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案例(二)
国内外土壤污染修复典型案例
2012-2014年
面积1.6公顷(重污染区9930㎡)
物理:热相分离技术
具体操作:将8000多立方米的重度污染土壤挖掘出来,经分类、清理后封存,进行处理。
3
炼焦化学厂土壤修复
北京
酚、硫化物和多环芳烃
北京市规委和市国土局/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开始
污染土壤共计2047m³,约2746吨。
2005-2012年
面积85公顷
植物-物化固定联合:以蜈蚣草、东南景天为主的修复
(蜈蚣草在北方冬季难以生存,需要专门为其建设大棚进行育种等,由此增加了修复成本和操作难度。)
3
农田重金属土壤修复
广东
清远市
龙塘镇
重金属
镇政府/
广州市瀚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80万,
2015年
面积5.3公顷
生物:植物修复
物理:深耕翻土
440天
修复土方量24.7万m3
物理:常温解吸、热脱附/解吸
类型三: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案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污染类型
业主/施工单位
费用(RMB)/工期
工作量
修复技术
1
龙山火车站管辖范围开发地区土壤污染修复
韩国首尔
油类(TPH、BTEX)、重金属Cu、Pb、Zn、Ni、As、F
/韩国JIU公司
16亿
业主/施工单位
费用(RMB)/工期
工作量
修复技术
1
炼钢厂土壤污染修复
韩国
重金属(As、Cd、Cu、Pb、Zn、Ni)
/韩国JIU公司
19亿
面积63公顷,污染物量70万m³
土壤污染治理典型案例
土壤污染治理典型案例篇一:最高法发布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最高法发布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目录一、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二、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三、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四、曲忠全诉山东富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五、沈海俊诉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六、袁科威诉广州嘉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七、梁兆南诉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八、周航诉荆门市明祥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九、吴国金诉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十、李才能诉海南海石实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责任纠纷案案例1: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基本案情】2021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 28.33亩林地植被。
20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20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以下简称绿家园)提起第1页共13页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H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裁判结果】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
土壤重金属污染案例及分析(6篇)
土壤重金属污染案例及分析(6篇)篇一:土壤重金属污染案例及分析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现状、危害及治理措施一、本文概述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中镉污染尤为突出。
镉是一种毒性极强的重金属元素,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本文旨在全面概述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现状、危害及治理措施。
我们将探讨镉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排放、农业活动、城市污水等。
我们将分析镉污染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的危害,以及对农作物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措施,包括源头控制、土壤修复、农业管理等,以期为我国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现状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中镉污染尤为引人关注。
镉是一种具有显著生物毒性的重金属元素,它在土壤中的积累不仅会对土壤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通过食物链影响人类健康。
在全球范围内,镉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特别是在一些工业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土壤镉污染尤为严重。
这些地区的工业活动,如采矿、冶炼、电镀等,会产生大量的含镉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如果不经过有效处理而直接排放,就会对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
在我国,土壤镉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区长期存在重金属排放超标的问题,导致土壤镉含量严重超标。
这些地区的土壤不仅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而且农产品质量也受到影响,甚至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有效应对土壤镉污染问题,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例如,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和处理,推广环保技术和清洁能源,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改善土壤镉污染现状、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目前土壤镉污染问题仍然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强治理力度。
