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知识点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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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一、保险的定义与本质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它通过集合众多面临同质风险的经济单位,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保险的本质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将个体面临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群体中,从而降低单个个体的损失程度。

保险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 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经济补偿和资金运作。

2. 互助性:众多投保人通过缴纳保费形成保险基金,对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精神。

3. 法律性:保险活动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 科学性:保险的费率制定、风险评估等都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

二、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标的分类1.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保障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 信用保险则是保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到一定年龄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健康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

- 意外伤害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给予经济补偿。

(二)按照实施方式分类1. 强制保险: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险,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 自愿保险:由投保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自愿选择购买的保险。

(三)按照保险经营主体分类1. 公营保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经营的保险。

2. 民营保险:由私人或企业经营的保险。

三、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要素1. 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和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学备考资料

保险学备考资料

《保险学》复习资料一、简答题部分:1.风险管理与保险旳关系(P16)风险管理与保险之间无论上在理论渊源上,还是在实践中,均有着密切旳关系。

一方面,从两者旳客观对象来看,风险是保险存在旳前提,也是风险管理存在旳前提,没有风险就无需保险,也不需要进行风险管理。

另一方面,从两者旳措施论来看,风险和风险管理都是以概率论等数学、记录学原理昨其分析基础和措施旳。

再次,在风险管理中,保险仍然是最优先旳措施之一。

2.再保险旳作用(P350)通过再保险,可以分散风险,减轻觉风险对保险人旳压力;扩大承保能力,保证业务旳稳定发展。

分散风险:通过再保险,可以将巨额风险转化为小额风险,分散给其他旳保险人,从而由多家保险人来共同承当风险。

限制责任:1、限制每一种风险单位旳责任;2、限制一次巨灾事故旳责任合计;3、限制全年旳责任合计。

扩大承保能力,增进保险业旳竞争,形成巨额联合保险基金。

3.可保风险旳抱负条件(P21)第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

第二,独立、同分布旳大量风险标旳。

第三,损失旳概率是可以被拟定旳。

第四,损失是可以拟定和计量旳。

第五,损失旳发生具有偶尔性。

第六,特大劫难一般不会发生。

4.保险产品旳购买原则(P114)第一,进行风险评估,拟定购买计划。

第二,注重高额损失。

第三,充足运用免赔方式。

5.再保险与原保险旳联系与区别(P352)联系:从合同旳关系上看,再保险是以原保险合同旳存在为前提旳,因此,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旳联系:1.再保险人旳责任以原保险人旳责任为限。

2.原保险合同因故失效时,再保险合同也同步失效。

3.在签订再保险合同步,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原保险人应当将原保险合同中旳投保人(被保险人)旳声明及保障旳内容如实转告再保险人。

如果原保险人因故意或过错漏掉、误报、隐瞒有关风险旳重要事实,再保险人可以以此为解除再保险合同。

区别:再保险又是脱离原保险合同而独立存在旳合同,并非原保险合同旳从合同,两者之间有着明显旳区别:1.合同旳当事人不同。

保险学重点知识总结~(精)

保险学重点知识总结~(精)

C11.风险: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2.可保危险条件: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物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3.保险的定义三要点: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财务转移机制。

4.保险与赌博的区别:赌博增加危险,保险是危险的转移;保险无法获利;保险要求投保人对投保对象必须有可保利益。

5.性质: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标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危险转移层次:原保险和再保险;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共同保险(复合保险:保险金额超过标的实际可保价值;反之为重复保险实施方法:强制保险;自愿保险保额确定方式: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6.保险职能:分担危险;补偿损失7.保险派生职能:融资;防灾防损;分配C21.最大诚信: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的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2.重要事实: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和确定收取保险费的数额。

3.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和承诺。

4.告知:回答告知(我国5.确认保证: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承诺保证:投保人对未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保证的事项涉及现在和将来。

6.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性质: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额依据;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利益7.我国:“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相结合。

