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杂记参考翻译及赏析
狱中杂记原文翻译
狱中杂记原文翻译《狱中杂记》是清代文学家方苞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散文可分为四个部分。
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狱中杂记原文翻译,希望大家喜欢。
《狱中杂记》是清代文学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作者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文字狱牵连入狱,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至京城,下刑部狱。
后得人营救,两年后出狱,被编入汉军旗,以奴隶身份入值南书房。
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
后累官至礼部侍郎。
这篇文章是方苞出狱后,追述他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
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
下面一起来看看方苞《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吧!狱中杂记(节选)原文: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希,往岁多至日数十人。
”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馀。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赏读:方苞,清代散文家。
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又号望溪。
桐城派散文创始人,与姚鼐、刘大櫆合称“桐城三祖”。
有《方望溪先生全集》传世。
“杂记”,是古代散文中一种杂文体,因事立义,记述见闻。
【作文】狱中杂记原文阅读及翻译译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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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碧意之时 创作时间:2009-04-05 11:23:22
我说:“京城里有顺天府的监狱,有五城兵马御史衙门的监狱,为什么刑部衙门监狱里关押的犯人竟多到这种程 度呢?”杜君说:“近年来的诉讼案件,(只要)案情稍微重一点,顺天府、五城兵马御史衙门就不敢专擅判决;再加上掌管京城九门守卫工作的步兵统领访查、缉 捕、检举、盘查出来的犯人,统统归刑部监狱关押;而十四司的郎史、员外郎当中的那些喜欢多事的,以及官署内管文书的小史、典狱官、看守们,都以关押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越 多越有利可图,稍微有点牵连的,就一定用尽方法捉来。如果进了监狱,不管有罪无罪,一定给戴上脚镣手铐,关在老监里,使(他们)痛苦得无法忍受了,然后就 劝导他们去找保人,放他们出狱住在老监的外边,估计他们家里拥有的财产作为勒索的标准,而得来的钱就由官和小吏瓜分了。中产以上的人家,都竭尽自己的资财 来找保人,家产少一点的,要求去掉脚镣手铐住到老监外面的板屋里,费用也要好几十两银子。只有(那些)非常贫穷无依无靠的犯人,才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 宽容,还把他们做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有的同案被囚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反而出来住在外面,而罪轻的、无罪的却遭受那披枷戴锁的痛苦。他们心里积聚着忧 愁愤恨,睡眠饭食又违背常规,等到生了病,又没有药物治疗,所以常常造成死亡。
每年秋天集中处决犯人时,勾着姓名立即执行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十分 之三四,留着暂不执行的占十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行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几个月才能痊愈,有的竟然 成为残废
”和我同案被关押的朱老先生、姓余的书生及早在狱中的同官县的僧某人,先后 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到重罚的。又有个姓什么的用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他)左右的邻居(受牵连)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整夜大哭大叫直到 天亮。我对这些事有感触,就拿杜君的话普遍询问狱中的人,大家说的都一样,于是便写了下来。 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子手就先等在牢房外面,支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家中富有的犯人,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人就当面告诉他。
狱中杂记翻译在线文言文
吾自入囹圄,已三月矣。
狱中之人,皆不幸者。
或因贪污而入,或因盗贼而囚,或有冤狱而招致此境。
然虽身处困境,吾亦未尝不思之、议之。
故作《狱中杂记》,以记吾心之所想,所感。
狱中之地,狭小而阴冷。
每至夜深,寒风呼啸,狱中之人皆瑟瑟发抖。
吾每夜皆以被裹身,方能抵御寒冷。
狱中之人,皆无家可归,无亲可依。
吾思及此,不禁感慨万千。
狱中之人,各怀心事。
或思及家人,或忆及往事,或担忧未来。
吾亦如此。
每至夜深人静,吾便独坐于囚室之中,沉思往事。
吾曾有一段美好的往事,如今却如梦一般,遥不可及。
狱中之人,皆身陷囹圄,心亦囚禁。
吾每见狱中之人,皆面容憔悴,眼神黯淡。
然虽身处困境,吾亦未尝不心怀希望。
吾希望有朝一日,能重获自由,回归故土。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痛苦。
