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同之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合同之债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一.不当得利

(一)概念:没有合法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蒙受损失的事实。(以利益返还请求权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二)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没有合法根据

(三)效力

1,主体

权利人——受损失一方(及其继承人)

义务人——受益方(及其继承人)

2,应予返还的利益及利益确定时间

(1)返还原物及因原物而取得其他利益

(2)原物不能返还时,应当返还原物的价额

时间

(1)受益人善意——受利益返还请求时

(2)受益人恶意——利益受领时

(3)取得时善意,嗣后知道——知道之时3,返还范围

受益受损范围比较

(1)利益大于损失时,在损失限度内负返还义

(2)损失达与利益时,在所受利益限度内负返

还义务

受益人的主观状况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以现存利益为返还范围

(2)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以加重责任为范围二.无因管理

(一)概念: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而对他人事物进行的管理

(二)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无因管理无权代理

行为的内容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法律行为

行为人名义管理人名义或本人名义行为人,本人名义制度价值法律鼓励法律不鼓励

所涉及法律关系管理人和本人本人,无权代理人和第三人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制度功能鼓励矫治

内容复杂简单

利益返还管理人实际支付费善意:返还现存利益用,不受本人是否恶意:所得利益,复加

取得利益的影响利息,损害赔偿(三)类型

1,真正无因管理与不真正无因管理(准无因管理)

2,适法无因管理与不适法无因管理

3,一般的无因管理与特殊的无因管理

(四)构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

2,无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

3,具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事务的意思

(五)效力

管理人的义务

1,适当管理义务

(1)应采纳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依管理组要而继续管理的义务

(3)开始管理的通知义务

(4)报告与计算义务

2,赔偿义务

(1)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管理,造成损害的

(2)虽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管理,但不违反本人应尽的公益上的义务,或属于本人应当承担

的法定扶养义务,仅故意或过失负赔偿义务(3)因情况紧急,为避开危险而无因管理,仅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赔偿义务

本人的义务

1,真正的无因管理

(1)偿还必要的或有益的管理费用

(2)清偿无因管理产生的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管理人若为管理事务受到损失,本人应承担赔偿损失2,不真正的无因管理

误信管理

不法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