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借用条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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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一、引言宣传部作为学校重要的宣传推广机构,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了本物品借用规章,以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和管理,保障物品的正常使用。

二、适合范围本规章适合于宣传部内部成员以及与宣传部有关的其他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宣传部工作人员、学生会、社团组织等。

三、物品借用流程1. 借用申请:借用人员需提前向宣传部书面提交借用申请,包括借用物品名称、借用时间、借用目的等信息,并注明是否需要承担物品损坏赔偿责任。

2. 审批程序:宣传部负责人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书面通知借用人员,并记录借用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物品借用:借用人员凭借用通知单前往宣传部领取借用物品,并在借用物品的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4. 物品归还:借用人员在借用期满后,按时将物品归还宣传部,并由宣传部工作人员检查物品的完好程度,如有损坏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5. 借用记录:宣传部将详细记录每一次物品的借用情况,包括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借用物品等信息,以便后期查询和管理。

四、物品借用注意事项1. 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期间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借、出售或者丢失物品。

2. 借用人员应按时归还物品,如需延期借用,需提前与宣传部负责人商议并得到批准。

3. 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期间应注意使用方法,如有不懂的地方可向宣传部工作人员咨询。

4. 借用人员应爱护借用物品,如有损坏或者遗失,需按照事先约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5. 宣传部保留对物品借用规章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宣传部工作人员和借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宣传部将依据规章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总结本物品借用规章的制定旨在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和管理,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和保护。

宣传部工作人员和借用人员应共同遵守规章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宣传部的正常运转和形象。

物资借用管理制度

物资借用管理制度

物资借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单位物资的借用管理,落实物资的使用和归还责任,保障单位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物资借用和归还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工具等。

三、借用流程1. 提交借用申请:借用人员需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借用申请,并注明借用物资的种类、数量、用途、借用时间等详细信息。

2. 审批:物资管理部门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借用申请需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借用。

3. 借用手续:借用人员持批准文件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领取借用物资并签署《物资借用登记表》。

4. 使用:借用人员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时间使用借用物资,不得私自改变使用用途和借用时间。

5. 归还:借用期满或者用途完成后,借用人员应及时将借用物资归还给物资管理部门。

四、借用管理1. 物资登记:物资管理部门应对借用物资做好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时间、借用人员等。

2. 防盗防损:借用物资在借用期间应当加强保管,注意防盗和防损,不得随意擅自转移、转借、倒卖等行为。

3. 定期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借用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

4. 拒绝借用:对一些易损、易丢失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借用申请。

5. 违规处罚:对于借用人员违反借用管理规定的,物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暂停借用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五、归还管理1. 提前通知:借用期满前,借用人员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物资管理部门,如需延长借用时间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2. 审核确认:借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借用物资归还给物资管理部门,并在《物资借用登记表》上签署确认。

3. 损坏赔偿:如借用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借用人员需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六、监督管理1. 监督责任:物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借用物资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的行为。

2. 抽查检查:对借用物资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借用情况真实可靠。

物资借用条例

物资借用条例

物资借用条例
1.借用物资时必须留下可联系并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如借出物资损毁,该负责人及相应组织需做出相应赔偿;
2.借用物资时双方约定借用时间及归还日期,如逾期未还,我方有权拿回物资,如物资损毁我方有权索求赔偿;
3.由于衣物类物资制作成本高,此类物资借用时,每件需缴纳元押金,物资归还时,若我方检查没有损毁,则退还押金,若有损毁,我方有权扣留押金并要求作出相应赔偿;
4.衣物租用除每套押金100元外,每件衣服每天租金会员20元、非会员30元,如两套以上可有相应优惠。

如在租期间物资有损毁,租借方要做出相应赔偿;
5.损毁情况:物资有污渍、破损等,赔偿金额以损毁情况而定;
注:若衣物类物资损毁严重,除扣留押金外,需按照衣物购买时的价格全额赔偿。

如您同意并愿意履行上述条例,我方愿意将物资租借给您,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南枝汉服社
2014年9月11日
附:最终解释权归南枝汉服社所有。

仓库货物借用管理规定

仓库货物借用管理规定

仓库货物借用管理规定1. 背景为了规范仓库货物借用行为,保障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和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借用仓库货物的人员,包括员工、供应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