吾见一囚,因贪污入狱,悔恨不已。
吾见一囚,因盗贼而囚,痛苦不堪。
吾见一囚,因冤狱而招致此境,满腹冤屈。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痛。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期盼。
吾见一囚,期盼家人能早日来探望。
吾见一囚,期盼早日出狱,重拾生活。
吾见一囚,期盼冤屈得以昭雪。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动。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信仰。
吾见一囚,信仰佛教,每日念经祈福。
吾见一囚,信仰基督教,每日祈祷救赎。
吾见一囚,信仰伊斯兰教,每日念经赞美。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敬。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才情。
吾见一囚,擅长书法,每日挥毫泼墨。
吾见一囚,擅长绘画,每日丹青妙笔。
吾见一囚,擅长音乐,每日吹拉弹唱。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悦。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品德。
吾见一囚,宽厚仁慈,关心他人。
吾见一囚,诚实守信,坚守原则。
吾见一囚,勇敢坚强,不屈不挠。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佩。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智慧。
吾见一囚,聪明才智,善于分析。
吾见一囚,智慧过人,洞察人心。
吾见一囚,博学多才,知识渊博。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服。
狱中之人,各有各的坚韧。
吾见一囚,身处困境,依然乐观向上。
吾见一囚,身陷囹圄,依然坚定信念。
吾见一囚,遭遇不幸,依然勇往直前。
吾心中不禁为之心动。
吾自入囹圄,已三月矣。
《狱中杂记》注释及译文
狱中杂记康熙五十一年三月 ,余 在刑部 狱, 见 死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被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而由窦 出 者, 日 四三人。
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
⎣⎢⎡康熙:清圣祖(玄烨)的年号。
刑部狱:清 ⎦⎥⎤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
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
窦(dòu ):孔穴。
这里指监狱墙上打开的小洞。
有 洪洞 令杜君者,作而 言曰:“此 疫(狱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神情激动地说道:“这是瘟疫作 也 。
今天时顺正,死者 尚稀 ,往岁 多 至发作了啊。
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日十数人。
”每天十多人。
”⎣⎢⎡洪洞(tón ɡ)令:洪洞县令。
洪洞,今山西洪洞。
清代属山西平阳府。
作:神情激动。
⎦⎥⎤疫作:瘟疫流行。
天时顺正:气候正常。
余叩 所以。
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叩所以:询问原因。
杜君曰:“是 疾 易 传染,遘 者 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得这种传染病的人,虽 戚属 不敢同 卧 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
而狱中有老监四座,错误!错误!旁 四 室 则无之 , 而 系 囚 常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余 。
每薄暮下 管 键,矢 溺皆 闭 其 中,二百多人。
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屎尿也都封闭在牢房里,与饮食之气 相 薄,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遘者:得这种传染病的人。
遘(ɡòu ):遇、遭受。
牗(yǒu )其前:在前面(墙上) ⎦⎥⎤开一个窗洞。
牖,窗。
屋极:屋顶。
薄暮:黄昏。
管键:锁钥。
矢溺:大小便。
矢,同“屎”。
溺,同“尿”。
相薄(bó):相混杂,相侵袭。
薄,迫。
又 隆 冬, 贫者 席地而卧, 春 气 动,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鲜 不疫矣 。
狱中成 法 , 质明 启钥,方很少有不生病的。
狱中杂记原文翻译
狱中杂记原⽂翻译狱中杂记原⽂翻译 《狱中杂记》则属前⼀类,以叙事为主,在写作技巧上很有特点。
《狱中杂记》在写作上⼀个很突出的地⽅,是杂记狱中所见所闻,不多加议论,⽽因事见义。
以下是⼩编收集整理了,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狱中杂记》是清代⽂学家⽅苞的⼀篇散⽂。
作者1711年(康熙五⼗年),⽅苞因《南⼭集》案⽂字狱牵连⼊狱,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京城,下刑部狱。
后得⼈营救,两年后出狱,被编⼊汉军旗,以奴⾪⾝份⼊值南书房。
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
后累官⾄礼部侍郎。
这篇⽂章是⽅苞出狱后,追述他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
⽂章记狱中事实,在触⽬惊⼼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
狱中杂记(节选) 原⽂: 康熙五⼗⼀年三⽉,余在刑部狱,见死⽽由窦出者⽇四三⼈。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希,往岁多⾄⽇数⼗⼈。
