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医患关系工作制度汇编
医患关系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医患关系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本医院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四条就诊患者应当遵守医院规定,尊重医务人员的工作秩序,配合医疗工作,如实提供病史和病情资料。
第五条医院将定期开展医患关系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尽职尽责,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专业水准,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禁泄露患者的病情资料和诊疗记录。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向患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医疗信息,帮助患者做出理性决策。
第三章就诊患者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就诊患者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就诊,保持出诊秩序,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
第十二条就诊患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和病史资料,配合医疗检查和诊疗。
第十三条就诊患者应当遵守医院规定,尊重医务人员的工作秩序,不干扰医疗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就诊患者应当遵从医务人员的治疗方案和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措施,不擅自更改治疗方案。
第四章医患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医患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及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升级影响医疗秩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设立医患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受理医患纠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合理裁决。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和信任建立,提高医患互信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医务部门负责执行,并不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为医患关系规章制度的汇编模板,希望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能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医院医患关系相关工作制度
医院医患关系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患关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患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医院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双方的互动与沟通,促进医患双方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医患沟通制度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医患沟通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患沟通工作。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意愿和顾虑,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及时告知患者诊疗方案、风险和费用等情况。
第八条医院应当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善于倾听患者的意见和诉求。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召开医患沟通会议,听取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患者投诉,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记录制度,记录医患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沟通内容等情况,以备查阅。
三、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向患者提供必要的病情、诊疗方案、风险和费用等信息,并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措施前,应当向患者说明诊疗方案的目的、过程、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等情况,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十三条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有权拒绝诊疗方案,医院应当尊重患者意愿,不得强迫患者接受诊疗。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知情同意记录制度,记录患者知情同意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沟通内容等情况,以备查阅。
四、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医院等级评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等级评审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真实。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第五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
(二)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科室开展评审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评审指标达到要求。
(三)负责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医院进行全面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真实。
三、评审准备第七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评审准备方案,明确各部门、各科室的职责。
第八条各部门、各科室应按照评审准备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评审要求。
第九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各科室的评审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评审实施第十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医院进行全面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真实。
第十二条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医院存在问题,评审专家应提出整改意见,由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整改。
五、评审结果及运用第十三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报告。
第十四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报告提交医院领导班子,由领导班子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
第十五条医院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等级医院评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级各类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第三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周期性评审和动态管理。
第二章评审标准第四条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包括以下方面:1. 医院资源配置:包括床位、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充足。
2. 医疗服务质量:包括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服务态度、患者满意度等。
3. 医疗安全: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传染病防控、药品安全管理等。
4. 医疗服务能力:包括临床科室设置、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等。
5. 医院管理:包括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五条医院等级评审程序分为自评、申报、审核、公示、评定、公布等阶段。
第六条自评阶段:医院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第七条申报阶段:医院向评审机构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审核阶段: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第九条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在评审机构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十条评定阶段:评审机构根据评审标准和公示结果,对医院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公布阶段:评审机构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评审结果应用第十二条医院等级评审结果作为医院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三条评审结果达到标准的医院,应继续保持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评审机构对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等级评审管理制度,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对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患关系办工作制度
医患关系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患关系的建设,促进医患双方的沟通与理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患关系办作为医疗机构的专门部门,负责处理医患纠纷,协调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医患关系办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医患关系办的职责和权限,为医患关系办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并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医患关系办的主要职责:(一)处理医患纠纷,协调医患关系,及时化解矛盾。