3. 借用申请流程3.1 申请借用人姓名借用货物名称和数量借用货物用途借用时间段3.2 审批借用人的身份和职责借用货物是否符合安全和管理规定仓库货物的库存状况3.3 借用单据借用人姓名借用货物名称和数量借用时间段借用单号签发日期4. 借用规定4.1 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一般不得长于一个月。

若需要续借,借用人应提前与仓库管理员沟通并进行审批。

4.2 物品保管借用人应妥善保管所借物品,确保物品不被丢失、损坏或盗窃。

在借用期间,借用人应对物品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养,以保证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4.3 违规处理若借用人违反借用规定,损坏或丢失借用物品,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5. 归还流程5.1 归还时间在借用期限届满或需要提前归还时,借用人应将货物归还到指定的仓库位置。

5.2 检查和确认仓库管理员在收到归还货物后,将进行检查和确认。

确认时将核对归还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若有损坏或丢失将及时通知借用人并进行处理。

6. 监管与责任6.1 仓库管理员责任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负责借用流程的审批和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仓库货物的监管,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6.2 借用人责任借用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借用行为,妥善保管和使用所借物品,如有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仓库管理员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7. 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借用行为。

仓库管理员应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2024年物品借用管理制度_物品借用管理制度条例

2024年物品借用管理制度_物品借用管理制度条例

2024年物品借用管理制度_物品借用管理制度条例物品借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

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

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

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物品借用管理规定

物品借用管理规定

物品借用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物品借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学院物品的可持续使用和借用规范化,更好地对物品进行管理,特定立一下制度。

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学院物品的借用管理,适用于学院各工作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物品属于学院,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借用,必须按程序向学院办理报批手续。

三、借用程序1、借用人填制“物资借用审批单”,内容包括:借物部门、借用人、品名、数量、用途及归还时间。

2、借用部门负责人按实际需要审批签字。

3、借用人凭“物资借用审批单”到后勤处审批,获批准后到资产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大额或大批量物品借用需经院领导审批。

四、借用制度1、学院物品仅限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借用。

2、物品的借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才可借用。

3、少量物品的借用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批量物品借用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超过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特殊原因需书面说明)。

4、借用人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维护借用物品,归还时不得损坏和短缺零部件,做到干净整洁原样归还。

5、易耗品、易燃品、剧毒品及贵重金属等不能借用。

五、赔偿办法1、借用的物品在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如损坏、丢失,查明原因后,按价赔偿(由借用人或物品损坏人承担全部费用)。

2、因借用人辞职或其他原因造成资产管理科无法追回借用物品时,借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若在规定内无法追回则由责任部门承担借用物品赔偿费用。

3、借用物品丢失、损坏,由后勤处做出赔偿或处理决定,资产管理科办理物品注销手续。

六、资产管理科每月25日负责统计逾期未还、损坏、丢失情况,并汇总报送院领导。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后勤处资产管理科所有。

附: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物资借用审批单。

资产管理科。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

物品借用规章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借用本单位物品的行为。

第三条【物品借用程序】1.借用物品前,借用人员应向所属部门提出书面借用申请,申请中需明确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期限等信息。

2.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借用登记表。

3.经审核同意后,借用人员凭借用登记表到仓库领取物品。

4.归还物品时,借用人员需向所属部门提前3天提出归还申请,并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5.所属部门负责核查物品的完好情况,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6.借用人员将归还登记表交还给仓库,同时与仓库人员合作进行核实确认。

第四条【保管责任】1.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期间需妥善保管物品,不得将借用物品转借他人或超出借用范围使用。

2.如未经允许,借用人员私自将物品携出单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规处罚】1.借用人员在借用物品过程中不得损坏或丢失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所属部门报告并赔偿。

2.如借用人员未按规定归还物品或物品被损坏,所属部门有权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借用人员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保密义务】1.借用人员需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借用物品涉及的任何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2.借用人员无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借用物品涉及的机密信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附则】1.物品借用规章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制定和解释。

2.物品借用规章制度的内容如有变更,经本单位相应部门审核后,进行公告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3.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

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

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仓库物资的外借行为,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的仓库物资外借行为。

三、仓库物资外借条件1. 外借物资必须属于自己单位的物资,严禁外借他单位或个人的物资。

2. 外借物资必须是符合使用规定的物资,不得外借已经损坏或过期的物资。

3. 外借物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签订外借协议。

4. 外借物资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物资的安全使用,如有损坏需赔偿或修复。

5. 外借物资的使用单位必须按时归还,逾期未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外借流程1. 使用单位提出外借申请,详细列明外借物资的名称、数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2. 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信息,确认物资可用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3. 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签订外借协议并记录在册。