8.近因: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近因原则: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归纳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归纳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归纳保险学是一门研究保险制度原理及其运作规律的学科,它涵盖了保险的历史、定义、原则、分类、合同、赔偿、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知识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和归纳保险学的主要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保险学的原理。

一、保险的定义和基本原则1.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按照约定的保险费向保险公司转移自身某种或者某些风险的社会经济行为。

1.2 保险的基本原则1)大数定律:指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大量参与,具有更好的风险分摊和更加准确的风险预测能力。

2)互助共济原则:保险是一种集体风险转移的方式,参与者共同分担风险,实现互助和共济。

3)契约精神:保险合同具有契约性质,合同的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二、保险的分类2.1 按保险对象划分1)人身保险:主要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等风险。

2)财产保险:主要保障财产损失、责任风险等。

2.2 按风险类型划分1)寿险:主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如人寿保险、意外险等。

2)财险:主要保障财产安全,如车险、火险、健康险等。

三、保险合同的要素和类型3.1 保险合同的要素1)合同当事人: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身份和权益。

2)保险标的:指合同中具体约定的保险对象。

3)保险责任:指保险人对风险事件发生后的赔偿责任。

4)保险费:指被保险人按照约定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5)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期限。

3.2 保险合同的类型1)定额型保险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合同。

2)浮动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不固定,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四、保险赔偿的原则和方式4.1 保险赔偿的原则1)实际损失原则:保险赔偿应当以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为基础,合理赔偿。

2)最大限度原则:在合同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尽可能地进行赔付。

3)恢复原则:保险赔偿应当促进被保险人恢复受损的状况。

4.2 保险赔偿的方式1)一次赔付制: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一次性给付赔款。

保险学重点归纳

保险学重点归纳

的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及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 .: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可测性,可变性。

:风险因素(实质、道德、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损失。

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损失。

:①按风险的性质: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机会的风险;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②按风险的载体分类: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③按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目标)的一种管理过程。

: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①控制型风险管理方式(是损失形成前防止和减轻风险损失的技术性措施,它通过避免、消除和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以及限制已发生损失继续扩大,达到减少损失概率、降低损失程度,使风险损失达到最小之目的 ) :避免、预防、抑制、分散;②财务型风险管理方式 (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 :自留风险、转移风险。

: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风险必须是①纯粹的;②偶然的;③意外的;④大量的;⑤风险发生必须是应有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①风险分散与转嫁功能;②经济补偿与给付功能;③资金融通功能;④社会管理功能。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但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①按保险性质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②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又称保险契约,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经济保障的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保险合同是①双务合同;②补偿性合同;③射幸性合同;④附和合同;⑤个人性合同;⑥条件性合同;⑦最大诚信合同;⑧要式合同。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一、保险学的定义保险学是研究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学科,主要涉及保险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内容,旨在使用相应的保险手段去控制或减少风险损失。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1、双方:投保人和保险人;2、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3、保险标的:主要是要保险的财产、权利或有价值的负债;4、保险期间;5、风险事故的发生;6、保险金额和一般条件;7、保险费;8、声明等;9、保险责任和责任范围;10、投保单;11、保险单等。

三、保险标的分类1、财产性标的:主要指人身和财产的具体细节;2、权利性标的:主要指投保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其延续性;3、责任性标的:指投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其承担的义务等。

四、保险条款1、投保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约定的关于投保的条件、责任及其它约定的条款;2、保险责任条款:约定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对投保人的赔偿责任;3、保险金额条款: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免赔率及免赔基数来确定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及其范围;4、免责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约定的引起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情况;5、解除条款: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终止事宜的条款;6、费用条款:保险费以及赔偿支付的费用等。

