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3.从征税种类看: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 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农民由必须服徭役 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纳税种类由赋、 役分征到赋役合征,反映了赋税的名目、手续简 单化.
4.从征税物品看:由实物、劳役地租为主 到货币地租为主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 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5.从征收时间看: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 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 ①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 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作用: 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 间
• ②方田均税法内容:政府重新丈量土 地,按土地多少、好坏收取赋税 作用: 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增加了国家 的田赋收入
• ③实质: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6、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 1581年
实行两税法
• ③内容: • a、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
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 b、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 ④作用:78页
• a、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 了国家的财政税收
•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 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 理解: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 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 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 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 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 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 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 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
• 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 ②特点: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 ③影响:赋役制度正式形成
• a、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迅 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
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夏代
①活袋赋:夏朝以此为政治中心,它随着夏朝的发展继续成长,但基本上类似于今天的财政税收体系。
②人物贡:主要是用于宗法贡政,夏朝将部分地区的人口和土地当作贡政,将分给大臣什叶。
③封地贡:部分地区的土地被夏朝分封给诸侯国,因此那里要支付一定的贡献,会限制诸侯国的军事力量。
二、商代
①活袋赋:同夏朝相似,商朝也是以活袋赋为政治中心进行税收,独特之处在于增加了贩贾地位,每一贩贾都要缴纳贡物。
②瞻社贡:这种贡物仅收取子孙族的一种经济,要求其以历史宗族的财产以及地域支付贡献,有时还加官位上的高级官员。
③林苑邑租:这是一种由必须由每一郡(范围)中的林苑村邑缴纳租金,直接由有关官员进行审计,以确保外来税收。
三、周代
①贡库:在周朝期间,完全把税收收取收纳到一个叫做“贡库”的“仓库”里,由开库官对每块储库内的物品进行总量审视,考察皇室的收入。
②外域财赋:这一制度的收入来源是外来入侵的财赋(租金),通常
会附带严厉的关税,以确保周朝军队得到支撑。
③官职贡:周朝开创了首次官职贡,要求政府官员缴纳一定比例的贡献,这样既可以严密控制官员的职权,又可有效提高政府的税收。
四、秦代
①库亩:秦朝大量确定市邑,朝廷制定的库亩是将库亩的租金计入国库,由库亩界收纳官收取,这有利于经济上的收支平衡。
②兵税:兵税这一制度由贵族和官员来实行,由他们支付给秦朝朝廷
物资以及士兵费用,也增加了一定比例的兵税,帮助秦朝扩大其疆域。
③民税:民税是通过收取大量税收来增加国库并扩大秦朝统治领域的
政治和经济利益,完成了秦朝前所未有的统一中国的伟大壮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和变革。
以下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主要演变变化:
1. 春秋时期:封建诸侯国家开始实行赋税制度,主要是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
2. 秦汉时期: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成为主要税种,同时还增加了商税和关税等税种。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有所增加。
4. 唐宋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同时还出现了专卖制度和均输制度等。
5. 明清时期:实行一条鞭法,即将各种税种合并为一种税,同时实行均输制度和海禁政策等。
6. 近代以来:实行新税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同时逐步取消了人头税和土地税等传统税种。
总的来说,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制度变迁、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的。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
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1.夏商周贡赋制度: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
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
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
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
以下是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的一些演变阶段:
古代封建时期:在古代中国,封建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以徭役和粮税为主。
农民通过缴纳劳役和交纳一定比例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来负担国家的开支。
官田制和均田制:两汉时期,实行官田制,即国有土地分配给官吏耕种,而农民则享受耕作权和部分产出。
后来,随着均田制的兴起,土地按照平均原则重新分配给农民,并规定了田赋征收比例。
唐宋时期:唐宋时期,实行了土地均田制,粮食税和钱粮税逐渐成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同时,还出现了商业税、关税和货币税等新的税收方式。
元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实行了户口调查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家族制、人头税和田赋为主要税收形式。
人头税按人口数量征收,田赋按土地面积和产出征收。
近代时期:近代中国,特别是清末民初,税收制度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
税种更加多样化,包括产业税、企业税、关税等。
同时,还出现了地租改革和农民自由经营土地的倡议。
总的来说,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从劳役和农产品征税逐渐向货币税转变,税种也逐渐多元化。
同时,
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下面是一些主要阶段和特点:
1. 赋税的起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类集群狩猎和农耕经济。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农民向部落或国家上缴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集体或国家的需要。
2. 周朝的封建赋税制度:周朝实行了封建制度,赋税成为国家管理和统治的重要手段。
其中最重要的赋税是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配给贵族,而农民必须向国家和贵族支付部分产出。
3. 秦朝的均田制和徭役制:秦朝实施了均田制,规定每个家庭土地的数量,以平均分配土地和赋税。
此外,秦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强制农民为国家和贵族劳动,而不仅仅是支付税收。
4. 隋唐时期的赋税改革:隋唐时期实行了多次的赋税改革。
隋朝时期实行了府税和田赋制度,将部分税收直接归国家所有,而非贵族。
唐代的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田注丁制,将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以确定赋税额度。
5. 宋代的赋税改革:北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贵族和富裕地主享有较低的赋税待遇,但农民的税负相对较重。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以货币为主的赋税制度,如货币赋、物产赋等。
6. 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明代实行了土地赋役制度,即把地租和赋税合并起来,以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为税收。
明代还实施了一些非农业税收,如关税和盐铁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长河,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赋税制度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总体上都是以农业为基础,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农民为主体,向国家和贵族上缴一部分农产品或货币。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老师,请详细介绍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答:一、中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1.夏商周时期:主要是贡赋制,它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
周王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
2.春秋时期: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它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公元前6世纪初,鲁国实行的“初税亩”开始按亩收税。
3.汉朝时期:编户齐民制度。
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对封建国家的主要赋役负担有田租、人口税、更赋、徭役、兵役等,另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田亩附加税和征发杂税等。
汉代的田租税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很重。
4.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
北魏孝文帝时开始实行,受田者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调和服徭役兵役等。
5.隋唐时期:(1)隋朝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
“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调”是缴纳定量的绢或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隋朝的庸有年龄限制(50以上),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
它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
(2)唐朝后期实行“两税法”。
主要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它开始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收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6.北宋时期: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募役法指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愿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方田均税法指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贫瘠收赋税,官僚地主不例外,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7.明朝时期:一条鞭法。
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一,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少收税。
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8.清朝时期:地丁银。
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它废除了人头税,有利于当时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内容特征分类1.以人丁为主征收标准的赋税制有编户齐民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简史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简史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现代。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古代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618年)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206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
在赋税制度方面,秦朝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取消了封建时代的土地公有制,采用了私人土地所有制。
对土地征收的税收大大增加,平均七分之一西汉(公元202年-公元8年)在西汉时期,国家对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调查并详细记录,制定了土地契约法以及赋税制度。
其中,主要税种是田租和器物税。
田租按照土地面积的不同进行不同比例的征收,器物税则是按照家庭的器物数量征收。
东汉(25年-220年)东汉时期,赋税制度仍然主要以田赋为主。
但是,由于战乱和地方割据的影响,赋税逐渐增加,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同时,东汉时期还开始出现了买卖赋税的现象。
隋朝(581年-618年)隋朝时期,国家通过实行均田制来土地制度,并对土地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统计。
在赋税制度方面,隋朝实行了公田制和赋调制。
公田制是指国家拥有的土地,赋调制则是根据土地和劳动力的情况来确定赋税额度。
总结起来,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不同朝代有所不同,但主要的税种都是田赋和人口赋。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税种,如器物税、商税等。
这些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状况和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中,重农抑商是一种基本的政策方针。
