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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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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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栖霞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指导思想 (1)第三节基本原则 (1)第四节编制依据 (2)第五节规划范围 (6)第六节规划期限 (6)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区域概况 (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8)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11)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第三章规划目标 (18)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8)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21)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23)第五章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片区发展引导 (26)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8)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0)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0)第二节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1)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2)第四节构建都市型农地利用模式 (33)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35)第一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35)第二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38)第三节产业集聚集约用地 (40)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第五节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44)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6)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46)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48)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50)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50)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51)第三节可行性分析 (52)第十章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第一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55)第二节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56)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58)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58)第二节优化与合理配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58)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5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61)第二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62)第三节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3)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63)第五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4)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第十三章附则 (66)第一节成果构成 (66)第二节实施期限 (66)第三节规划解释权 (66)附表 (67)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67)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8)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69)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70)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宁政办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6日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地下空间是转型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十三五”期间,南京市高度重视地下空间有关工作,取得了多项突破。

其中,地下空间开发容量达国内领先水平,新街口地下城雏形初显,江北新区核心区启动建设,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已下探至地下68米,综合管理和规划编制等多个体系已初步建成,地下空间信息系统建设等多项工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地下空间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三,地下空间已成为展示南京城市发展的名片。

(一)开发利用情况1.地下空间规模快速增长。

规模总量处全省第一、国内领先水平,截至“十三五”期末,南京全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为7190万平方米,人均地下空间开发面积达7.7平方米,规模总量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新增地下空间规模总量约3400万平方米,年均新增地下空间开发规模达6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

2.地下空间格局初步显现。

“十三五”期间,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升了新街口、河西中部、南京南站及江北新区核心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成为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玄武区总体规划(2010-2030)前言为更好地落实修编后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相关内容,加强规划对各区县发展建设的引导,有效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下层级规划之间的关系,南京市规划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对各区县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支撑性设施、近期发展策略等进行规划安排,以指导各区县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玄武区是南京六城区之一,也是主城的核心区,风景秀丽、历史悠久。

区域内有著名的钟山风景区、玄武湖风光带,是南京融山、水、城、林于一体的绝佳风貌特色城区。

同时,玄武区也是南京市委、市政府等一系列重要政府机关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地,是南京市的行政、文化与经济中心。

新时期,面对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变化,面对玄武区自身发展优势与制约条件,如何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优势资源,突破发展瓶颈,实现社会经济与城市功能品质的再提升,这是玄武区“十二五”乃至更长远规划亟需思考的问题,也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和立足点。

说明: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不作为法律文件使用。

2、本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规划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个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管理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规划局将尽量即时在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4、本材料版权归南京市规划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5、本材料最终解释权属南京市规划局。

功能定位南京市政治、文化与科教中心;人文绿都标志区;高端产业引领区。

发展策略湖山为心,分片整合,四极提升,全区统筹湖山为心:“一山”、“一水”凸显了玄武区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精髓。

分片整合:受制于自然地形阻隔,玄武区应该注重分片组团状的发展,强调各片区功能配套相对完善,加强各片之间的便捷交通联系。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土地总体规划一、基本概况南京市位于我国沿海申部,长江下游核心地带,江苏省西南部,与镇江市、扬州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临。

市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1°14''-32°27'',东经118°22'' -119°14'',位于东八时区。

全市现辖十区五县,共49个街道、67个镇、52个乡,有1115个居委会、1712个基层村。

1996年总人口525.43万人,人口密度796人/平方公里。

南京市依其地貌特征属江苏省宁镇扬丘陵地区,长江自西南至东北流经市境中部;属北亚热带湿润性气候,由于地处西风环流控制之下,季风性气候显著,四季分明,但冬夏长而春秋短;土壤主要有地带性土壤和耕作土壤两大类型;全市蕴藏着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境内目前已发现40多种矿藏,具有开采价值的有近30种;南京区位优势显著,地处长江经济带 "龙颈"与沪宁杭城市群"顶角"的复合部位,是我国生产力布局中的长江和沿海地带"T"型产业密集带的结合部,中国国土规划中沪宁杭经济核心区的重要城市,在江苏沿海、沿江、沿线开发战略中处于枢纽位置,对外交通发达,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齐全;南京是著名的古都,历史文化名城,众多的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相交融,形成山、水、林、城结合的独特风貌;并有雨花台砂砾层自然剖面保护区、固城湖水产资源保护区、紫金山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等多处自然保护区。

