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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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风电运维管理,本着“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精简高效、互利双赢”的运维服务工作宗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运维项目。
第三条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长期运维项目,原则上只成立一个项目部,其下属的各个风力发电场,成立各风电运维项目分部。
第四条公司风电运维项目部工作人员分别由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构成。
第五条风电项目部内部分配原则:按照所在岗位适时调整、效益工资随岗位工资适时调整、住勤补贴与岗位挂钩适时调整的原则。
风电项目部是隶属
(风电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第七条风电项目部各分部岗位结构
(风电项目分部岗位结构图)
第三章风电项目部定岗、定员、岗级标准
2. 在此定员标准基础上每个风电场增加装机50Mw容量的,只增加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共计4人,其他岗位不增加。
第四章风电项目部岗位要求及聘用原则
第九条风电项目部岗位要求
(一)风电项目部工作岗位实行一岗多能、一专多能、运行维护一体化、各个项目分部轮换住勤的原则。
(二)根据公司运维部和各项目部的需要,项目部运维人员6个月内具备在风电项目部内的各风场间轮换工作的能力,在1年的时间内,具备在工程公司运维部各项目部之间轮换工作的能力。
(三)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3个月内必须具备岗位轮换的能力;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原则上3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风电场的调换,以熟悉和掌握项目部各个运维风电场的情况。
(四)运维轮值长和运维主值原则上6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风电场的调换,以熟悉和掌握项目部各个运维风电场的情况。
(五)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公司运维部和风电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择机在不同的风电场或不同的项目部进行工作。
(六)项目部根据各风电场的人员状况,可适时在各风场间进行人员调配,若存在人员休班期间代班的情况时,应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给予代班人员休假。
第十条风电项目部岗位聘用原则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轮值长岗位,由公司在进入风力发电场前直接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项目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在风场发电两个月内,项目部根据工作人员掌握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察、提名后,考试定岗聘用,原则上以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优先定岗聘用。
第四章劳动用工与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劳动用工管理
(一)凡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配置到公司项目部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项目部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属于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劳动管理按照《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和《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二)劳务派遣制员工,按照《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员工工资待遇:
1.凡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配置到公司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岗位工资标准按照风电项目部各岗位设置、岗级标准执行;工资管理按照《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工资制度》执行。
2.劳务派遣制员工,其工资待遇按照《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3.凡到项目部工作的人员其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由公司列支。
第十二条现场劳动组织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甲、乙两大轮值、十八天值守运维制”,即:原则每值工作18天、休息18天的运行工作模式,两大轮值的值班、休息时间可由员工民主协商确定。
(二)对各轮值的值班运转时间和方式,由各轮值决定后报工程公司运维部和人资部备案。
(三)在设备运行期间,当值人员对风电场的安全运行、经济调度、值班管理、设备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调整和区域内的文明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视现场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工作班方式。
第十三条现场劳动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综合管理的总负责人,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所有岗位人员一律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全面负责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对业主负责、对公司负责。接受业主和本公司的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项目部副经理是项目风电分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是项目风电分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者,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公司负责。接受业主和本公司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各轮值运维工作期间,运维轮值长是全站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的第一责任人。
(四)电厂投运初期,全体运行人员必须集中于现场,各工作人员应尽快熟悉系统设备和本岗位的工作,接受各类培训、上岗考试。
(五)项目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运行员工按项目部规定的转班方式,确保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六)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好《请假单》,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批准,并将批准的假单交考勤员,方能离岗休假。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8小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能离岗休假。
3.项目部管理人员请假,需经公司运维部领导批准。
(七)项目部的人员变动、岗位变动应在每月28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报工程公司运维部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研究后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
(一)员工考勤以项目部领导管理为主,人力资源部、运维部负责监督、检查。
(二)考勤应按照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考勤表》如实记载,逐日记录,完整准确,月末在考勤表上累计各种假别和出勤天数,并向员工公布考勤结果。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代替考勤表和考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