4. 使用单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使用物资。

5. 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归还物资并进行检查确认。

五、外借责任1. 仓库管理员负责审核外借申请,确认物资可用性。

2. 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外借申请,监督外借过程。

3. 使用单位负责安全使用外借物资,不得私自转借或超期使用。

4.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归还的物资进行检查,核对数量和完整性。

5. 主管颗破财最后对外借行为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迭意见。

六、外借违规处理对于未经审核外借、超期使用、擅自转借或损坏物资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责令归还物资。

2.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限制外借权利一段时间。

3. 第三次违规:停止外借权利并通报单位主管部门。

七、附则1. 所有外借行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规避或改动。

2. 对于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以上为本单位仓库物资外借的规章制度,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务必遵守执行,如有违反将严格追究责任。

制定单位:XXX公司制定日期:XXXX年X月XX日。

仓库物资借用管理制度

仓库物资借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仓库物资管理,规范物资借用流程,提高物资利用率,确保公司物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对仓库物资的借用行为。

第三条仓库物资借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2. 严格执行物资借用审批制度;3. 提高物资利用率,避免浪费;4. 保障仓库物资的安全。

第二章物资借用流程第四条物资借用申请:1. 需要借用的部门或个人填写《仓库物资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计归还日期等信息。

2. 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仓库管理员。

第五条物资审批:1. 仓库管理员接到申请单后,对申请物资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物资符合借用条件。

2.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仓库管理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物资借用:1. 申请人凭审批通过的《仓库物资借用申请单》到仓库领取物资。

2. 仓库管理员核实申请单与实际借用物资的一致性,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物资归还:1. 借用物资应在借用期限到期前归还仓库。

2. 归还时,仓库管理员检查物资的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

第三章物资借用管理要求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清理库存,对借用物资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物资的整洁、有序。

第九条物资借用申请单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十条物资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用期限,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一条严禁擅自将借用物资转借他人或用于非批准用途。

第十二条对于借用物资损坏、丢失等情况,借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章物资借用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损失、浪费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1. 对借用物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2. 对借用物资未按时归还的,由借用人承担相应责任;3. 对擅自将借用物资转借他人或用于非批准用途的,由借用人承担相应责任;4.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仓库管理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借物规章制度

借物规章制度

借物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物品借用行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物品使用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教职工、学生借用学校物品的行为。

借用行为必须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他人权益。

第三条学校物品借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物品资源合理分配,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

第四条学校设立专门的物品借用管理部门,负责对借用物品的审核、登记、调配、回收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二、借用条件第五条借用物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借用物品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所需;(二)借用物品在借用人手中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求;(三)借用物品的借用时间、数量、用途等符合学校规定。

第六条借用人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在籍学生,借用时需提供有效证件。

三、借用程序第七条借用程序分为申请、审核、登记、借用、归还五个环节。

(一)申请:借用人在确需借用物品时,向物品借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

(二)审核:物品借用管理部门对借用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用物品符合本制度规定。

(三)登记:审核通过后,借用人在《物品借用登记簿》上登记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借用时间等信息。

(四)借用:借用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物品存放地点领取借用物品,并办理借用手续。

(五)归还:借用人在借用期限内将物品归还至原存放地点,并办理归还手续。

四、借用管理第八条借用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损坏、丢失。

如发生上述情况,借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借用物品的借用期限由物品借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借用人在借用期限内未归还物品的,物品借用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借用人归还,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借用物品在借用期间出现损坏或故障的,借用人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十一条借用物品到期归还时,借用人应将物品清洁、整理干净,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社团活动物品借用条例

社团活动物品借用条例

社团活动物品借用条例、提前预约提前二到五个工作日预定,每天晚上:——到舍宣传部处预约,届时需携带《大连理工大学社团活动物品借用表(版)》(在团委网站左下方资料下载处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在一张纸上),交给宣传部值班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受理的为无效申请。

宣传部人员会于每周一周二周四将申请表统一交由老师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社团负责人。