截至2007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987.34万亩,其中农用地651.2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364.21万亩),建设用地243.34万亩,未利用地92.77万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据1996年10月31目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我市各地类的面积和构成如下:1.农用地:497580.92公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国函〔2024〕136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36号江苏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南京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等功能,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京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7.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96.6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92.5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9.1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宁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19日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苏发〔2020〕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指以街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相邻的两个以上完整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的综合性整治活动。

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坚持立足农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原则上到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1个(栖霞区),建成省级示范项目5个(原则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各1个)。

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2年10月27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第三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第四章特定空间规划管理第五章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国土空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土空间规划,是指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综合安排。

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应当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城市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可持续。

第四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为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利用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

建立分级分类、全过程全要素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全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等活动的基本依据。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土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实施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的重大事项。

区、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

江北新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委托管理。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20•【字号】宁政办发〔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四节指标体系第三章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一节加强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第二节构建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第三节强化近期战略空间引领第四章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第二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第三节探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第五章加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第一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新格局第三节推进矿产资源保护治理第六章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一节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第二节优化土地资源供给管理第三节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机制第四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第七章加快推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第一节强化基础设施规划资源保障第二节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第三节塑造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第四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第五节探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第六节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第八章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第二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第三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九章夯实规划资源治理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第二节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第三节构建科技信息支撑体系第四节构建法治和标准化体系第五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第六节加强规划资源执法监督第十章推进实施规划资源领域重大工程第一节实施保护与修复类重大工程第二节实施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类重大工程第三节实施基础支撑类重大工程第四节实施规划管理类重大工程第五节实施综合管理类重大工程第十一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第二节完善实施机制第三节加强人才保障第四节开展评估监督第五节推动广泛参与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个五年,是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时期。

浅谈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

浅谈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

浅谈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政策的持续推行,城市用地状况日益紧张。

本文结合南京市发展现状,对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开发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土地;开发利用;集约化南京作为“六朝古都”,由明城墙围合的老城区一直是古都南京的核心,占地面积约44 km2,南京历代的都城均位于此范围之内。

近些年,随着南京市人口的逐年增多,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逐渐凸显,故对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的探讨颇具意义。

1 南京市中心城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1.1 南京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开发整体情况历年来,南京市中心城区经过了大规模的开发以及改造,使得中心区在城市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但作为特大型城市来讲,单核心的城市结构形态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

中心城区发达的商务基础设施,高度聚集了城市公共功能,使得城市交通承载压力大大增加,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的发展,使中心城区的衰退成为了可能。

1.2 中心城区定位不明晰,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当前,南京市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但由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房地产市场迅猛增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城市土地资源在短时间内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中心城区的发展速度和城市规划内容出现了严重分歧,从而导致城市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屡见不鲜。

1.3 用地紧张与土地浪费并存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使得南京市政府增强了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导致部分城区土地资源出现了过度利用状况,影响了土地资源生态系统本身的自我更新和净化能力。

南京市人口逐年增加,导致其人均土地利用面积逐年下降,伴随城市的发展人地矛盾日益严峻。

地皮紧缺、道路拥堵、公共设施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1.4 缺乏健全的土地市场机制目前,我国土地市场主要是通过政府垄断以及行政干预的方式来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同时日益规范二级市场管理。

我国的土地市场机制目前还不够成熟,市场混乱现象频发,加之地产行业迅猛发展,土地存量面积远不能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

