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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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2012]106号)和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泽县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26号)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现就深化我县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以提高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目标,以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重点,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医务人员的创造性,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以推行院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灵活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度和岗位工资制度为重点,落实用人自主权,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起岗位分类科学、人才结构合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
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导向;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机制;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的方针。
二、全面实行科学核定岗位总数
根据各公立医院发展和实际需求,依据服务职能、服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数等情况,按照“因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重新核定医院需要设置的岗位总数。按照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量相匹配,与历年平均门诊人次、床位数及床位周转次数、岗位设置需求相符合,与服务对象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卫生服务半径大、工作难度大、卫生服务成本高等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服务人口、地域差异等综合因素,合理设岗。同时,以医、药、护、技岗位为主体,合理确定专业人员构成比例,满足正常开展工作需要。对缺编、空编人员制定计划,逐年补充。
三、全面实行院长负责制
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制度,以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管理制度,实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对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公立医院院长独立法人地位,院长拥有医院的经营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对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责,通过民主程序决定医院内设业务机构,自主招聘员工、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层领导、决定非资产性的经费支出。院长按照公益性的要求行使职权,确保医院严格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社会责任。院长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以公益性为核心,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四、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
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公立医院现任院长、副院长,保持现有职级。对新任院长,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向同级党委提名推荐,经组织部门审批后,由管理委员会聘任。院长、副院长聘期为五年,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院长在任期内对医院人事、财务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由院长提名或通过竞聘上岗确定,报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财政供养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以岗定责、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非财政供养的其他人员在编制范围内可按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聘用。探索推行院长年薪制和特殊人才年薪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公立医院的职工逐步由“单位人”变为“行业人”,由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在医院内按岗位需求合理流动。严格核定公立医院各岗位的专业人数及技术层次人数,做到执业资格与岗位需要相符,不得随意超员进人、用人。
五、建立灵活的聘用制度
一是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制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标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评先选优及解聘的依据。对聘期内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贻误工作、服务质量不高、出现重大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和医德医风相关问题的,院长有权按照有关制度提出解聘辞聘意见,并按程序予以解聘或辞聘。
二是建立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在聘任时淡化资格、强化岗位,废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并可根据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实行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高聘者是专业技术骨干,低聘者是年度履职考核最低分的获得者。
六、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和岗位工资制度
(一)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要按照量化考核、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要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倾斜,向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倾斜。坚决取消开单提成、按医疗服务金额提成和下达经济任务指标等做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工资总额的60%作为岗位工资按照考勤结果发放,40%作为绩效工资按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发放。将医院财务收支相抵后盈余部分的40%纳入绩效工资范畴,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稳中有增。
(二)实行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县财政为县级公立医院安排奖励资金80万元,此后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度增长。各公立医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报卫生局批准后,奖励给为医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和在技术创新、科研攻关、医院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优秀人才。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培养。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加快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依托医学院校、专门培训机构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确保继续教育时间和质量,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并为其长期工作创造条件。注重增强护理人员力量。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荣誉授予等措施,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等具体办法,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用于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
建立对口支援体系。积极争取城市三级医院医师派驻、业务指导,开展纵向联合,建立院内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长期轮修学习制度。县级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资源互补、县乡一体化等多种形式帮扶基层,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协作机制,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向下流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把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统筹规划,积极推进改革工作。要与