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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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手册(流程格式)

会计核算手册(流程格式)

目录前言 (1)1. 第一章经营活动 (1)1.1 采购与结算 (1)1.1.1. 采购 (1)1.1.2. 采购结算 (2)1.2. 材料入库 (3)1.2.1. 经营性原材料入库 (3)1.2.2. 非经营材料采购转入工程物资 (4)1.2.3. 提取跌价准备 (5)1.3. 材料领用出库 (5)1.3.1. 用于基本生产活动 (5)1.3.2. 用于车间消耗 (5)1.3.3. 用于在建工程 (5)1.3.4. 用于公司日常消耗等非生产用途 (5)1.4. 成本归集、分配及结转 (6)1.4.1. 成本、费用归集 (6)1.4.2. 制造费用分配及结转 (13)1.4.3. 成本结转、产成本入库 (14)1.4.4. 存货跌价准备 (14)1.5. 劳务成本 (15)1.6. 研发支出 (16)1.7. 收入 (16)1.7.1.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结转 (16)1.7.2. 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结转 (19)1.7.3. 应收款项回收 (21)1.7.4. 计提坏账 (21)1.8. 期间费用 (23)1.8.1. 管理费用 (23)1.8.2. 销售费用 (32)2.1.2. 财务费用 (36)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2.2.1. 税金计提 (39)2.2.2. 缴纳税金 (40)2.3. 损益结转 (40)2.4. 所得税 (43)2.4.1. 计提所得税费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2. 结转所得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利润分配 (46)2.5.1. 本年利润转入 (46)2.5.2. 进行利润分配 (46)2.6. 盈余公积补亏 (47)2.7. 其他日常经营活动 (48)2.7.1. 提取备用金 (48)2.7.2. 银行存款转入其他货币资金 (48)2.7.3. 银行承兑汇票 (49)2.7.4. 增值税 (50)2.7.5. 集团内部资金往来 (51)2.7.6. 专项应付款 (53)2.7.7. 政府补助 (54)2.7.8. 专项储备 (55)2. 第二章投资活动 (57)2.1. 金融资产投资 (57)2.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7)2.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58)2.1.3.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59)2.1.4. 短期投资之间转换 (61)2.2. 长期股权投资 (63)2.2.1. 同一控制下合并长期股权投资 (63)2.2.2.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长期股权投资 (66)2.2.3. 非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 (67)2.2.4.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68)2.3. 固定资产投资 (71)2.3.1. 初始计量 (71)2.3.2. 在建工程 (73)2.3.3. 固定资产折旧 (76)2.3.4. 固定资产减值 (77)2.3.5. 固定资产处置 (78)2.4. 投资性房地产 (79)2.4.1. 初始计量 (80)2.4.2. 后续计量 (82)2.4.3. 转化为自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83)2.4.4. 处置 (84)2.5. 无形资产 (85)2.5.1. 初始计量 (85)2.5.2. 研发支出 (86)2.5.3. 无形资产摊销 (86)2.5.4. 计提减值 (87)2.5.5. 处置 (88)3. 第三章筹资活动 (88)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88)3.1.1. 接收投资 (88)3.1.2. 减资 (90)3.2. 短期借款 (90)3.2.1. 取得 (90)3.2.2. 支付利息 (90)3.2.3. 还款 (90)3.3. 长期借款 (91)3.3.1. 取得 (91)3.3.2. 计提利息 (91)3.3.3. 还款 (92)3.4. 债券 (92)3.4.1. 债券发行 (92)3.4.2. 计提利息 (92)3.4.3. 偿还债券 (93)3.5. 可转换债券 (93)3.5.1. 债券发行 (93)3.5.2. 计提利息 (94)3.5.3. 可转换债券转换 (94)3.5.4. 赎回 (94)3.6. 融资 (95)3.6.1. 融资性质购买业务 (95)3.6.2. 融资租赁 (95)4. 第四章特殊业务 (97)4.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97)4.1.1. 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97)4.1.2. 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101)4.2. 债务重组 (103)4.2.1.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 (103)4.2.2.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 (107)前言本手册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分类,将业务性质分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以及特殊业务等四类。

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

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

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doc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引言民用航空运输企业作为特殊的运输行业,其会计制度应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并结合航空运输行业的特点制定。

本文档旨在为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会计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一章:会计制度概述第一节:会计制度目的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决策。

