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操作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签证管理操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根据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第二条定义:根据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第三条工程签证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第二章签证的申报及审核程序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原始凭证一式三份(工程部、预审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现场工程师当天在现场见证签字确认,并报工程部经理签章备案,不得补签。

第五条工程签证单一式三联,施工单位、工程部、预决算部各一联。

第六条签证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5天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工程部不得受理。

工程部在收到签证单后2天内必须签署完毕,并在台帐上记录,工程部经理签署完毕后;两天内送工程技术部复核,工程技术部在一天内复核完毕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章及工程部章。

第三章签证审核意见的签署
第八条现场工程师签署意见时应就签证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出意见,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责任划分应详细、明了。

签证单上有涂改的地方现场工程师需签字作实。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等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字,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和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应就现场工程师的意见进行补充说明,如果没有不同意见可
以表示“同意某某意见”、或“某某意见属实”等。

第十条原则上现场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单上签认有关的单价或总价。

第十一条对于因任何原因返工的工程签证,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及责任单位。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审核意见应与原始凭证的审核意见一致。

第四章签证内容明细及规定
第十三条委托工程中能用竣工图表示工程量的尽量办理竣工图,不用办理工程量的签证
第十四条大包干的委托工程,不得办理签证,必须办理验收手续,且注明工程是否已按总价包干内容按时施工完毕,验收是否合格
第十五条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又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工程量的确认。

第十六条合同或委托范围外的,2万元以内的有计价依据的零星项目可单独办理签证,并可与其它合同或委托工程一起结算,超过2万元的零星项目必须办理工程委托。

第十七条签证理由:明确签证发生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可附附件;现场工程师必须对照工程承包合同(或委托)范围,确认充足理由后才能办理签证;
第十八条转扣签证
1. 转扣签证应注明被转扣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后附转扣依据;
2. 转扣签证依据必须充分,转扣签证内附有转扣通知单(或监理通知单。

相关的会议纪要),通知单上注明: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什么合同约定,限其在多少天内完成什么施工内容,否则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回,转扣的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如合同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

第十九条签证单应实事求是地注明如下内容:
1、签证发生的具体原因及依据(设计变更、甲方指令)。

a、对于设计变更等现场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

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条只完成了一部分时,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b、若原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因牵扯到原图制作加工、安装、材料以及拆除工程量)。

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应由工程部组织质量监督办、合同管理部共同确认回收。

2、签证的具体工程部位,施工工艺,具体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

3、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阐述。

4、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的日期。

5、施工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字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

第二十条签证内容明细
1、技术措施项目(指在图纸上未注明、未要求的内容)现场工程师必须主
动要求施工单位办理签证,如:
1)基础土方开挖的方式,对没地下室的是否采用大开挖,土方开挖的工作
面,放坡系数,是否外运及运距等。

2)基础工程使用砖胎模的部位、砖模厚度、砂浆品种、是否抹灰、做防水
等。

2、其它签证明细,如:
1)包干单价或包干总价的须在签证中予以明确。

2)土建及市政工程开工前须有原地面测量标高记录并以签证形式确认。

3)回填土应注明是人工回填还是机械回填,是夯填还是松填。

回填土取土
超出5m以外可给予签证,但必须说明原因。

4)标高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可以按平整场地签证,以面积计算。

5)如开挖土质为湿土(指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应给予签证。

6)挖运土方签证时,必须说明土方是自然体积、虚方体积、松填体积还是
夯实后体积,是人工还是机械开挖。

7)挖土方、沟槽、基坑时如确须放坡施工,则按实际放坡系数给予签证,
但放坡系数只能在规范规定以内。

8)土石方运输签证应分机械、人工和人力车运输,必须注明具体运距。


械运土石方,应明确运输机械类型和规格,且注明装土方式,是人工装
土还是挖掘机装土。

9)如签证机械台班的,须明确该机械作业起止时间,机械规格型号和工作
容量(特别是挖土机)等。

10)打木桩签证时,须明确木桩的材质、桩长、桩径(尾径)是机械施打还
是人工施打,是否在支架上施打等。

11)混凝土类的签证,必须明确其混凝土的标号、等级、砾石或碎石级配,
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须注明使用及泵送浇筑的具体部位。

例如飘窗台、窗套、构造柱、圈过梁及楼地面垫层等是否使用泵送。

12)若应甲方要求,混凝土中使用无设计文件说明的添加剂的应注明添加比
例,并办理签证确认。

13)砌筑工程签证时必须明确砌块种类、规格及砌筑砂浆的标号(混合砂浆
或水泥砂浆),若砖墙是清水墙(单面还是双面)、弧形墙时,应注明。

14)砌体签证的工程量尽可能按长度*宽度(高度)*厚度表示。

划分基础、
外墙、内墙或柱,并注明使用部位。

15)防水涂料、卷材的签证必须明确品牌、厚度及立面上翻高度。

16)找平抹灰类签证必须明确厚度、砂浆配合比,找平抹灰的部位。

17)块料面层签证应明确块料的规格、尺寸、品名、粘结砂浆配合比或粘结
剂的种类及厚度。

18)涂料、油漆工程签证必须明确品牌、工艺(几遍、底材料、面材料等)。

19)脚手架签证必须明确高度、类型(单排或双排)面积,并附有经确认的
搭设方案图。

20)大型机械进退场应注明数量、名称、规格、型号,以签证形式办理确认。

21)完工后施工垃圾清理外运在工程单价内已考虑或已含在其他直接费中,
此类签证发生时要注明施工垃圾产生的责任单位,做好转扣签证。

22)在竣工图上可计算的项目,不予直接签证数量。

23)精装的电管穿线要求施工单位出竣工图,按竣工图结算,不予直接签证
工程量。

24)大型屋面板、天沟板、240空心板、大槽板、大楼板构件按实际发生的
二次搬运次数签证。

25)按系数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包括的内容不予签证。

第五章其它规定: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的必须有设计部门下发正式的设计变更,现场工程师不得单方办理签证允许承包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或图纸全部施工,不做或少做部分的工程量,现场工程师应在图纸中注明或做好反签证让施工单位确认。

第二十三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设备停滞的费用索赔,工程部应汇同合同管理部一起清点确认。

第六章签证结算
第二十四条签证结算必须用施工单位联原件。

预决算部送预决算审计部门时再将施工单位联原件换成预决算部联原件。

第二十五条预决算部或预决算审计部对签证内容有疑问时,工程部签证人员应给予解释。

第七章其他直接费(定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内容
1、其他直接费:系指项目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不含大型屋面板、天沟板、240空心板、大槽板、大楼板);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人工自备工具补贴费;
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性鉴定、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特殊工种培训费;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2、按系数计算的其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
附件二:工程签证原始记录附件三:工程签证统一表格附件四:项目工程签证台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