(二)开展医患沟通工作,倾听患者意见和建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三)定期收集、分析和反馈医患纠纷信息,为医疗机构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四)组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医患沟通技巧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开展医患关系研究工作,推动医疗机构改进工作,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医患关系办应当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等方式,方便患者及家属表达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三、医患沟通与信息披露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明确医患沟通的内容、形式和频率。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披露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等信息,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日常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顾虑,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提高患者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医患纠纷处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医患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三条发生医患纠纷时,医患关系办应当及时介入,了解纠纷原因,协调双方沟通,促进纠纷的解决。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中医患关系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中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医院中医患关系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二)尊重患者,关爱患者;(三)诚信守信,公正公平;(四)依法管理,文明服务。
二、医患沟通第四条医护人员应当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需求和心理状态,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五条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当做到:(一)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及预后;(三)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四)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反馈病情变化和治疗进展。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设立医患沟通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医患沟通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第七条医护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医患纠纷处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医患纠纷。
第十一条医患发生纠纷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事实,依法处理;(二)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三)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四)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医患和谐。
第十二条医患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寻求医院调解,协商解决纠纷。
五、医患关系评价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患关系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一)医患沟通能力;(二)医疗质量与安全;(三)患者满意度。
第十四条医患关系评价结果作为医护人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确定医院医患关系处理管理制度
确定医院医患关系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内部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生和患者的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医院医患关系处理原则第三条医院医患关系务必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供应科学、安全、高效、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敬重患者的自主权和知情权。
第五条患者应当理性对待自身疾病,乐观搭配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章医生责任和权限第六条医生应当凭借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为患者供应合理、安全、规范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
第七条医生应当敬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保护患者隐私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八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解答患者提出的合理问题,确保患者充分知情,可以做出明智的医疗决策。
第九条医生在与患者沟通时,应当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开使用行业术语,确保患者对治疗方案和用药等内容理解清楚。
第十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敬重患者的看法和选择,不得强制患者接受治疗、做手术或者使用某种药物。
第四章患者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患者应当向医生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搭配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第十二条患者应当依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定时服用药物,遵守医院规定的各项纪律。
第十三条患者应当维护医院内部的秩序和正常的医疗秩序,不得干扰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应当遵守医院的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医院设施或者扰乱医院秩序。
第十五条患者在与医务人员沟通时,应当敬重医生和护士的专业看法,听从医生的建议和布置。
第五章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程序和措施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声誉。
第十七条患者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异议和不满,可以向医院提出投诉,医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尽快处理。
等级医院评审之规章制度
等级医院评审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评审专家、评审机构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正、客观、公开、透明。
第四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导向,注重病人的治疗效果和医院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院等级评审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注重专业性,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七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注重科学性,依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评价,不得随意变动评审结果。
第八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应注重效益性,评审结果应真实可靠,能够为医院的改进提供有效的参考。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九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派发的评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评审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评审机构应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参与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评审机构应定期组织专家培训,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评审机构应依法保护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评审工作中不受任何压力和干扰。
第十四条评审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评审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评审流程第十五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按照程序规定,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等环节进行。
第十六条初审环节由评审机构委派专家对医院的相关材料进行评估和初步筛选,确定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第十七条复审环节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医院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确定医院的具体等级。
第十八条终审环节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复审合格的医院进行最终评定,确定医院的最终等级。
第十九条评审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评审工作的结果应及时向医院和患者通报,告知医院的弱项和改进意见,提供指导和帮助。
医患关系规章制度范本
医患关系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人员以及患者。
第三条医患关系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医患双方应当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医生的权利和义务(一)医生的权利1. 获得患者的病情、病史和医疗需求等信息;2. 依据医学知识和技能为患者制定医疗方案;3. 指导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4. 获得合理的医疗报酬;5. 参加医学教育和学术交流。
(二)医生的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2. 开具处方和实施诊疗行为应当符合诊疗规范;3. 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4. 接受患者的监督和评价;5. 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工作。
第六条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患者的权利1. 获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2. 了解自己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3. 选择和拒绝医疗服务;4. 要求医疗机构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5.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监督。
(二)患者的义务1. 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2. 如实提供病情和病史,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诊疗;3. 支付医疗费用;4. 尊重医务人员和他人权益;5. 维护医疗秩序。
第三章医患沟通与协调第七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患沟通与协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医患纠纷的处理第九条医患双方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应当保持冷静、理智,尊重患者的意见,避免激化矛盾。
