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ppp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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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ppp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9年1月1日
目录
第一章工程管理体制及职责 (1)
第二章施工蓝图纸及设计交底制度 (4)
第三章红线测量及交桩制度 (5)
第四章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8)
第五章图纸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 (10)
第六章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2)
第七章隐蔽工程及复核制度 (16)
第八章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8)
第九章工程协同办法 (21)
第十章附则 (22)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快工程项目全面推进,明确工程建设目标、完成工程建设节点,快速、稳步、有序、高效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拟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西南某PPP项目大型市政及路网改造综合整治提升及路网改造PPP工程项目。
(三)公司工程部及所属项目部及品牌管理施工队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须执行本《工程管理制度》,并要结合投标书承诺、施工承包合同、集团公司所明确的相关管理制度与战略协议及政府及实施机构所明确的其它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与指令。
(四)工程部对所属项目部及品牌施工队伍进行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及进度考核,项目部及品牌管理队伍理应服从公司工程部在项目推进与现场管理方面的指导、协调、管控与监督。
第二条管理体制
(一)现场项目部是公司工程部现场技术管理的基层部门。
(二)现场项目部或品牌施工队伍设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所建项目各专业协调及过程质量把控与质量交验工作,并承担项目技术协调及把关责任。
(三)工程管理基本职责根据项目开建需要,配置施工生产技术要素,按程序组织并开建项目,完成项目交验。
第三条工程部管理职责
(一)代表公司工程管理机构推进与落实开建项目的责任目标,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法规文件,根据审定后施工蓝图及工程施工合同指导、督促、推进、落实项目部施工合同约定实现拟建项目的按期交验。
(二)组织设计及勘察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相关专题会,对设计明确的
相关设计要点及重点及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检查,安排总包项目部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及工艺交底,安排监理依据监理大纲及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图纸、规范及标准进行交验,制止与杜绝盲目施工;。
(三)组织监理及总包项目部对单位工程、单体工程及子单体进行交桩与坐标点位复核,按程序完成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及技术准备
(四)检查与督促总包项目部按要求配备项目取样员(试验员)或资料员,按检验批的要求及时做好工程材料送试及检测报验工作。并按当地质监站及当地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的要求,按时完成内业资料的整理、收集及归档工作。
(五)负责单位工程及单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审核与审定工作,监督总包项目部做好项目工程总结及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交验工作。
(六)催办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及设计修改书面确认工作,原则上“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在施工单位或总包项目部提出技术核定及修改建议时,应及时要求总包分包技术人员提出《技术核定单》及相应的技术经济测算比对分析清单。
(七)配合成本合约部门完成本项目及单体工程的经济签证及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复核工作。
第四条权限与责任
(一)根据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经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工序或产品,要求现场项目监理部责成总包项目部及分包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返工、整改及拆除通知。对不按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的,有权责令全面或局部停工并对总包项目部进行整顿,直至满足设计与验收条件止。
(二)杜绝与制止不按审定的《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体及单体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安全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措施》的现象与情形;有权责令对不满足进度约定、安全环境、质量验收条件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劳保防护、安全培训的不合理、不规范现状与现象实施强制
停工。
(三)严格禁用国家及地方标准淘汰的产品、不合格材料及无出厂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严格禁用与图纸不符的工程材料及工程制品。并有权要求对存在质量怀疑及产品质量缺陷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按标准要求进行重新检测与试验。有权责令并停止使用未经试验、检测的其它一切材料与成品。
(四)对涉及新技术与新工艺应用应出具相应的《新产品及新技术技术鉴定报告》及须经科委论证及经专家评审的《新技术与新工艺应用成果报告》及相应的成果报告。不得使用未经鉴定的工艺技术及未经批准的试验项目在本项目范围内试验施工和应用。
第二章施工蓝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第五条总则
(一)施工蓝图会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由工程部组织并通知设计、监理参加,当面与设计交流并采用问答方式,整理核对报设计确认,形成施工图会审书面纪要。
(二)对较很复杂的工程项目,先可联系设计来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后进行施工蓝图会审工作,也可以将设计交底及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经施工图会审程序,可以减少与避免施工图相关专业及设计节点错、漏、碰、等问题,从而提前扫除在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及施工障碍。
第六条施工图会审依据与原则
(一)施工图会审的依据
(1)国家现行法规、建设规范与强制性条文与行业标准。
(2)建设工程当地的相关技术规程与规定,当地地方标准与验收规定。
(二)施工图会审的原则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规范、规程要求。
(3)设计说明、设计特点是否体现设计规范、施工条件及满足施工组织所达到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要求。
(4)防火、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消防、抗震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5)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数量、用地数量,审核拆迁数量,并与初步设计数量进行对比。
(三)施工图会审的程序
(1)总包分包项目部接到设计或业主转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开始施工前,由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核对,查明是否图纸不合或专业不全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