浦口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浦口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浦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浦口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浦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浦口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前言浦口区地处南京市西北部,扬子江北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隔江相望,北部、西部分别与安徽省来安县、滁州市、全椒县、和县毗邻。

2005年末浦口区总人口66.5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127.43亿元,全年财政总收入33.0亿元。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制定《南京市浦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分析了浦口区土地利用状况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浦口区规划期主要目标和土地利用调控指标,阐述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土地整治安排等为完成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最后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浦口区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浦口区土地利用及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覆盖浦口区行政区域范围,土地总面积912.33平方公里,包括江浦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泰山街道、盘城街道、汤泉街道、桥林街道、星甸镇、永宁镇、石桥镇、乌江镇和老山林场。

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浦口区概况 (1)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2)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4)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4)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4)第三节规划控制目标 (5)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第四章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 (10)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0)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 (11)第三节保护与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12)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4)第一节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14)第二节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 (15)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16)第四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17)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19)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19)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0)第三节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20)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21)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 (24)第一节全面推进土地整治 (24)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安排 (25)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6)第一节中心城区规模与发展目标 (26)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7)第三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27)第十章镇(街)土地利用调控 (28)第一节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8)第二节一般镇(街)土地利用调控 (29)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 (31)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31)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建设 (31)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 (33)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34)第五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35)第十二章附则 (36)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浦口区概况第一条区域概述浦口区地处南京市西北部,扬子江北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隔江相望,北部、西部分别与安徽省来安县、滁州市、全椒县、和县毗邻。

南京浦口区所辖永宁街道等

南京浦口区所辖永宁街道等

南京市浦口区所辖永宁街道等8个街道(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江浦街道人民政府南京市老山林场盘城街道人民政府泰山街道人民政府桥林街道人民政府(原桥林街道和乌江镇)汤泉街道人民政府(原汤泉镇和星甸镇部分)星甸街道人民政府(原星甸镇部分和石桥镇)永宁街道人民政府(原永宁镇)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录一、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二、老山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4)三、盘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8)四、桥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1)五、泰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1)六、汤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9)七、星甸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3)八、永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7)一、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一)街道基本情况江浦街道是浦口区委、区政府所在地,位于长江北岸,与六朝古都南京隔江相望,是南京市最近的卫星城镇、新市区,是浦口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明确了土地利用目标和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明确管制规则。

协调各村土地利用,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

(二)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主要是对上级下达浦口区规划流量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适当调整除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管制区的布局。

规划修改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对管制分区中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进行修改,调出的允许建设区涉及地块均是未批未用。

1、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现行规划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需要,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将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3类建设用地管制区域。

规划修改仅涉及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如下:规划修改将5.3503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

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

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

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南京市总体规划(2007-2030)内容提要

南京市总体规划(2007-2030)内容提要

南京市总体规划(2007-2030)
1.总规回顾
2.总体发展目标(城市性质、职能、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等)
3.区域合作
4.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职能结构、规模结构、城乡人口分布、城乡统筹)
5.都市区(土地利用、中心城区、主城、副城、新城、新市镇)
6.综合交通(铁路、公路、航空、货运物流、综合客运枢纽、城市道路、跨江通道、公共交通-轨道及路面、静态交通)
7.名城保护
8.住区建设(居住用地布局规划、社区公共设施配套)
9.公共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医疗、保障)
10.产业布局(工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商贸业、科技产业)
11.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绿地系统)
12.岸线利用(城市生活岸线、港口产业岸线)
13.市政设施(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境卫生)
14.综合防灾(防洪、抗震、消防)
15.地下空间
16.总体城市设计
17.规划实施(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策略)。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456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5147.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8773.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781.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0%、35.1%、18.3%、5.6%。
其他土地中,水域50572.1公顷,自然保留地12357.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0.4%、19.6%。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六条区域概况
南京市位于江苏西南部,介于东经118°22′~119°14′、北纬31°14′~32°37′之间,与扬州市、镇江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邻,是江苏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
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类型复杂,丘陵岗地与平原圩区在土地开发强度、农用地内部结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2、丘陵、岗地分布耕地多,中低产田比例较高(中产田占48.1%,低产田占25.6%),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任务重。
3、长江横贯市域中部,城镇与产业用地沿江集聚,协调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与长江水体及沿岸环境保护的压力大。
3、区域发展处于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阶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更加紧迫。局部地区土地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退化,与宜居城市功能提升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建设目标差距大。经济发展进入转型的攻坚期,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矛盾冲突仍然明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紧迫。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