医院等级评审规章制度汇编(医疗分册)
医院规章制度汇编(医疗分册)评审办公室编著2021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二部分依法执业一、医师资质准入管理制度二、医师执业注册办理须知三、xxx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办法四、xxx医院高风险医疗技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五、xxx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办法六、xxx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流程七、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第三部分门诊质量和安全管理一、门诊工作制度二、门诊医疗质控管理办法三、门急诊接诊首诊负责制的管理办法四、门急诊病历管理制度五、门急诊病历书写制度六、门急诊处方管理制度七、门诊病历复印规定八、门急诊会诊、转诊、住院及转院制度九、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十、专家专科门诊制度十一、门诊健康教育制度十二、门急诊消毒隔离制度十三、急诊科工作制度十四、急诊抢救工作制度十五、急诊留观工作制度十六、急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七、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十八、门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的规定十九、门诊接待投诉、来访和处理程序二十、医疗风险防范及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二十一、门诊预约管理规范二十二、门诊预约挂号工作制度二十三、预约门诊变更、暂停等特殊情况应急预案二十四、随门诊量变化临时调配人员的规定二十五、门诊病人高峰时段分流病人工作预案二十六、急诊病人高峰时段分流病人工作预案二十七、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二十八、门诊退药管理规定二十九、门诊静脉抽血管理规定三十、门诊治疗室管理规定三十一、门诊注射室管理规定三十二、门诊换药室管理规定三十三、门诊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管理办法三十四、门诊一般诊疗规范三十五、门诊一般护理规范三十六、门诊治疗室消毒隔离规范三十七、门诊手术室管理规定三十八、门诊手术室更鞋更衣规定三十九、门诊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四十、门诊轮椅、平车使用的管理规定四十一、门诊教室使用规定四十二、室内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四十三、门诊考勤休假制度四十四、门诊办公室职责四十五、门诊咨询台工作职责四十六、门诊分诊工作职责四十七、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四十八、门诊办公室主任职责四十九、门诊党支部书记职责五十、门诊系统总护士长职责五十一、门诊办公室助理职责五十二、门诊医生职责五十三、门诊护士职责五十四、门诊分诊护士职责五十五、门诊咨询台护士职责五十六、门诊抽血室护士职责五十七、门诊病人就诊流程五十八、急诊病人就诊流程五十九、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流程六十、门诊手术室流程六十一、医院投诉处理流程六十二、临床与医技科室之间管理流程六十三、门诊各科室相互协作管理流程第四部分住院质量和安全管理一、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二、首诊负责制度三、患者病情评估制度四、患者告知及知情同意制度五、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制度六、危急值报告制度七、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八、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汇报制度九、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十、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十一、会诊制度十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十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四、查对制度十五、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十六、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七、住院患者转科、转院制度十八、紧急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十九、医嘱制度二十、新技术准入制度二十一、病历管理制度二十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二十三、出院病人指导制度二十四、患者入出院、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二十五、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制度二十六、业务学习制度二十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二十八、手部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及实施规范二十九、消毒隔离工作制度三十、值班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三十一、科室没有空床或医疗设施有限时的处理制度三十二、科室质量考核制度三十三、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制度三十四、术前讨论制度三十五、死亡病历讨论制度三十六、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三十七、三级查房制度三十八、药品管理制度三十九、科室物品设备保管制度四十、急性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制度四十一、病房对需进行约束的病人管理规定四十二、行动限制制度四十三、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四十四、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及处理四十五、防止医疗事故重点措施四十六、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四十七、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四十八、非计划再次手术监控管理制度四十九、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第五部分重症医学科管理一、病房管理制度二、探视制度三、重症医学科病人入室指征四、重症医学科病人离室标准及转出交接班流程五、抢救工作制度六、重症医学科危重病人的抢救流程七、请示报告制度八、医疗工作程序九、早会制度十、查房制度十一、重症医学科查房规范十二、重症医学科交接班制度十三、护理交班制度十四、核对制度十五、病人外出检查制度十六、入院(转入)及出院(转出)制度十七、重症医学科会诊制度十八、值班工作制度十九、重症医学科病例讨论制度二十、单病种检查、诊断、治疗程序二十一、药品管理制度二十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二十三、重症医学科特殊感染患者隔离制度二十四、重症医学科消毒隔离措施二十五、重症医学科洗手制度二十六、病房医疗文件管理制度二十七、物品器材管理制度二十八、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二十九、压疮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制度三十、护理安全制度三十一、重症医学科病房防止医疗事故重点措施三十二、重症医学科护理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三十三、重症医学科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三十四、静脉插管意外拔除应急程序三十五、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的应急预案及程序三十六、气管切开患者套管脱出的应急预案及程序三十七、重症医学科有创操作管理制度三十八、重症医学科的用电安全三十九、重症医学科停电应急程序四十、火灾的应急预案及程序四十一、净化空调系统操作注意事项四十二、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程序四十三、重症医学科医师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四十四、重症医学科医师三基训练内容与考核四十五、CPR培训计划四十六、重症医学科新入科护士培训制度四十七、重症医学科实习护生的管理制度四十八、重症医学科实习护生培训计划四十九、xxx医院重症医学科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预防控制措施五十、xxx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预防控制措施五十一、xxx医院重症医学科中心静脉插管相关性感染控制措施五十二、医护人员进行重症医学专业理论及技能培训的制度五十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制度、流程五十四、重症医学科防范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十五、重症医学科高风险技术操作实行授权、定期评估和再授权管理制度五十六、重症医学科患者分级查房及多科联合查房制度五十七、重症医学科患者评估制度五十八、重症医学科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制度五十九、重症医学科消毒剂管理制度六十、重症医学科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规范与流程六十一、重症医学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六十二、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第六部分麻醉管理一、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二、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三、手术室管理制度四、手术室参观制度五、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六、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七、麻醉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八、麻醉意外紧急处理制度九、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十、麻醉科管理制度第七部分内镜中心管理制度一、内镜中心工作制度二、内镜中心服务规范三、内镜中心管理制度四、内镜中心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五、内镜中心院感管理制度(一)内镜中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二)内镜中心消毒隔离制度(三)内镜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要求六、内镜中心抢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七、内镜中心查对制度八、内镜中心仪器管理制度九、内镜诊断报告规范制度第八部分介入室管理制度一、介入导管室入室管理制度二、介入手术消毒隔离制度三、危重保障仪器设备、抢救物品使用流程三、导管室预防感染制度四、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五、介入诊疗术前讨论记录六、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表七、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八、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症及禁忌症九、介入诊疗应急预案与流程1.呼吸心脏骤停应急预案2.急性心肌梗死应急预案3.快速心律失常应急预案4.急性左心衰应急预案5.心源性休克应急预案6.危急值制度及应对流程7.心内科无菌操作流程8.介入治疗应激预案9.血压升高应急预案10.血压下降应急预案11.躁动应急预案12.心率减慢应急预案13.穿刺处血肿应急预案14.腹膜后血肿应急预案15.造影剂过敏应急预案16.