五、保险实务1、投保前的准备工作:需要对投保的标的和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及时了解投保的标的和风险的近况及其变化;2、投保期间的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对标的的风险状况及其对应的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以防止被投保的事故的发生;3、赔偿实务:被投保的事故发生后,需要根据投保的标的及其条款进行相应的认定和赔偿;4、保单变更:在保险期间内,可能需要根据变更的投保要求进行保单的变更,以确保投保人的合法利益;5、终止实务:终止保险合同过程中,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及其终止指引进行终止操作,以确保保单的有效性。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一、保险概念
保险是一种基于风险的金融保障,它是一种以费用代价向保险人换取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以补偿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损失。

二、保险的历史
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像中国古代、古埃及等都已经有了保险体系,但直到18世纪末才出现了现代保险制度。

林肯总统于1868年签署了《国家保险法》,实行了正式的联邦保险制度,这正式定义了美国联邦保险制度的开始。

三、保险的分类
1、根据保险的保障范围分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人身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通常有寿险、健康险、意外险、旅行险等;
(2)财产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财产、责任及不可抗力风险,通常有财产险、责任险、工程险、火险等。

2、按保险期限分可以分为两大类:
(1)一次性保险:按单次事件,一次缴纳保费,只限一次保险期限的保险。

(2)续期保险:按循环事件,每一次保险期限后缴纳保费续约,实施多次保险的保险。

四、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签订的根据保险法规的书面合同,由于双方同意的一般性保险条款以及特别保险条款所组成的规范合同。

保险学整理

保险学整理

保险学整理第一章:风险与保险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形下,在特定的时期内,某种缺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缺失组成〕2.风险的分类:要紧考虑如下两种分类。

(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风险的发生导致财产发生毁损或灭失从而使财产所有人遭受缺失的风险。

2〕责任风险:指因个人或团体的疏忽,过失导致他人财产缺失或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人身风险:指人们因早逝,疾病等缘故导致经济缺失的风险。

4〕信用风险:指在经济交往中,权益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造成的经济缺失风险。

(2)按风险性质:1)纯粹风险:指风险所导致的结果只有两种,即缺失或者无缺失,无获利可能。

2)投机风险:风险导致的结果有三种,即缺失、无缺失和盈利。

3.风险处理的要紧方法:1〕幸免风险:考虑到风险的存在,主动舍弃或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缺失的方案。

2〕预防风险:通过对风险的推测,事先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技术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缺失发生的几率。

3) 抑制风险:在灾难事故发生后,为了阻止灾难的扩大或蔓延减少缺失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4〕自留风险:关于缺失小或者频率低的风险采取自我承担的方式。

5〕转移风险:保险是风险治理中最重要最差不多的技术,是风险治理〔处理〕方法中最有效的手段,因为保险的机制解决了风险治理中碰到的最大难题—风险的不确定性。

保险能够以收取保险费为代价,最大限度地集中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运用概率统计原理进行推测,将单个风险单位面临的风险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总体上缺失的相对确定性,实现了风险缺失的均摊。

Ps:风险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进展是保险进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处理传统同时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治理技术的制约。

第二章:保险的职能和运用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运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导致的经济缺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保险知识点总结大全

保险知识点总结大全

保险知识点总结大全保险是指在发生特定风险时,由保险人向投保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照合同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商业活动。

保险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具有社会保障、风险补偿和资源配置功能。

保险知识是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的重要内容,下面就常见的保险知识点进行总结,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保险知识。

一、保险基本概念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一种有偿风险转移的商业活动,通过合同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风险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

2. 保险的特点:互助性、有偿性、风险转移、合同约束、不确定性、共济性、合理性等。

3. 保险的作用:社会保障、风险补偿、资源调配、鼓励节约等。

二、保险经济学基础1. 保险需求:保险需求是指个人或企业因风险而产生的对保险保障的需求,包括生命、健康、财产等方面的风险。

2. 保险供给:保险公司为满足社会公众对风险保障的需求,提供各种保险产品和服务。

3.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对风险进行辨识、评估、控制和转移的过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三、保险产品种类1. 财产保险:包括车险、家庭财产险、商业财产险等,主要保障财产损失风险。

2. 人身保险: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主要保障人的生命健康风险。

3. 责任保险:包括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主要保障因第三者受伤或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责任风险。