京沪铁路
宁合铁路
北沿江铁路
宁芜铁路
宁连城际
宁杭铁路
京沪高速铁路
宁合城际
宁安城际
宁通城际
宁杭城际
京沪高速铁路
扬马城际
宁常沪城际
京沪铁路
沪宁城际
宁启铁路
南京南站
南京站
紫金山站
林场站
江浦站
综合货场
辅助客站
主要客站
*
国家级大型枢纽型机场、国家航空货物与快件集散中心; 重要的国际定期航班机场、通往东亚地区的门户机场,远程航线衔接国家快速铁路网的枢纽点; 飞行区等级为4F,远期规划两区四跑道,年旅客吞吐量7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20万吨。
三、植物资源: 南京市地处长江两岸丘陵地区,属于北亚热带,为我国植物资源丰富、植物种类最繁多的地区之一。其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和次生植被分类则植物种类以前者为主。植物种类呈现出有落叶阔叶林逐步过渡到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的现象。次生植被以落叶阔叶林、常绿枯叶林为主,而人工植被则以农田植被和人工造林为主,其中农田植被面积分布广泛。
依托港口:龙潭、滨江、江北化工 园、桥林七坝物流基地。 依托铁路:永宁、尧化门物流基地。 依托机场:禄口空港、六合空港物 流基地。 依托公路:上坊农副产品、新集农副 产品、雨花、湖熟、永阳、 淳溪物流基地。
建立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路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客运交通体系。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确保30%,力争35%,老城、市级中心区、跨江与重要轴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60%以上。
高淳
句容
仪征
滁州
和县
马鞍山
溧水
金牛湖
*
市域快线:7条 城区干线:6条 局域线:4条 车站:351座

南京2024土地计划书

南京2024土地计划书

南京2024土地计划书1. 简介本文档是关于南京市2024年土地计划的详细规划和安排。

在2024年之前,南京市将进行一系列土地利用和开发的工作,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和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2. 城市发展目标2.1 人口规模南京市计划到2024年的人口规模达到1500万人。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进行土地开发和住房建设,以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2.2 城市功能提升南京市希望通过土地规划和开发,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重点发展区域包括经济发展区、创新科技区、生态保护区等,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3 城市交通改善南京市将通过土地规划和交通建设,提高城市的交通网络和交通效率。

重点发展项目包括地铁线路拓展、道路改造、公共交通优化等,以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

3. 土地开发计划3.1 住宅区建设根据人口规模的增长需求,南京市计划在2024年前建设大量的住宅区。

住宅区的规划将根据人口密度和需求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和划分。

其中包括中心城区的新建住宅楼盘,以及郊区的新城和社区的建设。

3.2 经济发展区规划南京市将通过土地规划,建设一系列经济发展区,以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经济发展区将涵盖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园区、商业中心等。

这些区域将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设施,以吸引企业投资和发展。

3.3 生态保护区建设南京市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在市区和郊区建设一系列生态保护区。

这些区域将重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增加绿地和植被覆盖率,促进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4. 土地利用规划4.1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南京市将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合理规划和利用农村土地。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将注重农田保护、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升,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和福利。

