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服务压力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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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服务压力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服务》(CJ/T316-2009)(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中第6.2条要求“供水水压应符合CJJ58-2007中第3.1.3条要求,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应低于14米,管网压力合格率不应低于97%。”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7)中第3.1.3条要求“制水生产工艺应保证连续地向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保证管网末梢压力不应低于14米。”

3、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1.14规定,洗手盆、浴盆等卫生器具的最低工作压力为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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