4. 信用保险:包括信用风险保险、保证保险等,主要保障企业信用风险。

四、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要素:保险合同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免赔额、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要素。

2. 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电子合同等。

3. 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或违背合同约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保险费率1. 保险费的组成:保险费是保险人为承担风险所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主要由纯保费和费用开支组成。

2. 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风险的发生概率、损失的程度、管理费用等因素确定的一种费率。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保险学是关于保险业和保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研究。

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保险学研究的内容既有专业知识,也包括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制度的分析和研究。

以下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一、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1.保险的定义、性质和功能2.保险的特点和分类3.保险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机制二、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2.保险条款的内容和解释3.保险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三、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1.保险市场的概念、组织和运行2.保险产品的分类和设计3.保险市场的竞争和监管四、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1.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2.保险业务的开展和管理3.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金融运营五、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1.保险责任的确定和承担2.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标准3.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六、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1.保险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2.保险监管的目标和机构3.保险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七、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1.保险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2.风险管理的概念和实践3.保险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的评估八、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1.保险伦理的原则和规范2.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3.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以上是保险学的重点知识汇总,涵盖了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保险责任和理赔处理、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保险经济和风险管理以及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知识对于从事保险业务和保险管理的人员来说是必备的,也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1. 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行为,即个人或组织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获取经济上的保障。

保险公司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为其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约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重要条款。

2. 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人身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财产保障的保险形式,包括车险、住宅保险和财产损失险等;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向商业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财产保险、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健康保险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健康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医疗保险、重疾险和年金保险等。

3. 保险的特点保险具有风险转移、共济性、积累性和合约性四大特点。

风险转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了投保人的风险,降低了个体风险的不确定性;共济性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大量投保人共同承担风险,实现了风险共担的目的;积累性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长期积累保费形成的资金,为投保人提供长期保障;合约性是指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4. 保险的运作机制保险的运作机制包括投保、承保、理赔和再保险等环节。

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承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承担责任的过程;理赔是指投保人遭受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转移自身风险的过程。

5. 保险的购买流程保险的购买流程主要包括了选择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支付保费、审核承保和签订保险合同等步骤。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时,投保人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支付保费是购买保险产品时必不可少的一步,投保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费;审核承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的过程;签订保险合同是保险买卖双方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事项上完成协商,并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第一章(1)风险、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则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的存在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

同时,风险因素并不一定引起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事故也不一定导致损失。

(2)风险具有什么样的属性与特征?风险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两个。

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无法改变其自然属性的自然运动;即便是人为灾害和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风险的特征包括: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及其存在的永恒性,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以及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等。

(3)风险可以分为哪些类型?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对风险进行不同的分类: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按风险事故的后果,可分为投机风险和纯粹风险。

按风险能否处理,可分为可处理风险和不可处理风险。

(4)可保风险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保风险一般满足五个要求,包括损失的非一般性、偶然性、可统计性、损失程度的可确定性和非巨灾性。

(5)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三个程序。

(6)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控制方法,另一类是财务处理方法。

①控制方法包括:a.风险避免:即放弃和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和工作。

b.风险防止:即采取预防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c.风险分离:即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离。

d.风险分散:指根据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关系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使企业的风险减至最小。

②财务处理方法包括:a.风险自留:即经济单位自行承担部分和全部风险。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第一篇保险基础1.风险旳三个特征: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2.风险旳要素:风险原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三要素旳联络:组成风险原因旳条件月底,发书损失旳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

风险事故是损失旳直接原因。

风险原因>风险事故>损失3.风险旳分类:1)按风险旳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2)按风险旳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3)按风险所造成旳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4.风险管理旳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旳可能性将至零。

比如:能够利用水上运输,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旳被淹死旳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旳范围。

2)损失控制:主要包含防损(采取方法预防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旳可能性)。

比如,尽管人们努力预防火灾旳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所以,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旳严重程度。

