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折旧问题探析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贾 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折旧问题探析(全文)
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折旧问题探析(全文)【摘要】目前,一些企业对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资产不计提折旧,这一做法不符合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文章分别从规范和实务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计提路产折旧的必要性,并借鉴公路上市公司的做法,对不同类别公路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政府还贷公路;公路资产;折旧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但是在实务中,一些省市区的政府还贷公路是委托国有公路经营企业进行管理的。
比如: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沪深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都涉及建设与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业务。
按照国家进一步深化企业会计改革的要求,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一方面要在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另一方面,还需要结合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特殊要求从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本文就其中争议较大的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是否应该计提折旧问题进行讨论。
从实务来看,部分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没有计提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路产折旧。
那么,计提路产折旧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不难看出,计提路产折旧会增加营业成本,抵减公司利润,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这种会计核算方法的选用真的会对企业发展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吗?这种与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相矛盾的做法应该继续坚持吗?一、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一)公路经营企业应执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必须依据《公司法》的原则要求执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对资产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者构成企业费用的价值补偿,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属于企业确认损益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就不能忽略按照规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财务处理,否则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解读会计报表。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还方面 。政府部 门要加强还贷高速公路 的资金管理 ,紧随经济新 产收入 全额归属单位预算管理 中,围绕 国有资产权益维护等多个
常态步伐 ,满足 国家财务改革 客观需求 ,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多样 方 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化作用 ,要综合分析主客观影 响因素 ,客观分析政府还贷高速公
( 2 ) 对支出预算 的管理。管理支出预算过程中,应该重视预
、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现状
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收取 的车辆通行费用属于国家行政事业 高速公路养护部门要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 ,细化公路养护的项 目。 性 收费 ,必须纳入到 国家财政专户 中管理。资金 的流人 流出需要 单位财务部 门需要分解出预算指标 ,将其 分配 到各个部 门与项 目
路经营资金管理现状 , 通过不 同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解决存 在的 算 的编制 。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基本要求 ,合理安排 与部
问题 ,优化资金管理方式 ,提高其利用率。
一
署预算编制工作。各个收费站点要详细统计业务用车行使 的里程 、 用水量 、用 电量等 ,参照执行价格计算公路 日常维护的基本支出。
据收支两条线 的模式管理 通行 费用 收入是高速公路养护与 E l常 准的同时缩减养护成本。 管理资金的来源 ,同时也是 政府还贷 的资金来源。通行费用涉及
到 的范 围比较广 、金额大 ,需要对其进行控制与管理。公路养护
2 .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注重资金内部控制 。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因为涉及 的环节较多 、 金融 巨大、 范围较广 ,
过 向个人或者企业有偿集资或者贷款形式所建设 的公路 叫做政府 体收费指标 、标 准落实到高速公路 的每个 收费站点 ,甚 至班组。 还 贷公路。与经 营性公路 相 比,政府还贷公路 不以营利为 目的,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 的相关条例 ,公路三产收也是国有资产有偿收
收费公路企业折旧政策研究:路产入账及折旧政策全梳理
收费公路企业折旧政策研究:路产入账及折旧政策全梳理作者:中债资信交运行业研究团队全文6882字,建议阅读时间为12分钟。
摘要收费公路企业由于路产入账方式和折旧政策的差异,财务报表有时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债资信交运研究团队对已覆盖的79家收费公路企业的路产入账方式、折旧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得出如下结论:路产入账方式方面:现有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路产入账方式做出明确规定,也未形成行业统一标准或惯例,不同公路经营企业在路产入账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别:一部分企业将其记入固定资产,一部分企业将其记入无形资产,还有一部分企业将其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中债资信认为两种入账方式对公司财务表现影响并不显著。
折旧(摊销)政策方面:对于不同性质的路产,企业往往采取不同的折旧(摊销)政策,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对经营性公路计提折旧(摊销),而对还贷性公路不计提折旧(摊销)。
折旧(摊销)方法主要为车流量法(工作量法)和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区域分化方面:东部地区大部分企业对所有路产均计提折旧(摊销);中部地区多采用经营性公路计提折旧(摊销)、还贷性公路不计提折旧(摊销)的折旧政策;西部地区多数省份不计提折旧(摊销)或仅对经营性公路计提。
折旧(摊销)政策的财务影响方面:从利润表来看,不计提折旧(摊销)的企业比对全部路产计提折旧(摊销)的企业毛利率高约20%~30%;长期,折旧(摊销)政策会通过损益表逐渐影响公司资本结构;另外,企业在选择折旧(摊销)政策时,会结合税收政策、自身盈利等因素综合考虑,盈利情况较好的企业普遍会对全部路产计提折旧(摊销),而盈利水平偏低的企业则倾向于仅对经营性公路计提折旧(摊销)甚至不提折旧(摊销)。
综合以上分析,在对收费公路企业做分析时,需要注意不同折旧(摊销)政策对企业财务表现的影响,并深入探寻其折旧(摊销)政策的选择原因,以更全面的考量企业的风险;由于不同折旧(摊销)政策并不影响现金流,故可相对侧重现金流相关指标对企业进行分析和比较。
浅谈公路客运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
浅谈公路客运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公路客运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问题。