第二节:会计制度适用范围本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节:会计制度基本原则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保证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一节:资产类科目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第二节:负债类科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第三节: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第四节:成本类科目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第五节:损益类科目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第三章:会计核算流程第一节:会计凭证管理制定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传递和保管制度。

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账簿登记根据会计凭证,及时、准确地登记各类账簿。

定期对账,确保账簿记录与实际相符。

第三节:财务报表编制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节: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

第四章:特殊会计处理第一节:固定资产折旧制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明确折旧方法和年限。

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二节:收入确认根据收入的性质和风险转移情况,确定收入确认时点。

确保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三节:成本费用控制制定成本费用控制政策,加强成本管理。

定期分析成本费用,优化成本结构。

第四节:税收筹划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完整版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完整版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民航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民航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即“航空公司”)、民用机场和从事民航相关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民航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民用机场不包括临时机场。

临时机场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中的票证是指运输凭证。

即与从事民用航空运输活动相关的凭据,包括客票及行李票、航空货运单、逾重行李票、航空邮运结算单、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和旅费证等用于航空运输的纸质凭证。

电子票证结算办法另行规定。

五、航空公司为生产运营储备的航空器材作为流动资产管理。

航空公司应加强航空器材的实物管理,逐步形成以计算机系统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

本办法不涉及航空公司内部航空器材的调拨、移库、核算等。

有关办法可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六、民航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征收期限内计算提取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国内票证结算”、“国际票证结算”、“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航材消耗件”、“高价周转件”科目,并对“材料成本差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民航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内部往来”、“特准储备物资”等科目。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完整版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完整版

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民航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民航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即“航空公司”)、民用机场和从事民航相关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民航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民用机场不包括临时机场。

临时机场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中的票证是指运输凭证。

即与从事民用航空运输活动相关的凭据,包括客票及行李票、航空货运单、逾重行李票、航空邮运结算单、退票、误机、变更收费单和旅费证等用于航空运输的纸质凭证。

电子票证结算办法另行规定。

五、航空公司为生产运营储备的航空器材作为流动资产管理。

航空公司应加强航空器材的实物管理,逐步形成以计算机系统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

本办法不涉及航空公司内部航空器材的调拨、移库、核算等。

有关办法可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六、民航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征收期限内计算提取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国内票证结算”、“国际票证结算”、“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航材消耗件”、“高价周转件”科目,并对“材料成本差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民航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内部往来”、“特准储备物资”等科目。

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手册

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手册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第一章总讲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水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水运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水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以下简称“本方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内河、海洋旅客、物资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 )和从事旅客接送、物资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治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 )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方法。

三、本方法中使用的术语,其定义分不如下:1.运输业务,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运工具提供水上旅客与物资运送的劳务。

2.航次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个或数个航次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3.定期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出租船舶一定期间运输的业务,属于运输经营方式的一种。

4.光租船业务,是指船舶所有人将“光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的业务,属于资产租赁性质。

5.港口装卸业务,是指利用装卸机械在码头泊位或锚地上对船舶或车辆进行装货与卸货的劳务。

6.港口堆存业务,是指利用港口库、场设施对临时不能出港的物资进行收存保管的劳务。

7.港务治理业务,是指对港口基础性设施(包括港口的水域设施、系船设施、港口交通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治理的劳务。

8.航次,是指船舶在营运中完成的一个完整的运输生产过程的周期。

一般从船舶在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起,经装货或上客后,驶至新的终点港卸货或下客完毕时止,作为一个航次。

9.客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以“人”为计算单位。

10.旅客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与该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以“人公里”为计算单位。

11.货运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物资重量,以“吨”为计算单位。

12.物资周转量,是指航运企业在一定期间船舶实际运送的每批物资重量与该批物资运送距离乘积之和,以“吨公里” 为计算单位。

企业会计核算操作手册

企业会计核算操作手册

企业会计核算操作手册第一章企业会计核算概述1.1 会计核算的基本概念会计核算是指通过资产、负债、权益、成本、收益和费用等核算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范,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分类、计量、分析和报告的过程。