未来,我们需要继续深化对土壤镉污染问题的研究,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方法,为实现土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土地污染案例
土地污染案例【篇一:土地污染案例】2010 年到 2015 年土壤污染事件 2011 日本核辐射事件 2011 年 3 月11 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 1 号反应堆所在建筑物爆炸后,日本政府 13 日承认,在大地震中受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 2 号机组可能正在发生“事故” ,2 号机组的高温核燃料正在发生“泄漏事故” 。
该核电站的 3 号机组反应堆面临遭遇外部氢气爆炸风险。
2011 年 3 月13 日,共有 21 万人正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福岛核电站事故后 3~4 天内放射出的铯 137 的总量,相当于被定义为 7 级的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发生后 10 天内泄漏总量的 20~50%。
2012 广州番禺菜地用有害物垃圾堆肥“震惊了、哭了,很伤心!也很愤怒!广州番禺区华南板块八成以上蔬菜基地,都是直接采用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做底肥?”12 月下旬,狮子会环保执行主席姜喜成在微博发布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几天后,官方对广州番禺金山村菜地土壤的重金属检测结果显示,两个样本的镉分别超标 0 .59 毫克/千克和 0 .659 毫克/千克,合百分比大约为 197%和 220%,此外还有一个样本的铬微超。
专家表示,镉含量过高,需采取修复技术。
2013 镉大米 2013 年 5 月,湖南省攸县 3 家大米厂生产的大米在广东省广州市被查出镉超标事件经媒体披露。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通报了顺德市场大米检测结果,在销售终端发现了 6 家店里售卖的 6 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在生产环节,发现 3 家公司生产的 3 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在流通环节抽检了湖南产地的大米。
在抽检的 27 家杂货铺、食品店、购物中心中,共有 6 家店里的大米镉超标。
这 6 家店里的镉超标大米都是湖南大米。
另外,在生产环节,顺德市监局还查出了一批原料来自江西、广东乐昌,而在顺德加工的镉超标大米。
在 6 家被公布的大米生产厂家中,有 3家来自湖南攸县。
土地污染案例
土地污染案例【篇一:土地污染案例】2010 年到 2015 年土壤污染事件 2011 日本核辐射事件 2011 年 3 月11 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 1 号反应堆所在建筑物爆炸后,日本政府 13 日承认,在大地震中受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 2 号机组可能正在发生“事故” ,2 号机组的高温核燃料正在发生“泄漏事故” 。
该核电站的 3 号机组反应堆面临遭遇外部氢气爆炸风险。
2011 年 3 月13 日,共有 21 万人正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福岛核电站事故后 3~4 天内放射出的铯 137 的总量,相当于被定义为 7 级的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发生后 10 天内泄漏总量的 20~50%。
2012 广州番禺菜地用有害物垃圾堆肥“震惊了、哭了,很伤心!也很愤怒!广州番禺区华南板块八成以上蔬菜基地,都是直接采用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做底肥?”12 月下旬,狮子会环保执行主席姜喜成在微博发布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几天后,官方对广州番禺金山村菜地土壤的重金属检测结果显示,两个样本的镉分别超标 0 .59 毫克/千克和 0 .659 毫克/千克,合百分比大约为 197%和 220%,此外还有一个样本的铬微超。
专家表示,镉含量过高,需采取修复技术。
2013 镉大米 2013 年 5 月,湖南省攸县 3 家大米厂生产的大米在广东省广州市被查出镉超标事件经媒体披露。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通报了顺德市场大米检测结果,在销售终端发现了 6 家店里售卖的 6 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在生产环节,发现 3 家公司生产的 3 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在流通环节抽检了湖南产地的大米。
在抽检的 27 家杂货铺、食品店、购物中心中,共有 6 家店里的大米镉超标。
这 6 家店里的镉超标大米都是湖南大米。
另外,在生产环节,顺德市监局还查出了一批原料来自江西、广东乐昌,而在顺德加工的镉超标大米。
在 6 家被公布的大米生产厂家中,有 3家来自湖南攸县。
环境污染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案例分析【任务名称:环境污染案例分析】公告尊敬的市民朋友们:环境问题一直备受全球关注,而环境污染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大挑战。
为了提高市民对环境污染的认知,并呼吁大家共同努力保护环境,我局决定发布此次环境污染案例分析公告。
案例一:空气污染—XXX化工厂排放XX市XX区一家化工厂长期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导致周边居民呼吸困难,健康状况恶化。
经监测,该企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细颗粒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数倍。
该化工厂应及时采取措施改善废气处理设施,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并严格控制排放浓度,确保废气排放不损害周边居民健康。
案例二:水体污染—XX河污染事件XX市某工业园区将大量废水排放到XX河,导致河水水质严重恶化。
水中富含氨氮、重金属以及有机污染物,造成鱼类死亡,水质无法供应周边农田灌溉,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
政府应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管,要求其设立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强排放监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加强河水监测,建立相应的保护措施,恢复XX河的水质。
案例三:土壤污染—XX化工厂废弃物处理不当XX市某化工厂将废弃物倾倒在附近的土地上,导致土壤污染。