首先介绍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并详细解释了公路客运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然后探讨了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方式,以及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最后分析了固定资产折旧的调整与处理方法,并强调了在公路客运企业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折旧的重要性。
建议在实践中注重固定资产折旧的监管和纠正,展望未来可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总结指出,正确处理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对于保障公路客运企业的财务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公路客运企业、会计核算、计算方法、影响因素、调整与处理、重要性、建议、展望、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公路客运企业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国内外各地之间的客运服务任务,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是公路客运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资产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是指由于使用和流逝而减少的资产价值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摊销。
在公路客运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核算内容,直接影响企业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准确反映。
随着公路客运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运营的持续发展,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变得愈发重要。
如何准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处理固定资产折旧调整和计提,对于企业的财务运作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深入研究公路客运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探讨其影响因素以及处理方法,对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2 研究意义公路客运企业作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折旧的正确计算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成本,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规划资产的更新和更换,确保企业设施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
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作者:李璐来源:《今日财富》2023年第33期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直接影响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自身经营。
目前高速公路企业在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使用监管、维护保养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导致资产管理效率低下、财务风险增加。
本文对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内容、管理重要性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就资产合理定义、日常监管、维护保养等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提供参考。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17.7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庞大的高速公路网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固定资产是高速公路企业的基础性资产,其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潜力,切实反映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
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资产的最优配置,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也关系到国家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高速公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高速公路企业的固定资产范围广泛,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一是公路基础设施资产。
公路基础设施资产是高速公路企业最为核心和价值最高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设施等,这些资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使用寿命长且不易转移,是典型的基础设施类固定资产。
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此类资产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转入折旧时期,但由于高速公路基建的特殊性,这些资产的价值不会完全折旧。
二是机械设备。
高速公路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如养护和作业车辆、通信设施、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工程抢险设备等,这些设备会随着技术更新而定期更新或改造,其中一些设备折旧速度快,需要加速折旧。
机械设备对保障高速公路正常通行起着重要作用,其管理需注重计划更新和日常维护。
国有企业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预算管理问题探讨
国有企业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预算管理问题探讨作者:洪香花来源:《经营者》 2018年第8期一、引言政府还贷公路指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
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营利收入要纳入国家的财政部,主要用于偿还贷款,或是用来维修保养公路。
在现行情况下,由于国有企业缺少资金管理,出现企业还本利息大的问题。
在顺应国家财政改革的趋势下,国有企业应当客观看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预算监管方面实施具体措施,改善存在的问题。
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的特征(一)政府主导性强现今,由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是由政府部门指导进行,整个工程的建设规模、投资方案等都要经由政府部门审批。
高速公路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带有公益性,旗下的企业也要无条件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
当然,由于高速公路的建设耗资巨大,投资周期长,由政府主导建设更有利于资金的募集,并且在投资建设的过程中规范操作。
[1](二)代位性强在建设高速公路的过程中,国家财政的投入是有限的,如何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最有效的方式是交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但必须依据政府部门的政策与制度,这不仅让有限的财力推动了项目的实施,同时国有企业本质上就代表了政府的一种管理制度行为,因此具有很强的代位性。
企业与政府部门相辅相成,有利于保障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推动项目的实施。
(三)灵活发展性强政府在还贷高速公路的经营建设过程中,由于还本利息大、投资周期长,政府部门可以设立服务设施经营或是广告的经营权,比如服务区的餐饮服务,高速公路的沿线广告收入,服务区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多变,能让经营企业的发展更加灵活,同时也能带动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
三、预算管理现状(一)对预算管理较为重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经营企业较为重视预算管理,但由于经营企业的预算管理模式不同于政府部门,还贷高速公路大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收支都用于公益。