1.2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1.2.1 实体主体原则1.2.2 会计平等原则1.2.3 会计持续性原则1.2.4 会计实现成本原则1.2.5 会计现金收付原则1.3 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1.3.1 资产负债表1.3.2 利润表1.3.3 现金流量表第二章会计核算流程2.1 会计凭证的填制2.1.1 原始凭证的整理和核对2.1.2 凭证的填制2.1.3 凭证的审核和签字2.2 分录与账簿的处理2.2.1 会计分录的审定2.2.2 分录的过账2.2.3 总账和明细账的处理2.3 账务报表的编制2.3.1 财务报表的汇总2.3.2 编制资产负债表2.3.3 编制利润表2.3.4 编制现金流量表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应用3.1 会计核算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 3.1.1 提供决策依据3.1.2 监督企业经营3.1.3 维护企业利益3.2 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3.2.1 财务数据的完整性3.2.2 财务数据的准确性3.2.3 财务数据的可比性3.3 会计核算的外部报告3.3.1 股东权益保护3.3.2 企业信用评级3.3.3 政府监管第四章会计核算的管理与改进4.1 会计核算的管理4.1.1 提高会计核算效率4.1.2 加强内部控制4.1.3 推动信息化建设4.2 会计核算的改进4.2.1 技术手段的应用4.2.2 制度规范的完善4.2.3 人才队伍的培养结语企业会计核算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本手册能够帮助企业会计人员和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会计核算手册(科目格式)

会计核算手册(科目格式)

