合作、提高行业自律能力仍然需要我们进行探索和思考。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在某年的工作推进过程中,民政局的工作质量和压力都得到了有效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通过加强工作内部协调,优化工作流程等措施,使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2.工作压力适度,政策环境和行业格局相对稳定,工作压力相对较小,从而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展开工作。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4.24•【字号】齐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齐民规〔2020〕1号各县(市)、梅里斯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落实《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现制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全面兜底。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照民政部门认定标准,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有效衔接、分类施救。

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整体作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员认定、临时救助等政策与扶贫制度有效衔接,分析研判致贫返贫原因,分类保障,因贫施策。

(三)资源统筹、合力攻坚。

统筹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格局。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贫困人口预警监测机制。

要实现预警监测全面覆盖。

把未脱贫人口,患重特大疾病、持续增收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等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预警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

2024年民政年度工作计划(2篇)

2024年民政年度工作计划(2篇)

2024年民政年度工作计划____年,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加大民政执法力度,强化民政执法监督,广泛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民政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成效继续推进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按照民政部“五有”标准,加强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争取民政部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强民政综合执法现场取证等能力建设,改善民政综合执法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成效。

二、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1、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

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到实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对涉及民政事业、重大公共利益或民政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委托社会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方案设计制度。

2、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要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民政对象、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完善或停止执行。

三、加强法律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民政法治氛围落实“____”依法行政精神、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和全市民政“____”普法规划,加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务人员和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创造条件开展全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集中培训。

组织依法行政知识测试。

开展民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组织开展基层婚登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民政执法监督1、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

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到镇(街道)。

为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探索解决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覆盖面低、对象不够精准、审核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实现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权责相对统一,使得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效率提高,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让城乡低保制度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增强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满意度。

二、申请审批程序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后,各镇(街道)应当即时受理低保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步骤为:群众申请->镇(街道)受理家庭情况调查信息核对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审批-,公开公示资金发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批程序参照城乡低保执行。

(一)群众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共同生活的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作为户的基本单元;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单独立户,均可不列入低保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一起申请)。

支出型贫困家庭中产生刚性支出的困难群众本人和重残(含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

城乡低保申请应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材料和致贫困难相关材料。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必须如实申明。

(二)镇(街道)受理申请人书面提出城乡低保申请,同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镇(街道)必须受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受理后须让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6.03•【字号】武民政〔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发展局(城乡工作处):《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武汉市民政局2019年6月3日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的通知》(武办文〔2019〕4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19年度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2019年是我市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全年将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为重点,集中治理“漏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治理内容(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重点检查区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办)在专项治理工作方面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问题。

2.严厉查处低保经办人员和居(村)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3.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不到位,低保对象信息公开公示不规范、不全面,投诉举报电话不公开或者开而不通、开而不用,对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4.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等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情况,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

社会救助实施进度保障计划措施

社会救助实施进度保障计划措施

社会救助实施进度保障计划措施
社会救助实施进度保障计划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专项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

2.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低保标准调整
机制。

加大低收入家庭兜底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救助力度。

3. 规范办理流程:简化申请审批手续,完善分类分档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救助到位。

4. 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合理安排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5. 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创新,运用现代信息
技术手段,构建精准、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6.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
和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7. 促进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
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互助的良好格局。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力地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
益。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 年9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

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

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

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齐民规〔2020〕2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齐民规〔2020〕2号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0〕10号)要求,为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水平,现决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0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398元/人年。

二、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城市全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7736元/人年,城市半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8336元/人年,城市全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8936元/人;城市全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2420元/人年,城市半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3020元/人年,城市全护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3620元/人年;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9996元/人年,农村半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0596元/人年,农村全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1196元/人年;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7008元/人年,农村半自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7608元/人年,农村全护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8208元/人年。

三、有关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

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理念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牢牢兜住民生底线的为民理念和服务情怀。

民政局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计划

民政局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计划

民政局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计划以下是关于民政局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计划的文章!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加强培养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

三是进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贮存、专账管理;四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不时提高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区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将依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安排,下半年。

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不时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完善收入核定方法。

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

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

二是实践中不时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方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工作监督员,促进低保工作进一步透明公开。

通过具体措施进一步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确定2所医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医院,3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方法。

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的基础上。

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区别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

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区中心敬老院和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探索和培育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时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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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
目标
一是积极推进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即以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以系列化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导;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以法规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和资金保障,把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列为各级党政重要考核指标。

三是适时调整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补助标准。

同时,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其它保障相衔接的科学增长机制。

四是修订完善城乡低保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分类施保的力度,提高保障覆盖面。

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和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供养率提高到60%。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

市和区县两级建立低保工作专门机构;开发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软件,开展网上审批的调研、探索;探索街镇接受困难群众低保、救助申请,委托社区调查、公示、评议,建立以街镇为平台、实行社会救助“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建立市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低保专干、敬老院管理人员和基层社会救助干部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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