而经营企业一般都以赢利为主,财政收支预算较为单一,通常体现在通行费的收入方面。
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现状分析与对策
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现状分析与对策一、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现状我国从1979年开始将企业折旧制度作为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来研究,1985年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1986年财部颁布《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条例实施细则》,以此构成了我国现行的直线拆旧、分类提取和分散使用的折!日制度。
此后,国家又先后对一些行业或一些企业采取特别优惠折旧的方法,如允许生产线上使用的主要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缩短30%,2001年将计算机折旧年限由5年减为3年等。
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
这些措施对于提高企业折旧水平,增强其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能力和实力,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但我国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采用直线折旧法,且法定拆旧年限偏长我国从解放以来一直实行直线折旧,虽然在财务核算上简洁方便,但不符合固定资产使用实际,本体现企业忙闲对折旧的影响,也未考虑固定资产维修费用随使用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增大的特点。
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实行加速折旧法,如美国对10年期限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定为8%,14%,12%,10%(连续3年),9%(连续4年),不仅正确地反映出设备在早期利用多,后期利用少的情况,加速更新换代以降低无形损耗的影响,而且在前期取得了更多的税收减免。
采用直线折旧并且折旧年限过长,都是没有充分考虑无形损耗的做法。
随着科技进步的加快,设备的无形损耗越来越明显,有的高精尖部门的固定资产不是因为磨损过度而报废,而是在其自然寿命的中期甚至早期就有性能更好、效率更高或价格更便宜的新设备出现。
如果不予考虑,不但科技发展迟缓,还要丧失大量潜在利益。
这就要求对某些设备必须有快速折旧的特殊政策。
我国虽采用分类折旧,但仍远落后于补偿无形损耗的实际需要。
(二)按原值计提折旧,末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近年来,投资品价格有大幅度上涨。
使固定资产现值与帐面原值有较大偏离。
按原值提取折旧不能满足固定资产更新的需要,而且现阶段的更新往往并不是对设备的原样补偿,而是要求性能更好,相应价格上涨率更大。
浅论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折旧问题
经济论坛浅论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折旧问题周宇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阳621000)摘要:从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通车运行以来,我们高速公路的建设步伐就始终没有停止过,而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高速公路的发展也不断蓬勃,在我国修建的高速公路中,绝大多数都是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关于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是否应当计提折旧,至今存在争议,本文主要围绕是否应该计提折旧及具体的计提折旧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折旧必要性;折旧方法1引言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也迎来了蓬勃期,修建规模和速度都在与日俱增,并且也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而在我国修建的高速公路中,绝大多数都是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
当前,我国很多经营性的高速公路都会对路产进行计提折旧,但是关于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是否应当计提折旧,依然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认为,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应当折旧,并且也有合适的计提折旧方式可供参考。
2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特点所谓政府收费还贷性收费公路,即指在国家占有一定投资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借贷社会资金修建而成的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来偿还借款,期满后会将公路移交给交通主管部门的高速公路。
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其在收费期满后会变成可以被无偿使用的高速公路,因此是准公共产品;二是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一般是政府为了改善某一地区交通状况而进行修建的,是政府主导的结果;三是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的修建能够有效改善地区交通状况、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是政府职能发挥的体现。
3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折旧的必要性一是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相关规定,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是企业确认损益的基本要求,要编制规范、真实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就必须要按要求计提规定资产折旧,而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的经营企业作为企业的范畴,也应当遵循相关规定。
二是虽然很多学者认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经营企业是代理政府行使相应管理职能,该部分资产具有事业单位资产的属性,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不要求计提折旧或摊销,因此认为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不需要计提折旧。
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核算问题探讨
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核算问题探讨作者:徐昊吴晓彤来源:《财会月刊·上半月》2020年第09期【摘要】政府还贷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中的一种特殊资产形式,涉及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两个主体的核算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对政府还贷公路的资产核算规则仍不够明确,在入账主体、入账方式和折旧政策等方面存在制度衔接不完善、计量口径不统一的问题,从而影响政府还贷公路资产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
为此从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两个视角审视政府还贷公路的资产核算问题,通过区分不同情况来设定适用的资产核算方法,以准确核算政府还贷公路资产。
【关键词】政府还贷公路;政府会计;企业会计;资产核算【中图分类号】 F23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17-0064-4一、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自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来,依托“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政府还贷公路已经成为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收费公路的主体。
截至2018年底,我国政府还贷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9.33万公里,占收费公路总里程的55.5%; 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4.49万亿元,占收费公路累计总投资的50.5%; 政府还贷公路债务余额为3.05万亿元,占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的53.7%。