目录前言 (1)第一章资产类科目 (1)1.1. 库存现金 (1)1.2. 银行存款 (1)1.3. 其他货币资金 (2)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5. 应收票据 (3)1.5.1. 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3)1.5.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4)1.5.3. 银行承兑汇票解付 (4)1.5.4.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4)1.5.5. 转为应收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4)1.5.6. 商业承兑 (5)1.6. 应收账款 (5)1.7. 预付账款 (7)1.8. 内部往来 (8)1.8.1. 内部往来—应收账款 (8)1.8.2. 内部往来—应付账款 (8)1.8.3. 内部往来—其他应收款 (9)1.8.4. 内部往来—其他应付款 (9)1.9. 应收股利 (10)1.10. 应收利息 (10)1.11. 其他应收款 (11)1.12. 备用金 (13)1.13. 坏账准备 (13)1.14. 受托代销商品 (14)1.15. 材料采购 (14)1.16. 开发产品 (15)1.17. 原材料 (16)1.18. 库存商品 (18)1.19. 发出商品 (20)1.20. 委托加工物资 (20)1.21. 存货跌价准备 (21)1.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2)1.23. 持有至到期减值准备 (23)1.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1.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5)1.26. 长期股权投资 (25)1.2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1.28. 投资性房地产 (31)1.29. 长期应收款 (34)1.3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5)1.31. 固定资产 (36)1.32. 累计折旧 (40)1.3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1)1.34. 在建工程 (41)1.34.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42)1.34.2. 设备投资 (42)1.34.3. 待摊投资 (42)1.34.4. 在建工程转固 (44)1.35. 工程物资 (44)1.36. 固定资产清理 (45)1.37. 无形资产 (46)1.38. 累计摊销 (49)1.39.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1.40. 长期待摊费用 (50)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42. 待处理财产损溢 (51)第二章负债类科目 (52)2.1. 短期借款 (52)2.2. 交易性金融负债 (53)2.3. 应付票据 (53)2.4. 应付账款 (54)2.5. 预收账款 (56)2.6. 应付职工薪酬 (57)2.7. 应交税费 (58)2.7.1. 应交增值税 (58)2.7.2. 未交增值税 (60)2.7.3. 营业税 (60)2.7.4. 城市维护建设税 (61)2.7.5. 企业所得税 (61)2.7.6. 土地使用税 (62)2.7.7. 车船使用税 (62)2.7.8. 教育费附加 (63)2.7.9. 其他应交税费 (63)2.8. 应付利息 (65)2.9. 应付股利 (65)2.10. 其他应付款 (65)2.11. 递延收益—后期政府补助确认 (66)2.12. 长期借款 (67)2.13. 应付债券 (68)2.14. 长期应付款 (69)2.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70)2.16. 专项应付款 (70)2.17. 预计负债 (71)2.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第三章成本类科目 (72)3.1. 生产成本 (72)3.1.1. 基本生产成本 (72)3.1.2. 辅助生产成本 (75)3.2. 制造费用 (75)3.2.1. 员工成本 (75)3.2.2. 水费 (76)3.2.3. 电费 (76)3.2.4. 劳保费 (77)3.2.5. 折旧费 (77)3.2.6. 修理费 (77)3.2.7. 低值易耗品摊销 (78)3.2.8. 差旅费 (78)3.2.9. 办公费 (78)3.2.10. 机物料消耗 (78)3.2.11. 化验费 (79)3.2.12. 安全生产费 (79)3.2.13. 电话费 (79)3.2.14. 设备检测费 (80)3.2.15. 大修费 (80)3.2.16. 劳务费用 (80)3.2.17. 生产车辆费用 (80)3.2.18. 其他 (81)3.3. 劳务成本 (81)3.4. 研发支出 (82)第四章损益类科目 (82)4.1. 主营业务收入 (82)4.2. 其他业务收入 (83)4.2.1. 材料销售 (83)4.2.2. 水 (83)4.2.3. 电 (84)4.2.4. 租赁 (84)4.2.5. 其他 (84)4.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5)4.4. 投资收益 (86)4.5. 营业外收入 (89)4.5.1. 经营性 (89)4.5.2. 非经营性 (92)4.5.3. 其他 (93)4.6. 主营业务成本 (94)4.7. 其他业务成本 (94)4.7.1. 材料 (94)4.7.2. 水费 (95)4.7.3. 电费 (95)4.7.4. 蒸汽 (95)4.7.5. 其他 (96)4.8. 营业税金及附加 (96)4.8.1. 营业税 (96)4.8.2. 城市维护建设税 (96)4.8.3. 教育费附加 (97)4.8.4. 消费税 (97)4.8.5. 资源税 (97)4.8.6. 土地增值税 (98)4.8.7. 关税 (98)4.8.8. 其他 (98)4.9. 销售费用 (98)4.9.1. 运输费 (98)4.9.2. 员工成本 (99)4.9.3. 差旅费 (100)4.9.4. 招待费 (100)4.9.5. 电话费 (101)4.9.6. 办公费 (101)4.9.7. 水电费 (101)4.9.8. 广告费 (101)4.9.9. 劳保费 (102)4.9.10. 低耗 (102)4.9.11. 会务费 (102)4.9.12. 港口费用 (103)4.9.13. 车辆费用 (103)4.9.14. 防暑降温费 (103)4.9.15. 日常包装费 (103)4.9.16. 折旧费 (104)4.9.17. 装卸费 (104)4.9.18. 铁路营运服务费 (104)4.9.19. 劳务费 (105)4.9.20. 其他杂项费用 (105)4.10. 管理费用 (105)4.10.1. 员工成本 (105)4.10.2. 汽车费用 (106)4.10.3. 业务招待费 (107)4.10.4. 差旅费 (107)4.10.5. 电话费 (107)4.10.6. 水电费 (108)4.10.7. 办公费 (108)4.10.8. 打字复印 (108)4.10.9. 邮寄费 (108)4.10.10.书刊杂志资料费1094.10.11.财产保险费1094.10.12.工会经费1094.10.13.广告宣传费1104.10.14.维修费1104.10.15.水资源费1104.10.16.折旧费1114.10.17.无形资产摊销1114.10.18.税金1114.10.19.会议费1124.10.20.防暑降温费1124.10.21.出国经费1124.10.22.文体活动1124.10.23.环保费1134.10.24.诉讼费1134.10.25.审计评估费1134.10.26.绿化费1134.10.27.项目研发及咨询费1144.10.28.许可费及许可证费1144.10.29.坏账损失1144.10.30.存货损失1144.10.31.顾问费1154.10.32.中介服务费1154.10.33.劳务费1154.10.34.劳动保护费1164.10.35.低值易耗品1164.10.36.租赁费1164.10.37.技术转让费1174.10.38.矿产资源补偿费1174.10.39.招聘费1174.10.40.物业费1184.10.41.培训费1184.10.42.装修费1184.10.43.取暖费1194.10.44.其他1194.11. 财务费用 (119)4.11.1. 利息支出 (119)4.11.2. 利息收入 (120)4.11.3. 汇兑损益 (120)4.11.4. 手续费用 (121)4.11.5. 现金折扣 (121)4.11.6. 其他 (121)4.12. 资产减值损失 (122)4.13. 营业外支出 (123)4.13.1. 经营性 (123)4.13.2. 非经营性—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26)4.13.3. 其他支出 (127)4.14. 所得税费用 (127)4.15.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9)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130)5.1.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0)5.2. 资本公积 (132)5.2.1.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32)5.2.2. 其他资本公积 (133)5.3. 盈余公积 (136)5.3.1. 法定盈余公积 (136)5.3.2. 任意盈余公积 (136)5.3.3. 储备基金 (137)5.3.4. 企业发展基金 (137)5.4. 本年利润 (137)5.5. 利润分配 (137)5.5.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8)5.5.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38)5.5.3.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38)5.5.4. 转作股本的利润 (138)5.5.5. 盈余公积补亏 (139)5.5.6. 未分配利润 (139)5.5.7. 提取储备基金 (140)5.5.8.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40)5.5.9.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40)5.6. 专项储备 (140)5.6.1. 专项储备计提 (141)5.6.2. 专项储备转固 (141)5.6.3. 专项储备列支 (141)前言本手册以集团账套科目为基准,归纳总结了各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各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参考Word)