”余叩所以,杜君⽈:“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狱中为⽼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
旁四室则⽆之,⽽系囚常⼆百馀。
每薄暮下管键,⽮溺皆闭其中,与饮⾷之⽓相薄。
⼜隆冬,贫者席地⽽卧,春⽓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夜中,⽣⼈与死者并踵顶⽽卧,⽆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可怪者,⼤盗积贼,杀⼈重囚,⽓杰旺,染此者⼗不⼀⼆,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 余⽈:“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此?”杜君⽈:“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钩致。
苟⼊狱,不问罪之有⽆,必械⼿⾜,置⽼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官与吏剖分焉。
” 赏读: ⽅苞,清代散⽂家。
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号望溪。
桐城派散⽂创始⼈,与姚鼐、刘⼤櫆合称“桐城三祖”。
狱中杂记_文言文翻译
余自去年秋,因事陷囹圄,至今已逾半载。
囹圄之中,虽不得见天日,然心中所感,颇多可观者。
因录之,以俟他日之览。
狱中之所见,首为狱吏之苛。
狱吏者,皆小人,视囚犯如仇雠,动辄呵斥,稍不如意,则拳脚交加。
余每思,此辈之所以为狱吏,无非欲以威势压人,以权谋取利耳。
然观其言行,亦觉可悲。
彼等不知,威势虽可一时震慑,而人心不可长久压抑。
是以,狱中之人,虽身陷囹圄,而心志不屈,反能激发其内蕴之刚毅。
次为囚犯之态。
囹圄之中,囚犯众多,有富贵者,有贫贱者,有才子,有愚夫。
然而,无论何人,皆以诚相待,不以富贵骄人,不以贫贱自卑。
余曾与一囚谈诗,其人虽贫,然出口成章,吟咏之声,悠扬动听。
余问其故,答曰:“诗者,性情之抒也。
无论富贵贫贱,皆可寄情于诗,以抒发胸臆。
”余闻之,心甚敬佩。
再者,囹圄之中,亦有学之人。
余之所居,有一囚,年虽不富,然好学不倦。
每晨,必于狱中读书,不问风雨,不问寒暑。
余常往观之,见其专注之态,心亦随之而静。
余问其学,答曰:“学无止境,人生有限,唯读书可以广智,可以养性。
”余感其言,益发敬佩。
囹圄之中,亦有奇人异事。
一日,余于狱中闲逛,忽闻狱外传来歌声,清脆悦耳。
余寻声而去,见一囚于狱墙之外,手执笛子,吹奏一曲。
歌声悠扬,似有出尘之韵。
余问其故,答曰:“人生在世,难免有忧愁之事,唯有以音乐抒怀,方能排解心中之苦。
”余闻之,不禁感慨万分。
囹圄之中,虽为囚徒,然人性未泯。
有囚因家贫,无法养家糊口,乃变卖家产,以助狱中贫困之人。
有囚因患病,无人照料,其余囚犯,纷纷伸出援手,共同照料。
此等情谊,虽在囹圄之中,亦能感受到人间真情。
余于囹圄之中,虽受诸多苦难,然亦有所得。
得友,得志,得诗,得乐。
此乃囹圄之中,余之杂记也。
译文:我从去年秋天,因为一些事情被关进监狱,到现在已经超过半年了。
在监狱里,虽然不能见到阳光,但是心中所感受到的,有很多值得记录的。
因此,我记录下来,以备他日查看。
在监狱里所见到的,首先是狱吏的苛刻。
狱中杂记文言文翻译
狱中杂记文言文翻译狱中杂记文言文翻译导语:方苞通过自己在刑部狱中的所见所闻的大量事实,把狱吏与狱卒的残酷无情、暴虐成性的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揭露了天子脚下的刑部狱的种种黑幕,百姓的横遭逮捕、冤死狱中,以及狱吏的敲诈勒索、受贿枉法、草菅人命等事实,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的司法机构的腐败与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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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洪洞令社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禁卒居中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之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狱中杂记译文
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重罚。又一人用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左右的邻居
械系入老监,号呼达 旦。余感焉,以杜君
言一泛_.讯—之,—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大哭大叫直到天亮。我对此有感触,用杜君的话广泛询问狱中的人,
众 言 同,于是乎书。
曰:“顺我,始 缢即 气绝;否则三缢加别 械, 然后得 死。”
说:“要是顺从我,开始一绞就能断气;不然绞三次再加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
惟 大辟 无可要,然犹质 其首。用此,
富其赂
只有砍头的没有什么可要挟的,但还要留下首级作抵押。因此,有钱的大约要贿赂
【死刑狱上: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报呈批。俟:等待。斯罗:也作“撕罗”、“撕掳”,排解、打理的意思。极刑:凌迟
大家说的相同,于是便写下来。
【结正:定罪。正,治罪。典:典章,制度。推恩:对人施恩,给人以恩惠。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 源头。余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学生。同官:一说是在同一部门做官的人。一说为县名,即今天陕西铜川县。遘
(gdu):遭遇。焉:兼词,于此。泛讯:广泛地询问。】
凡 死刑狱 上,行刑者先俟于门 夕卜, 使 其 党 入 索 财物,
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
或随有瘳:其亘死丄垂系 及牵
连佐证
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轻罪被押以及被牵连、当人证而不
