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培训宣传PPT课件
电力行业电力维护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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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总结与建议
总结培训亮点
总结本次培训中表现突 出的内容,如课程设计 、讲师表现、学员参与
度等。
分析培训不足
针对本次培训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
意见和建议。
优化课程设计
根据学员反馈和实际效 果,对培训课程进行优 化和调整,提高培训质
量。
强化实践操作
增加实践操作环节,提 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应急处理方案
快速响应和报告
一旦发生电力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尽快恢复供电。
优先保障重要用户
在电力事故发生时,应优先保障重要用户的电力 供应,如医院、交通枢纽等。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
及时向受影响的用户发布电力事故信息和恢复供 电的进度,做好用户沟通和解释工作。
05 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
故障处理
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正常
运行。
预防措施
对于常见的故障和问题,制定预 防措施和解决方案,避免类似问
题的再次出现。
04 电力维护案例分析
CHAPTER
典型故障案例
变压器故障
01
变压器过热、绝缘老化、短路等故障,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和停
电。
输配电线路故障
02
线路老化、雷击、外力破坏等原因,可能引发线路故障和停电
3
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中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维护人员在突发情况 下的应对能力。
培训对象
电力行业从业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值班 员、线路维护人员、变电 检修人员等。
新入职员工
为新入职员工提供系统的 电力维护培训,使其快速 融入工作。
转岗员工
已从事电力行业但未从事 过电力维护的员工,通过 培训提升其维护技能。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重要法律制度导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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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预评估,广泛调研
立法机关和行政立法机构提 前介入
形成三项理论研究成果;立 法术语简明词典
精品课件
规范对象的创新
01
条例
电力设施产权人 和管理人
供电人和 用电人
电力管理部门
传统
02
供电企业
供电企业 和客户
经济综合管理部 门
精品课件
比较
法律制度的创新
群众护线制度
1
树线矛盾协调制度
2
电网建设公告制度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重要法律制度导读
2015年10月30日 四川成都
精品课件
Contents
目
1
《条例》的制定
2 《条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主要创新点
3
责任主体
4 电力设施保护法律制度
5
电网建设法律制度
6 供用电秩序维护法律制度
7 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制度
8
电力行政执法
精品课件
1
《条例》的制定
禁止行为和限制行为 许可行为
精品课件
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法源 内容
主体
形式
效力
精品课件
树线矛盾
空间范围的争议
个人利益和
成 因
公共利益的
冲突
实质
给予赔偿或补偿
建 设 前
现行剪伐权
紧 急 避 险
承担主体责 任
栽 种 人
精品课件
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行政许可制度
法源:电力法
四类作业:农田 建设;起重施工; 穿越;电缆保护
精品课件
3
责任主体
精品课件
各级政府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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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职责,加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工作协调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
第五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国土资源、林业、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有关工作。
第六条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的义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和破坏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和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第八条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和电力交易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电力设施保护宣贯资料PPT共52页
![电力设施保护宣贯资料PPT共52页](https://img.taocdn.com/s3/m/3e342576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6a.png)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电力设施保护宣贯资料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24版安全用电用电安全培训课件PPT
![2024版安全用电用电安全培训课件PPT](https://img.taocdn.com/s3/m/82295153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2c4b56a.png)
•安全用电概述•电气安全基础知识•安全用电操作规范目录•安全用电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培训与宣传01安全用电概述保障人身安全通过安全用电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用电知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触电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正确的用电方式可以减少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
节能降耗合理的用电规划和管理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浪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不接触带电体不损坏绝缘层不乱拉乱接电线030201安全用电的法规与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相关法规各行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用电标准,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机械设备电气安全规范等,用于指导本行业的安全用电工作。
企业内部规定02电气安全基础知识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电击电伤电气火灾的原因与预防电气火灾原因预防措施火灾应急处理接地与接零保护接地保护接零保护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的区别03安全用电操作规范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01020304010204电气线路的敷设与维护电气线路应敷设在安全的位置,远离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场所。
线路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层完好,不得有破损或老化现象。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线路故障和隐患。
在进行线路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03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维修04安全用电事故案例分析触电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01案例二02案例三03电气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电线老化引发火灾案例二家用电器故障引发火灾案例三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引发火灾雷击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三05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安全电压的选用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
安全电压的等级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的标准,安全电压等级分为42V 、36V 、24V 、12V 和6V 。
安全电压的供电安全电压必须由安全电源供电,如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
采用安全电压保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绝缘材料的选择绝缘电阻的要求绝缘性能的测试采用屏护和安全距离屏护装置的设置安全距离的规定安全标识的使用采用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用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测试06安全用电培训与宣传安全用电培训的重要性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预防电气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内容方法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法,使员工全面掌握安全用电相关知识和技能。
保护三电课件
![保护三电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cac7560f5335a8102d2208c.png)
保护三电设施, 保护三电设施,从我做起
高2014级1 班主题班会 级
1、提高思想认识,争做保护“三电”义务宣传员 、提高思想认识,争做保护“三电”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电力、电信、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电力、电信、广电是国民经济的 支柱产业,其正常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 支柱产业,其正常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
2、培养良好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培养良好品质,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我们 的祖训,从小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 的祖训,从小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对我们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至关重要,大家不能受社会上不良价值观的恶劣行为的影响, 至关重要,大家不能受社会上不良价值观的恶劣行为的影响,一定 要洁身自好,不能有通过盗窃破坏“三电” 要洁身自好,不能有通过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牟三电的忠诚卫士 、积极检举揭发,
发现或知晓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 发现或知晓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通过拨打 “110”或告诉老师、家长,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加到保护“三 ”或告诉老师、家长,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加到保护“ 设施的行列中来,尽到一名有良知、 电”设施的行列中来,尽到一名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应尽的 义务。 义务。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ffca68f504a1b0717fd5dd34.png)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00629【实施日期】20000629【题注】《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已经2000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张中伟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保护。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三条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