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参考Word)

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航空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航空运输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

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当地税务机关、开户银行。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的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名称一资产类1 101 现金2 102 银行存款3 109 其他货币资金4 111 短期投资5 112 应收票据6 113 应收帐款7 114 坏帐准备8 115 预付帐款9 119 其他应收款10 121 器材采购11 122 航材消耗件12 123 高价周转件13 124 普通器材14 129 低值易耗品15 131 器材成本差异16 133 委托加工器材17 134 机上供应品18 139 待摊费用19 151 长期投资20 161 固定资产21 165 累计折旧22 166 固定资产清理23 169 在建工程24 171 无形资产25 181 递延资产26 191 待处理财产损益二负债类27 201 短期借款28 202 应付票据29 203 应付帐款30 204 国际票据结算31 205 国内票证结算32 209 其他应付款33 211 应付工资34 214 应付福利费35 221 应交税金36 223 应付利润37 224 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38 229 其他应交款39 231 预提费用40 241 长期借款41 251 应付债券42 261 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43 301 实收资本44 311 资本公积45 313 盈余公积46 321 本年利润47 322 利润分配四损益类48 401 运输收入49 403 通用航空收入50 404 场服务收入51 405 运输成本52 406 通用航空成本53 407 机场服务费用54 408 销售费用55 409 营业税金及附加56 411 其他业务收入57 412 其他业务支出58 421 管理费用59 422 财务费用60 431 投资收益61 441 营业外收入62 442 营业外支出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1 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企业可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航空公司会计财务制度范本

航空公司会计财务制度范本

航空公司会计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航空公司的会计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二条航空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货币图式进行,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账务处理规范、及时准确。

第四条航空公司的会计账簿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第五条航空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资产、负债、权益、成本和损益进行核算。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六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项流程。

第七条航空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和折旧核算,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

第八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清查机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九条航空公司的资产评估应当合乎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负债管理第十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负债管理制度,规范负债的认定、计量和披露。

第十一条航空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负债进行分类和核算。

第十二条航空公司应当及时履行负债的偿付义务,确保财务稳健。

第五章股本管理第十三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股本管理制度,规范股本的发行、转让等流程。

第十四条航空公司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时披露股本信息。

第十五条航空公司应当定期对股本进行核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章利润分配第十六条航空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利润进行分配,保证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八条航空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披露利润分配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第十九条航空公司应当根据利润情况制定合理的奖励政策,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七章税务管理第二十条航空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确保税务合规。

第二十一条航空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申报和缴纳流程。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航运企业会计核算中最基本的一项报表,用于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

在资产方面,航运企业主要包括船舶、货物和货币资金等;在负债方面,主要包括船舶融资贷款、运营成本及拖欠的费用等;所有者权益反映了航运企业对外部投资者的财务责任。

2.损益表:损益表是航运企业会计核算中用来反映企业收入、成本和利润状况的报表。

航运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承运货物的运费,成本包括船舶的折旧、燃料成本、人员薪酬和维护等费用。

通过损益表可以评估企业的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用来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对于航运企业来说,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出售船舶、银行贷款、运输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燃料支出、船员薪酬的现金流出等。

现金流量表有助于航运企业及时了解和管理现金流动状况,保持资金的稳定和流动。

4.成本核算方法:航运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船舶购置成本、运营成本和资本成本。

船舶购置成本包括船舶的购置价款和相关费用;运营成本包括船舶的运输燃料费、人员薪酬、维修费等;资本成本反映船舶在一定时期内的折旧和利息支出。

通过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航运企业可以掌握到各项成本的实际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预算编制和管理:航运企业通过制定和执行预算,对企业的经营目标、计划和预期进行控制和管理。

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和投资预算。

收入预算是指预测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收入水平;成本预算是预测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各项成本支出;投资预算是指企业在特定时期内计划进行的各项投资项目。