【疫:动词,生病。成法:已经形成的规则。质明:质,正。天刚亮的时候。踵顶:脚后跟和头顶。所以:……的原因, 此句为判断句。积贼:惯贼。积,久、习。重(zhmg)囚:案情重大的囚犯。杰:特异的,超出一般的。瘳:病愈。 骈:并。轻系:案情轻而被拘囚的。】
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
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导语:《狱中杂记》是清代文学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
《南山集》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
戴名世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一文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几个皇帝立“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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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洪洞令社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禁卒居中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之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方苞《狱中杂记》原文译文翻译及赏析
方苞《狱中杂记》原文译文翻译及赏析狱中杂记方苞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社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禁卒居中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之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主梏扑者亦然。
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二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
狱中杂记-译文-赏析
狱中杂记(1)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2),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3)。
有洪洞令杜君者(4),作而言曰(5):“此疫作也(6)。
今天时顺正(7),死者尚希,往岁多至日数十人。
”余叩所以(8),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9),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10),屋极有窗以达气(11)。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馀。
每薄暮下管键(12),矢溺皆闭其中(13),与饮食之气相薄(14)。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15),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16),无可旋避(17),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18),杀人重囚,气杰旺(19),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20),其骈死(21),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22)。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23),有五城御史司坊(24),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25),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26),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27),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28)。
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29),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30)。
然后导以取保(31),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32),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33),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唯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馀(34)。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35)。
积忧愤,寝食违节(36),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37),同于往圣,每质狱辞(38),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
倘仁人君子为上昌言(39):“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40),别置一所以羁之(41),手足毋械。
”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
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
狱中杂记原⽂及翻译狱中杂记原⽂及翻译 导语:《狱中杂记》是清代⽂学家⽅苞的⼀篇散⽂。
1711年(康熙五⼗年),⽅苞因《南⼭集》案牵连⼊狱。