通过赋税制度,国家可以确保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并为国家的军事、行政和社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课件1: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②南京国民政府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 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国民政 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国民政府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陆续同意 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 “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 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协议》。国民政 府通过这些“改订新约”的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 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③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4.明清时期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随着明朝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万历 初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 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 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一条鞭法上是中国赋役制度上 的重大变革。
3.宋元时期 (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 数倍。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 派发各种徭役,可谓役上加役、役外加役。 (2)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提倡募役法,百姓缴 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3)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 和南方,在北方叫“丁税”“地税”,在南方叫“夏税”“秋 粮”。但是,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1.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
(1)海关的诞生
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 “关税”。
①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
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
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等。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
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
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
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
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
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
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
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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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春秋鲁国——初税亩,中国赋税制度的开始;北魏、隋——租调制;初唐——租庸调法,交谷物叫租,调是交绢、绵或布、麻,以绢或布代役叫庸。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中唐——两税法。
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资产征税。
改变了税收方式,由人丁税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宋——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 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赋、役、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银交纳,改按丁数和田粮摊派。
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的作用;清——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地丁银。
(下面的具体一点还有材料)秦代的赋税制度《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赋税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秦代的赋役是三代的20~30倍,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要缴纳给地主“见税什伍”的租赋,因而广大农民一贫如洗,许多农民无法生存,只得逃往山林,变为盗贼,许多农民揭竿而起,这是强秦短命的重要原因。
秦代还改“因地而税”的制度,而改行“舍地而税人”的制度,即索取“人头税”,其税率20倍于从前。
《通考》在评论秦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时指出:“秦坏井田,任民所耕,不限多少,已无所稽考,以为赋敛之厚薄,其后舍地而税人,则其谬益甚矣。
”汉代的赋税制度汉高祖刘邦记录了强秦死亡的教训,在汉初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政策。
《汉书·食货志》中说:“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和演变,其中包括了多次重要的和调整。
以下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1.夏商周时期(约公元前2100年-公元前221年)在夏商周时期,中国的赋税制度主要是以土地赋税为主,即地方豪强和地主阶级要向中央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田赋和兵赋。
2.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他建立了统一的赋税制度,即统一的徭役制。
这个制度通过选拔贡士担任官职,对农民进行赋税和徭役,以满足中央政府的需求。
3.魏晋南北朝时期(220年-589年)在这一时期,由于长期的战乱和政权的更迭,赋税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
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以粮税为主,同时还有一些额外的赋税,如著名的泛舟钱。
这些赋税主要用于支持南北朝政权的维护。
4.唐宋时期(618年-1279年)在唐宋时期,中国的赋税制度主要以均田制为基础。
均田制实行了一种土地承包制度,农民按照土地的肥瘠程度和人口数量交纳不同的赋税。
这个制度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利益,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稳定的税收。
5.元明清时期(1271年-1912年)元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唐宋时期的均田制,但也有一些变化。
元代开始推行粮食赋税和货币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并且在赋税中加入了若干种金银制品。
明朝时期,在土地赋税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额外的税种,如户口、商业和手工业等税种。
清朝时期,赋税制度比较复杂,主要包括地租、粮食赋税、户籍税、营业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从土地赋税到粮食税、货币税以及其他种类税收的变迁。
随着政权的更迭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赋税制度不断调整和,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这些赋税制度的发展和调整,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治理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赋税制度演变
、先秦时期的赋税制度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
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
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