通过预算编制和管理,航运企业可以对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总之,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本核算方法和预算编制和管理等。

这些方法有助于航运企业了解和管理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资金流动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航运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船运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范本

船运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范本

船运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运公司成本核算工作,规范成本核算行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船运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确保公司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基础工作第四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人员设置。

第五条定额管理:公司应根据行业标准、公司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各项成本定额,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六条原始记录:公司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确保各项成本和费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原始记录应包括货物运输信息、船舶运行数据、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七条计量验收:公司应建立健全计量验收制度,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计量验收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货物重量、体积、数量等进行严格把关。

第八条人员设置:公司应根据成本核算工作需要,配备适量的专业人员,负责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九条成本核算程序包括:成本核算对象确定、成本项目归集、成本计算、成本分析、成本核算报告等环节。

第十条成本核算对象确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如航线、货物类型、船舶等。

第十一条成本项目归集:根据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相关成本项目,如燃料费、人工费、维修费、货物装卸费等。

第十二条成本计算:根据成本项目归集的数据,采用适当的方法计算各项成本。

第十三条成本分析: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报告:定期编制成本核算报告,反映公司成本状况,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会计实务核算手册

会计实务核算手册

会计实务核算手册总公司会计处编制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物流企业会计概述 (3)第一节物流企业概述 (3)第二节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基础与任务 (3)第三节物流企业会计科目 (4)第四节会计凭证与账簿 (7)第五节会计核算形式 (12)第二章资产 (13)第一节货币资金 (13)第二节应收款项 (17)第三节应收代收货款 (26)第四节资金往来 (28)第五节坏账准备 (29)第六节存货 (31)第七节待摊费用 (35)第八节固定资产 (37)第九节无形资产 (42)第十节其他长期资产 (43)第三章负债 (45)第一节短期借款 (45)第二节应付款项 (46)第三节应付职工薪酬 (48)第四节应交税费 (52)第五节应付利息 (56)第六节应付股利 (57)第七节其他应付款 (57)第八节到付及代收款 (59)第九节加盟商结算 (62)第十节预提费用 (70)第十一节长期负债 (70)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71)第一节股本 (71)第二节资本公积 (71)第三节盈余公积 (72)第四节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 (73)第五章损益 (74)第一节收入 (74)第二节垫付款 (76)第三节主营业务成本 (77)第四节营业税金及附加 (87)第五节营业费用 (88)第六节管理费用 (89)第七节财务费用 (92)第八节资产减值损失 (92)第九节营业外项目 (93)第十节所得税费用 (94)第十一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6)第六章会计报告 (96)第一节资产负债表 (97)第二节利润表 (98)第三节现金流量表 (99)第四节成本费用表 (102)第五节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107)第七章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113)第一章物流企业会计概述第一节物流企业概述一、什么是物流企业物流企业(Logistics enterprise)指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至少从事运输(含运输代理、货物快递)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并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具有法人资格的的经济组织(经营单位)。

航运企业财务核算制度范本

航运企业财务核算制度范本

航运企业财务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核算工作,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方面的核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工作。

第二章资产核算第五条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六条现金应按国家规定进行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规。

现金收支应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第七条应收账款应根据销售合同、提供劳务等业务发生时确认,按照实际销售金额入账。

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定期对账,确保账款相符。

第八条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执行。

企业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负债核算第十条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等。

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十一条应付账款应根据采购合同、接收劳务等业务发生时确认,按照实际采购金额入账。

企业应加强应付账款的管理,定期对账,确保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预收账款应根据销售合同、提供劳务等业务发生时确认,按照实际收款金额入账。

企业应加强预收账款的管理,确保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应付工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确保员工权益。

第十四条应交税费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进行核算。

物流企业会计实务示范手册

物流企业会计实务示范手册

物流企业会计实务示范手册物流企业会计实务示范手册是针对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操作手册,包括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简要介绍几个常见的实务问题:一、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管理物流企业通常需要投资大量的固定资产,如货车、仓库、办公设备等。

在资产管理方面,需要做好资产的购置、折旧、变卖等工作。

为确保资产的准确计量和管理,物流企业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按规定进行资产折旧和报废处理。

2. 应收账款管理物流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后,通常需要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在服务完成后,客户需要支付相应的运费等费用。

应收账款管理是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避免账款逾期,物流企业需建立客户档案,及时进行账款催收,并定期进行坏账核销。