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负担风险。

4)风险转移:经过一定旳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比如:企业组织、协议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协议、套期保值、购置保险。

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

5.从不一样角度解释保险1)保险是以经济协议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旳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由此对特定旳灾害事故造成旳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旳一个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赔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旳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旳一个方法。

3)保险是一个经济保障制度。

4)保险是一个社会工具。

5)保险是一个复杂旳和精巧旳机制。

6)保险是一个法律制度。

7)保险是一个以经济保障为基础旳金融制度安排。

6.可保风险旳理想条件:1)经济上具备可行性2)独立、同分布旳大量风险标旳3)损失旳概率分布是能够被确定旳4)损失是能够确定和计量旳5)损失旳发生具备偶然性6)特大灾难通常不会发生7.保险业旳产生:从保险发展旳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1.保险的定义和分类保险是指一种经济行为,亦可理解为一种经济合同。

它通过合同方式,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有偿的经济保障。

保险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需要,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2.保险原则和保险合同保险原则是保险学的基本理论构架,包括共同利益原则、合法利益原则、最大诚实原则、最低风险原则、资金安全原则等。

保险合同是保险的法律形式,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和保证。

3.保险制度和保险市场保险制度包括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保险公司等,它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

保险市场是交易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场所,通过保险公司、代理人、经纪人等渠道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4.保险公司的运作和管理保险公司的运作和管理包括产品设计、风险评估、定价、核保、理赔、资金投资等环节。

保险公司需要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正确的定价,合理地安排其资金投资,以保证其良好经营和稳定盈利。

5.保险监管和风险管理保险监管是指国家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保险监管机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投资风险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6.保险运营与信息技术保险运营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机构进行保险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销售、核保、理赔等。

信息技术在保险运营中的应用,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提升客户体验,降低保险欺诈风险。

7.保险市场发展和变革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变革受到经济、社会、科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当前,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对保险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推动保险市场加快创新和转型升级。

8.保险伦理和社会责任保险伦理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诚信经营、合规运作等方式,为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险保障。

以上是保险学原理的一些考点和知识点,涵盖了保险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操作等方面。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很重要,很有针对性第一章导论1.P9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

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由内生变量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社会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行为的变化、制度的重新安排、新政令的颁布与实施、甚至是政权的更迭而产生的损害可能性。

社会风险的最高形式是政治风险。

技术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升级及由此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损害可能性。

(3)按损害对象,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导致财产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生、老、病、残、死、失业等导致人身伤害或影响健康的风险。

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

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失信风险。

如美国国债风险。

2.P11风险管理、P1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P14页的财务法(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内容。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汇总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因素的类型与其与风险事故的区分。

(P2)★★★★★单选、多选1、物质风险因素(有实体物质本身所导致的风险)2、道德风险(不诚实、不正直)3、心里风险(侥幸、过失)4、与风险事故的区别是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含义与结果。

(P8)★★★☆☆单选1、纯粹风险:造成损失可能性的风险,结果就是损失和无损失2、投机风险: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失的风险,结果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风险管理措施。

(P12)★★★★☆单选、多选1、避免风险2、损失控制3、风险中和4、风险自留5、风险转移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P22)★★★☆☆多选1、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欺诈、获取暴利。

2、动机不同:保险利己利人、转移风险;赌博损人利己、冒险获利3、科学依据不同: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位存在和发展的科学依据;赌博完全是以偶然性为依据4、结果不同:保险变危险为安全,赌博是变安全为危险社会保险与普通保险(商业保险)的区别。

(P24)★★★★☆多选1、社会保险: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采取立法手段筹集基金,对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与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说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制度。