迷走神经反射应急预案第九部分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一、血透室护理人员工作制度二、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三、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制度四、血液透析中心环境物表清洁消毒制度五、血液透析室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六、血液透析室水处理系统管理制度七、血液透析室库房管理制度八、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九、血液透析室病人照护人员管理制度十、血液透析室接诊制度十一、血液透析室患者准入及登记制度十二、血液净化室透析区工作制度十三、血液净化中心消毒隔离制度十四、血液透析中心透析治疗的管理制度十五、血液透析室感染及传染病检测和报告制度十六、血液透析中心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十七、血透中心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十八、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十九、血液透析室信息管理制度二十、血液透析室患者准入制度二十一、医院感染管理和报告制度二十二、乙型(丙型)肝炎病毒标记物阳性透析患者管理规范二十三、血液透析患者转诊制度二十四、血液透析中心危重症抢救制度二十五、血液净化中心抢救车管理制度二十六、血液透析中心治疗室工作制度二十七、血液透析中心查对制度二十八、血液透析中心记录单的书写二十九、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三十、血液透析中心透析器材使用规章制度三十一、血液透析中心消防制度三十二、血液透析中心病历档案管理制度三十三、血液透析中心复用设备的清洁制度三十四、血液体液遗洒污染处理制度三十五、清空医疗废物桶的制度三十六、清洁医疗废物桶的制度三十七、感染症状的识别三十八、与导管使用相关的风险三十九、血透中心静脉导管接头维护四十、血糖仪清洁流程四十一、听诊器的清洁流程四十二、血压计袖带的清洁流程四十三、体温计消毒清洁流程四十四、血液体液遗洒污染物处理流程四十五、清空医疗废物桶流程四十六、清洁医疗废物桶流程四十七、锐器伤的处理流程四十八、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转院管理制度第十部分传染病、慢病和死因管理一、xxx医院传染病管理细则二、xxx医院疾控管理考核办法三、xxx医院健康教育管理细则四、xxx医院慢病管理细则五、xxx医院死因管理细则第十一部分职业病管理一、xxx医院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xxx医院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xxx医院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xxx医院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xxx医院职业病防护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六、xxx医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七、xxx医院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xxx医院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xxx医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十、xxx医院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xxx医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十二、xxx医院职业危害应急报告与响应流程图十三、重点岗位操作规程第十二部分伦理制度一、 xxx医院伦理审查组织管理制度二、xxx医院伦理审查经费管理办法三、航天xxx医院伦理委员会独立顾问聘任制度四、xxx医院伦理委员会利益冲突管理办法五、xxx医院伦理委员会人员培训制度六、xxx医院伦理审查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七、xxx医院伦理审查保密和隐私保护制度第十三部分科研管理一、xxx医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二、xxx医院科研资料及科研档案管理规定三、xxx医院科研成果管理规定四、xxx医院专利管理办法五、xxx医院科研及论文奖励办法第十四部分其他一、睡眠室工作制度。
医患关系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医患关系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患关系的规范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医患关系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患者应当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和人格尊严。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关系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患沟通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医务人员应当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愿,向患者解释医疗措施和风险。
第六条医患沟通应当采用清晰、明确、易懂的语言,针对患者的年龄、文化程度、心理状态等因素,采取适当的沟通方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患沟通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空间,不得限制患者的沟通权利,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沟通工作。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沟通中应当保持耐心、细心、关心,尊重患者的意见和决定,不得强迫患者接受治疗。
第三章:医疗告知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告知制度,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应当向患者告知医疗措施、风险、效果等信息。
第十条医疗告知内容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夸大或者误导患者。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患者告知,并根据患者的理解和需求,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第十二条患者对医疗告知内容有疑问或者异议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解答和处理,不得拒绝或者推诿。
第四章:医疗隐私保护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隐私保护制度,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不得擅自公开或者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信息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医疗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医患关系和谐与沟通制度
医患关系和谐与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与沟通,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加强医患信任,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医务人员及患者,全部医务人员和患者必需遵守。
第三条: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应相互敬重、理解、沟通,并依照医院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医疗活动。
第二章医院服务机构与患者权益保障第四条:本医院设立医患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医患纠纷和沟通协调工作,并供应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知识普及。
第五条:医患服务中心将为患者供应及时、准确、真实的医疗信息,并解答患者关于医疗服务的疑问。
第六条:医院鼓舞医务人员与患者建立稳定的医患关系,建议医务人员认真听取患者看法,重视患者的体验和需求。
第三章医务人员的沟通与行为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遵从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保证医疗技能水平,并在医疗过程中及时、清楚地向患者供应必需的医学知识和解释,以便患者了解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要耐性、言辞不冷不热,不得使用羞辱、损害、威逼等欠妥言辞。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自动引导患者就诊程序,并供应必需的帮助和引导,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医疗服务。
第四章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患者有权获得公平、热诚、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应当敬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擅自更改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患者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医疗程序,如实供应个人信息,按医嘱搭配治疗,并自动搭配医务人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患者有权拒绝进行无必需的检查和治疗,并有权获得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的需要及时供应医学知识和解释。
第十四条:患者有义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服务,不得扰乱医院秩序,阻碍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五章医疗纠纷处理与投诉第十五条:医患显现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听证、调解、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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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篇医院功能与任务一、1.2.4.1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与规范二、1.2.5.1传染病发现上报制度及预防、规范救治制度1.2.5.2食源性疾病发现上报制度及预防、规范救治制度1.2.5.3传染病、食源性疾病处置流程1.2.5.4传染病、食源性疾病培训制度1.2.6.1优生使用基本药物相关规定三、1.3.7.1分级诊疗制度1.3.7.2双向转诊制度及双向转诊流程1.3.9.1援疆援藏相关制度及保障措施1.3.9.2援疆援藏方案1.3.9.3健康扶贫相关制度及保障措施1.3.9.4健康扶贫方案1.3.9.5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制度及保障措施1.3.9.6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方案第二篇临床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一、2.1.11.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1.12.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1.14.1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1.14.2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制度2.1.14.2调动专业人员参与质量管理制度2.1.17.1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2.1.20.1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2.1.21.1患者满意度监测管理制度及流程2.1.21.2员工满意度监测管理制度及流程2.1.22.1医疗质量内部现场检查制度2.1.22.1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2.1.24.1医疗质量信息数据库、内部验证相关管理制度2.1.24.2医疗质量信息数据库、内部验证工作流程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2.25.1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2.26.1首诊负责制度2.2.27.