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
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
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
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曹魏时实行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
课田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赋税制度。
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
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
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
与曹魏相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北魏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丁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租调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四、隋唐至宋元时期的赋税制度隋唐之际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纳粟2石,称作租。
交纳绢2丈,绵三两或布2丈5尺、麻3斤,称作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20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称作庸,也叫做“输庸代役”。
所谓“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陆寅公集》卷二二),但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
赋税制度演变
我国历史悠久,赋税制度不能一言以蔽,我搜到两条资料,付于下,供您参考!一、发展线索1、周:实行贡赋制度.2、春秋末期: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3、秦朝:按人口多少征收的户税.4、西汉编户齐民(田租较轻,人口税与更赋重)5、北魏的租调制,北魏实行均田制,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6、隋朝首创租庸调制,隋朝沿用北魏租调制,后来以庸代役开始部分推行.7、唐朝前期租庸调制,唐朝后期两税法8、明朝的一条鞭法,把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少来分担.9、清朝的地丁银,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二、发展趋势:(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直至取消,以两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为标志;(2)由劳役、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单一形式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伙标志;(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5)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名目手续简化,以一条鞭法为标志;(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反映.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等)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等)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2. 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①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现.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实际田亩数征税,鲁国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它与以前齐国“相地而衰征”等新税制的出现,促使耕地由国有转向私有.②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前提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秦始皇时,让百姓自己申报土地,载于户籍,国家依户籍征发赋税余徭役.西汉时期,==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四项: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对积式形成.③租调制:主要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前提是实行均田制(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受田农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还必须服徭役、兵役.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④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隋朝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纳一定数量的绢来代替服役.唐朝则取消了庸对年龄限制.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⑤两税法:唐朝中后期,为解决财政危机,于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标志着以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神宗于 1069年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其中“募役法” 收取免役钱,限制了地主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亩纳税,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⑦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开始实行,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用银两交纳.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纳银代役、赋役征银的办法,标志着赋税制度由繁到简、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⑧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清朝雍正时将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到田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地丁银.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三)重点问题延展1.古代重要税制的社会意义(略)(l)租庸调制的社会意义.①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劳役是封建国家对农民的直接的人身控制和奴役,劳动者失去任何自主.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服劳役又直接影响农业劳动时间的适时安排).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纳庸代役的做法,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生产时间.同时,也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②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在是改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的结果.(2)两税法实行的社会意义.①两税法将唐代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与地税两种,这样既简化了征苛捐杂税的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②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③两税法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④两税法扩大征税面,保证了封建==的财政收人. (3)一条鞭法的社会意义.