被污染的土壤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对农作物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要求其合理处理废弃物,采取措施进行土壤修复。
同时,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确保土壤资源的持续利用。
总结:以上案例反映了环境污染在当今社会中的普遍存在以及对人们生活和生态环境的严重影响。
政府在应对环境污染问题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推动企业依法治理污染问题。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当提高环保意识,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并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家园。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共同创造一个清洁、美丽的环境。
特此公告。
XX市环境保护局日期:年月日。
国内外土壤污染修复典型案例
国内外土壤污染修复典型案例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之一,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和恢复土壤的生态功能,国内外采取了一系列的土壤污染修复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典型的成功案例。
一、国外土壤污染修复典型案例(一)美国“拉夫运河事件”拉夫运河位于美国纽约州,曾是一个用于倾倒工业废弃物的场所。
20 世纪 70 年代,当地居民发现了一系列健康问题,包括癌症、出生缺陷等,经过调查,发现与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有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政府采取了大规模的修复行动。
首先,对污染区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了污染物的种类和分布。
然后,采取了多种修复技术,包括挖掘和移除受污染的土壤、建设地下水处理设施等。
经过多年的努力,拉夫运河地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居民的健康风险也大大降低。
(二)日本“神通川流域镉污染事件”日本神通川流域由于长期开采铅锌矿,导致土壤和水体中镉含量严重超标。
当地居民长期食用受污染的稻米,出现了“痛痛病”等健康问题。
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修复受污染的土壤。
一方面,通过改良土壤、种植低吸收镉的作物等方式减少镉的摄入;另一方面,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了化学固定和植物修复等技术处理。
经过长期的努力,神通川流域的土壤镉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二、国内土壤污染修复典型案例(一)湖南某砷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在湖南某地,由于长期的工业活动,导致土壤中砷含量严重超标。
为了修复这片污染场地,采用了多种修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对污染土壤进行了精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了污染的范围和程度。
然后,采用了化学稳定化技术,将砷固定在土壤中,降低其迁移性和生物有效性。
同时,结合植物修复技术,种植能够吸收砷的植物,进一步降低土壤中的砷含量。
经过修复,该场地的土壤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达到了预期的修复目标。
(二)江苏某化工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江苏某化工场地由于长期的化工生产,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了多种有机污染物的污染。
土壤污染案例及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土壤污染案例1. 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等领域对土壤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土壤污染案例。
2. 案例简介某市某工业园区内,一家化工厂长期从事农药、化肥等产品的生产。
由于生产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导致大量有害物质排放到土壤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壤污染问题逐渐显现,附近居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3. 案例经过(1)发现问题2018年,该市环保部门在对工业园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化工厂存在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
经检测,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2)调查处理环保部门立即对该化工厂进行调查,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
同时,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3)赔偿损失经调查,化工厂的土壤污染已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在环保部门的协调下,化工厂与受影响的居民达成赔偿协议,对受损农田进行赔偿,并承担土壤修复费用。
4. 案例启示该案例反映出我国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监管不到位、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等。
为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我国政府应加大法律法规建设,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二、土壤污染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壤污染治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的防治,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于2018年正式实施。