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2.28.1会诊制度(要求:有具体流程、时间和人员资质)2.2.29.1分级护理制度(要求:有各级别护理工作规范)2.2.30.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2.2.30.3医院总值班制度2.2.32.1疑难病例讨论制度2.2.33.1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2.2.34.1术前讨论制度2.2.35.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要求:有死亡讨论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1周内再次讨论)2.2.36.1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要求:不少于两种独立核对方式,床号不得用于查对)2.2.36.2临床诊疗行为在查对制度2.2.36.3医疗器械查对制度2.2.36.3设备设施运行查对制度2.2.36.3医疗环境安全查对制度2.2.36.4药品查对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2.2.36.4标本查对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2.2.37.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2.2.37.2产房分娩核查制度2.2.38.1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2.2.38.3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2.2.39.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2.2.40.3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2.2.41.1危急值报告制度2.2.42.1急诊病历规范书写、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2.2.42.1住院病历规范书写、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2.2.42.4保护病历与病案及信息安全制度2.2.43.1电子病历建立、记录、修改、使用管理制度2.2.43.2电子病历存储、传输管理制度2.2.43.3电子病历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2.2.44.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2.44.1抗菌药物评价管理制度2.2.44.2抗菌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2.2.45.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2.2.45.1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制度2.2.45.3保障急救用血管理制度2.2.46.1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2.47.1患者诊疗信息全流程管理制度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2.3.54.1医师手术授权制度2.3.54.2医师手术授权动态管理制度2.3.54.3医师手术质量监测机制2.3.55.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2.3.56.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制度2.3.57.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2.3.58.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制度2.3.59.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2.3.62.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制度2.3.62.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内部验证机制2.3.64.1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度四、医疗安全风险防范2.4.65.1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采集、记录制度2.4.65.1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4.65.3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激励制度2.4.65.5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持续改进机制2.4.67.1医患沟通制度2.4.67.1投诉管理制度(要求:有处置时限、有效处置)2.4.68.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2.4.68.1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2.4.68.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2.4.69.1深静脉血栓中高危患者评估、识别、预防、诊断和处置制度2.4.70.1心跳骤停、昏迷、跌倒高风险意外事件救护机制2.4.71.1控制分娩疼痛和减少分娩损伤管理制度五、诊疗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2.5.72.3门诊管理制度2.5.72.3急诊管理制度2.5.74.1预检分诊制度2.5.76.1急危重患者院内急诊、住院(含处置)和转诊绿色通道机制2.5.76.3急危重症患者住院备床、备手术室机制2.5.77.1创伤、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急危重症病种服务规范2.5.77.2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重点人群服务规范2.5.78.2门诊医师管理制度2.5.78.3多学科诊疗规范2.5.79.3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管理制度2.5.80.1患者入院管理工作制度2.5.80.1患者出院管理工作制度2.5.80.1患者转科管理工作制度2.5.80.1患者转院管理工作制度2.5.80.1急诊患者入院管理工作制度2.5.81.1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2.5.81.3出院患者随访制度2.5.84.1手术患者评估制度2.5.84.3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2.5.84.4急诊手术管理制度2.5.85.1手术管理制度2.5.86.1日间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5.86.3日间手术操作规范2.5.86.4日间手术病历管理制度2.5.87.2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2.5.87.6术后镇痛治疗管理规范2.5.88.3传染病防治相关培训制度2.5.88.3传染病防治相关考核制度2.5.91.6介入诊疗器械登记制度2.5.92.2全流程血液净化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2.5.93.2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2.5.94.3放射治疗装置操作和维护维修制度2.5.94.3放射治疗装置质量保证和检测制度2.5.94.4患者与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2.5.97.1特殊检查室管理制度2.5.97.3特殊检查室突发意外事故管理规范2.5.98.3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六、护理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2.6.99.2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6.100.1护理单元护理人员配置原则2.6.101.1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2.6.101.2护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2.6.101.3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2.6.102.1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2.6.104.1分级护理制度2.6.105.2护理查房制度(要求:有查房形式、内容及参与人员要求)2.6.105.3护理会诊制度(要求:体现会诊人员资质)2.6.105.4护理病例讨论制度(要求:有病例讨论形式、内容及参与人员要求)2.6.107.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2.6.107.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2.6.107.2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2.6.107.3新生儿病室管理制度七、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2.7.108.2药学部与医务部协调机制2.7.108.3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服务规章制度2.7.109.1药品遴选、采购管理制度2.7.109.1药品储存、调剂工作制度2.7.109.2静脉药物调配工作培训制度2.7.110.1实施临床药师制工作制度2.7.11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管理制度2.7.11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7.111.2麻醉、精神、毒性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工作制度2.7.111.2麻醉、精神、毒性和放射性药品管理规范2.7.111.3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及临床应用规范2.7.111.3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7.111.3激素类药物管理制度及临床应用规范2.7.111.4重点监控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及临床应用规范2.7.111.4中药注射剂管理制度及临床应用规范2.7.112.1处方审核制度2.7.112.1处方点评制度2.7.113.1药物监测处警戒制度2.7.113.3药品召回和追溯管理制度八、检查检验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2.8.114.3急诊检验、检查报告制度2.8.116.1临床检验、病理实验室、医学影像诊疗场所管理制度2.8.116.1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2.8.116.1病理科安全管理制度2.8.116.1医学影像科安全管理制度2.8.117.1检验、病理和医学影像报告审核制度(要求:有报告双签字)2.8.118.1检验科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2.8.118.1病理科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2.8.118.1医学影像科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2.8.118.2检验科设备定期检测制度2.8.118.2病理科设备定期检测制度2.8.118.2医学影像科设备定期检测制度2.8.119.1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2.8.119.1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消防安全制度2.8.119.3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九、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2.9.120.1临床用血管理制度2.9.120.4血液库存量管理制度2.9.121.1临床用血过程管理制度2.9.121.1临床用血审批制度2.9.123.2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制度十、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2.10.121.