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人亩”制,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4)“摊丁入亩”的社会意义.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唯—标准.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规律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2.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赋役制度沿革的特点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②农民由必须服一定的徭役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为标志.③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④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田租、人头税等);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⑤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3.比较分析几种赋税制度(略)①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比较②编户制度与摊丁入亩的比较4.封建社会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汉初的轻徭薄赋、十五税一、三十税一;唐初的轻徭薄赋、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唐后期的两税法;北宋的“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前期的“更名田”、摊丁入亩和地丁银.。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
从远古时代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变迁,赋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一、远古时代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
在夏朝时期,赋税主要是以实物形式缴纳,包括粮食、布帛等。
此时,赋税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需要,维持国家的运转和军队的供给。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发展和耕地的增加,农业成为了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
此时,赋税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在这一时期,各国开始实行“什一税”,即按照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按人口征收赋税的制度,即“口赋”。
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也包括了货币形式的赋税,如银钱等。
三、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变革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秦朝时期,实行了“户赋”和“口赋”两种赋税制度。
户赋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赋税,而口赋则是以人口为单位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徭役”制度,即强制征召民工为国家无偿服务。
在汉朝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实行了“均输”政策,即按照土地质量和产量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算缗”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汉朝时期还实行了“口赋”和“徭役”制度。
四、唐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鼎盛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唐朝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按照土地和财产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市易法”,即对市场交易活动征收的赋税。
在宋朝时期,实行了“青苗法”,即对农作物收成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方田均税法”,即按照土地面积平均分配赋税。
五、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转型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明朝时期,实行了“一条鞭法”,即按照土地和人口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商税”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1.古代赋税制度:在古代,赋税主要以土地为基础,皇帝征收赋税,以维持国家政权和军队的开支,同时也能为民众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赋税通常包括田地中的土地税、人身上的人丁税、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方面的税费等。
2.农业赋税制度:在封建社会,农业是中国主要的经济支柱,赋税也主要以农业为基础。
在唐代,实行了“均田制”,开展土地调查和土地平均分配,实施了固定的田赋税制度。
宋代,实行了“两税法”,即户籍赋和田亩赋,以户口与农田面积来确定税负。
3.官僚赋税制度:明清时期,官僚赋税制取代了农业赋税制。
这种制度以赋税官僚为核心,由地方高级官员负责征收赋税,将税收资金上缴国家。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但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
4.开放后的税制:开放以后,中国赋税制度发生了重大的。
1980年代初,中国启动了农村,取消了传统的包产到户制度,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同时,也对税制进行了,实行了农业税改。
通过取消对农业的特殊征税,转变为对农民征收统一的税费。
此外,还实行了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各种税收。
5.现代赋税制度:目前中国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不断深化,中国的税制越来越趋于完善和灵活。
例如,2005年,增值税进行了全面调整,降低了税率、扩大了纳税范围、提高了纳税人的税负公平等。
总而言之,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从农业赋税到官僚赋税,再到现代赋税的转变。
这一过程中,税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影响、相互调整,既反映了国家政权的需求,也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变化。
随着中国的开放,税制的优化和完善将继续进行,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1.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贡赋制:夏、商、周时期盛行,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
周王将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
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的实际数目收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编户制度:西汉开始实行。
政府把平民百姓编入政府户籍,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兵役、徭役。
编户制度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制度正式形成。
租庸调制;隋朝、唐朝前期实行。
租是田租,调是户税,庸是指纳绢(布)代役。
两税法:唐朝后期实行。
主要是按土地和财产多少征税,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
它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实行。
它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合一,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地丁银:清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