、领取物品按照预约时间前往舍联系物品负责人(::间领取联系室刘老师,::间领取联系宣传部值班人员)如果预约时间未到,则无法取走物品。

领取物品时需在物品负责人监督下取走物品。

与此同时,请务必确定好物品完好与否。

、物品归还按照登记时间进行归还, ::间归还联系室刘老师,::间归还联系宣传部值班人员。

归还时需要保持物品完好,在物品负责人监督下将物品摆放整齐后方可取回抵押证件。

物品应统一归还不可分批。

物品必须归还到仓库内, 并进行登记,放在大厅里、其他位置或不还者宣传部有权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对该社团借出。

特殊情况处理:借用时:、特殊情况需要当天借用物品,需说明原因,并且由此不能及时借出物品而造成活动推迟或延误等情况,宣传部概不负责。

、提前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提前一周以上的预约不予处理。

、因活动取消等而不需要借用物品,但未通知宣传部取消预约的,宣传部有权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对该社团借出物品。

物品完好量化标准:桌子:桌腿没有折断,依旧可以展开并保持平衡。

椅子:没有碎裂。

归还时:、物品不齐全时,不接受归还,物品应统一归还不可分批。

、物品如有损坏,请在通知宣传部物品负责人后自行修理,修好后归还,否则宣传部有权在一段时间内不向该社团借出物品。

、放在室门口或者内仓库门口均为无效归还,不返还本人有效证件,宣传部有权在一段时间内不向该社团借出物品。

注:1、该条例只面向社团有效,其余部门暂不受理。

2、社联没有帐篷,如需帐篷请自行向团委办公室或者自管会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黎同学。

、喷绘架借用请联系汤同学。

活动中心值班室物品借用条款以及相关表格

活动中心值班室物品借用条款以及相关表格

活动中心物品借用条例第一条:活动中心技术部向本校各大学生组织出借物品,包括校学生会各部门,青志各部门,社团联合会,科技指导中心,学院学生会等。

物品一般不向班级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经学院团总支书记和校团委教师同意后,再与值班人员联系。

第二条:活动中心技术部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7:00—18:00(如遇特殊情况,见门口告示),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7室。

第三条:如果需要借用物品,需要提前到活动中心107室领取物品借用单,或者到商大青年网-文件下载《浙江工商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物品借用单》(/action/openfilelib?viewright=y&id=148)第四条:任何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以其他组织的名义借用物品。

如有发现,按照附表1处理。

第五条:借用部门认真填写《活动中心物品借用单》,借方填写必须完整:电话需写上长短号,需要由指导老师签字或盖章(校学生会各部门借用物品应由赵妉老师或主席团签字;青志各部由郑苏法老师签字;社团联合会借用物品应由其指导老师签字;艺术团借用物品应由其指导老师签名;科技指导中心借用物品应由赵妉老师签字;学院学生会应由学院团总支书记签字;社团应由指导老师签字)。

第六条:活动中心借单必须正规,不正规借单概不受理,需重新填写正规借用单。

第七条:物品借用时间不得超过7天,如活动时间较长,需要提前说明是否续借(续借时间最多三天),并于到期日前三天重新填写物品借用单,并再次进行审批登记。

第八条:海报板一次借用数量不得超过5块,并且不能跨月借用,技术部将在每月底对海报版进行盘点。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一星期联系技术部。

第九条:物品需要准时归还,归还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7:00---18:00,物品必须放回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不得放置在值班室门口。

第十条:借用部门需妥善保管借出物品,如果物品损坏(丢失),将按附表1处理,并请在《物品损坏(丢失)登记表》登记,并由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否则将不得再次出借。

外借物资管理规定

外借物资管理规定

外借物资、设备及配件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物资、设备及配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借用物品管理,规范借用流程,确保借用物品及时归还,不发生遗失与损坏,特制定本规定:
三、规定内容:
1、公司内所有分厂、部室、车间所管理的物资、设备及配件,未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签字,个人无权出借。

2、因工作需要,外单位人员到我公司借用物资、设备及配件,应报公司主管高层管理人员批准;价值较大的物资、设备及配件应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3、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由出借单位的管理人员办理借用审批手续,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归还时间、本公司经办人、外单位经办人、外单位名称、主管领导签字;借用审批手续办理后,交设备管理部留存保管,并由其记录存档;
4、归还借用物品时,由出借单位向项目管理部汇报,仓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同时进行销号。

损坏或丢失的物资、设备及配件应有外借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5、外借物品不存在可以例外的特殊情况,任何物资、设备及配件均应按此程序办理,然后才能出借。

外借物品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6、除上述流程外,外借单位应向我公司交纳所借物品价值
100%--110%的押金,租金面议。