由此可见,准确核算政府还贷公路资产,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还贷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中的一个特殊资产形式,其会计处理自始就具有独特性。
由于贷款修路的性质决定了地方政府必须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公司履行贷款和还贷责任,因此很多政府还贷公路尤其是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其建设和运营主体是地方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公司,而非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这就造成了其出资主体是政府,而建设和运营主体是平台公司,导致政府还贷公路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兼顾两类主体的特性。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实践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组织。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财政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社会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经济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探讨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探讨政府的财政管理是国家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而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也是政府重要的投资项目之一。
随着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政府需要负担相应的还贷责任。
高速公路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探讨。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财务管理是指政府对高速公路的还贷资金进行合理调配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及时归还。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资金,政府通常会通过政府债券、财政拨款、土地出让等方式筹集资金。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筹集:政府需要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还贷资金,包括政府债券发行、财政拨款、土地出让等。
在筹集资金时,政府需要根据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做出合理的资金筹集计划,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及时性。
2. 资金使用:政府需要对还贷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资金,政府必须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避免挪用和浪费。
3. 资金归还: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资金归还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政府需要根据债务还款计划,及时归还还贷资金,确保债务的及时偿还。
4. 风险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风险、利率风险等。
政府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还贷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会计核算1. 费用核算:政府需要对高速公路的建设、维护和运营费用进行核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费用的透明度。
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档案和账簿,记录和核算高速公路的各项费用,包括建设费用、管理费用、维护费用等。
2. 收入核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常会收取通行费用或者其他收入,政府需要对这些收入进行核算,确保收入的准确和安全。
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收入核算制度,及时记录和核算高速公路的收入,确保收入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3. 资金余额核算:政府需要对还贷资金的余额进行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充足。
政府会计改革后资产折旧与摊销相关问题的思考
政府会计改革后资产折旧与摊销相关问题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相关部门的会计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资产折旧与摊销作为会计核算中的重要内容,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新的会计改革背景下,资产折旧与摊销的相关问题也日益凸显,需要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
一、资产折旧与摊销在政府会计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资产折旧与摊销是会计核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直接反映了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递减价值以及费用的摊销情况。
在政府会计中,资产折旧与摊销更是承担着财务管理与预算编制的重要功能,对于政府资产的管理和预算的编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资产折旧与摊销对于政府资产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资产的管理需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情况,而资产折旧与摊销则提供了一种科学的方法来反映资产的递减价值和费用的摊销情况,为政府资产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资产折旧与摊销对于预算的编制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政府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预测,而资产折旧与摊销直接关系到预算中资产相关支出的情况,通过资产折旧与摊销的核算,可以对支出进行合理的预测和安排,保证了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由此可见,资产折旧与摊销在政府会计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合理规范地进行资产折旧与摊销核算,才能有效地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入发展。
随着政府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推进,资产折旧与摊销在实际应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产折旧与摊销标准不统一。
在政府会计改革之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资产折旧与摊销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了不同单位对同一资产的折旧与摊销核算方式不一致,影响了资产价值的真实反映和财务信息的比较分析。
资产折旧与摊销核算方法不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对资产折旧与摊销核算方法不规范的情况,例如盲目采用固定年限法或者直线法进行折旧,没有对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变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导致了资产折旧与摊销核算结果的不准确。