该法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原则、责任和措施,对土壤污染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1)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到202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土壤污染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土壤污染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保护土壤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土壤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仍较为罕见。
本文将以我国首例土壤污染损害赔偿案为例,探讨土壤污染的法律维权之路。
二、案例简介2017年,我国某省某县某村村民王某,在自家农田种植水稻时,发现水稻生长异常,叶片发黄,根系腐烂。
经检测,王某的农田土壤中重金属镉含量严重超标,超出国家标准数倍。
经调查,该污染源于附近某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水。
王某遂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赔偿损失。
然而,企业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王某将企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企业赔偿其因土壤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王某的农田土壤进行检测,确认土壤中重金属镉含量严重超标。
同时,法院依法调取了企业排放废水的相关证据,证实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认为,企业排放的废水导致王某的农田土壤污染,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判决企业赔偿王某因土壤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诉讼费用共计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土壤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本案中,法院判决企业赔偿王某损失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土壤污染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土壤污染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然而,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益,不顾法律法规,继续排放有害物质,导致土壤污染问题愈发严重。
2019年,我国首例土壤污染公益诉讼案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原告:江苏省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被告:某化工有限公司案由:土壤污染2017年,某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徐州市某工业园区进行生产活动。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导致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经检测,该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含量超标,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在调查中发现该案后,立即对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采取治理措施。
然而,该公司在行政处罚期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反而继续排放污染物。
2018年,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判令某化工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承担土壤修复责任。
三、案件审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2. 法律适用是否准确;3. 判决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经审理,合议庭认为:1. 某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导致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某化工有限公司在行政处罚期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排放污染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某化工有限公司应承担停止违法行为、修复污染土壤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 某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并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2. 某化工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 某化工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土壤修复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修复。
土壤污染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农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土壤污染不仅影响农业生产,危害人体健康,还制约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土壤污染案件为例,分析土壤污染法律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某工业园区内一家化工厂因违法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导致周边土壤污染。
经检测,该工业园区土壤中镉、汞等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对周边农业生产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受害村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对该化工厂进行调查,发现该化工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化工厂赔偿受害村民经济损失,并承担土壤修复责任。
