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王瑶水库饮用水源区管理的系统和保护工作的地实施方案设计设计.doc.def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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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瑶水库水源地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一、王瑶水库概况
王瑶水库位于延河支流杏子河中游,距延安市65公里,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82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4050万立方米,大坝工程于1970年10月动工兴建,1972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1974年至1979年增建泄洪洞。王瑶水库坝高55米,库容2.03亿立方米,枢纽工程由大坝、旧泄洪洞、新泄洪洞、输水洞、电站、和渠首六部分组成,是一座以防洪和供水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
二、王瑶水库水源地现状
1997年,在中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延安市王瑶水库供水工程建成投入使用,解决了下游及延安市城区30多万人口的饮水问题,但由于库区植被差,加之长庆油田大规模石油开采,加剧了水土流失,对库区水质产生了严重威胁,对此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2002年3月批准实施了王瑶水库水源保护划界定标工程,划定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40.57平方公里,周边长216公里,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149.39平方公里,
周边长71.6公里,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埋设标志桩8018根,在保护区外缘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12个,一级保护区内的102口油井全部关闭,由于该工程涉及面广,投资过大,资金最终没有到位,移民搬迁和库区生态环境建设未能按计划实施。
通过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库区水质恶化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水源保护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水库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淤积量逐年增加,严重威胁着水库的使用寿命。
库区水源保护标志桩由于多年使用,自然和人为破坏,目前已损失缺损2000余根,个别地段已起不到保护警示作用。警示牌年久失修,字迹剥落,而且也不能满足目前水源保护标志的技术新要求,需要彻底更换。
水源保护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权,虽然在水库成立了保卫科,但执法权十分有限,对水源保护过程中的出现的诸如偷贩原油偷盗水源保护设施,不能及时采取有效强制措施。
库区移民搬迁问题至今尚未解决,保护区围网保护封闭工程需要穿越当地群众庄稼房屋,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交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冲突,无法协调,致使一级保护区拉网封闭工程无法完全实施。村民的生产生活污染物
诸如农药、化肥、洗涤剂都或多或少的影响水源水质,特别是部分居民在保护区内偷贩原油,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造成原油泄漏,都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所以移民搬迁势在必行。
农村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还不完善,村庄排水多为地表漫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未经处理的污水随着雨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
目前,在库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还分布着73个井场,整个水源保护区处在这些油井的包围之中,一些突发性的原油泄漏事故如输油管道断裂、井喷事故都严重威胁着水源的安全。在2008年8月的长庆油田采油四厂输油管线断裂造成严重的水源污染事故,如果不是发现及时,措施得力,污染很快的被控制,必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达标建设工作目标
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王瑶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达标建设。切实规范水源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饮用水源地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达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四、时间安排
(一)2013年主要完成一级保护区内移民搬迁工作,完成水源保护区界桩安装和围网封闭,警示牌安装工作,水源保护林草工程建设项目。
(二)2014年完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及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系统建设。
五、王瑶水库库区水源保护达标建设方案
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陕西省水利厅和陕西省环保厅发的陕水函(2011)111号文件要求,根据库区水源保护现状,制定此方案。
(一)水质达标方案
完善地方水源保护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与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在一级保护区内1.禁止一切破坏环境生态平衡,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及其他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行为; 2.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3.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粪便,原有的排放口必须拆除;4.禁止在水源区运输有毒有害物质。5.禁止在水域内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影响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的各种行为;6.禁止在水域内从事种植、养禽畜和投饵养殖;7.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在二级保护区内1.不得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消减污染物排放量;2.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并保证达标排放;3.禁止倾倒
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一切有毒有害废弃物;4.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及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活动。
(a)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工程措施
标志桩和围网工程
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进行隔离防护,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和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物理隔离工程为埋设钢筋混凝土标志桩,并用刺铁丝拉网隔离,标志桩为原划界定标工程规格,为0.18*0.18*2.5米,10米间距,地下埋深1米,桩与桩之间横拉12#刺铁丝5道,间距0.3米,并十字交叉固定铁丝2道,共需补栽标志桩15600根(由于原划界定标工程没有最终全部完成标志桩布设,在村庄和居民活动范围内因搬迁工程没有实施,村民阻拦,没有布设标志桩,所以本次必须完整补栽标志桩,围网封闭),共计安装刺铁丝1512千米,计235吨。
生物隔离措施
栽植乔木隔离带,在保护区外缘地带和淹没线外缘地带5米范围,栽植杨树、柳树等乔木,作为水源保护的屏障,共计1500亩。
种植人工草地隔离带,在乔木隔离带内30米范围内种植草地隔离带,共计8000亩,拦截泥沙和污染物,改变水土流失现状。
(b)二级水源保护区工程措施
1.标志桩工程
沿二级保护区边缘设置钢筋混凝土标志桩,标志桩规格为0.18*0.18*2.5米,间距100米,埋深1米,共需补埋716根。
2.警示牌工程
水库保护区警示牌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都字迹脱落,生锈和遗失破坏,已经起不到警示作用,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重新安装警示标志,共计安装警示牌120块。
3.移民搬迁工程和相应配套设施
建议迁移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群众,在2002年实施的划界定标工程中,由于工程资金没有到位,所以库区居民至今没有搬迁,水源保护工作难以开展,只有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全封闭,才能禁止一切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生产活动,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搬迁共涉及22个村组,602户,2583人。
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共计96余处。对入库河流周边地区污染隐患进行登记排查,禁止在保护区内私设、扩大排污口以及超排、偷排行为,严禁高污染、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准入。
(二)水量达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