《南⼭集》为桐城⼈戴名世所著。
戴名世在《南⼭集》的《与余⽣书》⼀⽂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个皇帝⽴“本纪”。
以下是⼩编为⼤家分享的狱中杂记原⽂及翻译,欢迎借鉴! 狱中杂记 ⽅苞 康熙五⼗⼀年三⽉,余在刑部狱,见死⽽由窦出者⽇四三⼈。
有洪洞令社君者,作⽽⾔⽈:“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数⼈。
”余叩所以。
杜君⽈:“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狱中为⽼监者四,监五室。
禁卒居中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
旁四室则⽆之,⽽系囚常⼆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溺皆闭其中与饮⾷之⽓相薄。
⼜隆冬,贫者席地⽽卧,春⽓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夜中,⽣⼈与死者并踵顶⽽卧,⽆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可怪者,⼤盗积贼,杀⼈重囚,⽓杰旺,染此者⼗不⼀⼆,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 余⽈:“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此?”杜君⽈:“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钩致。
苟之狱,不问罪之有⽆,必械⼿⾜,置⽼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
惟极贫⽆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轻者、⽆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违节,及病,⼜⽆医药,故往往⾄死。
”余同系朱翁、余⽣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某⽒以不孝讼其⼦,左右邻械系⼊⽼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泛讯之,众⾔同,于是乎书。
余尝就⽼胥⽽问焉:“彼于刑者、缚者,⾮相仇也,期有得⽿;果⽆有,终亦稍宽之,⾮仁术乎?”⽈:“是⽴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有幸⼼。
狱 中 杂 记·文白对照翻译讲解学习
狱中杂记〔清〕方苞 1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三四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康熙五十一年三月,我被关在刑部监狱里,亲眼看到死后从牢墙的洞口被拖出去的犯人,每天有三、四个,有位曾任过洪洞县令的杜君,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杜君曰:站起来对我说:“这是发生了瘟疫。
现在天时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多到每天要死十几个。
”我向他询问原因,杜君说:“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这种疾病非常容易传染,得了瘟疫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陪伴他同起同卧。
而狱中设立了四个老监,每监分五个牢房。
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看管犯人的狱卒住在正中那间。
他在前面墙上开一个窗户照明,屋顶开一个天窗通气。
两旁四间则没有窗户,但是关押的犯人常常多达二百多个。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每到傍晚就锁门,犯人的大小便都拉在牢里,臭气与食品的气味相混杂。
到了寒冬,贫穷的犯人就睡在地上,春天一到,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很少不生病的。
狱中的老规矩,天快亮时才开锁。
到了半夜,活人和死人脚挨脚、头并头而睡,没有办法回避,此所以染者众中。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这样得传染病的人就多了。
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大盗、惯贼、杀人要犯,却体质强壮,精力旺盛,被传染上疾病的十个中不到一、二个或随有瘳。
其骈死者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即使有的得了病,随即又痊愈了。
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轻罪被关押的人,以及被牵连作证而依法不该判罪的。
”我说:“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有五城御史司坊,为什么刑部监狱关押的犯人如此之多?”杜君说:“近年打官司,案情较重的,京兆狱和五城御史衙门都不敢擅自判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加上九门提督所搜捕查究的犯人,都归刑部拘禁。
精选《狱中杂记》学习资料
《狱中杂记》学习资料《狱中杂记》原文:方苞〔清代〕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
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
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
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
傥举旧典,可小补也。
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
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
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方苞《狱中杂记》原文译文翻译及赏析