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10.124.2医院感染管理和控制制度/医院感染防控制度2.10.124.4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2.10.126.1医院感染监测制度2.10.127.1全院消毒隔离制度2.10.127.1重点部门消毒隔离制度2.10.128.1手卫生管理及监管制度2.10.129.1多重耐药菌感染管理制度2.10.130.1侵入性诊疗器械/操作感染防控制度2.10.130.1介入性诊疗操作感染防控制度2.10.130.1内镜诊疗操作感染防控制度2.10.130.1CT/超声引导下穿刺诊疗操作感染防控制度2.10.131.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1.132.2中药房各项规章制度2011.132.2中药质量管理制度2.11.133.1中医诊疗规范第三篇、医院管理一、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3.1.138.1院务公开工作制度3.1.139.1对外委托服务项目遴选、管理制度二、人力资源管理3.2.140.1聘用制度3.2.140.1岗位管理制度3.2.140.1人力资料管理制度3.2.144.1职业安全防护处理与改进制度3.2.144.2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制度3.2.145.2职业公休假管理制度3.2.146.2医师定期考核制度3.2.146.2职称晋升制度三、财务和价格管理3.3.147.1财物管理制度3.3.147.3总会计师制度3.3.148.2预算管理制度3.3.150.1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3.3.150.2医药收费复核制度33.151.1采购管理制度3.3.152.1医院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制度四、信息管理3.4.153.4信息化建设配套相关管理制度3.4.155.1信息安全保护制度3.4.155.2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4.155.2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3.4.155.2技术文档管理制度3.4.156.1医疗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管理制度3.4.156.2数据核查制度五、医疗装备管理3.5.157.1医学装备安全管理制度3.5.157.2医学装备论证制度3.5.157.2医学装备决策、购置制度3.5.157.2医学装备验收制度3.5.157.2医学装备使用、保养制度3.5.157.2医学装备应用分析和更新制度3.5.157.2医学装备维修、处置制度3.5.159.1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制度3.5.160.1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培训制度3.5.162.1医用耗材相关溯源管理制度六、后勤保障管理3.6.164.1后勤保障各项规章制度3.6.165.1后勤专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3.6.166.1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制度3.6.166.1设备运行管理制度3.6.166.1设备故障报修制度3.6.166.1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3.6.167.1员工膳食服务相关制度3.6.167.2医院食品采购管理制度3.6.167.2医院食品仓储、加工、留样管理制度3.6.168.1医疗废物、废液管理制度(可归类至医院感染管理条款)3.6.168.2污水管理制度3.6.169.1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3.6.169.3监控室管理制度3.6.170.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6.170.2医院特种设备管理相关制度3.6.170.3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七、应急管理3.7.172.1新闻发言人制度3.7.175.1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制度八、科研教学与图书管理3.8.176.2全员参与科研工作制度3.8.177.1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3.8.177.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制度3.8.178.1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审查制度3.8.179.1临床教学规划、资金投入和保障制度3.8.180.1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3.8.180.1医学图书馆信息服务制度3.9.181.1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管理制度3.9.182.1医院文化建设制度3.9.183.2行风建设与管理组织制度体系。
医患关系协调与处理制度
医患关系协调与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促进医患沟通,加强理解,加强合作,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遵从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患关系的协调与处理机制第五条医院设立医患关系协调与处理机构,负责协调医患间的纠纷,及时解决医患矛盾。
第六条医院建立医患关系协调员制度,医患关系协调员由医院内部人员担负,负责帮助医院解决医患间的矛盾和纠纷。
第七条医院鼓舞医患双方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矛盾和纠纷,假如需要,可向医患关系协调与处理机构求助。
第三章医患沟通与沟通第八条医院鼓舞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供应必需的医疗知识和情况解释。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向患者解释医疗方案时,应当遵从尽可能通俗易懂的原则,确保患者理解并能够做出明确的选择。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未经患者同意,不得透露患者的病情和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患者应当自动供应真实的病史和身体情况,搭配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建立患者看法反馈渠道,接受患者的投诉、建议和看法,并及时回复解决。
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开展医患沟通活动,提高医患之间的互信和了解。
第四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十四条医院建立医疗过错报告制度,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并搭配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医疗纠纷,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医院将组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医患纠纷,委员会成员由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和医患关系协调员构成。
第十七条医院鼓舞医患双方通过调解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如不能达成全都,双方可以申请司法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十八条医院将乐观搭配司法机关,供应相关证据和帮助调查。
第五章惩罚措施第十九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医院将视情况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完整版)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汇编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行政管理目录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二、会议制度三、请示报告制度四、院总值班制度五、卫生工作制度六、病历管理制度七、医疗统计制度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九、进修工作制度十、入、出院工作制度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十二、探视、陪伴制度十三、挂号工作制度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十五、社会监督制度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十八、档案管理制度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二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预案二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二十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行政管理方面制度—30项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1.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
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医院领导行政查房2.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
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3.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医患关系管理部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患关系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医患关系管理部工作人员以及与我院医患关系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医患关系管理部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患者,维护患者权益;2.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信服务;3. 预防为主,及时处理,妥善解决;4. 信息公开,透明管理,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患关系管理部,负责全院医患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患关系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医患关系管理制度;2. 负责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理;3. 开展医患沟通与教育培训;4. 监督和评估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行为;5. 收集、分析医患关系信息,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6. 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7. 加强与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8. 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医患关系管理部下设以下岗位:1. 部长: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2.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部门日常工作;3. 医患关系管理专员:负责医患纠纷的接待、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4. 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医患关系信息,提供决策依据;5. 沟通培训专员:负责医患沟通与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章医患沟通与教育培训第七条医患沟通是医患关系管理的重要环节,医务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患者,关爱患者,以人为本;2. 诚信服务,公平公正,客观真实;3. 主动沟通,耐心倾听,有效表达;4. 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维护患者权益。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患沟通与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医患沟通与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医患沟通技巧;2. 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3. 医德医风建设;4. 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5. 患者权益保护。