三、案例分析1. 相关法律规定(1)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 案例分析(1)违法行为本案中,化工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导致周边土壤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2)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受害村民经济损失,体现了法律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化工厂因违法行为导致受害村民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土壤修复责任本案中,法院判决化工厂承担土壤修复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土壤污染与污染源追责案例分析
土壤污染与污染源追责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不断扩张,土壤污染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土壤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还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权益,污染源追责成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探讨土壤污染与污染源追责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化工厂对周边土壤的污染某地区一家化工厂长期排放有毒化学物质,导致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居民健康出现问题。
调查发现,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造成了直接损害。
相关部门依法追责该化工厂,责令停产整治,并赔偿受害农民和居民的损失。
2. 案例二: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土壤污染某城市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导致填埋场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该土壤中含有高浓度的有害物质,威胁到附近农田的种植安全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相关环保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填埋场合理处理建筑垃圾,并进行土壤修复工作,以消除土壤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分析与讨论以上案例反映了土壤污染与污染源追责的现实问题。
土壤污染是由于人类活动导致的,强调污染源的管理与追责,不仅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
污染源追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应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使污染源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此外,须强调政府部门的监测与预警职能。
土壤污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监测预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及早发现和处理土壤污染问题,减少损害的程度。
政府应加强对土壤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建立全面遥感监测和大数据分析的技术手段,提高污染源的发现和管控能力。
另外,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规范与监督也是关键。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和责任追溯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法律案例土壤污染防治法(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土壤污染事件频发。
土壤污染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还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我国于2018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案例以某工业园区土壤污染事件为切入点,分析《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基本情况某工业园区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化工、冶金等行业为主。
随着经济发展,园区内企业逐渐增多,但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存在非法排放污染物、乱堆放固体废物等现象,导致园区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2018年,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园区内某化工厂附近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数十倍。
这一事件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三、案例分析1. 案件调查与鉴定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对园区内受污染土壤进行了调查和鉴定。
调查内容包括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
鉴定结果显示,园区内受污染土壤面积达5000平方米,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镉、铅、汞等。
2. 责任追究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土壤,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污染源为某化工厂,因此该化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土壤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积极介入,引导双方进行调解。
经调解,某化工厂同意支付1000万元赔偿金,用于治理受污染土壤。
3. 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修复;(2)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修复效果;(3)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案例土壤污染防治法(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土壤污染问题尤为突出。
为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18年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以下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储存。