简述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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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界定对于哪一方是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论文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融资论文摘要:分析了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所涉及的一些特定融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界定对于哪一方是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只能是政府,政府以自身的名义为公路项目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将公路项目通车后所收取的通行费收入用于归还贷款或有偿集资的资金,公路项目收费期满其债务风险由政府承担。
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可以是公路经营企业,由公路经营企业负责筹措资本金、向银行贷款,承担收费期满贷款无法完全清偿的风险。
认为,第一种观点较为符合现行有关法规和实际情况。
首先,政府还贷公路,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17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可见其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为主体筹措。
其次,公路经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其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应为经营性公路,如经营管理政府还贷公路,无法取得任何收益且还要承担收费期满可能存在的债务风险,从现代企业经营角度来看,其决策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一般是反对接手管理这种损害企业利益的项目的。
那么,在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模式下,公路经营企业在政府融资中充当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呢?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法人组织”。
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准则中的比较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准则中的比较分析在企业会计和政府会计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财务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损耗、老化而逐渐减少其价值的过程,也是企业和政府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进行的核算项目之一。
但在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和处理方式略有不同。
本文将对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准则中的比较分析进行深入探讨。
一、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为了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变动价值的一种核算方法。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通常以直线折旧法、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进行核算。
直线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每年按照固定比例计提固定资产原值的折旧金额,直到其净值为零为止。
年数总和法是指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根据总额的折旧年限比例进行计算。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每年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的两倍的比例进行计提折旧。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百分比、折旧核算起始时间以及折旧方法等都有专门的规定。
企业应当依据这些规定,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的是,在政府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和处理方式略有不同。
政府会计准则是用来规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准则。
在政府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更多地考虑了政府部门的特殊性和公共利益。
政府会计准则中对折旧的核算方法和折旧率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政府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通常采用直线法进行计提。
政府通常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价值变化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
政府会计准则还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公共部门的财务报表准确、透明。
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准则中的比较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准则中的比较分析在企业和政府的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老化等原因逐渐减值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不同的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有所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有一些差异。
本文将从计算方法、折旧期限和影响分析三个方面对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比较分析。
一、计算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通常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方法。
直线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折旧计算方法,折旧额是将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再按照资产使用寿命平均分摊到每年的折旧额。
加速折旧法则是在资产使用寿命的前期采用较高的折旧率,后期采用较低的折旧率,以反映资产在使用寿命前期逐渐减值的情况。
年数总和法是将所有年限的数字相加,然后逐年扣减。
这些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是合法的折旧计算方法。
而在政府会计准则中,通常采用的折旧计算方法是直线法。
政府会计准则对折旧计算方法有相对比较严格的规定,直线法是最为简单的折旧计算方法,也更符合政府的财务管理需求。
二、折旧期限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折旧期限通常是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来确定的。
资产使用寿命一般是由企业自行评估和确定的,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损耗情况来确定折旧期限。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可以表现出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减值情况和使用寿命。
而在政府会计准则中,折旧期限通常会更加严格,政府会计准则对折旧期限一般会有更为具体的规定。
政府会计准则通常会根据国家政策、财务管理规定和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折旧期限,以保证政府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影响分析固定资产折旧在企业和政府的会计准则中的不同规定会对企业和政府的财务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灵活的折旧计算方法和折旧期限能够更好地反映出资产的真实价值和使用情况,能够更好地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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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折旧问题探析
【摘要】目前,一些企业对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资产不计提折旧,这一做法不符合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文章分别从规范和实务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计提路产折旧的必要性,并借鉴公路上市公司的做法,对不同类别公路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政府还贷公路;公路资产;折旧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但是在实务中,一些省市区的政府还贷公路是委托国有公路经营企业进行管理的。