方苞《狱中杂记》原文译文翻译及赏析方苞《狱中杂记》原文译文翻译及赏析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社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禁卒居中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之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主梏扑者亦然。
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二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
狱 中 杂 记·文白对照翻译
狱中杂记〔清〕方苞 1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三四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康熙五十一年三月,我被关在刑部监狱里,亲眼看到死后从牢墙的洞口被拖出去的犯人,每天有三、四个,有位曾任过洪洞县令的杜君,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杜君曰:站起来对我说:“这是发生了瘟疫。
现在天时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多到每天要死十几个。
”我向他询问原因,杜君说:“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这种疾病非常容易传染,得了瘟疫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陪伴他同起同卧。
而狱中设立了四个老监,每监分五个牢房。
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看管犯人的狱卒住在正中那间。
他在前面墙上开一个窗户照明,屋顶开一个天窗通气。
两旁四间则没有窗户,但是关押的犯人常常多达二百多个。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每到傍晚就锁门,犯人的大小便都拉在牢里,臭气与食品的气味相混杂。
到了寒冬,贫穷的犯人就睡在地上,春天一到,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很少不生病的。
狱中的老规矩,天快亮时才开锁。
到了半夜,活人和死人脚挨脚、头并头而睡,没有办法回避,此所以染者众中。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这样得传染病的人就多了。
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大盗、惯贼、杀人要犯,却体质强壮,精力旺盛,被传染上疾病的十个中不到一、二个或随有瘳。
其骈死者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即使有的得了病,随即又痊愈了。
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轻罪被关押的人,以及被牵连作证而依法不该判罪的。
”我说:“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有五城御史司坊,为什么刑部监狱关押的犯人如此之多?”杜君说:“近年打官司,案情较重的,京兆狱和五城御史衙门都不敢擅自判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加上九门提督所搜捕查究的犯人,都归刑部拘禁。
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
狱中杂记原文及翻译导语:《狱中杂记》是清代文学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
《南山集》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
戴名世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一文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几个皇帝立“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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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洪洞令社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
禁卒居中央,牗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
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之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
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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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狱中杂记课文翻译: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
(狱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这是瘟疫发作了呵。
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每天十多人。
”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得这种传染病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
而狱中有老监四座,每座老监有五间房子,看守们住在当中一间里,在房前的墙上开有窗户用来通光,屋顶也开有天窗用来透气。
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多人。