四、责任:
1、公司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外借物资时,未办理借用审批手续,一律视为盗窃,根据物品价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如外借物品影响公司正常生产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同意外借并签字的公司高管负责挽回。

五、其他
本规定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解释。

并于发放日期执行。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04月09日。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引言概述:宣传部作为学校重要的宣传推广力量,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需要借用一些物品。

为了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行为,保护物品的安全和完整性,特制定了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的内容和要求。

一、物品借用的范围和条件1.1 借用范围: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适用于宣传部内部成员,包括宣传部全体成员以及其他与宣传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人员。

1.2 借用条件:借用者必须是宣传部的正式成员,必须提前向宣传部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借用。

同时,借用者需要对借用物品负责,保证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1.3 借用期限:借用的物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需提前向宣传部申请延期。

二、物品借用的申请和审批流程2.1 申请流程:借用者需填写宣传部物品借用申请表,详细说明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借用时间等信息,并提交给宣传部主管领导。

2.2 审批流程:宣传部主管领导收到借用申请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若借用物品属于常用物品,且借用时间合理,一般会批准借用。

若借用物品属于稀缺物品或借用时间较长,需要经过宣传部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2.3 借用通知:经过审批后,宣传部主管领导将向借用者发出借用通知,通知中包含借用物品的具体信息、借用期限等内容。

三、物品借用的责任和义务3.1 物品保管责任:借用者在借用期间要妥善保管借用物品,防止丢失或损坏。

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发生,借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 定期检查义务:宣传部主管领导有权定期对借用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借用者提出整改要求。

3.3 归还义务:借用者在借用期限到期后,必须按时归还物品,并保证物品的完好。

如需延期归还,需提前向宣传部申请并得到批准。

四、物品借用的违规处理措施4.1 违规行为:若借用者违反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的相关规定,如私自转借他人、超期归还等,将视为违规行为。

2023年物品外借管理规定

2023年物品外借管理规定

2023年物品外借管理规定____年物品外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品外借管理,健全机构内部控制,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品外借,是指机构将自有物品出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物品,是指机构资产中的各种设备、仪器、器材以及其他可供使用、借用的物品。

第五条物品外借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安全保障、风险可控。

第六条物品外借活动应遵循依法、科学、合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内部有关规定。

第七条物品外借应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第八条物品外借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和监管要求。

第九条物品外借应严格遵守机构规定的借用期限和渠道,不得超期借用或私自转让。

第二章外借流程第十条物品外借由设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外借申请人应向外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外借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等详细信息;(二)外借理由及用途;(三)借用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信息等;(四)外借期限及归还时间。

第十二条外借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外借凭证。

第十三条外借凭证包含以下内容:(一)外借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等详细信息;(二)借用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信息等;(三)外借期限及归还时间;(四)借用人对物品的承诺和责任。

第十四条外借凭证应由借用人签字确认,同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外借凭证在物品归还时应一并返还给外借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外借凭证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领或遗失补办,补办凭证应经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三章外借责任与义务第十七条机构在外借物品期间,继续对物品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

第十八条借用人应认真、妥善使用外借物品,不得违反使用规定或私自改变、转让、出售等。

第十九条借用人应按期归还外借物品,并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得故意损坏或破坏物品。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一、引言宣传部作为学校重要的宣传推广机构,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物品借用规章。

本规章的目的是规范宣传部内部物品的借用流程,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和保管,提高物品的利用率,有效管理宣传部的资源。

二、借用范围本规章适合于宣传部内部所有物品的借用,包括但不限于摄影器材、音响设备、投影仪等。

三、借用流程1. 借用申请借用人员需提前向宣传部提交书面借用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借用时间、借用目的等详细信息。

申请书需由借用人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审批程序宣传部收到借用申请后,将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部门负责人审核、宣传部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借用人员将收到书面通知。

3. 物品借用借用人员凭借用通知单到宣传部领取借用物品。

在领取物品时,借用人员需与宣传部工作人员核对物品名称、数量,并签署借用协议。

4. 归还流程借用人员在借用期满后,需按照借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物品。

归还时,宣传部工作人员将核对物品的完整性和数量,并在借用协议上签字确认。

四、借用注意事项1. 物品借用仅限于宣传部内部使用,不得擅自转借给其他部门或者个人。

2. 借用人员在使用物品时,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者损坏。

如有损坏或者丢失,需按照宣传部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 物品借用期限普通为3天,如需延长借用时间,需提前向宣传部进行申请,并经过审批批准。