医院等级评审门诊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等级评审门诊工作制度汇编目录一、门诊管理工作制度........................................二、门诊首诊负责制....................................三、门诊部会议制度..........................................四、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五、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的措施及规定............................六、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七、医师出诊管理规定和管理措施..............................八、门诊流量监测及医疗资源调剂措施..........................九、门诊及辅助检查之间的协调机制............................十、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门诊部便民措施........................................ 十二、门诊高峰应急预案...................................... 十三、门诊预约诊疗管理制度一、门诊管理工作制度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工作,科主任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由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三、各级医师必须按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出门诊,应提前向门诊部报告,并作出妥善安排。
门诊部应对医师出诊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级医师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和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上报分管院长,并送至有关科室。
医院等级评审必备资料之医务处工作制度汇编一最新版
医院等级评审必备资料之——医务处制度汇编一(最新版最全)第一章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共13项)目录一一、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新增)二、(院办〔xx〕x号)三、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规定(院医务字〔xx〕x号)四、实施《xx年度患者安全目标》方案(医务〔xx〕x号)第一章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实施方案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提供医疗质量,要求各临床医技科室加强科室质量管理。
为加强我院全面的质量建设,坚持“病人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尽快使我院质量管理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质量效益型”发展轨道,结合我院实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一、医疗质量管理目标(一)增强全员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的能动性,对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使其在医疗工作中掌握各自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制度,自觉地执行质量标准,实行质量自我控制。
力争做到医疗业务不断增加,而医疗缺陷不断减少。
(二)建立健全三级质控网络,使医疗工作的初、中、后期的全程质量得以保证。
(三)制定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二、医疗质量管理内容(一)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
(二)治疗是否及时、有效、安全。
(三)治疗时间的长短。
(四)有无医、护、技和管理措施不当而给病人带来不必要(心理或生理)的痛苦、损害、感染和差错事故。
(五)医疗工作效率的高低(六)对病人的其他服务(如心理、环境、生理)的满意程度。
三、医疗质量管理措施(一)健全医疗管理组织体系:建立以医院领导为核心,中层领导干部及医学专家为骨干,各级医务人员为基础的三级质控网络系统。
1、医疗质量的自主管理:各科室采用专职、兼任和轮流担任等形式,设立质控医师(技师)、质控制护师、协助科室一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抓好质量管理。
检查、监督医疗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书写病历、临床检验、治疗护理、抢救等技术质量把关、负责医学质量的评比工作,定期向质量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医疗机构医患关系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患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机构是专业供应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了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有效管理医患纠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本制度,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医疗行为和医疗纠纷解决。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依法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敬重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平等、公正和谐。
第二章医患关系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医务人员应遵守以下医患关系的基本原则: 1. 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身心健康; 2. 敬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 3. 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守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 4. 坚持诚信,敬重职业道德规范,供应诚实、真实、准确的医疗服务;5.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促进医患双方的共同理解和协作。
第五条患者应遵守以下医患关系的基本原则: 1. 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敬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绩; 2. 诚实、准确供应个人健康信息,搭配医院进行诊疗; 3. 乐观参加医疗决策,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 文明待人,敬重医务人员的职业和隐私。
第三章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供应良好的医患沟通环境,确保医疗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顺畅。
医务人员应当自动向患者供应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使其具备正确的医疗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订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依法诊疗,供应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看法,并向患者公示投诉处理结果。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患者有权获得医疗机构的以下服务: 1. 获得及时、必需的医疗诊断和治疗; 2. 取得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相关信息; 3. 对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提出异议或咨询; 4. 参加医疗决策过程,有权选择医生和医疗机构; 5. 保护个人隐私及医疗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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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工作制度一、医疗风险防范及医疗事故处理预案为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损害,从而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请全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医疗风险防范预案1、在医疗活动中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各科室应利用业务学习、早交班等时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经常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本科室抢救常规,认真组织学习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医学工程科及使用科室,应维持抢救设备性能良好,并保证有应急措施。
5、根据医疗设备资源共享、特殊抢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在抢救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疗管理部门和行政总值班有权在科间调配使用抢救设备。
6、认真执行告知制度,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须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但应尽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恶性肿瘤或预后不良者可征求家属意见后,以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本人。
各项告知均应由被告知者签字备案。
7、对存在操作、手术效果不好、出现并发症、发生院内感染、较长时间诊断不明或患者对疗效不满意的病例,主管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人员并给予关注,科室认真组织讨论,采取措施,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8、需再次手术、有创检查或治疗时,应作认真准备,并由上级医务人员主持施行。
9、对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的患者,科主任应亲自过问,研究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和家属。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10、坚持合理用药原则,遵照药品说明书所述使用范围、用量和疗程用药;超范围、超剂量或对有禁忌症患者使用时,必须说明原因并记录、签字。
11、执行“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制度,用血前必须采血检测规定项目。
12、对于急、危、重症和疑难患者等,严格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13、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并按规定复印、封存病历。
1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认真进行院内感染监控,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发生。