2.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以唐朝两税法为标志。
(2)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成为基本定时,以唐朝的两税法为标志。
(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汉朝征收的更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代役税。
(5)税种由繁多到逐渐减少,以明朝一条鞭法为标志。
(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对商品征收重税。
3. 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认识夏、商、周三代的贡赋制度是赋役制度的雏形。
春秋末期鲁国的“初税亩”是以土地作为征税标准的开始。
秦汉时期的编户齐民制度既征土地税(较轻)也征人头税(较重),一方面使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另一方面在客观上变相支持土地兼并,大量农民丧失了土地而沦为流民,加剧了社会动荡,同时引发了大规模的隐瞒人口的自发逃税行为,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是以“租庸调”为主。
租庸调是指以土地输出的农产品为依据,由府、县官员向农民征收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用于满足领导的军费和官员的生活需要。
2. 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赋税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封建贵族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并逐渐形成封建国家的赋税体系。
这一时期,土地以世袭的方式归属于封建贵族,农民必须向贵族交纳赋税,同时还要为军役和劳役提供劳动力。
3. 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
秦朝将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实行均田制,并附加“亩限”,即规定每亩土地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作为赋税。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逐渐加重了农民的赋税负担,导致了农民起义的频繁发生。
4.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不断衰落,赋税制度也逐渐失去实际效力。
皇族、贵族和地方士族逐渐壮大,他们通过侵占农民土地和免税等手段,减少了赋税的负担,导致了动乱和社会不稳定。
5. 隋唐宋时期:隋唐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和完善。
隋朝实行等额赋税,即每户家庭按户口数量交纳固定数量的农产品。
唐朝继续了隋朝的制度,并逐渐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加重了农民的赋税负担。
宋朝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输法,即按每户家庭的土地面积和产量交纳赋税,以减轻贫困农民的负担。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从夏商周时期的“租庸调”发展到封建时期的封建国家赋税制度,再到隋唐宋时期的等额赋税和均输法,赋税制度逐渐完善,但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了社会动荡和农民起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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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从中国古代历史发展视角:邱慧玲班级:财政10-1 学号:0750 财税,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直接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工具,是国家作用于经济基础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在社会上城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在相互作用中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它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财税,即财政和税务的总称。
财政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而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一个国家经济运作的血脉。
财税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载体和分配形式,是中国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历史的发展不断完善,并推动历史的车轮徐徐前进。
农业的进步,促进了手工业和交换的发展,西周时,已出现了农民家庭副业的民间手工业,为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开创了新路,促使出现近地交换,商业萌芽产生。
据考证,在商、周时期已经有了脱离农业和专业工匠的商人。
这也就为我国赋税制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先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我国赋税始于夏代,史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
”。
《孟子•滕文公》也载:"夏后氏五十而贡"。
这些记述表明,我国奴隶制国家建立后,曾经及时采取法律形式确立国有赋税制度。
夏、商、西周三代的赋制分别以贡、助、彻为主。
贡即土贡,后发展为贡赋、贡纳,盛行于夏代。
这是国家产生后所产生的一种原始的、粗糙的、不完善的田赋制度,但它却适应了生产力水平低下、管理水平不高、剩余生产物不多的情况,是一种低水平的财政收取方式。
商在土地制度上实行了井田制,成为春秋以前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退出了“助”,“殷人七十而助”,“公田藉而不税”,奴隶将公田上的全部收获交予奴隶主,多收多交,少收少交;私田不再纳税,在一定时期调动了耕作者的积极性。
西周在井田制的基础上,对土地实行“彻”的征收制度,制度打破了公田和私田的固定界限。
与此同时出现了邦国之贡和万民之贡等土贡制度,在工商杂税方面出现了关市税和山泽税。
三者的结合使西周的赋税制度得以完善,极推动了西周经济的发展。
然而,从对“彻”的界定存在诸多分歧可看出,直至西周,全国仍未形成一个通行全国的田赋制度。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将都城迁至洛邑,中国历史进入到东周时代,后期走向统一,至战国时期,形成齐、、、、、楚、燕七雄并立的局面。
春秋时期,铁农具进入农业,战国时得到普遍推广,生产力的发展和农场品的产量增加,使个体小农生产有了发展的可能,为小土地私有制的出现提供了条件,春秋以后,土地占有向私有化方向发展。
随着构成社会主要经济基础的井田制的破坏,诸侯财政收入逐渐失去保证,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实现富国强兵,大小诸侯国对原来的财税制度进行了改革。
公元前865年,齐桓公“相地而衰征”“均力分地”“与之(民)分货”,是打破西周时只采取公田产出的税收制度的开始,迫坏了井田制和世卿世禄制,增加了财政收入,为齐国首霸奠定了基础。
及其改革之后,晋国、鲁国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
过了约半个世纪,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的法令,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表明鲁国正是宣布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合法存在,扩充了税源;公元前584年,楚国“书土出”,“量入修赋”,把土地划分为九等,按土地收入制定应出的车马、车兵、徒兵、甲楯数额。
以上改革促春秋时期开始出现土地私有化,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战国初年,国推行变法,确定“食有劳而禄有功”的俸禄等级,推行“尽地力之教”,实行“平法”,征收人头税,使得其经济迅速发展,成为战国初年一个强盛的国家。
公元前408年,国实行“初祖禾”,孝公三年推行上商鞅变法,用法令行事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平均田税,訾粟而税;按人口征收军赋;打击了贵族势力,减少了财政负担,为朝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代田租即为田赋,属于收益税。