4. 物品借用完毕后,借用人员应及时归还,并保证物品的完好。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借用宣传部物品的行为,宣传部将视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警告、记过或者住手借用资格等处罚。

2. 对于恶意损坏或者丢失宣传部物品的行为,宣传部将要求借用人员进行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规章由宣传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宣传部内部公示。

2. 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借用人员应严格遵守。

3. 本规章如有修改,宣传部将提前通知借用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标题: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引言概述:宣传部作为一个重要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各种物品设备来支持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物品的借用和归还流程,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章,以确保物品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借用范围和条件1.1 借用范围:宣传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展板、音响设备、投影仪等。

1.2 借用条件:只有宣传部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借用物品,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

二、借用流程和时间限制2.1 借用流程:申请人填写借用申请表格,注明借用物品名称、数量、借用时间等信息,并提交给主管审批。

2.2 时间限制:借用物品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借用期限,若需延长借用时间,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

三、物品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3.1 物品保管:借用人需对借用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不受损坏或丢失。

3.2 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物品时,需按照说明书或相关指导进行正确操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3.3 归还要求:借用人在借用期限结束后,需按时归还物品,并经过检查确认无损坏后方可完成归还手续。

四、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4.1 违规处理:若借用人违反规章,如未经批准私自借用物品或造成物品损坏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措施。

4.2 责任追究:借用人需对借用的物品负有保管责任,若造成损坏或丢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规章宣传和执行监督5.1 规章宣传:宣传部将定期对借用规章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成员的规章意识和执行力。

5.2 执行监督:主管和管理员将对借用流程和归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的执行效果。

总结: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利于规范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也有助于提高宣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希望全体成员能够严格遵守规章,共同维护宣传部的正常运转和形象。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一、背景介绍宣传部作为学校重要的宣传推广机构,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需要使用一定数量的物品和设备。

为了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和管理,提高物品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

二、借用范围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适合于所有宣传部成员,包括宣传部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三、借用申请1. 借用宣传部物品前,借用人员需提前填写《宣传部物品借用申请表》,详细填写借用物品名称、借用数量、借用时间等信息,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 借用申请表需提交给宣传部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四、物品管理1. 宣传部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转卖或者私自使用于其他场合。

2. 物品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延期,需提前向宣传部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3. 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宣传部,并经核对确认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

五、物品维护1. 借用人员在使用宣传部物品时应保持物品的完好,如有损坏或者丢失,需及时向宣传部主管领导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宣传部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浮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借用人员应及时通知宣传部主管领导,由宣传部统一安排维修或者更换。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取销借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人员,宣传部将暂停其借用资格一段时间,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七、附则1. 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宣传部所有成员。

2. 宣传部主管领导有权对本规章进行解释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宣传部成员。

以上为宣传部物品借用规章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宣传部物品的借用和管理,提高物品使用效率,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翼所有宣传部成员能够认真遵守规章内容,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规章的内容,请随时向宣传部主管领导咨询。

物资借用条例通知

物资借用条例通知

关于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条例的通知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为实现对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的统一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降低各学生团体举办活动的经费成本,经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研究制定《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条例》,现将物资借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辖的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第二条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之前须仔细阅读此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一、物资的归属1、校学联物资属校团委所有,由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2、所有学生团体有权使用该物资。

3、所有学生团体有义务保护物资不受损坏。

二、物资的管理1、人力资源部设有仓库专门负责人,务必认真负责,熟知物资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对到期未归还的物资要负责督促归还。

2、要求物资摆放整齐,整洁,井然有序。

3、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定期对物资进行整理,清点,检查。

4、出借物资时应详细登记物资的类别、编号、数量、出借及归还时间。

5、对物资的严重破损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6、仓库的钥匙由负责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转借,因擅自转借钥匙或因管理疏忽、失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三、物资的借用流程1、各学生团体决定借用物资前可先到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进行相关咨询。

2、各学生团体如若借用物资,在上交活动策划书时,应同时填写物资借用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各项填写要求真实、准确。

3、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应严格遵循物资借用细则,细则如下:(1)桌椅的借用:原则上各学生团体借用桌子每次不得超过2张,椅子不得超过4把。