二、财务报表物流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报表可以反映物流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是管理层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税务管理1. 增值税管理物流企业通常涉及到运输服务、仓储服务等多个环节,因此在增值税管理方面需要做好税负分摊和减免等工作。

为了确保税务合规,物流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并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2. 所得税管理物流企业需要定期进行所得税申报和缴纳,同时也需要进行所得税核算和税前扣除等工作。

为了避免税务风险,物流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所得税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税务管理,确保所得税的合规缴纳。

以上是物流企业会计实务示范手册中的部分内容,物流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会计实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会计核算手册(流程格式)

会计核算手册(流程格式)

会计核算手册(流程格式)目录前言 (1)1. 第一章经营活动 (1)1.1 采购与结算 (1)1.1.1. 采购 (1)1.1.2. 采购结算 (2)1.2. 材料入库 (3)1.2.1. 经营性原材料入库 (3)1.2.2. 非经营材料采购转入工程物资 (4)1.2.3. 提取跌价准备 (5)1.3. 材料领用出库 (5)1.3.1. 用于基本生产活动 (5)1.3.2. 用于车间消耗 (5)1.3.3. 用于在建工程 (5)1.3.4. 用于公司日常消耗等非生产用途 (5)1.4. 成本归集、分配及结转 (6)1.4.1. 成本、费用归集 (6)1.4.2. 制造费用分配及结转 (13)1.4.3. 成本结转、产成本入库 (14)1.4.4. 存货跌价准备 (14)1.5. 劳务成本 (15)1.6. 研发支出 (16)1.7. 收入 (16)1.7.1.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结转 (16)1.7.2. 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结转 (19)1.7.3. 应收款项回收 (21)1.7.4. 计提坏账 (21)1.8. 期间费用 (23)1.8.1. 管理费用 (23)1.8.2. 销售费用 (32)2.1.2. 财务费用 (36)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2.2.1. 税金计提 (39)2.2.2. 缴纳税金 (40)2.3. 损益结转 (40)2.4. 所得税 (43)2.4.1. 计提所得税费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2. 结转所得税.............................................................................................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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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3)第一章总则 (3)1.1目的和依据 (3)1.2适用范围 (3)第二章要紧业务会计处理 (3)2.1存货业务会计处理 (3)2.1.1 存货分类 (3)2.1.2 存货计价方法 (3)2.1.3 船存燃油会计处理 (4)2.1.4 待转燃油会计处理 (4)2.2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5)2.2.1 固定资产分类 (5)2.2.2 购建船舶 (5)2.2.3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5)2.2.4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8)2.3期末未完航次收入与成本 (9)2.3.1 应收可能未完航次收入 (9)2.3.2 应付可能未完航次成本 (9)2.3.3 已完航次未达支出 (9)2.4航运销售会计处理 (10)2.4.1 航运企业收入种类 (10)2.4.2 航运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10)2.4.3 年末未完航次确认 (12)第三章成本费用会计处理 (12)3.1 营运成本、费用的构成 (12)3.2 航运业务成本的计算对象、计算单位与计算期133.2.1 成本计算对象 (13)3.2.2 成本计算单位 (13)3.2.3 成本计算期 (14)3.3 营业成本项目构成 (14)3.3.1 船舶运行成本 (14)3.3.2 船舶固定费用 (16)3.3.3 船舶共同费用 (18)3.3.4 船舶租费、舱(箱)位租费 (18)3.3.5 集装箱固定费用 (19)3.4 运输业务成本的计算 (20)3.4.1 运输业务成本计算的原则 (20)3.4.2 分配性费用的计算方法 (20)3.4.3 运输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计算 (23)第四章信息披露 (24)要紧会计事项分录 (25)第一部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航运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统一规范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航运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进一步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补充规定、《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差不多核算方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航运企业具体特点,特制定本会计处理方法。

1.2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从事内河、海洋物资运输等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要紧业务会计处理2.1存货业务会计处理2.1.1 存货分类存货是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所持有的,或者在营运过程中将被消耗的材料、燃料等物资,包括库存及船存燃油、待转燃油、可转售集装箱、材料、润料、包装物、备品配件、低值易耗品等。

2.1.2 存货计价方法(一)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二)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2.1.3 船存燃油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船舶轻油和重油的购买、消耗及结存。