由于长期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该公司厂区内土壤受到严重污染,污染物质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
附近居民反映,居住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受到威胁。
2019年,当地环保部门对化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土壤污染问题。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对化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立即进行土壤污染治理。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产生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的责任。
化工公司作为产生土壤污染的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违法行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壤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化工公司因未及时进行土壤污染治理,被环保部门依法处罚。
2.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2)风险管控、修复治理;(3)政府引导、企业实施;(4)公众参与、科技支撑。
针对化工公司厂区内的土壤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求其采取以下措施:(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评估;(2)制定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方案,经环保部门备案后实施;(3)对受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和修复,确保土壤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化工公司按照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了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方案。
大理土壤污染案例
大理土壤污染案例通报称,6月28日19:1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接到洱海巡查人员报告“大理镇龙龛村委会龙下登村海边有人向洱海倾倒污水”,该分局立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现场调查核实,大理镇龙龛村委会龙下登村租住户徐某(男,河南商城人)于2020年6月28日18:30许将3桶(25KG/桶)酸臭液体运达龙下登湖滨带湿地内,并造成其中一桶倾倒至湿地,事发区域(E100°12’27″,N25°41’36″)位于洱海保护一级保护区(属于洱海湖区范围内)。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桶内残留液体和事发区域的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液体为高浓度酸性液体,各项指标均严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
该分局于2020年7月1日书面告知徐某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应徐某申请,于2020年8月5日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会。
经查,徐某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七项、四十七条第六项、五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环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分局依法将该案件报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在洱海一级保护区内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相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州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28日对徐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依法告知了徐某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
洱海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
近年来,大理市始终坚持“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依法依规,科学系统推进洱海保护治理。
通过不懈努力,洱海主要水质指标变化趋势总体向好,各项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初步成效。
土壤修复案例 (2)
土壤修复案例概述土壤修复是一种通过改善土壤环境,恢复其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的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个土壤修复的真实案例,以展示土壤修复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案例背景该案例发生在一个工业开发区内的废弃厂址。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该地区发生了大量的有毒化学品泄漏事件,导致土壤污染严重。
土壤中的有毒物质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威胁。
问题诊断在进行土壤修复之前,首先进行了土壤污染的详细调查和分析。
通过采集土壤样本并进行实验室测试,确认了土壤中存在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水平。
发现主要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石油类化合物和有机溶剂。
方案设计基于问题诊断的结果,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土壤修复方案。
方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土壤处理:使用生物修复技术,通过添加特定的微生物和有机物质,以促进有机污染物的降解和分解。
同时,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如土壤通气和土壤水分管理,以促进重金属和石油类化合物的迁移和转化。