4.2 转化城市闲置土地南京市将积极转化城市闲置土地,通过规划和开发,将这些土地用于城市发展的需要。

转化闲置土地将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

4.3 推动城市更新南京市将推动城市旧区的更新改造,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1997-2010)土地利用规划总 则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保护耕地的关系,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的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597.1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年,规划近期为1997一2000年;规划远期为2001一2010年;远景目标展望至2020年。

三、规划修编的原则1.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好基本农田,建设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2.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落实土地利用控制指标;3.以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提高土地利用率;5.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6.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规划编制的任务1.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建立市场经济下的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机制;2.在对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确定各类用地的时空布局,指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4.逐级分解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落实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基本农田等重要用地的区域布局;5.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土地主导用途并公告,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6.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五、法律效力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附件、规划图件、规划专题四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和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和图件的具体解释,规划专题是对规划文本的技术艾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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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1997-2010)土地利用规划总 则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保护耕地的关系,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的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597.1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年,规划近期为1997一2000年;规划远期为2001一2010年;远景目标展望至2020年。

三、规划修编的原则1.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好基本农田,建设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2.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落实土地利用控制指标;3.以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提高土地利用率;5.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6.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规划编制的任务1.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建立市场经济下的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机制;2.在对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确定各类用地的时空布局,指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4.逐级分解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落实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基本农田等重要用地的区域布局;5.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土地主导用途并公告,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6.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五、法律效力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附件、规划图件、规划专题四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和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和图件的具体解释,规划专题是对规划文本的技术艾持。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 《土地管理法》规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查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国务院批准; 本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六、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或报国务院批准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现状一、基本概况南京市位于我国沿海申部,长江下游核心地带,江苏省西南部,与镇江市、扬州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临。

市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1°14''-32°27'',东经118°22'' -119°14'',位于东八时区。

全市现辖十区五县,共49个街道、67个镇、52个乡,有1115个居委会、1712个基层村。

1996年总人口525.43万人,人口密度796人/平方公里。

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674.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2660元,产业结构的比重为7:51:42,属 "二、三、一"型产业结构特征,第三产业比重居全省第一位。

固定资产投资317.95亿元,工业总产值1007.0亿元。

主要农产品中,粮、棉、油、蔬菜的产量分别为179.46、0.37、14.08、123.2万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39.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33.94万亩。

南京市依其地貌特征属江苏省宁镇扬丘陵地区,长江自西南至东北流经市境中部;属北亚热带湿润性气候,由于地处西风环流控制之下,季风性气候显著,四季分明,但冬夏长而春秋短;土壤主要有地带性土壤和耕作土壤两大类型;全市蕴藏着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境内目前已发现40多种矿藏,具有开采价值的有近30种;南京区位优势显著,地处长江经济带 "龙颈"与沪宁杭城市群 "顶角"的复合部位,是我国生产力布局中的长江和沿海地带"T"型产业密集带的结合部,中国国土规划中沪宁杭经济核心区的重要城市,在江苏沿海、沿江、沿线开发战略中处于枢纽位置,对外交通发达,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齐全;南京是著名的古都,历史文化名城,众多的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相交融,形成山、水、林、城结合的独特风貌;并有雨花台砂砾层自然剖面保护区、固城湖水产资源保护区、紫金山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等多处自然保护区。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据1996年10月31目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我市各地类的面积和构成如下:1.农用地:497580.92公顷。

其中,耕地:309366.74公顷(464.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46.89%;园地:10825.75公顷(16.2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64%;林地:60934.35公顷(9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9.24%;牧草地:1670.09公顷(2.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0.25%;水面:114783.99公顷(172.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7.4%。

2.建设用地:135979.87公顷。

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97291.49公顷(145.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4.75%;交通用地:12596.47公顷(18.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91%;水利设施用地:26091.91公顷(39.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96%。