公安、工商、建设、规划、林业、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力企业或者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其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应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抢劫、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
第八条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对保护电力设施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确定,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已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划和计划,按照国家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并通过建设、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02be390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4f.png)
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是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为了有效地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和供用电秩序的稳定,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一、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
1、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查:通过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电力安全隐患。
例如,检查变压器、开关柜等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田间杆塔、电杆等设施的稳固性是否合格等等。
2、定期开展电器设备的检修:对于现有的电器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确保电器设备稳定运行。
3、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在突发情况下及时有效地处置。
二、维护供用电秩序
1、加强对用电负荷的监测:加强用电负荷的实时监测,对用电负荷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供电调整,确保供用电秩序的稳定。
2、合理规划用电负荷:制定科学合理的用电计划,减少电力的浪费,保证用电负荷的合理分配,避免过载。
3、落实用电安全制度: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制度,完善电力设施标识标牌,加强用电负荷的监管,严格禁止乱接乱接电线、盗用电力等安全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的加强和执行,可以有效地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的稳定。
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同时,对于那些违反用电安全制度、盗用电力等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提高电力供应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川省人大发布《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四川省人大发布《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3c9a7afb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e1.png)
四川省人大发布《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佚名
【期刊名称】《农电管理》
【年(卷),期】2014(000)011
【摘要】四川省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条例》是一部具备四川特色的地方法规,包含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内容在内共七章56条,对四川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推进电力供应等具有指导性意义。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M726
【相关文献】
1.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J], 辜振刚
2.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审查情况的说明——2010年1月7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J], 沈殿忠;;
3.加大《条例》实例力度依法推进地方志工作——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联合召开《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J], 志言
4.四川省人大副主任孙自强同志在《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J],
5.四川省人大副主任孙自强同志在《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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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教育宣传日常安全用电教育宣传培训辅导ppt
![用电安全教育宣传日常安全用电教育宣传培训辅导ppt](https://img.taocdn.com/s3/m/55114464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20.png)
静电事故及预防
4.1、静电的产生及分类:
1
2
3
固体静电:即固体物质的摩擦产生的静电。
粉体静电:金属粉末通过空气与地绝缘,非金属粉末通过管道、料槽输送摩擦产生静电。
液体静电:即液体在输送、喷射、混合、搅拌、过滤、剧烈晃动过程中产生的静电。
4
气体静电:气体中含有的炫富液体、灰尘等杂质在高压喷出是产生的静电。
触电事故及预防
间接触电基本防护措施:6、加强绝缘:7、电气隔离8、不导电环境9、等电位联结
触电事故及预防
(3)安全用电:了解我们日常经常使用,接触的电气设备设施,了解设备设施的功率,电压等。
1、根据功率=电压*电流,常用插座可承受的电器功率2200W,所以,在日常使用中,应注意使用电器的功率不应超过2200W。2、插座互不通用;不可互换。强行使用会造成电器损坏,造成电气事故的发生。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
日常安全用电教育宣传培训
目 录
电气安全概述
电气安全:以安全为目标,以电气为领域的应用科学。包括用电安全和电器安全(不限于此)。
根据近年来我国的统计数字,高、低压电力系统中的触电死亡人数,低压占80%以上,而企业中又以低压系统及低压设备所占比重最大,因此用电安全更具有其重要性。
直接触电基本防护措施:
1、绝缘(如绝缘套管、绝缘手套、绝缘杆等)2、屏护3、间距(如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触电事故பைடு நூலகம்预防
1、保护接地: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接地,称为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2、保护接零:是指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保护零线相互连接。保护接零也是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培训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培训](https://img.taocdn.com/s3/m/37519bf8bd64783e08122bc1.png)
第二部分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用 电的监督和管理。供电、用电监督检查工作人员 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供电、用电监督检查工作 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 供电、用电监督检查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 院电力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 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 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 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 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 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 电设施。
第二十条 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 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 地供电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 在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可以委 托有供电能力的单位就近供电。非经供电企业委 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供电。
第四章 电力供应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 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 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 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 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 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 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 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 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 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 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 供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法律知识讲座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法律知识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81f27285bceb19e8b8f6ba22.png)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法律知识讲座近两年来,三台境内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情况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发生人为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达71件,造成的设施损失达一百多万元,造成事故损失无法计算。
具体来讲,较典型的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如:案例:犯罪嫌疑人刘庆富,男,生于1964年12月30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三台县芦溪镇永江5村5组人。
刘犯于2005年8月至10月5日期间携带榔头、扳手等作案工具,在三台县芦溪镇永江5村老屋基山上的绵阳至三台110KV输电线路铁塔上,多次盗窃塔上角钢、铁片、螺杆、螺帽等,致使铁塔于2005年10月6日倒塌。