2.植物修复:在修复区域内种植特定的植物,如拟南芥、石菖蒲等,利用植物的吸收和转化能力,减少土壤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3.监测与评估:定期监测修复区域的土壤和植物样本,评估修复效果,并对修复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实施过程根据方案设计,土壤修复工作开始实施。
首先,对修复区域进行了清理和准备工作,将厚重的废弃材料清除,并进行土壤平整。
然后,按照方案要求,添加了特定的微生物和有机物质,以及植物种子。
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土壤通气和水分管理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现场监测和样本采集。
通过采集土壤和植物样本,并进行实验室测试,评估了修复进展和效果。
修复效果经过数月的努力,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通过监测和评估,发现土壤中的有毒物质浓度显著降低。
植物的生长情况良好,并且吸收了一定量的有毒物质。
修复区域的土壤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结论这个土壤修复案例表明,通过科学的方案设计和实施,土壤修复是可行的。
在工业开发区等土壤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土壤修复对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土壤调查报告
土壤调查报告土壤调查是对一个地区的土壤类型、性质、质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全面性的调查方式,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壤资源,保障环境生态安全。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土壤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因此,土壤调查成为了人们所迫切关注的问题之一。
以下将列举三个案例,概括探讨我们在土壤调查方面所做的努力。
案例一:在中国东北地区的黑河市,极端气候和工农业生产的污染,使得当地的土壤环境面临严峻挑战。
针对这种情况,黑河市的有关部门积极展开土壤调查,利用技术手段对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和分析。
通过分析土壤样本中的重金属含量、土壤结构、微生物数量等多个方面,最终确定了污染源的类型和污染程度,为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案例二:在日本东京都内,由于城市土地面积狭小,土地的合理利用一直是一个难题。
为此,日本政府组织专家们进驻当地进行土壤调查,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地面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评估了城市土壤的品质和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结果,政府制定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促进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案例三:在印度的高热带地区,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当,导致当地的土壤发生了特殊类型的盐渍化。
印度政府于是组织了一批土壤学专家进行现场的土壤调查,采取了人工取样和控制实验室分析的方式,最终找出了盐渍化的原因以及合理利用土地的方法。
据调查结果,当地政府采取了相应的土地治理措施,成功地解决了盐渍化问题,使当地农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总之,进行土壤调查是为了认清土地的基本状况,科学规划利用方式,保护土地环境,并推动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希望在今后的土地利用中,大家都能充分意识到土地保护的重要性,积极推行土壤调查,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地球家园。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土壤调查具有重要的科学性、技术含量以及社会实用价值。
在进行土壤调查时,需要结合研究地区的地理、土壤、水文、气候等多方面的基础资料,利用实验、调查、测试等多种方法,对土壤的性质、构成、成分、质量、污染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全面细致的评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壤污染案例(二)第一次农业普查污染严重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倾倒丢弃量4914.8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52亿吨,综合利用量18.04亿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24.44万吨),处置量4.41亿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964.05万吨),本年贮存量15.99亿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12.11亿吨),倾倒丢弃量4914.87万吨。
农业畜禽养殖业污染较严重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8.26万吨,总氮102.48万吨,总磷16.04万吨,铜2397.23吨,锌4756.94吨。
畜禽养殖业粪便产生量2.43亿吨,尿液产生量1.63亿吨。
重点流域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05.98万吨,总氮45.75万吨,总磷9.16万吨,铜980.03吨,锌2323.95吨。
采砂业失控威胁生态政府为"违法"买单6月10日,拒马河河道内,一辆铲车正往货车上装砂石。
河道内到处都是深深的大坑。
本报记者杨杰摄■ 核心提示河北涿州,采挖河砂已严重威胁拒马河的生态。
当地政府正为几年前的“违法”行政买单。
2001年起,涿州欲打造京津砂石供应基地,大力招商,诸多采砂企业涌入,“先上车后买票”,在政府默许下无证开采。
采砂业带给砂石老板的是暴利,但给拒马河和当地百姓带来的却是满目疮痍。
政府年收9万地税,而单为砂车碾坏的公路维修就要4000万。
于是,涿州痛下决心整治采砂业,宣布昔日“手续”一概作废。
不过其“一刀切”的行政行为,没有根治滥采,却引起砂石厂主反弹———上访和私采。
如今,当地政府正背负着被行政诉讼和采砂企业盗采的双重压力。
东北商人徐颖达在河北涿州开了一家砂石厂。
去年7月23日,徐颖达的宏远石料厂收到了限期拆除采砂设备的通知。
涿州市水利局认为该厂不符合继续采砂的条件。
一年过去了,徐颖达坚持认为政府在违法行政。
“没有提前行政告知、没有听证会、没有补偿款……”今年6月19日,徐颖达说,这一年他都在讨说法。
在讨说法的,不是徐颖达一个砂石老板,而是几十个。
这让涿州市政府压力很大。
不过,涿州市水利局长白景华说,政府这次下了决心。
取缔砂石厂,治理拒马河,已是涿州市首当其冲的政治任务。
