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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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的重要性

监督机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监督,顾名思义是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对工作具体执行者,执行过程中和结果的一种检验,目的是使其执行结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它是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剑。

目前,我们单位不缺规章制度。2000年,单位制定出各部门,以及部门执行者的职责。里面详细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对每个部门执行者的规定、要求。xx年,为了单位的长期发展和创新突破,分局进行了《ISO9001》的认证。从而更细致的对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部门执行者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应该说,规章制度的建立从硬件到软件都是面面俱到、有章可循。而近几年,随着我们工程量的逐步增加,出现一些部门执行者职责范围模糊,甚至出现对规章制度不能正确、及时、有效执行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沿袭。在一些重要部门执行者的任用上,没有经过严格侦选,也没有进行有效监督,使得部门执行者放弃掌握价值人生观的科学理论,假公济私,极度追求个人利益。二是部门执行者的权利过度集中。个别部门执行者利用上级执行者的信任,摆出一副舍我其谁的盛气凌人腔调,忘记了团体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造成一定的浪费,同时也失去团队应有的凝聚力,失去与其他部门的有效沟通。

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平时各部门放松了组织执

行者的学习和对学习成果的检验,执行者又不注重自身学习,不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形成个人权利欲望极度膨胀。二、上级部门执行者对下级部门执行者疏于管理,一味追求工程质量的片面性,看不见日常管理上的漏洞。即便看见,也是熟视无睹,避重就轻。表现出管理手段上的软弱和管理水平上的不成熟。三、监督机制不能长期,有效的执行,失去民主监督过程,给个别部门执行者以可乘之机,造成了权利上的真空,极易滋生腐败现象。四、福利过好,工作过少。福利的种类包括很多,个别部门基本都是给与部门执行者,没有经过评议、审核,失去了福利的严肃性,形成部门执行者的优越感。而工作上的拿来主义就是这一情况的具体体现。

综上所述,如何解决监督机制的老化,给其注入新的活力,让其发挥更大作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完善监察制度

监察制度的建立,首先了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强调各部门具体执行者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对具体工作执行者进行执行力的监督、考核、并进行总结、存档、备查。它进行于工作进行时,结束

于工作结果之后,形成整体连贯性。为日后的人材任用,绩效发放做有力依据。

二、强化无为问责制度

无为问责是对部门执行者工作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的一种检验。对于一些在具体工作中,规章制度不能正确,及时,有效履行的执行者,所导致的工作延误,效率低,质量差所带来的后果,应进行一定

的问责追究,责任追究到具体执行者。遏制无过就是功的思想,对于碌碌无为,无紧迫感的部门执行者,就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以达到奖惩明晰。

三、落实过错追究制度

建立过错追究是管理工作上的一种补充,是环环相扣的无缝管理手段,让具体部门执行者的过错得到追究,并为其买单。时刻提醒部门执行者要自我完善,有所总结对个人素质有所强化。落实这一制度,态度坚决,执行果敢。本着惩前毖后的警示教育原则,避免重复发生类似事情,给部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创建工作复命制度

工作的复命是部门执行者的一种态度,应是积极主动的。部门执行者对上级执行者交代的各项任务,都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命。内容包括:执行命令时所发现的困难、阻力和进度,以及处理结果,做到事事落实。为上级执行者的重大决策做有力依据,这是加强执行力的重要手段。

五、履行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是提高工作执行力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结合单位整体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要求,简洁,有效,可操作性。做到部门执行者能上能下,营造一种人人平等的氛围,极大的调动具体执行人的积极性,提高执行力。

监督机制的建立还只是个开始,部门执行者的合理配备和有效调动是各种规章制度能否顺利执行下去,工作结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

一种保障。

浅谈建立健全 __制度重要性

xx-08-04 | 作者:陈继安 | :资源网 | 【大中小】【打印】【关闭】

制度的力量在于以规范性、可预见性和强制性,引导和制约人们的行为,使其按照制度事先设定的标准和要求行为或不行为。执行是制度本身的根本属性,在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处于核心环节。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无庸讳言,目前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确存在着重制度制定和创新,轻制度执行与落实的问题;存在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力的现象。例如,有的人不习惯以制度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对职责内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没有思路和见解,出了问题直接找领导,推给领导拿主意解决。有的人以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为中心,对相关制度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对执行有难度的,就想办法、找理由来抵制执行。有的人缺乏制度执行的刚性意识,执行制度人情化、有弹性,同样的制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执行方式和结果。也有的人干脆对制度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还有的人把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不管制度不制度,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尤其一些制定制度的权力部门,他们似乎总认为制度是用来规范别人的,自己执行不执行无所谓。应该指出,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够,往往会造成管理和工作混乱无序,导致人们对制度失去应有的相信和尊重。制度起不到应有的规范约束作用,就不过是一张废纸,一种摆设。尤其有选择、有区别地执行制度,失去制度执行的统一性

和公平性,就不仅会使规章制度失去应有的意义,而且还会招来群愤、激化矛盾,滋生畸形的人际关系。

存在制度执行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制度本身看,制度存在缺陷,不规范、不科学。如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很多制度存在交叉、重叠,甚至矛盾的问题;有些基层单位,不是按照自身实际制定制度,而是直接套用上级的制度规定,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制定前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有的制度规定的过于笼统、原则,没有具体细则、操作规程或实施办法;有的制度滞后现象严重,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缺乏预见性、全面性和长期性,制度出台不久就落后于发展;有的制度漏洞百出、朝令夕改;有的制度十几年不变,不与时俱进,不及时修改完善等。

二是从制度执行的角度看,有些人制度意识淡薄,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怕得罪人,做老好人,不严格执行制度和规定。有的单位内部人际关系错综复杂,部门和小集团利益严重,负责制度执行的干部素质低、私心重,执行制度打折扣、不统一。有些制度普及率、知晓率低,出台后没有及时公开、进行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不熟悉、不了解。有些单位忽视制度的学习教育,忽视制度执行力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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