2、普通保险(商业保险):采取商业化经营的原则,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含义。

(P24)名词解释、判断重点1、共同保险:一笔业务由若干保险人同时承包一笔业务,在发生赔偿责任时,由被保险人按各自承担的份额或比例赔偿损失。

2、重复保险:对于同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总额的保险。

(寿险不存在)保险的职能。

(P25)★★★☆☆多选、简答1、基本职能:分散风险;损失补偿;经济给付(人生保险);2、派生职能:1防灾防损职能(经验丰富的保险人提供减少损失的方法)2融资的职能(时差性提供了保险资金运用和投资的可能性)第二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特性。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的含义、基本构成要素、分类风险的概念: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者就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风险因素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3中,能够区分3种风险因素风险的分类:1、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2、按风险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与人身风险3、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注:保险公司承保的就是纯粹风险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职能、程序三、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保险就是风险的管理方式思考:为什么在保险学中要用大量篇幅讲风险的内容?风险就是保险存在的前提风险变化就是保险的依据风险变化影响保险的利益保险就是管理风险的工具第二章保险的概述一、保险的含义保险就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制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基本职能、派生职能宏观与微观作用四、保险与其她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济五、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国外的与中国的,保险深度与密度保险财政化的过程(保险史),中国将来保险趋势(数据说明,WTO后保险面临的挑战)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违反这一原则的后果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

告知、保证主要就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约束;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就是对保险人的约束。

1、告知的定义就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之前、之时与之后,投保双方应就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互相告知对方。

所谓实质性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来说,就是指那些影响到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就是否承保以及确定承保条件的事实;对于投保人来说,就是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其她条件等可能会影响其作出投保决定的事实我国一般采取询问告知形式◆投保人的告知内容A,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必须主动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与其她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B,合同订立后,如果保险标的风险增加,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C,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D,如果有重复保险,要通告保险人;E,在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时,投保人必须通知。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一、保险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个体或组织为了规避风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费用(保险费),在发生风险时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2. 保险的作用(1)规避风险:保险可以帮助个人或组织规避风险,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2)稳定经济: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可以帮助被保险人迅速恢复损失,保持经济稳定;(3)促进投资:保险资金可以作为长期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保险的特点(1)共济性:保险是基于共同风险而形成的,通过共同承担风险来互相帮助;(2)赔偿性:保险是一种赔偿性安排,只有在发生损失时才能得到经济赔偿;(3)合同性: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要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4)理赔性:只有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投保人才能得到赔偿。

4. 保险的分类(1)按被保险对象分类: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2)按保险责任分类:寿险和财产险;(3)按经营方式分类:传统保险和新型保险。

二、保险的基本理论1. 风险及其分类(1)风险的定义:风险是指未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具有潜在的危害性;(2)风险的分类:可分为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和社会风险三种。

2.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1)投保人:即合同的订立者,有权利也有义务;(2)被保险人:即合同的受益人,享有经济赔偿权利;(3)保险公司:即合同的承保方,提供经济赔偿服务;(4)保险标的:即合同所保险的财产或个人;(5)保险费:即合同的价格,由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6)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3. 保险利益及其概念(1)保险利益的概念: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的利益,主要包括保险金、理赔赔偿和保险服务;(2)保险利益的特点:具有相对性、合法性、经济价值和不可分割性等特点。

4. 保险事故及其处理程序(1)保险事故的定义:指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2)保险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通知、事故调查、理赔申请、理赔定损和理赔支付等。

保险学精炼总结

保险学精炼总结
保险市场的参与者
•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提供保险产品 • 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承担保费支付责任 • 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保险市场的供求关系
• 保险需求:受到风险意识、收入水平等因素影响 • 保险供给:受到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等因素影响 • 保险价格:受到保险市场的供求关系、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
责任保险产品的种类与特点
责任保险产品的种类
• 第三者责任保险:如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 雇主责任保险:如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 • 产品责任保险:如产品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责任保险产品的特点
• 以责任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障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以内,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 可以与财产保险产品结合,提供全面保障
02
保险产品的种类与特点
人寿保险产品的种类与特点
人寿保险产品的种类
• 传统型人寿保险:如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等 • 投资型人寿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等 • 养老型人寿保险:如年金险、养老金等
人寿保险产品的特点
• 保险期限较长,通常为10年以上 • 保额较高,保障功能较强 • 可以附加附加险,提高保障范围
机遇
• 国家政策支持:如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 • 市场需求增长:如人口老龄化、风险管理需求增加等 • 技术创新: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高保险业务发展效率
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挑战
• 市场竞争加剧:如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保险市场主体增多 • 政策法规变化:如金融监管政策调整,影响保险公司经营 • 风险防范压力:如宏观经济风险、保险欺诈等
保险的基本原则与运作方式
保险的基本原则