据介绍,流经河北、北京的拒马河,是涿州的主要行洪河道,如今已濒临砂石资源枯竭的境地,而河道更是千疮百孔。
采砂导致河床下降、河势不稳,丧失基本行洪能力。
2009年7月起,涿州掀起“治砂风暴”,对全市的河道采砂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市委书记亲自牵头,现场督导,该拆就拆,该取缔就取缔。
”白景华说,此次涿州市政府“有壮士断臂的魄力”。
而部分砂石厂老板称,他们是当年涿州政府招商来的企业,与当地村委会签有承包协议,在正常经营中被取缔,“全然不顾当初招商时的种种承诺,这种出尔反尔的行政方式,有何公信力可谈?”政府招商河道采砂与诸多工程在建设的北京近邻,涿州看到了砂石市场的商机,以此招商引资徐颖达是2003年初到涿州开砂石厂的。
2002年时,他的一个朋友到涿州投资开采砂石,后来推荐他也去。
朋友说,河道采砂是个利润非常可观的项目,涿州政府也十分欢迎投资该行业。
家住北京丰台区的褚世昌是2002年到涿州开砂石厂的。
他介绍,2001年北京全面禁止在河道采砂,而此时期,北京诸多工程项目正上马和建设,并且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
砂石是建筑必需品,因此价格一路高扬。
涿州距离北京不足一百公里,交通便利。
北京禁采后,大批砂石商人蜂拥至涿州。
当时的涿州市领导看到了“商机”,要将涿州打造成京津砂石供应基地,带动涿州经济发展。
涿州市水利局长白景华介绍,涿州的砂石资源,主要集中分布在流经该市的拒马河。
他称,因北方干旱,加上上游北京段建设“引拒济燕”工程以及抽取地下水等原因,涿州段拒马河已干涸15年了。
而干涸的河道利于采砂。
白景华介绍,那个时期,招商引资是各地市县领导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当时的涿州市领导,将河道采砂作为一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2002年,涿州电视台轮番广告,宣传当地拒马河砂石资源丰富、政府鼓励采砂行业的政策。
褚世昌成为第一批集中到涿州投资的人,他多次参加涿州政府组织的砂石招商会。
他回忆,当时涿州的市领导还在拒马河河道上的砂石厂召开现场考察会,让当地老板现身说法,描绘采砂“钱”景。
十分之九的企业无证“先上车后买票”,企业在水利局备案后就可开采,政府曾承诺办证,后来默许了无证开采“找个村子买块地,签个承包合同,再经镇领导同意,就可以开采了。
”褚世昌称,当时到涿州开采河砂,对企业要求的门槛不高。
徐颖达称,当时都是和拒马河边的村子谈价格,村委会同意就成交了。
据涿州市水利局长白景华介绍,按国家规定,河道归国家所有,由县级以上政府水利部门进行监管与治理。
不过,因涿州段河道长年无水,加上是无堤河道,许多老百姓在河道耕种了庄稼。
而每段河道归附近村庄集体负责维护,村里又具体承包到了户,河道实际上形成了集体所有的性质。
徐颖达介绍,当时的砂石企业只要和村子里签了包地合同,拿着合同去涿州水利局备案,就可以开始开采了。
涿州政府部门代企业向省水利厅申请采砂许可证。
褚世昌、徐颖达等砂石厂老板均称,当时涿州市政府承诺,“可先上车后买票”。
2002年,徐颖达以不足4000元每亩的价格,与百尺竿镇二站村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了途经该村的拒马河河道150亩地,租期10年。
徐颖达拿到了许可证。
不过更多的企业是无证开采状态。
他称当时有几百家砂石厂,后来大约十分之一拿到了采砂许可证。
“当时市政府称还要为企业办采矿许可证,但一直没办下来,我们就边采边等”。
褚世昌承包了一块70亩的河道。
据了解,2002年前后诸多与不同村委会签协议包地的企业,合同期多为十年以上。
据涿州市水利局长白景华介绍,2002年前后,因涿州市政府大力招商,采砂企业达到100多家,还不包括没在水利局备案、没有任何手续的小作坊,而这种小作坊甚至比备案企业还多。
“省厅对采砂企业数量控制很严,很多采砂许可证没批下来,但政府当初又承诺企业能办下证来,于是,很多企业在政府默许的情况下,无证开采。
”7月中旬,涿州市一名曾担任招商任务的市领导回忆。
暴利与采砂失控砂石厂老板们一夜暴富,村民们却发现道路毁了,土地沙化了,双方由此冲突不断6月21日下午,沿涿州至涞水段公路,向拒马河河道方向走,越来越多的运砂车飞驰而过。
扬尘弥漫,路面上随处可见坑洼。
“国家明文规定,55吨以上的车不允许上路,你看看这些车,哪一辆不在100吨以上,什么路轧不坏?”一名涿州当地砂石厂老板说,涿涞路是涿州连接京津的一条省级公路,因超载车长年运行,路面千疮百孔,每年车祸频发,“不到两年就要修一次路”。
随着砂石价格逐步攀高,更为面目全非的,是拒马河。
“一个规模一般的砂石厂,一天能产价值20多万元的砂石。
一个成年人用铁锨挖一晚上就能赚个三四百块。
砂石厂白天黑夜不停挖。
盗采的人也越来越多。
”家在河道边的涿州本地采砂老板孙东明说。
今年6月23日,涿州市砂石监管治理办公室主任王金峰介绍,按国家规定,每年汛期不能采砂,并且河道采砂有严格标准,但许多企业都在违规采,挖的深度和宽度远超规定,甚至将河道挖出几十米的深坑。
许多人一夜暴富。
据传,一个外地砂石厂老板采砂不到一年,买了5辆豪华轿车。
而在当地村民看来,采砂带来的好处十分有限,危害却凸显。
道路被轧坏,机器噪音日夜轰鸣,地下水沉降,扬尘造成污染,耕地日渐沙化。
河道里,连树都栽不活了。
另一方面,河道当时多是以不到400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出去的,村民们发现,钱都让砂石厂老板赚走了,留给他们的只有破坏。
据徐颖达讲,镇里曾要求砂石厂每年向村子捐助数万元用来修路、打井等,但许多砂石厂老板并不愿意。
于是,经常发生村民到砂厂偷沙子,甚至挖断路面禁止运砂车通行的事。
双方冲突不断。
百尺竿镇西豆庄村支书张少华兼任镇大信访调解中心副主任,6月28日,他介绍,随着采砂企业增多,引发的信访和官司剧增。
涿州市砂石监管治理办公室主任王金峰认为,2001年以后的那段时间,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心切,对采砂业的管理疏于规范,当初“先上车后买票”的政策,让政府部门对采砂企业的监管困难重重。
他认为,那段时间,拒马河道的采砂失控了。
收税9万修路耗4000万据介绍,涿州发展采砂业并未带来经济贡献,而维修轧坏的路面却耗资巨大“市人大和政协代表,多次向政府提出整肃采砂。
政府越来越重视过去无序开采的危害,加大了治砂力度。
”今年6月23日,王金峰说。
据白景华介绍,采砂业给涿州经济发展带来的贡献非常有限,2008年仅收到地税9万元,而每年用来维修轧坏的公路,政府支出费用4000多万元。
王金峰介绍,涿州市政府逐步加强治理,通过控制企业每年需要换发的采砂许可证,从而控制采砂企业数量,至2007年,涿州采砂企业从原来的数百家只剩下52家。
2007年6月15日,涿州市政府向52家砂石厂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全面停产整顿。
整顿期间停水、停电,并让市供电局强行拉走了各企业的变压器,进行封存。
52家企业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均停止更换,政府没有通知整顿何时结束。
6个月后,52家砂石厂老板开始联名上访。
曾从事过司法工作的徐颖达,被推选为信访代表之一。
“我们这50多家企业基本上都是招商引资企业,是历经政府多年整顿考验的企业,我们一直是合法企业,为什么政府突然就不让干了?”徐颖达说,如政府所说,这些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但涿州市领导当时承诺政府代办,并且每年都核发了采砂许可证。
另一方面,当时他们与各村委会签的协议,还远没有到期。
2008年初,52家企业老板与涿州市交涉无果后,到保定市上访。
徐颖达称,保定市主管信访的政法委书记称他们都是合法企业,不会被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