借用桌椅一次的时间原则上为3天,即从领取桌椅之日起计算到归还桌椅之日不得超过3天,但活动频繁期如元旦等必须在24小时内归还所借物资。

(2)帐篷的借用:帐篷须小心使用,轻拿轻放,且必须当天借用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将取消本学期帐篷借用权。

(3)各类物资的借用申请须经校团委杨磊老师同意签字并盖章,借用方凭物资借用申请表提前两到三天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否则不予出借。

物品借用规定书

物品借用规定书

物品借用规定书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物品的合理使用和保管,规范员工借用公司物品的行为,保障公司利益。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借用申请
1. 员工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借用申请,说明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借用期限。

2. 借用申请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以便部门有足够时间进行审批和准备。

审批程序
1. 部门经理收到借用申请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2. 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将将借用申请表转交给行政部门。

3. 行政部门将核实物品的库存情况,并在一天内通知借用人员是否可以借用。

4. 若借用申请被拒绝,行政部门将书面通知借用人员,并说明
原因。

借用责任
1. 借用人员应自行保管借用物品,妥善使用并确保不受损坏。

2. 借用期限届满后,借用人员应及时归还物品。

3. 如借用物品在借用期限内损坏或丢失,借用人员应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归还程序
1. 借用期限届满前,借用人员应向行政部门提出归还申请。

2. 行政部门将核对物品的完好情况,并在一天内完成确认手续。

3. 若物品损坏或丢失,行政部门将与借用人员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违规处理
1. 未经批准借用公司物品的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2. 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
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借用规定。

公司保留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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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条例的通知
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为实现对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的统一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降低各学生团体举办活动的经费成本,经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研究制定《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条例》,现将物资借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辖的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第二条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之前须仔细阅读此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资的归属
1、校学联物资属校团委所有,由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进
行管理。

2、所有学生团体有权使用该物资。

3、所有学生团体有义务保护物资不受损坏。

二、物资的管理
1、人力资源部设有仓库专门负责人,务必认真负责,熟知物资
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对到期未归还的物资要负责
督促归还。

2、要求物资摆放整齐,整洁,井然有序。

3、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定期对物资进行整理,清点,检查。

4、出借物资时应详细登记物资的类别、编号、数量、出借及归
还时间。

5、对物资的严重破损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6、仓库的钥匙由负责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转借,因擅自转
借钥匙或因管理疏忽、失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三、物资的借用流程
1、各学生团体决定借用物资前可先到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进行相
关咨询。

2、各学生团体如若借用物资,在上交活动策划书时,应同时填
写物资借用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各项填写要求真实、准确。

3、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应严格遵循物资借用细则,细则如下:
(1)桌椅的借用:原则上各学生团体借用桌子每次不得超过2张,椅子不得超过4把。

借用桌椅一次的时间原则
上为3天,即从领取桌椅之日起计算到归还桌椅之日不
得超过3天,但活动频繁期如元旦等必须在24小时内
归还所借物资。

(2)帐篷的借用:帐篷须小心使用,轻拿轻放,且必须当天借用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将取消本学期帐篷借用
权。

(3)各类物资的借用申请须经校团委杨磊老师同意签字并盖章,借用方凭物资借用申请表提前两到三天到人力
资源部登记,否则不予出借。

(4)各学生团体借用物资须有主要负责人亲自登记、领取,
否则不予受理。

(5)借用者在领取物资时应当面清点物资的类别、数量和编号等。

(6)不得以个人名义私用各类物资。

(7)借用方须一次性还清所借物资,由仓库管理员当面检查,清点物资数目及确认其完好无损后,方可履行归
还手续。

若物资出现损坏和丢失现象,借用方应做出
相应赔偿。

(8)借用方如不能按时归还物资或有特殊情况要及时知会相关负责人。

(9)物资借用时间为人力资源部值班时间(节假日不予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1:15;下午2:15-5:15,
地址为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无特殊情
况下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10)物资领取与归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20:30-21:30,地址为学生团体联合会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室,无特
殊情况下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第四条各学生团体借用及归还物况将被记录在该团体的《信用档案》内,作为星级评比的材料之一。

第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享有。

第六条本条例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物资借用申请表
主题词:学生团体物资借用条例通知
报送:校团委夏光兰副书记杨磊老师
发送:各学生团体、各职能部门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申请表
单位因组织开展活动,恳请向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借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望批准。

负责人:电话:
领导签字: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年月日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物资借用申请表(存根)
单位因组织开展活动,恳请向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借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望批准。

负责人:电话:
领导签字: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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