比如: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沪深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都涉及建设与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业务。
按照国家进一步深化企业会计改革的要求,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一方面要在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另一方面,还需要结合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特殊要求从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本文就其中争议较大的政府还贷公路资产是否应该计提折旧问题进行讨论。
从实务来看,部分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没有计提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路产折旧。
那么,计提路产折旧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不难看出,计提路产折旧会增加营业成本,抵减公司利润,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这种会计核算方法的选用真的会对企业发展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吗?这种与现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相矛盾的做法应该继续坚持吗?
一、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
(一)公路经营企业应执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必须依据《公司法》的原则要求执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对资产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者构成企业费用的价值补偿,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属于企业确认损益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就不能忽略按照规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财务处理,否则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解读会计报表。
另外,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还有可能从事其他经营业务,这就进一步对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二)事业单位财会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有些学者认为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主要依据是作为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的公路经营企业是代理政府行使相应管理职能,该部分资产具有事业单位资产的属性,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不要求计提折旧或摊销。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从2001年开始,会计学界有关人士就提出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需要计提折旧的设想,其目的是为了使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更加真实。
这一设想已经得到财政部的认可,并写进了新近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12年第72号)中。
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从而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真实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提出了统一要求,有利于为加强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行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
既然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需要计提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就没有理由不计提折旧。
(三)会计信息质量的本质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目标实现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对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资产不进行折旧核算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要求。
其一,公路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违背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其二,按照配比原则,既然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全部计入营业收入,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应与之相匹配,计入营业成本或期间费用。
这部分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公路养护成本、收费业务成本、路产折旧或摊销成本和期间费用等。
如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资产不计提折旧,就有可能导致利润虚增,对利润表的真实性造成不利影响。
可见,公路资产的折旧核算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
(四)公路经营企业以其未来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通过组建国有公路经营企业而不是“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来建设与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主要目的是试图利用公司机制来筹措公路建设所需资金。
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由多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筹资的主要手段是银行借款、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如果不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核算公司利润,就无法体现其偿债能力,也就无法履行地方人民政府赋予的融资建设公路的重要职责。
然而目前,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大多财务效益不理想,一些企业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还不够偿还贷款利息,只能借助于取得新的贷款来偿还旧的借款,这也许是导致忽略路产折旧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这并不能作为执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公路经营企业不计提路产折旧的理由。
由于在国家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资产需要无偿交还国家,所以公路经营企业不是以其资产,而是用未来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的偿债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补偿公路养护与收费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以及盈利情况没有直接联系。
目前企业的银行贷款也大都是以公路收费权质押方式取得的。
公路经营企业的现金流量也许比盈
亏能够更好地体现其偿债能力。
如果借助于现金流量情况而不是损益情况,则是否计提折旧,并不会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同时,由于政府还贷公路建设资金中的非偿还性资金由政府投入,无需收回投资,则计提路产折旧占用的现金流可用于偿还建设贷款。
(五)发行证券融资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