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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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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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
初选
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同分者,综合类、教育类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卫生类按照执业证优先、专业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初选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包含条款“应在梁山县服务8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提出辞职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
综合类(A)均进行笔试和面试。
教育类按高中教师类(B)、初中教师类(C)、小学教师类(D)、幼儿教师类(E)四类分别命题,其中:高中教师类(B)只进行面试,初中教师类(C)、小学教师类(D)、幼儿教师类(E)均进行笔试和面试。
卫生类按医疗类(F)、药学类(G)、检验类(H)、中医类(I)、护理类(J)和医疗类(研究生类K)六类命题,其中:医疗类(F)、药学类(G)、检验类(H)、中医类(I)、护理类(J)只进行笔试,医疗类(研究生类k)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A)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100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占5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
教育类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类(C、D、E)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信息技术知识、时政方针等)100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基础、教材教法等)100分。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教育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知识(医学职业道德)(20分)和卫生专业知识(180分)两部分。卫生专业知识包括:①医疗类(F)以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为主要内容;
②药学类(G)以药物化学、中草药化学、生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为主要内容;③检验类(H)以生理、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寄生虫检验、基础医学检验、血液学检验为主要内容;④中医类(I)以四部经典及中医基础、诊断、中药、针灸、方剂为主要内容;⑤护理类(J)以解剖、生理、病理、基础护理为主要内容。按卫生公共知识成绩和卫生专业知识成绩相加除以2,计算出笔试成绩。
以上各岗位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招聘计划数为10-14人的,统一定为28人)。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综合类(A)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类(B、C、D、E)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医疗类(研究生类K)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期满的毕业生,在我县到村任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服役期满符合梁山县安置工作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
1、县直综合类、县直卫生类、高中教师类岗位不受户籍限制(计划表中“户籍要求”栏标注为“Ⅰ”);
2、应聘乡镇(含街道、开发区)综合类,乡镇(含街道)卫生类,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梁山县常住户口,②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具有梁山县常住户口(计划表中“户籍要求”栏标注为“Ⅱ”,户籍迁入、结婚登记时间限2014年11月16日之前);
(七)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