2024年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2024年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的含义、基本组成要素、分类 风险的概念: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者是将来成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原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原因包括实质风险原因、道德风险原因、心里风险原因3中,能够辨别3种风险原因风险的分类:1、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2、按风险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3、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注:保险企业承保的是纯粹风险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基本标准、基本职能、程序三、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保险是风险的管理方式思考:为何在保险学中要用大量篇幅讲风险的内容?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风险变化是保险的依据风险变化影响保险的利益保险是管理风险的工具 第二章保险的概述一、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依照协议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协议约定的也许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导致的财产损失负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成协议约定的年龄、期限时负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制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协议的签订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基本职能、派生职能 宏观和微观作用四、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助五、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国外的和中国的,保险深度和密度 保险财政化的过程(保险史),中国将来保险趋势(数据阐明,WTO后保险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标准第一节 最大诚信标准 最大诚信标准的含义、基本内容、违背这一标准的后果 重要内容包括通知、确保、阐明、弃权与严禁反言。

通知、确保重要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约束;阐明、弃权与严禁反言是对保险人的约束。

1、通知的定义是指在保险协议签订之前、之时和之后,投保双方应就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相互告知对方。

所谓实质性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来说,是指那些影响到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是否承保以及确定承保条件的事实;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其他条件等也许会影响其作出投保决定的事实我国一般采取问询通知形式◆投保人的通知内容 A,在签订协议时,投保人必须积极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和其他重要事实通知保险人;B,协议签订后,假如保险标的风险增加,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C,假如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D,假如有重复保险,要通告保险人; E,在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时,投保人必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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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的含义、基本构成要素、分类风险的概念: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者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风险因素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3中,能够区分3种风险因素风险的分类:1、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2、按风险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3、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注: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纯粹风险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职能、程序三、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保险是风险的管理方式思考:为什么在保险学中要用大量篇幅讲风险的容?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风险变化是保险的依据风险变化影响保险的利益保险是管理风险的工具第二章保险的概述一、保险的含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制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基本职能、派生职能宏观和微观作用四、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济五、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国外的和中国的,保险深度和密度保险财政化的过程(保险史),中国将来保险趋势(数据说明,WTO后保险面临的挑战)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基本容、违反这一原则的后果主要容包括告知、保证、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

告知、保证主要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约束;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是对保险人的约束。

1、告知的定义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之前、之时和之后,投保双方应就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互相告知对方。

所谓实质性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来说,是指那些影响到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是否承保以及确定承保条件的事实;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其他条件等可能会影响其作出投保决定的事实我国一般采取询问告知形式◆投保人的告知容A,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必须主动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和其他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B,合同订立后,如果保险标的风险增加,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C,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D,如果有重复保险,要通告保险人;E,在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时,投保人必须通知。

2、保证的含义是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保证的形式按保证存在的形式: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明示保证是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以语言文字或习惯的作法直接加以明确的保证的行为。

明示保证是保险合同条款的主要容,必须写入保险合同或批单中。

默示保证则是在保险合同中虽然没有以文字形式加以规定,但习惯上是社会公认的或法律确认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保证的事项。

也就是说,虽然这些保证并未在保险合同中列明,但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相关的容。

3、说明的含义此处说明义务指的是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即保险人有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容,特别是免责条款容的义务。

4、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合同的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的某种权利。

弃权可以采用明示或默示方式,明示弃权就是保险人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放弃解约的权利;默示弃权就是默认放弃解约的权利。