西汉初年,邦面对经济凋敝,国库空虚的景象,为巩固统治,实行了还兵于农、恢复生产、轻徭薄役、与民休息的政策,“什五税一”,景帝即位,推行“三十税一”,并一直沿用至东汉。
而人头税发展到汉代,已经制度化,有了口赋、算赋、户赋、献赋之分。
古代对于人身,只有役,没有税。
到汉时期的凡7岁以上儿童、妇女都课以人头税,男丁既有役,又有税。
此外,每户、每人还得课户赋、献费。
此例一开,后世效尤,徭役之外,再课丁税,户税,就成为惯例了。
东汉末年,豪强地主实力不断壮大,土地兼并,农民流亡,国家财政衰竭,中国历史进入一个长期南北分裂割据,朝代更替频繁,战争连绵不断的年代。
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
赋役,作为国家统治的重要财源,当政者做出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改革。
吴和蜀的田赋制度,的租调制度,相对于传统的赋役制度有了较大改革。
西晋的占田课田制和租调制在对世家大族占有以及享有免赋役的经济特权予以合法化的基础上,限制其进一步兼并土地,占有人口,同时允许农民占田垦荒,扩大了耕地面积,为国家财政收入建立了可靠基础。
北方统一以后,文帝实行均田制和新租调制对北朝和隋唐的田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隋建立后,基本上沿袭了北齐的均田制。
唐朝初期,总结以前均田制的利弊,对均田制做了进一步的调整。
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加剧,农民授田不足,均田制遭到破坏并走向瓦解,均田制的瓦解使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由户税、地税发展催生的两税法萌生,建中元年,唐德宗采纳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首创“量出制入”的财政原则,扩大了纳税面,改变了负担的极不合理现状,开创了货币计税的先例,并简化了税制及征税手续。
在中国财税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宋朝的赋税制度基本形式是两税法,但在课税围和课税数量上远远超过唐代。
宋代以后,中国的封建徭役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
汉以来,徭役一般为利益与兵役两大类。
宋代以税养兵,兵役“罕调男丁”,役分为职役和杂徭两类,职役为主,杂徭辅之,在征调上实行差役法。
公元1279年,元灭南宋统一全国,其在统一北方和征服南宋的过程中,形成了南北两种不同的土地占有关系和田赋制度。
北方基本沿袭了辽金旧制,即以军队屯田,官田为主,绝大部分以佃耕的方式租给农民;南方则保持南宋规,无太大改变。
明朝中后期,由于豪强逃避赋役,官吏取贿浮征,赋役失平,税收减少,居正主推行了一条鞭法,将赋和役合二为一,促进了社会分工和经济发展。
由于明后期,一条鞭法趋于紊乱,赋税不均,丁银难征,为了稳定税收数额,康熙51年实行摊丁入地,“丁地合一”。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负担,稳定了税收数额。
封建的赋役制度经过2000多年漫长岁月的发展,终于在18世纪达到了赋役合一,在顺应历史潮流的同时也推动了历史的不断前进。
论中国财税起源:邱慧玲班级:财政10-1 学号:0750财政和赋税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产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必然性,纵观历史,导致财税产生的主要因素及其产生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一定的意义和必然性,财税制度也一样。
首先,人类不是独立的绝对利益全体,人类要存在,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类似食物,衣服等都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
除了生活必须的生活生产条件外,公共条件也是人来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方面。
自从氏族社会形成后,公共条件便从生产生活条件中逐渐脱离出来,父系氏族公社后期,部落联盟出现,并出现常设的公职人员,致使公社公共经济事物和对对外的活动不断增加,为了保证氏族首领和氏族集团公共事务和军备的需要,就必须向公社成员收取一部分产品集中为公共所需,这就是财政分配畴的萌芽状态。
到尧、舜、禹统治时期,产生早期王权,国家制度也初具雏形,为了维持国家存在和实现它的职能,需要消耗一定的物质资料,这就产生了对财政的需求。
为了维持国家机器及各种管理生产和生活的行政机关的物资需要,就依靠国家权利直接参与对整个社会产品,强制的、无偿的把一部分社会产品占为己有。
这时,财政分配便由萌芽状态正式发展成为贡、赋形式。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类对公共条件的需求越来越多,于是财税出现并发展,在历史中随历史的发展中不断变革,并推动历史的发展基王朝的变更。
由此可见,赋税,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组织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国家存在的经济表现。
它不但是维持公共权力的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形式。
管理需要费用,费用来自财政,财政来自赋税。
赋税在我国始于夏代早期,随着社会的变迁,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更迭,出现了不同的赋税制度,一方面,它们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面貌的直接反映,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它们又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其次,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而财政税制度的产生也不例外。
中国早期财税制度的产生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
中国式闻名于世的文明古国,大约在公元一万年前,农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确立下来,人类经济由攫取性经济向生产型经济转变。
进入父系氏族公社后,社会生产力有了显著提高,出现了物质剩余,后来,畜牧业及手工业进一步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较多的物质资料,也为财税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后来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财税制度,都必然要以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为基础,例如西周时出现的、“关市税”和“山泽税”都是在井田制推行条件下,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剩余的农产品和手工品日益增多,促使物物交换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出现私营个体的手工业和商业的条件下产生的。
另外,财税制度的产生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其中,社会分工的发展史促使财税制度产生的最大动力。
农产品的剩余促进饲养业的发展,从而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一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横向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相分离,这就促进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瓷\纺织等手工技术的发展,当手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便出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纵向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社会分工的细化促使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出现,而这些生产部门必然都会有一些管理需求,因而管理部门产生,伴随着管理部门的出现,公共条件从社会总条件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条件。
而独立的公共条件需要专门的分配手段进行补偿和累积,这时,作为独立的财税畴便产生了。
由此可见,财税是一种独立的价值载体和分配形式,如同今天的财政和税收一样,国家通过财政收入来积累公共资金和价值,通过财政支出来分配来对这些公共资金和价值进行分配,已达到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引导国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目的。
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也是财税产生必不可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