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尿尿也都封闭在牢房里,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
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很少有不生病的。
监狱里有个老规矩,天亮了才开锁,当深更半夜的时候,活人跟死人脚靠脚头靠头地躺着,没有办法避开,这就是传染上的人多的原因。
更值得奇怪的是,那些大强盗和犯案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症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
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为罪轻被押以及被牵连的,被当作人证而不该受法律制裁的人。
”我说:“京城里有顺天府的监狱,有五城兵马御史衙门的监狱,为什么刑部衙门监狱里关押的犯人竟多到这种程度呢?”杜君说:“近年来的诉讼案件,(只要)案情稍微重一点,顺天府、五城兵马御史衙门就不敢专擅判决;再加上掌管京城九门守卫工作的步兵统领访查、缉捕、检举、盘查出来的犯人,统统归刑部监狱关押;而十四司的郎史、员外郎当中的那些喜欢多事的,以及官署内管文书的小吏、典狱官、看守们,都以关押的人越多为利,稍有牵连,必千方百计地捉来。
如果进了监狱,不管有罪无罪,一定给戴上脚镣手铐,关在老监里,使(他们)痛苦得无法忍受了,然后就劝导他们去找保人,放他们出狱住在老监的外边,估计他们家里拥有的财产作为勒索的标准,而得来的钱就由官和小吏瓜分了。
中产以上的人家,都竭尽自己的资财来找保人,家产少一点的,要求去掉脚镣手铐住到老监外面的板屋里,费用也要好几十两银子。
只有(那些)非常贫穷无依无靠的犯人,才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宽容,还把他们做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
有的同案被囚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反而出来住在外面,而罪轻的、无罪的却遭受那披枷戴锁的痛苦。
他们心里积聚着忧愁愤恨,睡眠饭食又违背常规,等到生了病,又没有药物治疗,所以常常造成死亡。
”我见皇上有爱惜生灵的品德,和以往那些好皇帝一样,每次审察判决书,必然能在被判死刑的犯人中寻求出一些可以放生的人,而如今无辜者竟然到了这个样子。
假使仁人君子向皇上直言:除死刑犯以及发配到边远地充军的重刑犯外,那些罪行较轻以及受牵连还没有结案定罪的犯人,可以另外关押在一座监狱里,手脚不得上刑具,这样,所保全而活下来的人能数得清吗!有人说:“监狱原有的五个牢房,名为临时拘留所,让那些正在打官司而没有结案定罪的人住。
如果实行过去的规章制度,也可以稍有补益。
”杜君说:“皇上开恩,凡犯罪官员住板屋;如今贫困犯人转到老监关押,而大盗中却有住板屋的人,这里面是可以仔细查究的啊!不如安置在另一所监狱里,(这才)是拔出根本塞住源头的办法。
”和我同案被关押的朱老先生、姓余的书生及早在狱中的同官县的僧某人,先后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到重罚的。
又有个姓什么的用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他)左右的邻居(受牵连)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整夜大哭大叫直到天亮。
我对这些事有感触,就拿杜君的话普遍询问狱中的人,大家说的都一样,于是便写了下来。
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子手就先等在牢房外面,支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
家中富有的犯人,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人就当面告诉他。
(对)其中受凌迟碎剐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就先刺心脏;不然四肢砍完了,心还不会死。
”(对)其中受绞刑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开始一绞就能断气;不然绞三次(还要)加用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
”只有对那些砍头的,没有什么好要挟的,但是还要留下他的脑袋做抵押品。
因此,有钱的贿赂往往要花几十两人时,勾着姓名立即执行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十分之三四,留着暂不执行的占十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行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
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几个月才能痊愈,有的人竟然成了残废。
我曾经找一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询问过这件事:“他们跟那些被处决、被捆绑的人,不是有什么仇恨,只不过希望得到一点财物而已;果真没有,最后也就宽容宽容他们,这难道不是一种善行吗?”回答说:“这是为了立下规矩以警告其余的犯人,而且也用来惩戒后来的人;不这样,那就人人都会有侥幸的心理。
”专管给犯人戴手铐、打板子的人也是这样。
跟我同案被捕用木制刑具拷打审问的有三个人:一个人给了三十两银子,(结果)骨头受了点轻伤,病了一个多月;一个人给的(比他)多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了皮肤,二十天就伤愈了;一个人给(的是他)六倍的银子,当天晚上走起路来就跟平时一样。
有人问他们道:“犯罪的人贫富不一样,你们已经从各个犯人身上都得了钱财,又何必还要按出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他们回答)说:“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孟子说过:“选择职业不可以不慎重。
