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淀区2010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引进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海淀区2010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用人单位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 在下达的引进控制数内,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

2、应届毕业并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3、所学成绩全部合格,主修课程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4、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二、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通过网上审核和材料申报的程序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接收。

1、网上审核。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为),注册单位信息,选择申报渠道,设置主管单位,如实填写毕业生信息(所有项目均不得为空),详细填报引进理由,提交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材料申报。用人单位网上提交毕业生信息审批通过后,打印《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与所需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批。由市人力社保局出具《接收函》(一式两份)后,用人单位方可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注:网上审核和材料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自2010年5月4日起,网上信息提交截至5月31日;申报材料报送截止6月30日。

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二层政务大厅毕业生接收窗口(19号窗口),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8498991。

四、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要规范申报渠道,不得多头申报,并按照“谁接收,谁申报”的原则,由毕业生实际接收单位办理申报。批准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均应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中。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不具有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资质。

2、用人单位在区人力社保局下达的引进控制数内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对于用人单位未使用的引进指标,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调剂使用。

3、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申报材料组织报送,并保证网上信息和申报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准确。报送的纸质材料与网上信息不符的,视为不合格,不予上报。

4、各用人单位务必妥善保管好所领取的公文批件。

5、各用人单位不得同已与北京市各乡镇签订了《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1、201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数据填报须知

2、201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及要求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电子数据填报须知

用人单位应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为)”完成电子信息填报,并通过该系统查询审批办理过程及结果。

第一步,注册单位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注册单位信息,选择申报渠道,设置主管单位(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过200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以及2010年毕业生需求的单位不需注册,可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后,应检查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相符,应及时修改。方法为:进入“系统设置”,点击“单位信息管理”,检查表项中各基本项信息与当前实际情况做对比,如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联系人及电话等,重点应检查本单位“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是否为四季青派出所或是上地派出所(建议驻上地区域的单位选择此派出所)。

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直接与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联系,联系电话:88498991。

第二步,查询引进控制数

进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在“最新事项”栏下点击“2010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于当前页“控制数使用情况统计”处查看毕业生引进控制数。

第三步,填写毕业生电子数据

点击系统左侧导航条处的“添加毕业生信息”,按系统要求与提示,依次如实填写相应信息,相关项目不得为空。

1、填写“学校名称”。可从“点击这里直接查找毕业学校”处查找。如系统中未列此学校,按系统提示操作,申请添加相应学校名称。

2、填写是否为独立学院。凡属独立学院毕业的学生均不在引进接收范围之内(可通过教育部网站查询独立学院名单,网址为/edoas/website18/info7067.htm)。

3、填写“专业”。应与拟引进学生的就业推荐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一致。可从“点击这里直接查找专业”处查找。如系统中未列此专业,参照填写“学校名称”方法处理。

4、填写“毕业时间”。参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的毕业时间填写。如学生毕业时间为“2010年4月”,则选填“春季”;毕业时间为“2010年7月”,选填“夏季”。

5、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自筹、并轨的,一律填为“非定向”。

6、选择“生源地”。因升学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如由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学历升入上一个阶段学习,中间没有间断(含中间因毕业生参加工作而间断,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落户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则第一次迁出的原始户籍地,即为毕业生的生源地。

7、外语语种为“英语”,则外语等级必填。

8、填写“申报理由”。表述内容应为300~600字,简要介绍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岗位需求情况、考察选择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办法,重点阐述毕业生的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等内容,采取专业化、个性化、量化方式描述,并写明对毕业生拟安排的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