造成绵阳丰谷国网220KV站设备被烧,三台电网瓦解,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全部停电,永安电厂前池溢流坝底被冲毁,四户村民房屋被水淹等,共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189万余元。
刘庆富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三台县人民法院(2006)三台刑初字第48号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条例》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
在《刑法》中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作出了法律规定,把破坏电力设施作为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电力法》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相应地作出了禁止规定,而《条例》则是对上述两法规定的具体规定,反映了保护人民利益、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愿望和要求。
由此可见《条例》丰富了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法律内容,在这里主要讲一讲《条例》中什么是电力设施和保护的范围;应遵守的规定和法律禁止的行为。
一、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含义和内容1、什么是电力设施:所谓电力设施,是指一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设施的总称。
也就是说,凡是发电厂、变电所(站)区域内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输电设施以及厂、所区域外的供电、输电设施和辅助设施等,都属于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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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星期
12
6
五
2020年11月13日星期 五
● 强化电力主管部门的 职能,加强了政府各部门 协调。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村委 员会、相关企业应当组织 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供用 电秩序维护和依法用电、 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 育。
● 阐明用电人相关权利 与义务,具体了盗电处置 办法。
7
重点解读一 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
3、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应当遵守国家有 关保密规定,不得干扰用电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020年11月13日星期
11
五
4、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规定
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应当在下列位置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一)人口密集地段、人员活动频繁区域 以及车辆、机械频繁通行地段的架空电力线路 杆塔和电力电缆沟盖板;
13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破坏、哄抢电力设施及器材; 二、冲击调度、交易等电力生产经营场所; 三、损坏发电厂、变电站、水电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拆卸输变电设施、杆塔或者拉线上的器材及附属设备, 堵塞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水、输油、输煤、排灰、供热、送汽等管 道;
五、损坏、封堵发电厂、变电站的专用铁路、公路、通道或 者码头;
2020年11月13日星期
8
五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定义: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 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 区域。《条例》中具体要求: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 保护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
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 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 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 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2020年11月13日星期
10
五
3、线路保护其他相关规定
1、电力管理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及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 组织群众建立护线队伍、开展护线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2、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 专门人员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巡视、维护、检修,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予 以制止,并应当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020年11月13日星期
9
五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 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 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发电设施相关保护区
指以发电厂、变电站外专用电力管道两侧向外侧 水平延伸3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五
5、线路保护区内禁止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线路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 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烧窑、烧荒、燃烧香蜡纸钱; (三)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增加建(构)筑物高度; (四)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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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条例》立法正式列入省 政府一类立法计划。
2014年,为确保《条例》的科学性, 在进行第三次审议之前,省人大法 制委、法工委组织了起草组赴省内 外调研,并完成《条例》修改、定 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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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星期 五
《条例》诞生历程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 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以67票全票表 决通过。
内部学习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 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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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与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 从工作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
2020年11月13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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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诞生历程
2007年,根据四川省人大的要求, 原四川省经委向省法制办报告了制 定出台《条例》的意向,着手进行 可行性调研,制定起草方案、成立 起草小组,启动相关工作。
总之,经过专家10余次的省 内外调研论证和三十多次的修改, 将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可能面对的 方方面面问题一一厘清,历时6年, 《条例》最终得以全票通过形成 法规。
本《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 正式实施。至今,已有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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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电力设施的产权人 电网运行维护的管理人
政府相关 部门
用户用电 权利义务
● 赋予我们工作中相关权利,明确我们法律责任。
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保护电力设施 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的义务,接受政府有关部 门和社会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 害电力设施和破坏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有权制 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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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设施范围: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和电力交易设施
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注意包括】电力交易场所和计量、报价、信息发布等与 电力交易有关的设施。
同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已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保护区四种类别: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发电设 施附属的输水、输油、输煤、排灰、供热、送汽管道保护 区、风力发电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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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反规定处罚措施
违反上述第六项至第十项 规定,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 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 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实 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由 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 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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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护区内林木修剪规定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的产权人 应当适时对林木进行修剪,保证林木 与架空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之间的距 离符合安全规定。
六、擅自攀爬变压器台架、电力杆塔; 七、在火力发电厂冷却池、输水管道、沟渠的进出水口禁区 范围内游泳、捕鱼; 八、在水电厂禁区范围内游泳、捕鱼、停泊船筏、挖沙取土; 九、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燃放烟花鞭炮、垂钓或者放风筝、气 球及其他空中物体;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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