”(这句话)真对啊!刑部里(有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家里暗藏着伪造的印章,公文下发给各省,往往偷偷地更换它,增加或删节那些重要的语句,奉命执行的人没有谁能分辨真假。
那些上奏给皇帝和送各部的公文,还不敢这样做。
(政府的)法令规定:大盗没有杀人,以及另外的共同参与作案而人数多的案犯,只要主谋的一、二人立即处决,其余的案犯经过秋天的大审,都减刑遣发到边远地方去服役。
案文送上去,其中有立即处决的,刽子手就预先等候在牢房门外。
命令一下去,就(把死罪案犯)绑上押出来,一点时间也不拖延。
有某姓兄弟二人,因为犯了把持公仓的大罪,依照法律应该立即处决。
罪案已经判决了,管文书的某人告诉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使你们活下去。
”(他们)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这没有什么困难,另外准备一份奏章,判决词不用改动,只不过拿两个列在同案名单后面的单身汉而又没有亲戚的从犯替换你们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罢了。
”他的一个同事说:“这可以欺骗死去的犯人,却不能欺骗主审官,如果他发现错误再上奏章请示,我们就活不成了。
”管文书的某人笑着说:“(他)重新上奏请示,我们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审官也要一个个罢官离开,他们不能拿这两个人的性命来换掉他自己的官职,那么我们这些人也就始终没有死的道理了。
”他居然这样办了,同案名单中后面的两名从犯马上被处了死刑。
主审官惊吓得口张舌翘,但到底不敢追究。
我在监狱里,还见过某姓兄弟俩,牢房中的犯人都指着说:“这两个人就是用某人、某人换来他们的脑袋的。
”管文书的某人一天夜里猝死,众人都说(他)是因为这件事受到冥界的惩罚。
凡是杀人(的罪犯),如果审判书中没有预谋、故意杀人罪名的,经过秋季的大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一类,就可以免除死刑,官吏就借这个规定来钻法律的空子。
有个叫郭四的,总共杀过四次人,一次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的一类,接着碰到了大赦。
(他)即将出狱了,天天跟他的一伙人摆设酒席,尽情高歌到天亮。
有人问他以往的事情,他就一桩桩一件件地详细叙说,神情面色是那样洋洋自得,好像是在自我夸耀。
唉!贪官污吏忍心于贪赃枉法,是不值得责备的;可是不明白治狱之道,好官也多把使犯人免去一死当做功德,却不去追究那些案件的真相,他们使好人蒙受冤枉,也厉害得很哪!有些奸狡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同狱卒内外勾结,很捞了些钱。
山阴县有个姓李的,因杀人被关在监狱里,每年能够弄到几百两银子。
康熙四十八年,因为大赦被释放出来。
在外面过了几个月,(他感到)寂寞无聊没有什么事可干,他的同乡中有一个杀了人的,于是他就代替那个同乡承担杀人的罪名。
原来按法律规定不是故意杀人就一定长期关押,终久没有死罪。
(康熙)五十一年,又遇大赦,又根据赦令减刑等待发配到边外去戍守。
(他)叹息说:“我没有机会再到这里来啦!”按照旧例,发配充军的犯人要转到顺天府监狱关押,等候遣送。
那时正好是冬天,停止遣送。
姓李的写呈文请求留在刑部狱中等到来年春天遣送,请求了好几次,都没有得到批准,他只好失望地离开这里。
作品赏析:“杂记”,是古代散文中一种杂文体,因事立义,记述见闻。
该文是“杂记”名篇,材料繁富,错综复杂,法”来衡量,繁富的材料就是“义”,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记叙就是“法”,即“言之有序”。
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
全文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段,自开头至“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写刑部狱中瘟疫流行情景,揭露造成瘟疫的根源;第二段,自“余日”至“于是乎书”,写刑部狱中系囚之多的原因,揭露刑部狱官吏诈取钱财的罪恶;第三段,自“凡死刑狱上”至“信夫”,写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心狠手辣,揭穿刑部狱敲诈勒索的黑幕;第四段,自“部中老胥”至“人皆以为冥谪云”,写胥吏放纵主犯,残害无辜,主谳者不敢追究,揭露清代司法机构的黑暗与腐败;第五段,自“凡杀人”至结尾,写胥吏狱卒与罪犯奸徒勾结舞弊,揭露刑部狱成了杀人犯寻欢作乐牟取钱财的场所。
文中主要揭露了以下事实:一、狱吏与狱卒的工资收入微薄。
狱吏每年只有工食银六两,按当时一般平民生活标准只够四口之家一个月所用。
这还是在册的狱吏,而不在册的就更低了,他们虽然收入这么低,但大多还通过各种关系,打通种种关节要来县衙当差(狱吏一般是违法进来的,没有通过科举考试,无法保证文化素质)。
他们主要是靠山吃山。
二、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相枕藉。
到了夜间,死了的和活着的人脚碰头而躺着,无法转动,这样一来,瘟疫越传染越多。
犯案多次的大盗贼、杀人重囚,生命力旺盛,而且因有心理准备,心态平稳,很难被传染。
那些接踵并肩而死亡的,“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都是因轻罪被囚的以及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那些没有犯法的人。
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的人是冤屈的,又加之担心家里的亲人,精神已经崩溃,免疫力快速下降,发生瘟疫,最容易被传染。
三、无所不用其极的敲诈勒索与贪赃枉法。
为了增加敲诈钱财对象,狱吏们就想方设法株连,把与案件稍有牵连、沾点边的人统统抓进来,“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
他们把这些清白无辜的人折磨得“呼号达旦”无法忍受,接着诱劝倾家荡产交纳大笔保证金,一交来他们就私分,接着对贫穷无钱取保的人加倍折磨,以此警告不愿掏钱的人。
结果是“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致死”。
罪魁祸首只要有钱取保,反而逍遥狱外,而众多涉案者和证人却被活活折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