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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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逐步发展,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也由过去的只重视施工阶段的被动控制,向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算阶段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全方位的主动控制转变。下面我结合在飞虹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实际情况谈谈自己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些体会和认识。
一、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很多的工程技术人员一直都存在一个对工程造价控制理解的误区,认为造价控制主要就是控制好工程变更和签证。据有关数据统计,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为35%;而至施工开始, 通过技术组织措施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只有5-10%。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主要阶段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建设项目设计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设计确定了工程造价,预算、结算只能计量而并不能改变工程造价。因此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要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这是有效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根本所在。
下面介绍一下飞虹建设项目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设计过程中没有遵循一些规范要求,以及设计图纸在某些方面的遗漏等原因,造成上部结构工程造价增加了157万。可见在设计阶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是非常有必要,而且也会取得很好的效果的。我觉得作为建设单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经费增加的项目
1、实行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应大力引进竞争机制,加强管理工作。通过设计招投标来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从而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准确性,避免因设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作为一个设计单位,如果对各种规范要求都不清楚,在设计图纸中遗漏如防水这样项目,必然会造成最终工程造价的增加。
2、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也是控制投资规模的有效措施之一。
3、开展价值工程的应用。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4、加强图纸会审工作。图纸会审是在合同签订后进行的,大多数问题的解决只能增加工程造价,但是能够在正式施工前解决,可以减少签证,减少返工费用及承包商的施工索赔,而且随着承包商和监理公司的介入,可以从施工及监理的角度审核核图纸,发现错误和不合理因素。经历了飞虹建设项目后,我觉得我们工程技术人员要培养一种工程造价管理的意识,当我们接触到一份施工图纸后,要在脑海里不停的出现问号。比方说当看到地下车库入口的坡道时,我们要问坡道的坡度、坡道入口的净高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看到有玻璃窗户时,我们就要问玻璃是否有安全性方面的要求;看到地下室顶板时,我们要看是否设置了防水项目等等。如果有不符合规范要求、遗漏的项目,在施工过后才发现这些问题,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当然由于设计在这些方面造成的损失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可以要求索赔的。但是它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
另外,图纸会审时,就某些项目可以提出更为经济、合理的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二、合同管理方面的工程造价管理
飞虹建设项目±0.00以下部分采用的是可调价格合同,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预算报价,结算时根据施工图及联系单工程量按实计算。
±0.00以下土建部分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针对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条款: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规定:工程竣工后,根据竣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书、签证单及联系单、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协议书及专用条款约定编制竣工结算。另外还有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工程量的确认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条规定了甲供材料:管桩、钢筋、商品混凝土,甲供材料按发包人的采购单价结算。±0.00以下部分管桩工程量有50000多米,钢筋3000吨左右,商品混凝土立方。这部分材料单价的变化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把它们定为甲供材料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有承包方采购材料单价、材料价款的回扣方式等。
第九条竣工验收与结算:结算的时间规定,保修金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其他:
补充条款规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结算价格按开工至竣工时期内《宁波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信息单价的平均价计算;安装材料中,宁波市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中的同期价格计
算;无信息价或高出信息价的自购材料或设备,承包人上报监理,经发包人同意后购买,并按同意后的实际购入价格加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计算。宁波市建材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中规定:价格信息是指导性价格,是编制工程概预(结)算,标底以及投标报价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可依据本价格并结合市场实际上下浮动来确定合同结算价。信息价是编制预(结)算的依据,但是信息价有时没有反应材料的实际市场价格。我觉得合同中对于材料价格的规定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补充条款对于临时工程的规定,本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由承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报发包人同意后建造,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另外对施工取费的规定,管桩构件不取费,其余项目按综合费率16%(包括税金和劳保统筹基金等全部费率)。本工程为用建筑二类工程,94费用定额综合费率为27.9%,显然在这里是把现场经费中的临时设施费从综合费率中拿出来按实计算(临时设施项目由建设单位控制),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费率还进行了下调。±0.00以下土建部分直接费有二千万左右。综合费率下调和临时设施费按实结算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飞虹建设项目±0.00以上部分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合同采用不可调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规定若因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且其结算后的累计总价超过合同总价的1%,双方约定通过协商对工程造价做相应的调整。但合同对增加工程的结算没有做出规定,在最后工程结算时,增加工程的结算方式没有合同依据,给结算工作造成了困难。
后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增加工程的结算签订了补充协议。
通过两份合同的分析,我对在合同上对工程造价管理有了以下几点认识: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同类型。±0.00以下部分由于涉及到大型土石方开挖,基坑维护复杂等,相对来说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选用可调价格合同。±0.00以上部分结构简单,设计明确,选用不可调固定总价合同。
2、费率下调。
3、甲供材料的设定。通过与施工单位协商,合理设定甲供材料,可以很大程度的节约投资。
4、掌握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价不一定是材料的市场价格,这要求我们尽可能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使预(结)算客观实际的反应工程造价。
5、明确工程变更、增加等的结算办法。减少工程结算时的难度。
另外提一下对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一些想法:
在过去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基本上所有的风险都是由投标方独自承担,缺乏公平和公正,造成了业主人为的压低价格,标底和中标价格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工程造价。实行新的计价规范后,量价分离使招标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投标人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承担价的风险。这样,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处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投标方可以在计算出的成本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利润作为报价进行投标,并且可以掌握标价的下浮幅度,保证了投标方的利益。并且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了投标人的行为,也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