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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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郑政[2007]9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30
【实施日期】2007.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郑政〔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实行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重要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大型项目和关系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先
经专家咨询论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听证和协商制度,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凡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民主协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监督、督查机制和决策责任制,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明确决策实施前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
二、完善政府责任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范围
(一)理顺管理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研究制定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管理真空等问题。
科学划分市、区、街道事权,明确市、区、街道政府机构的职能和责任,理顺政府纵向关系。
积极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
率先在市政、环保、行政执法、交通、公安、房地产管理、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试行,按年度向社会公布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列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部门绩效考核和行政监察内容。
(二)优化行政流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机关罚款自由裁量权
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明确办事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健全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职位说明书制度,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工作目标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形成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责任和
规程,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规范行政机关罚款自由裁量权,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权威性。
(三)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存在的执行上级机关决策和部署不力、违反规定进行决策、不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等问题,市政府将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对部门及县(市)区政府行政首长予以问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