(二)船存燃油的要紧账务处理如下:1、加油时,依照发票和船舶签收的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耗油时,依照船舶轮机报告审核无误后,借记“船舶运行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本科目应当序时核算,当加油账单和耗油报告的传递时刻与序时核算的要求不匹配时,应通过“待转燃油”进行预估核算,直至满足序时核算的要求时,再按第(1)点处理。

(三)本科目按船存燃油种类、数量和单船设置明细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船存燃油的实际成本,其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里反映。

2.1.4 待转燃油会计处理(一)本科目属于“船存燃油”的辅助账户。

(二)待转燃油的要紧账务处理如下:1、预估加油款项,依照清单,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应付燃油款暂估)。

在下一期期初,以红字作同样的分录。

加油预估是指,月末船舶加油业务差不多完成,但加油发票尚未抵达而进行的预估工作。

2、预估已完航次耗油成本,依照耗油报告或合理可能,借记“船舶运行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下一期期初,以红字作同样的分录。

已完航次耗油预估是指,月末,耗油报告已到但由于与序时核算的要求不匹配而进行的预估工作,或者耗油报告未到而进行的预估工作。

3、预估未完航次耗油成本,应按照预估未完航次完整航次的耗油成本与完工百分比的乘积,确认为未完航次耗油成本,借记“船舶运行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下一期期初,以红字作同样的分录。

未完航次耗油预估是指,每季度末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未完航次耗油成本的预估工作。

(三)本科目余额反映船存燃油的实际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并同“存货”反映。

2.2固定资产会计处理2.2.1 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为营运、出租或经营治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船舶、车辆、集装箱、通讯设备、房屋与建筑物以及其他与营运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2.2 购建船舶(一)公司向外订造的船舶,入账价值包括船舶建筑合同价格加上竣工验收前的试运转费用、监造费用以及应缴纳的税费。

(二)关于购入的二手船,入账价值包括船舶购买合同价格加上应缴纳的税费,以及船舶投入使用前的整修费、改造费以及接船费用。

(三)公司方便旗船改挂国旗发生的税费,假如金额较大的,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2.3 融资租赁(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2)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治理的通知2008年04月1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厅水字[2008]1号“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治理的通知”,规范船舶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应遵循该通知的规定:①本通知所称的国内船舶融资租赁活动,是指船舶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用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行为。

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用“三资企业”的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应事先取得交通运输部的批准。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新建或购置的船舶,其船舶所有人应为该融资租赁船舶的出租人,船舶经营人应为该融资租赁船舶的承租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按光船租赁关系办理登记手续。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在国内新建船舶或进口船舶投入国内水路运输,应由承租人在建筑或进口船舶前按有关规定向相应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增运力手续(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应取得新增运力批准文件,一般货船应取得新增运力登记证书),并在申请时注明拟采纳融资租赁方式,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协议。

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在同意其新增运力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上应注明采纳融资租赁方式及其融资租赁出租人。

船舶建筑或进口完毕,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凭新增运力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材料到海事治理机构办理船舶有关登记手续。

取得相关证书后,由船舶承租人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人、出租人属“三资企业”的除外)购置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现有船舶投入国内水路运输的,按照我部有关规定不必事先办理新增运力手续。

船舶购置完成后,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凭所购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原件、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材料到海事治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取得相关证书后,由船舶承租人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3)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可能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能够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一般指75%或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一般指90%或90%以上,下同)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专门,假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或承租人)才能使用。

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4)融资租赁的要紧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纳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纳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纳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纳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届满,公司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2.2.3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企业因从事营运活动以经营租赁形式租入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应由相关的营运业务成本负担,分不列入“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主营业务成本——港务治理支出”、“其他业务支出”中的“租费”项目。

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4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注1:关于购置的二手船,剩余折旧年限大于5 年的,按剩余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不足5年的,按5年计提折旧。

注2:船舶和集装箱的可能净残值按处置时的可能废钢价确定2.3期末未完航次收入与成本2.3.1 应收可能未完航次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会计期末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应收未完航次运输收入。

会计期末,公司应关于当期期末未完成的航次,依照顾确认的航次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运输收入”科目(未完航次收入预估),并在下一期间期初,以红字作同样的分录。

(二)本科目应按船名、航次作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未完航次应收运费收入,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科目反映。

2.3.2 应付可能未完航次成本(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期末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预估的应付与未完航次运输相关的款项。

(二)每季度末,公司应预估未完航次完整航次的航次运行变动成本。

以未完航次完整航次的航次运行变动成本与完工百分比的乘积,确认为未完航次成本,借记“船舶运行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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