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1

轮台县环保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加强环保执法监督,防止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特制定监督检查制度。

二、局党支部负责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纠正不正之风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法规科对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审核。

三、各科室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公正、适当、准确、及时。

四、行政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局长与各行政执法人员签定责任书,职责清楚、任务明确。

五、各科室公开各类制度和标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六、局内行政执法实行季度、半年、年度监督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按《轮台县环保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七、实行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每年年底印制"行政执法征求意见书",下发到各有关企业和环保社会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八、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网址。

九、严格请示汇报制度,较大执法事项实施按级审批和呈报

备案,防止执法随意性。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坚持每周半天学习制度,每年开展二次法律法规讲座,并进行法律法规考试,每半年一次工作总结,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