3.末利用土地:26154.08公顷(39.2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97%。

三、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方式多样,结构地域差异明显。

本市土地类型复杂,土地利用方式多样。

丘陵岗地与平原杆区在土地利用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农用地内部结构、建设用地比重、土地后备资源比重及土地开发利用率等差异;从土地类型分布来看,城区商业、居住用地比重较大,郊区工矿用地比重较大,五县农业用地比重较大。

2.单位土地面积固定投资大,土地产投比低。

1996年全市单位土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为4.82万元/公顷,全省最高。

但由于行政、教育、科研等非生产性投资所占比重较大,导致单位土地面积GDP低,仅为10.23万元/公顷,单位土地面积的国内生产总值与固定投资比为 2.21,是全省最低水平。

单位农业用地的农业总产值也很低,在全省仅高于淮阴。

3.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垦殖率相对较低。

1996年我市土地利用率在96.84%。

耕地复种指数为2.02,粮食播面单产为6203公斤/公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但土地垦殖系数仅为46.8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仅高于苏州、无锡。

4.农用地利用结构相对合理,但中低产地较多。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之比为188:6:37:1,符合我市农业生产结构特点和农地安排的优先顺序。

农业中低产地较多。

目前全市耕地中有62%的属于中低产田;低产林地占林地的28.4%;低产园地占园地的57.3%。

由此造成土地利用效益较低,单位农用地农业产值1996年为1.1万元乃丫顷。

5.建设用地比重大,交通用地比重偏低。

1996年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与交通用地两项合计为10.9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6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重相对较高,为土地总面积的14.75%,比1990年增加了11.7%; 交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91%,比1990年增加了13%。

我市近几年加快了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但交通用地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仅占两项建设用地的1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道路明显不足。

南京市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5.6平方米,在全省仅高于盐城。

特殊用地比重大,高于一般城市。

6.林地比重较高,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林比重偏低。

南京市林地指数9.24%,是全省最高水平。

林地中,有多处森林生态保护区,植物种类繁多。

加上城市绿化、行道树、经济林果和农田林网等,全市林木覆盖率达13.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高达41%,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这对保持生态平衡与美化环境起重要作用。

但由于风景林和生产保护林比重大,经济林比重相对低,致使单位面积林地产值和净产值仅耕地的14.6%和9.1%。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土地供求矛盾突出,耕地日益减少。

由于人口增加、城市扩张、交通建设、工业发展等,我市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加剧,1996年人均耕地为0.059公顷(按统计面积计算为0.04公顷/人)。

1991一1997年,全市非农建设占用土地1056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353公顷。

耕地的短缺造成本地农产品严重不足,城市居民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中,近70%的口粮、3 40%的蔬菜肉类及绝大部分水果依靠外地调人,而五县只能基本自给。

2.城市规模扩展迅速,城镇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近十几年是南京市经济和城建发展的加快时期,市区(十个区)的建成区用地规模扩展速度较快。

1985@ 1995年建成区相对增幅为20.1%,年均增长2.01%,年扩展面积为3.l7平方千米。

10年内所扩展的3171公顷用地中,占用了耕地2041.8公顷,占总用地的64.4%,且主要为菜地、水田。

建成区用地结构也不尽合理。

主要体现在:约有1/3的旧城区仍未改造完成,城市土地利用系数低;工业用地占城镇总用地的比重较大;城镇建筑总容积率不高;主城繁华地段建筑密集,而城郊结合部和部分开发区大量土地闲置,"主城内驻宁部队、高校、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占地比重较大,影响了城市土地利用效益等等。

8.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宅基地利用很不经济。

农村居民点用地缺乏规划,布局散乱;农村基础设施不配套,公益事业用地过少。

全市乡村共有73.54万户(统计户),户均宅基地673.7平方米,人均190平方米,村庄内部闲置废弃地较多,宅基地利用很不经济。

4.农用地结构调整无序,耕地转用缺乏控制。

1993-1996年,我市耕地在农用地结构调整中减少了907公顷(以旱地为主),主要变更为园地(以果园为主),而农用非耕地变更为耕地仅43.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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