禁止反言是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已经弃权的情况下,将来就不得反悔,再向对方主这种权力。

第二节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含义《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身体。

”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现有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在投保时已享有的利益,包括占有利益、抵押利益、担保利益、债权利益。

(2)期待利益:又称希望利益,是指通过现有利益而合理预期的未来利益,包括盈利收入、租金、运费收入、利息。

(3)责任利益:主要针对责任保险而言,民事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产品责任等。

(4)合同利益: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利益。

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本人本人是指投保人自己,任何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者寿命,有无限的利益。

投保人以其本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可以任意为本人的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并可以任意约定保险金额。

(2)配偶、子女和父母依照一般原则,家庭成员相互间具有保险利益。

家庭成员相互间有亲属血缘以及经济上利害关系,投保人以其家庭成员的身体或者寿命为保险标的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但必须存在经济关系。

(4)债权人与债务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合作经营者等等。

4、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和归属主体(1)财产保险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不一定严格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但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强调签约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并不影响保单的效力和保险金的给付。

第三节近因原则案例:一艘装有皮革和茶叶的船舶遭遇海难,致使海水渗入船舱,皮革发生腐烂,虽然海水未直接接触茶叶,但由于腐烂皮革之恶臭,使茶叶串味变质,保险公司对茶叶的损失是否会赔偿?分析:海难对皮革和茶叶的损失均属于近因,海水渗入与皮革腐烂和茶叶变质的因果关系是直接的,中间未中断,也未介入其他任何危险因素。

因为海难作为近因是保险责任围,保险人必须支付保险赔款,以补偿保险人的皮革和茶叶损失。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的、起决定性作用或起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而是指在效果上最接近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

简单讲,确立近因原则的意义就在于明确责任归属,即在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害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如果近因不属于保险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财产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补偿性合同,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理赔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标的遭受了保险责任围的损失时,保险人要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且补偿的数额以恰好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理解损失补偿原则的要点:1、只有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才能获得补偿;2、保险人补偿的数额以恰好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一:被保险人以其财产足额投保的话,其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获得充分的补偿;第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补偿数额,仅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能够保全其应得的经济利益或使受损标的迅速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任何超过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补偿,都会导致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违背损失补偿原则。

二、损失补偿原则量的规定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要受实际损失金额、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三个量的限制,而当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三者中最小者为限,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补偿中获的额外利益。

注:人身保险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第五节代位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也是遵循损失补偿原则的必要要求和结果。

代位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后,依法或按合同约定,取得向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代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代位原则是保险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两个部分,即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1、权利代位的概念权利代位是指保险事故由第三者责任方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的受损而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后,其向第三者责任方享有的赔偿请求权依法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围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权力代位的容(1)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围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3)保险人在获得的代位求偿权以被保险人拥有的转让权利为限(4)代位求偿权不能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5)被保险人不能妨碍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6)保险人不能对自己的被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7)保险人可以放弃代位求偿权。

(8)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3、物上代位物上代位是指所有权的代位。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全额赔偿保险金后,即可取得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一是发生推定全损保险人如果接受这一要求,被保险人签发委付书给保险人,委付即告成立。

二是在发生实际全损后尚有残留物;第四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1、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保险合同的种类补偿性合同:如财产保险合同。

给付性合同:如人身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容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1、投保人(1)投保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投保人应该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 保险标的是合法的;2. 保险标的是可以估价的;3. 只保现实利益,不保预期利益;保险只保现实利益,不保预期利益。

4. 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人身保险:我国《保险法》第12条和第3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谁可以为谁投保?1. 本人本人自己对自己当然有利益关系;所以可以投保。

2. 父母、配偶、子女这样的直系血亲;3. 抚养、赡养和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4. 结合被保险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雇主和雇员)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有死亡责任的保险业务,保额限定只是他所有借款和利息的总额,不能高过这个额度。

2、被保险人在自然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法》规定,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中,除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外,不得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不得为其投保,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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