15、开展各类诊疗新技术、新业务须经本科室主任同意,并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必要时经院长审核后,方可在临床开展。
16、各种药品、医疗设备、医用器械、体内置入物品及医用一次性物品等的购入,须严把质量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审查相关证件,以确保医疗安全。
17、后勤系统应保障医疗用氧及其他气体、电力、物品等的供应,维护医疗安全。
(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1、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意外、严重过敏反应或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治,尽力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主管部门(医务科、门诊办公室、护理部或行政总值班)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查,并向主管院长报告。
3、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向区县卫生局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务主管部门应当在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伤害后果;(3)卫生部、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病历中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复印,并将复印件封存。
复印费由患方支付。
封存件由医务科保管。
启封时应医患双方在场。
5、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共同到场封存实物,封存的实物由医务科保管。
启封时应双方在场。
需检验的,由双方共同送至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疑似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立即停用同批号药品,并通知药剂科派人到场;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立即停止输血,通知输血科到场。
6、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7、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科室主任应亲自主持处理,认真调查,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提出初步意见,参与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
8、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争议有明显异议时,由医务科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专家分析有关情况,初步认定争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9、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需到卫生局协调、医学会鉴定或到法院出庭时,由医务科组织,当事科室派人参加。
10、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的,须及时找出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
(三)涉及多部门医患纠纷的联合处理1、医患纠纷的管理实行医院、医务科主管和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2、发生医患纠纷后,由科室作好前期接待、沟通工作,如果需要院内接待的纠纷,科室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3、医务科为医院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医患纠纷的接待、鉴定和出庭等工作。
涉及多部门的投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参与接待或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4、针对医患纠纷的具体情况,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与有关科室进行分析论证,针对纠纷反映出的问题,督促责任科室认真进行整改,吸取教训并完善医疗护理工作,做到持续质量改进。
二、医患纠纷管理制度为减少医患纠纷隐患、加强医患纠纷管理、落实科主任对医疗安全责任制、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医患纠纷管理和纠纷接待、协调、出庭、鉴定等项具体工作。
(二)医患纠纷受理程序实行首接负责制(医务科、门诊办公室、院办、客服中心负责),具体程序如下:1、接待纠纷患者或家属的投诉时,要认真记录患者提出的意见和问题。
2、根据需要预约责任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务人员与患方的沟通时间。
3、医患双方沟通后,患方仍不能理解或不能解决的纠纷,由医务科负责进一步接待并配合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三)注意事项1.纠纷责任科室(1)科主任负责制。
医患纠纷发生后,主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应当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及时与患方就医疗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沟通。
(3)科主任应当及时将接待家属的情况反馈给相关接待职能科室或医务科,为下一步纠纷接待工作做好准备。
(4)告知患方医院解决纠纷的主管部门。
(5)准备电子版病历摘要交医务科。
(6)针对医患纠纷反映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质量持续改进方案。
2、纠纷主管部门(医务科)(1)接受医院委托,负责法庭诉讼和理赔等实务性工作。
(2)认真接待患方投诉,协助责任科室化解矛盾、处理纠纷。
(3)告知患方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
(四)医患纠纷处罚原则1、认真执行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2、将医疗安全和医患纠纷情况纳入科室医疗指标考核。
3、医疗纠纷赔偿实行,院、科、个人三方负责的原则。
4、凡被媒体曝光、存在严重服务态度问题以及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将承担由此纠纷引发的后果。
三、重大医患纠纷报告与整改制度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医疗风险防范及医疗事故处理预案》等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事故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本制度所指医疗事故是指经各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等级的。
(二)以下情形需要执行报告制度1、医疗过程中出现手术意外、严重并发症、严重医疗护理差错以及可以避免未能有效避免医疗损害结果的。
2、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或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严重医疗护理缺陷的。
3、法医学鉴定存在严重医疗护理缺陷或责任等级较高的。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1、出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责任人应当及时向科室主任报告。
(1)责任科室在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办公室、护理部等医疗职能部门(的同时,认真了解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患者的损害后果。
(2)医疗职能部门负责协助责任科室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妥善处置后续医疗等相关事宜,同时向各主管院长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
2、针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形成医患纠纷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结论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同时及时反馈给责任科室。
(四)医疗事故的报告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医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辖区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凡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务科负责向主管院长报告,报告内容为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文书、对责任科室的整改建议等。
3、医务科及时向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反馈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及整改建议等。
(五)报告时限医务科根据医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规定,视情节定期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情况。
四、医患纠纷责任追究与处罚制度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便于有关责任人员及科室吸取教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争议分为医疗投诉、医疗纠纷两类。
医疗投诉:患者或家属对医疗或相关服务有所不满,要求本院改善或提供相关说明及处理的诉求。
医疗纠纷:指患者经过医疗处置后发生伤害或死亡之结果,经医师初步沟通说明后,患者或其家属仍继续争议的。
二、医疗争议获取来源:电话投诉现场投诉来信、来函、院长信箱投诉卫计委转办信访件形式督办医调委转办、法院诉讼三、医疗争议案件处理原则:(一)医疗投诉处理原则主管医师接获患者或家属不满及投诉时,应向患者或家属给予合理解释,以化解其疑虑,由主管医师亲自与患者或家属说明沟通,如患者或家属仍持强烈不满态度,应立即将事件发生及相关处置过程上报科主任,如仍未妥善解决,科主任将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书面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人员共同处理。
(二)医疗纠纷处理原则1、主管医师应及时了解争议点,对照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作为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之依据。
2、如发生纠纷患者仍于住院治疗中,应提醒告知本科室医护人员加强照护,避免再度冲突。
3、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需封存现场实物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xxxxxx)或医院总值班(xxxxxx),由医患双方共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本院保管,启封时亦需医患双方同时在场。
需要检验时,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协助指定。
4、疑似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应立即通知血库人员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并由血库人员通知供血血站人员到场。
5、医疗争议需封存病历时,应通知医务科(xxxxxx)或医院总值班(xxxxxx),在双方见证下,封存病例复印件,封存的病历由医院保管,启封时亦需双方在场。
6、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患者死因有异议时,医生告知死者近亲属签字同意,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若无法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在对尸体进行冻存情况下,可在死亡后7日内进行尸检,特殊情况患者立即通知医务科,并写明书面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